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利息算到哪天
『壹』 利息從那天開始計算
存款的計息起點是元,角和分都不計利息。計算利息金額的時候計算到分位,以下的尾數進行四捨五入來計算。儲蓄存款無論存期是多長,都不計復息,除了活期儲蓄在每年結算利息的時候並入本金。到期支取利息時,按照整存整取的利率來計算利息。提前支取利息時,按照獲取存款的利率來計算利息。逾期支取利息時,從到期那一天開始自動轉存,如果轉存後又存滿了,就按照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來計算利息,如果沒有存滿了,就按照活期存款來計算利息。如果遇到了在定期存款期內的利率調整,則按照開存單時說好的利率來計算利息。如果在活期的存款期內發生了利率調整,就按照結息的那一天的利率來計算存款利息。對於大額可轉讓存單,不能辦理提前支取,逾期取出也不計算利息,利息的計算按照開戶時公布的利率來計算。
那麼,存款利息具體怎麼算呢?
第一,對於活期存款,每年7月1日結息,把利息並入本金重新計算利息。沒有到結息日就銷戶的,按照支取利息那天的利率來計算利息,計息期從開戶到結清的前一天。對於存期的計算,尤其是並非整年整月的存期,按照存款的天數來計算存期,取款日期減去存款日期之差就是存款天數,按照這個天數來計算存期,依照存期來計算利息。
第二,對於零存整取。零存整取的利息按照開戶的那一天的利率來確定,並從零存整取賬戶開戶的那一天來計算利息期。如果是逾期支取,逾期的那部分按照支取的那一天的活期儲蓄利率來計算這部分利息。零存整取的計息方法比較多,常用「月積數計息」的方法,也就是說,利息等於每個月存款的金額、累計存款月數和月利率之積來計算。
第三,對於存本取息的利息計算,是按照從開戶那一天的利率,每個月憑借存款憑證支取利息,開戶日是每個月的取息日。有急用提前支取本金的,按照支取本金那一天的利率來計算活期利息。
第四,對於定活兩便的儲蓄利率,由於它具有定期和活期兩種儲蓄性質,因此,如果活期存款超過三個月,就按照期限相同的定期存款的利率的60%來計算。
『貳』 存款後,利息要從哪天算起
銀行計息採取「算頭不算尾」,即存款或貸款當日開始計息,支取存款或
歸還貸款當日不計息的。
『叄』 銀行結算利息是哪一天
每季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每季末月的21日為付息日,會於每季末月的21日把利息打入銀行賬戶中;
銀行利息結算方式:
1、零存整取是我們普通居民較普遍採用的方法,以零存整取利率的計算為例。
零存整取的余額是逐日遞增的,因而我們不能簡單地採用整存整取的計算利息的方式,只能用單利年金方式計算,公式如下:
SN =A(1+R)+A(1+2R)+…+A(1+NR)=NA+1/2 N(N+1)AR
其中,A表示每期存入的本金,SN是N期後的本利和,SN又可稱為單利年金終值。上式中,NA是所儲蓄的本金的總額,1/2 N(N十1)AR 是所獲得的利息的總數額。
通常,零存整取是每月存入一次,且存入金額每次都相同,因此,為了方便起見,我們將存期可化為常數如下:
如果存期是1年,那麼 D=1/2 N(N十1)=1/2×12×(12+1)=78
同樣,如果存期為2年,則常數由上式可算出D=300,如果存期為3年,則常數為D=666。
這樣算來,就有:1/2 N(N十1)AR=DAR,即零存整取利息。
例如:你每月存入1000元。存期為1年,存入月利率為1.425‰(2004年10月29日起執行的現行一年期零存整取月利率),則期滿年利息為:1000×78×1.425‰=111.15(元)
又如儲戶逾期支取,那麼,到期時的余額在過期天數的利息按活期的利率來計算利息。
2、零存整取有另外一種計算利息的方法,這就是定額計息法。
所謂定額計息法,就是用積數法計算出每元的利息化為定額息,再以每元的定額息乘以到期結存余額,就得到利息額。
每元定額息 =1/2 N(N+1)NAR÷NA=1/2(N十1)R
如果,現行一年期的零存整取的月息為1.425‰。那麼,我們可以計算出每元的定額息為:1/2×(12+1)×1.425‰=0.0092625
你每月存入1000元,此到期余額為:1000×12=12000(元)
則利息為:12000×0.0092625=111.15(元)
扣去20%的利息稅22.23元,你實可得利息88.92元.
『肆』 十年期國債期貨利率是累積結算還是每年結算
十年期國債期貨利率不是積累結算,是每年結算一次。
『伍』 國債期貨的利率是如何計算的
國債期貨的標的是國債 國債的3%的收益率是不會變的 不管國債期貨漲還是跌,利率是不變的,變的是票面價格。
『陸』 如何用國債期貨計算遠期利率
試解:
1:隱含的遠期利率:由於短期國債利率較低,45天的低於135天的,因此45天的短期國債在到期後距離135天的中間還有90天,期間這筆資金隱含的實際收益就是隱含的遠期利率。
2:135天的國債收益減去45天的國債收益,除以中間間隔的90天,就是期間隱含的遠期利率:
(135*10.5-45*10)/90=10.75%
3:由於短期國債隱含的遠期利率10.75%高於短期國債期貨隱含的遠期利率10.6%,因此可以採取如下操作套利:
賣出45天到期的國債期貨,90天後交割,隱含利率為10.6%,此為成本。
賣出135天到期的短期國債,90天後就成為45天後到期的短期國債,買入,隱含收益10.75%
其差額為純收益。
『柒』 利息的起算和截止時間到底應如何確定
一、債權人計算遲延履行期間利息時有關起止時間點的確定,需要注意:關於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的起算時間,應當自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未生效仍在上訴期的一審判決不應計算遲延履行利息,如延伸閱讀案例三中,以尚未生效的法律文書作出之日開始計算遲延履行利息顯然是對債權人不公平而被法律否定的。
關於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的截止計算時間,債務人履行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時即不應再計算遲延履行利息,此處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被執行人分次履行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人民法院劃撥、提取被執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紅利等財產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計算至劃撥、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的,計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通過其他方式變價的,計算至財產變價完成之日。」進行判斷遲延履行利息截止計算日期。
若遲延履行期間跨越2014年8月1日,上述《解釋》發布日期的,遲延履行利息的計算方式應分為兩種情況:2014年8月1日之後的遲延履行利息應該按照《解釋》的規定計算,2014年8月1日之前的遲延履行利息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可查閱上述兩規定的內容及本書作者後續專文論述)。
二、關於再審案件中遲延履行利息的計算問題,可以參看延伸閱讀案例一的裁判觀點:後一判決對前一判決的給付內容進行了變更,故前一判決不應再作為執行依據,後一判決效力也已經最後確定且未被其他判決、裁定予以變更,應當作為執行依據,所以遲延履行利息應在後一判決生效時起算。所以,債務人對遲延履行利息計算提出異議時,可依據原判決被變更為由請求延後計算遲延履行利息的起算日。
三、若當事人遇到判決書中並未明確遲延履行利息的起始計算日的,且雙方爭議較大,執行部門可先征詢案件原法院民事審判部門的意見,依據民事審判部門的解釋,確定遲延履行利息的起始計算日期。
四、此外,關於金融不良債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的截止日,由於金融不良債權的處置屬於特殊歷史遺留問題,利息計算兼具法律性和政策性,最高人民法院先後發布有關審理和執行的指導性文件。2009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發布後,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機構或個人受讓金融不良債權的,受讓日之後債務人不再計付利息,利息包括遲延履行利息。
相關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法釋(2009)6號】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於執行工作幾個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川高法〔2007〕39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二、執行款不足以償付全部債務的,應當根據並還原則按比例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與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但當事人在執行和解中對清償順序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4〕8號】
第二條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履行期間的,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被執行人分次履行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
人民法院劃撥、提取被執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紅利等財產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劃撥、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的,計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通過其他方式變價的,計算至財產變價完成之日。
《民訴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民訴法解釋》
第五百零六條 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或者遲延履行金自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五百零七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非金錢給付義務的,無論是否已給申請執行人造成損失,都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已經造成損失的,雙倍補償申請執行人已經受到的損失;沒有造成損失的,遲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
『捌』 關於國債期貨的計算
CBOT的中長期國債期貨採用價格報價法。5、10、30年國債期貨的合約面值均為10萬美元,合約面值的1%為1個點,即1個點代表1000美元;30年期國債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為1/32個點,即代表31.25美元/合約;此外,5年、10年期的國債最小變動價位為1/32點的1/2,即15.625美元/合約。CBOT中長期國債期貨報價格式為「XX—XX」,「—」號前面的數字代表多少個點,後面的數字代表多少個1/32點。其中,由於5年期、10年期的最小變動價位為1/32點的1/2,所以「—」後面有出現3位數的可能。因此,如果不考慮其他費用,當日盈虧=(99又2/32-98又16/32)*1000=(99.0625-98.5)*1000=562.5美元
『玖』 為什麼國債期貨交割日債券的報價並不包括上一付息日到交割日的利息
你要看這個交易規則就OK的, 畢竟這個天數都是不一樣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