國債期貨交易數國債期貨交易數據據
⑴ 國債期貨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一、上市交易時間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約和掛盤基準價
5年期國債期貨首批上市合約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
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
為從嚴控制上市初期市場風險,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4%。
五、相關費用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手續費標准暫定為每手3元,交割手續費標准為每手5元。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對手續費標准進行調整。
(1)國債期貨交易數國債期貨交易數據據擴展閱讀
一、國債期貨市場和股票市場在基礎參與者、運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
國債期貨市場參與主體與現貨市場的參與主體密切相關,主要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法人投資者等類型投資者,與股票市場的參與主體有較大區別。另外,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技術門檻較高,我國實施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小散戶參與有限。
二、國債期貨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從國債期貨的價格變動特點和產品風險屬性看,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率小,例如,近期市場5年期國債和7年期國債價格最大日波動幅度均遠低於2%。因此,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三、國債期貨以國債現貨為基礎,其價格最終由現貨市場決定
影響股市因素較為復雜,既是經濟運行狀況的反映,同時也受到資金供求、投資者心理預期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國債期貨上市不會改變這些因素,因此也不會影響股市的政策預期和基本走勢。國際市場實證也表明,上市國債期貨對股市的正常運行和走勢影響不大。
四、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
從滬深300股指期貨市場實踐看,市場運行3年多時間,成交較為活躍,但市場存量保證金規模僅200億元左右;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機構投資者參與需要一個過程,保證金規模可能比股指期貨更低,不會明顯分流股市資金,更不會加劇貨幣市場資金緊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債期貨
⑵ 國債期貨交易指南
借用一句話:「凡是把金融搞復雜的人都是騙子」關於金融 的學說五花八門,十個理財師就有十種說法,對於金融小白來說,就是聽起來很有道理的廢話罷了.今日英才理財網校關於理財的課程聽說就很不錯! ,
⑶ 國債期貨交易的恢復國債期貨市場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必要性 l、國債期貨交易可以有效地管理利率風險,為我國國民經濟體系提供利率風險防範機制和工具。隨著市場化改革和放鬆金融管制的要求,90年代中期以來中央銀行加快了推動利率市場化的步伐,利率風險呈現出逐步擴大的趨勢,市場主體對於利率風險管理及其工具的需求越來越強烈,而國債期貨正是利率風險管理地有效工具。
2、國債期貨交易能提升國債市場功能,促進國債市場發展,完善我國金融市場體系。首先,國債期貨交易能顯著地提高國債市場的流動性和透明度。流動性不足是困擾國債市場地深層次原因之一,嚴重製約了國債市場功能的發揮。其次,國債期貨交易有助於培育機構投資者和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這是因為:(1)培育機構投資者需要豐富的投資品種和相應的風險管理機製作為市場依據,恢復國債期貨交易可以為機構投資者增加新的投資品種,提供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降低機構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有利於組合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2)恢復國債期貨交易有利於減少市場操縱行為,形成比較公平的市場環境,真正體現「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原則。
3、開展國債期貨交易能為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最終實現創造條件。從上講,國債期貨交易要以利率市場化作為前提條件,但另一方面利率市場化又需要國債回購、期貨和期權市場作為配套的市場機制。由於國債利率是利率市場化的排頭兵,更需要國債期貨市場的起步和發展作為呼應。
4、恢復和發展國債期貨交易是完善期貨市場,發展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和參與國際金融競爭的現實需要。發展金融衍生產品有助於完善我國金融市場體系,提高國際競爭力,而恢復國債期貨交易可以作為我國發展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切人點。由於20世紀90年代初國債期貨交易試點積累了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經驗和教訓,也培養了一批專業人才,另外國債期貨與其他金融衍生品種相比風險較小,因此,可以把恢復和發展國債期貨交易作為發展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切人點。
(二)可行性 我國環境相對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時已經有了顯著變化,無論是在利率市場化還是在現貨市場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也為當前恢復和發展國債期貨交易准備了條件。
1、利率市場化取得階段性進展,為國債期貨的恢復提供了現實依據。國債期貨是利率期貨的主要品種之一,利率的市場化和資金的流動性是國債期貨產生的重要條件。隨著我國市場體制的逐步完善,我國對利率的管制己越來越松,利率市場化必將成為必然趨勢。如我國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已經放開,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控制已經取消,國債回購市場交易規模不斷擴大,回購利率成為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利率形式。1996年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啟動,2000年實現外幣利率的市場化,其後又推出了利率市場化的三年步驟。這表明我國為適應新的形勢和經濟發展需要,開始朝利率市場化的方向大步邁進。由此可見,利率市場化和國債期貨的推出是相互作用,相互的,利率市場化為國債期貨的恢復提供了必要條件,國債期貨的恢復又為利率市場化提供了配套的保障機制。
2、快速發展的現貨市場為恢復和發展國債期貨市場提供了堅實的基礎。首先,在國債的發行規模上,1997——2001年的國債發行量分別為2449.39億元、 3808.67億元、4014.5億元、4880億元和5004億元自1998年以來無記名式國債的發行完全停止,憑證式國債的發行比例相對下降,而可上市流通的記帳式國債的發行比例則大幅上升,市場流動性大幅提高。其次,國債期限結構更加完善。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國1985年至1993年之間,是清一色的 2到5年期中期債券,1994年開始出現了近20%的1年期和少於1年期的債券,同時也有小部分超過6年期的債券,不過沒有出現10年以上的長期債券,1997年發行的國債中10年期債券約佔5.5%,而2002年以來國債包括了l、2、3、7、10、15和目前期限最長的30年期國債,在長短期限配搭上較以前分布更為「均勻」,使我國國債市場的收益率曲線更為完整,也為國債期貨提供了依據。
3、商品期貨交易的開展為我國推出金融衍生產品特別是恢復國債期貨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國債期貨作為金融期貨的一種與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很多共同點,如其價格載體都是現貨,其交易機制都是依賴於投資者對未來現貨市場價格的預期等,因而在恢復國債期貨的過程中可以借鑒商品期貨交易一些成功的經驗,並有目的的避免一些在商品期貨交易中發生而且有可能在國債期貨交易中發生的。同樣商品期貨交易市場的規范和發展在交易場所、交易規則設計、交易監管等方面為國債期貨交易市場的重新建立提供了許多可供借鑒的經驗。
⑷ 國債期貨交易代碼是多少
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模擬交易合約》規則,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代碼TF,標的為面額為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為3%的每年付息一次的5年期名義標准國債。報價單位為百元人民幣,以凈價方式報價。最小變動價位為0.01元,合約交易報價為0.01元的整數倍。交易單位為「手」,1手等於1張合約。合約月份為最近的三個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3%。手續費標准為不高於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一。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代碼TF,標的為面額為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為3%的每年付息一次的5年期名義標准國債。報價單位為百元人民幣,以凈價方式報價。
⑸ 國債期貨下單限制是多少,國債期貨最大下單數量是多少
2017年4月5日起,滬深300、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調整為20手,市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調整為10手;5年期和10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調整為50手,市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調整為30手。合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單數量為1手,市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30手,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手數為50手。
⑹ 國債期貨交易的什麼是國債期貨交易
即交易者只需支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就可通過交易場所按規定的標准化合約來買賣遠期的國債。我國於1994年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試點。由於國債期貨合約的賣方不一定持有真實的國債,國債期貨交易的結果極易導致國債的買空賣空,助長投機行為,引起金融秩序的混亂,因而需要有較完善的監管機制。但在我國實際試點中,國債期貨市場屢次發生的嚴重違規交易表明我國尚不具備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基本條件。為了保證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決定自1995年5月18日起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⑺ 投資者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通常需要考慮的因素有( ) 。 A.經濟增速 B.財政政策 C.市場利率 D.貨幣政策
A 經濟增速。國債的各種變動因素都與國家的經濟發展息息相關。
⑻ 中金所5年期國債期貨交易的市價最大下單數量是多少
一般月份限額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持倉限額為500手,下旬100手。
⑼ 國債期貨交易是什麼
國債期貨是指通過有組織的交易場所預先確定買賣價格並於未來特定時間內進行錢券交割的國債派生交易方式。國債期貨屬於金融期貨的一種,是一種高級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金融市場不穩定的背景下,為滿足投資者規避利率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
國債期貨開戶請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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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三的期貨公司
⑽ 國債期貨交易的國債期貨交易的特點
1.國債期貨交易的成交與交割具有不同步性。 在期貨交易中,成交與最終的交割是分開來的,這一點與現貨交易的成交後即進行錢券交收兩清的交易方式有明顯的不同。國債期貨交易的成交與交割的時間間隔,一般是以月為單位計算的,或者是以每年特定的某幾個日期作為交割日。從這種成交與交割分離的情況來看,國債期貨交易與國債遠期交易有諸多相似的地方,即均是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時間買賣雙方按照預先規定的價格和數量進行錢券交收的。其實,國債期貨交易本來就是在國債遠期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交易方式。不過,國債期貨交易在技術性、復雜性以及規范性等方面都要遠遠高於國債遠期交易。
2.國債期貨交易必須在指定的交易場所進行交易。 國債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通常是在證券交易所或者期貨交易所進行的,不允許在場外或私下裡進行交易,不允許私自對沖。交易所是期貨交易的中介,它不僅為交易雙方提供交易場所,而且還要制定、頒布有關交易的各項規章制度以保證交易的有序進行。更為重要的是,它還是期貨交易中所有買方的對手賣方,同時又是所有賣方的對手買方,即期貨表現為投資者與交易所之間簽訂契約。這一點也是國債期貨交易與國債遠期交易所不同的地方,國債的遠期交易可以是投資者之間直接簽訂買賣合同,而且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場外自行交易。
3.國債期貨交易的標的具有雙重的意義。 國債期貨交易的標的的雙重意義是指:首先,國債期貨交易的標的是國債券。因為,國債期貨交易如果到期交割的話,其交割的對象是政府實際發行的國債券,而非其他什麼債券。其次,國債期貨交易的標的實際上是標準的期貨交易合約(至少首次交易是這樣),因為交易雙方買賣的是標準的期貨合約。因此,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國債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準的國債期貨合約,而期貨合約規定的用於交割的交割物是具體的國債券。而標準的國債期貨合約與實際的國債券是完全不同的。體現在:一方面,標準的國債期貨合約本身並不是政府的債務,只是它所規定的交易物是政府發行的國債。另一方面,標準的國債期貨合約具有不可分割性。它所載明的國債數量、交割期限、買賣的價格等都是事先確定好了,不能分拆的。投資者只能一次性地買賣這份合約,而不能將其分解為若干份。
4.國債期貨交易實行的是保證金交易(亦稱杠桿交易)。 在國債交易中,投資者一般僅僅只要交付很少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一份國債期貨合約,而這份國債期貨合約所規定的到時交割的國債數量則相對較大。國債期貨合約規定的面值除以保證金的數值就是國債期貨交易的放大倍數。例如,我國以前開展的國債期貨交易中,當時上海證券交易所曾規定非會員公司投資者每買賣一份國債期貨合約僅需要交納500元的保證金(至於會員則要求的保證金數額更低,甚至可以透支,這也是後來釀成震驚中外的「3·27」風波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當時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一個國債期貨合約的面值是20,000元,於是放大了40倍。正因為國債期貨交易屬於杠桿交易,具有放大風險和收益的功能,所以,其可能發生的盈虧一般都比較大,屬於典型的高風險交易品種。也正因為如此,所以,國債期貨交易一般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以便控制風險,即投資者的盈虧每天交易結束後都要結算出來,出現盈利投資者可以提取出來另作他用,出現虧損的話,投資者則必須在限定的時間之前補足。
5.國債期貨交易一般很少發生最終的實物交割。 由於國債期貨買賣的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且其成交與交割不同步,因此,大多數的國債期貨投資者在交割之前往往已經作了一個與原先買賣交易相反但數量相同的交易,這樣也就結束了原先的期貨合同,最終的盈虧則表現為兩次交易的價差上。這一點也是國債期貨交易與國債遠期交易不同的地方。國債遠期交易到交割日時,買賣雙方一般是要按照事先確定好了的價格進行錢券交收的。此外,在國債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即可以選擇先買後賣,也可以選擇先賣後買。而在國債現貨交易中,除了信用交易外,只能是先買後賣。
6.國債期貨交易是一種風險遠大於現貨交易的金融衍生交易。 由於國債期貨交易實行的保證金交易,在正式交割或者結算之前,投資者僅僅只需要交納少量的保證金。所以,其蘊含的風險和可能的獲利都是巨大的(即其交易具有放大風險或者收益的特點)。投資者稍有不慎,即可能被強行平倉掃地出門,而不是像現實交易那樣,即使套牢,只要不割肉,還是有扭虧為盈的可能的。而期貨交易是有時間約束的,過了交割日,就是廢紙一張了。這也是為什麼期貨交易有一定資金門檻的重要原因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