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基金從業人員
1. 期貨從業人員 證券從業人員 信託從業人員 基金從業人員
樓主:您好!
你就算追加再多分,也難完善的給你回答這樣的問題,同屬金融業。
你所提到的都是金融業內的一種洐生職業。各有各的特性,共同點就兩個「同屬金融業、前景都一樣美好」。 要根據你個人的選擇你更喜歡往那個品種上發展,或者說多元化發展,基金經紀人,可以相當成功 ,但是你叫他去從事期貨經紀人,也許餓死,所以沒有相對的比較性。你說的待遇,如果是經紀人的話都是看你的客戶開發能力的。沒有太大的可比性。
2. 基金從業人員可以買債券基金嗎
你好,基金從業人員可以購買任何基金產品。在我國只有證券從業人員不得開立個人股票賬戶,基金從業人員是沒有限制的,很多基金公司還鼓勵內部員工購買本公司的基金,尤其是在發行新基金的時候。
3. 請問通過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的人考基金從業資格的時候需要考幾門呢是和證券從業人員一樣
第六次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中,一般從業資格考試科目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與《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考試具體科目及場次安排詳見准考證。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兩科可以分開考。也可以一次性考兩科。各位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復習時間、基礎水平等因素選擇一次性報名考一科,或者報考兩科。通過了一科,下次繼續報名另外一科即可。
2014年11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全新《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大綱涉及《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兩個考試科目,考生須一次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
本套教材在整體知識架構和具體知識編排上,嚴格依據了全新考試大綱,全面涵蓋了全新考綱上的核心知識考點。同時,為了保證相關知識的准確性,也及時參閱了全新的證券市場法律、法規。
4.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同時是基金從業人員嗎
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基金宣傳、推銷、咨詢等業務的人員,應當首先參加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考試,取得從業資格。
基金從業考試成績四年有效;已通過協會組織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兩個科目者,視同已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考生可根據需要選擇參考科目。
同時,如果你單獨考基金的話,就是考這兩門,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生通過兩個科目考試後,具備基金從業人員資格及基金銷售資格注冊條件。
相當於說你可以單獨考基金從業的兩門,也可以考證券的基礎知識和投資基金兩門,考過算過,然後接著考剩下的,直到全過後拿到證券從業資格證。
5. 基金從業人員屬於證券從業人員嗎
是的,和你首先是個人,然後才是男人或女人同理。首先你是證券從業人員,然後才是基金從業人員,投資咨詢從業人員,投資銀行從業人員,證券經紀從業人員。
6. 中國有多少家基金公司,有多少基金從業人員
可以明確的告訴你,我國目前有61家基金公司,http://company.p5w.net/fund/index.htm?in_c.asp除了58家基金公司之外,尚有浦銀安盛基金公司、農銀匯理基金公司、民生加銀基金公司這三家。目前後3家還沒有新基金面世。
7. 哪些人員不得擔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從業人員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從業人員: (一)因犯有貪污賄賂、瀆職、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的; (二)對所任職的公司、企業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或者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負有個人責任的董事、監事、廠長、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終結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個人所負債務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四)因違法行為被開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公司及其他機構的從業人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五)因違法行為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取消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從業人員、投資咨詢從業人員;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基金業務的其他人員。
8. 基金從業人員不得少於多少人
看是什麼機構,如果是獨立的基金銷售機構,不少於10人。專業基金銷售機構不少於30人,且不少於員工人數的1/2。
9. 哪些人必須取得基金從業人員資
總結起來,基金相關機構的從業人員都需要申請基金從業資格。包括:包括基金管理人、商業銀行(含在華外資法人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中的管理人員、業務人員、營銷人員。
10. 哪些人必須取得基金從業人員資格
按照中國證監會、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的相關規定,基金行業從業人員需要具備從業資格。那麼具體有哪些人必須取得基金從業人員資格呢?
1、基金銷售人員
基金銷售機構人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委託的基金銷售機構中從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申購和贖回等相關活動的人員。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管理人員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證券公司總部及營業網點,商業銀行總行、各級分行及營業網點,專業基金銷售機構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總部及營業網點從事基金宣傳推介、基金理財業務咨詢等活動的人員應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
上述從業人員需由所在機構進行執業注冊登記,未經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聘任,任何人員不得從事基金銷售活動。
2、基金相關從業人員
《證券投資基金法》自2012年修訂頒布以來就明確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高管,同時,管理人和託管人設立都要求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另外,《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等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也需要有一定人數具備從業資格,且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管理人員必須具備。
3、私募基金從業人員
2016年2月5日《關於進一步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明確了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需要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相關要求。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