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保險負債需求
❶ 什麼是保險公司的未來負債
在全國保險監督工作會議上,保監會主席吳定富首次披露了12家保險公司出現不同程度的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
兩天後的7月17日,保監會一口氣又公布了9家保險公司的詳細增資情況,包括5家財險公司和4家壽險公司,分別是:都邦財險、華泰財險、中銀保險、大眾保險、永安財險、中航三星、信誠人壽、中美大都會、海爾紐約人壽。
對引發賠付能力不足的原因,吳定富在會議上分析道:「行業償付能力總體水平下降,除了受股票市場不斷走低的影響外,關鍵原因在於部分公司發展模式粗放,產品結構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強甚至長期虧損,主要依賴股東增資或發行次級債維持償付能力。同時,部分公司的治理結構存在缺陷,沒有建立有效的內部風險管理機制,經營中的短期行為比較突出。」
同時,保監會還表示,對於快速發展中出現償付能力階段性不足的公司,要督促公司通過限制業務規模、加強分保、優化業務結構等措施改善償付能力,以及通過上市、增資擴股、發行次級債等方式籌集資本金,緩解償付能力不足的壓力。
同期保監會還公布,2008年上半年共有23家保險公司對其注冊資金進行增資,且其中不少都是去年已經進行過增資。
盡管有如此多家公司忙增資,且多數都為大手筆,但是,在保險行業內,償付能力不足似乎不足為懼。
都邦財險的一名會計認為,賠付能力的一個主要影響因素在於其股東權益。他們公司也是在今年完成增資的,增資後即大大提升了公司的賠付能力。
太平洋安泰保險公司的一位經理認為,這是行業的普遍現象。多少比率是充足、安全的,各國也不盡相同。
平安集團的一位內部人士認為,償付能力不足的公司更多的應該就是因為短期業務增長過快。
合眾人壽的相關人士也表示,償付能力充足率等於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最低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在承擔現有負債的基礎上,進一步支持未來發展而建立的預警指標。償付能力是一個動態指標,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即使出現償付能力不足,也可採取增加資本金、合理運用保險資金、調整業務結構及控制費用等多種措施來解決這一問題。
保監會督促險企自填家門
如果不足畏懼,為什麼保監會推出了新的規定?什麼是賠付能力?
賠付能力是保護投保人利益的警戒線,是指保險機構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能力,也是保險機構資金力量與自身所承擔的危險賠償責任的比較。
2008年7月14日,保監會發布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並於2008年9月1日起實施,同日廢除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
根據保監會最新發布的規定,按償付能力狀況,保險公司被分為不足類公司、充足I類公司和充足II類公司三類,其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低於100%、100%至150%、高於150%。
平安集團的新聞發言人盛瑞生在接受《證券日報》的采訪時解釋道,保監會的新規定是適時推出的,更加科學、合理,監管也更加嚴格,有利於整個行業向健康、穩健的方向發展。在償付能力方面,平安是新標准分類中最好的II類,公司償付能力充足主要是資本金充足,業務選擇和成本控制方面做得較好。
上述合資保險公司戰略部經理表示,保監會推出新的政策,應該是基於對風險的考慮。中國的保險行業與國外的不同,不會輕易的倒掉。但像今年上半年這樣巨災頻發的情況下,重大賠付的增多,大量的擠兌也可能導致公司經營出現風險。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教授也認為新的規定更加規范,更加突出了償付能力的重要性。
但是,值得思考的是,郝教授同時提出,我們採用歐美對償付能力的標准來監管中國的保險公司,就相當於用一個博士生的標准來要求小學生,這樣也好,也不好。長遠來看,這些標准都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短期看來,有一點彈性其實是可以的,當然,監管機構不斷地敲警鍾也是對的。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償付能力是一個時點的概念。對於一個企業而言,如果長期償付能力不足肯定存在很大的風險。如果只是在某個時點產生不足,則很容易通過業務的調整而調整。我們打個比喻,中國的保險公司就是一個青少年,雖然這個青少年扛不起100斤的大米,但是我們不能說他沒有力氣。」郝教授分析道。
償付能力不足≠公司破產
從保監會公布的消息看來,保險公司的賠付能力不足已經不是今年首次出現了。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此之前即透露過,2007年年底就發現10家保險公司賠付能力不足。
而在2005年,保監會還曾提出,國內中資壽險公司普遍存在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而三大壽險巨頭中國人壽集團、太平洋壽險、新華人壽即被爆出償付能力不足,其中太平洋壽險的狀況最為嚴重。
當時被媒體爆出後即掀起了軒然大波。曾有人形象地比喻:就好像一家資不抵債的企業能去銀行貸款嗎?
但此前,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楊華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經表示,如果某家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過低,就會出現破產倒閉的危險,但在我國,保險公司是不會輕易倒閉的。因為衡量保險公司能否持續穩定經營的一個重要指標是償付能力,我國的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監管非常嚴格。
因此,2006年,保監會便推動多家保險公司通過增資擴股、發行次級債、引入外資戰略投資者等多種方式充實資本金。
2007年,中英人壽、民生人壽、中德安聯等保險公司紛紛大舉實施增資擴股。而國內保險業的三大巨頭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陸續登陸A股市場融資。截至2007年底,保險業資本金總量已超過2000億元。
即使如此,在郝演蘇教授的眼裡,依然不足為懼。整個保險行業的總資金也就相當於中國工商銀行的1/3。
郝教授認為,「中國的保險市場是一個豆芽菜的市場,但是一個後勁發展很大的市場。而海外市場已經發展到一定的形態了,擴張的空間很小。如果對未來有很好的預期,隨著新業務的上升,很多問題都會隨之化解的。」
❷ 負債時買的保險,能理賠嗎
可以理賠的,只要求傲視符合理賠規定條件的都能理賠,目前還沒有哪一種保險是規定負債不能理賠,壽險,財產險,意外險,分紅險都是如此。
❸ 影響保險需求的因素有哪些
1、風險因素。
保險商品服務的具體內容是各種客觀風險,無風險。風險因素存在的程度越高、范圍越廣,保險需求的總量也就越大;反之,保險需求量就越小。
2、社會經濟與收入水平。
保險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並且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發展。保險需求的收入彈性一般大於1即收入的增長引起對保險需求更大比例增長。但不同險種的收入彈性不同。
3、保險商品價格。
保險商品的價格是保險費率。保險需求主要取決於可支付保險費的數量。保險費率與保險需求一般成反比例關系,保險費率愈高,則保險需求量愈小;反之,則愈大。
4、人口因素。
人口因素包括人口總量和人口結構。保險業的發展與人口狀況有著密切聯系。人口總量與人身保險的需求成正比,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條件下,人口總量越大,對保險需求的總量也就越多,反之就越少。人口結構主要包括年齡結構、職業結構、文化結構、民族結構。由於年齡風險、職業風險、文化程度和民族習慣不同,對保險商品需求也就不同。
5、商品經濟的發展程度。
商品經濟的發展程度與保險需求成正比,商品經濟越發達,則保險需求越大;反之,則越小。
6、強制保險的實施。
強制保險是政府以法律或行政的手段強制實施的保險保障方式。凡在規定范圍內的被保險人都必須投保,因此,強制保險的實施,人為地擴大了保險需求。
此外,利率水平的變化對儲蓄型的保險商品有一定影響。雖然目前投資理財型保險占據了一定的保險市場份額,但是由於紅利這一塊沒有固定的保證,所以也影響到客戶對於投資理財型保險的需求。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2-0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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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10為什麼說保險企業是負債經營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保險企業都是先收取保費,再提供服務的
除所有者投資外,大量經營資金的運用都來自於保費收款。
保費只有在合同到期之後,才能真正地轉化為保險企業收入和利潤。
❺ 10、為什麼說保險企業是負債經營
保險企業都是先收取保費,再提供服務的
除所有者投資外,大量經營資金的運用都來自於保費收款。
保費只有在合同到期之後,才能真正地轉化為保險企業收入和利潤。
❻ 保險公司資產與負債的主要特徵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1)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一般原則和主要結構以及與保險公司資產結構的關系;(2)從三個方面分析保險公司的資產結構和特點;(3)保險公司負債的形成機制;(4)各種保險業務形態的負債特徵。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喲。
再次感謝您的提問,更多財會問題歡迎提交給高頓企業知道。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❼ 各行業保險的需求分析
1、提述問題有幾個關鍵詞,是分析、保險、客戶需求。簡單來見分好前後邏輯順序,就很好回答這個問題。分析客戶的保險需求,重點是分析客戶實際的風險在哪裡,適合的產品在哪裡?
2、首先對於客戶來說簡單分為個人客戶和企業客戶。對於個人來說分析其保險需求比較簡單,保障型、福利型等不同的性質,決定保險最基本的需求屬性,然後根據這個屬性再考慮具體的保險險種。對於企業客戶來說分析顯得尤其重要,你要了解企業的行業類型、屬性、人員狀況、盈利水平等諸多因素,再考慮企業運營中存在的風險,如人員、營業中斷、財產損失等不同狀況,設定不同的保險產品。
3、對於保險需求來說,分析顯得尤為重要,如果你推薦了一個對客戶沒有明顯效果或者是客戶抵觸的產品,這樣對於產品銷售來說無疑是致命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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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保險產品的負債主要有哪些特點
一、保險負債的特點
保險公司的業務表現為根據保險單(保險合同)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並在合同有效期內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對於經營一般商品的企業,賣出商品收取貸款意味著一次交易的結束,而在保險合同成立並生效後,保險公司即負有在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責任,具有在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或生存至規定年齡的情況下,向保險受益人提供賠償或給付的義務,在向保險人支付賠償或給付以前,這項內容實際上構成了保險公司的一項負債。為此保險公司應建立責任准備金。保險公司的負債具有以下的特點:
(一)不確定性。保險公司本身的經營就具有不確定性。一方面:在財產保險業務中,保險公司承擔的賠償責任主要是與保險事件造成的損失程度有關,由於無法預知事故是否發生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大小,因此具有不確定性。在人壽保險業務中,由於負債帶有儲蓄性質,則在金額上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保險經營的風險中不僅有正常風險,還包括異常風險,它們更不能被保礆公司所能夠完全控制。所以這同樣也加大了保險公司的不確定性。
(二)未來性。保險公司進行保險金補償或給付的經濟行為,其保險負債只在經營業務完成以後才能真正核算。保險公司在釐定合同成本承擔責任的時候,對保險負債的確定具有預測性。
(三)估計性。由於未來損失的不確定性和存在一些預測的因素,所有的估計都是基於人們的假設作出的。在假設的基礎上,再選擇具體的方法進行計提,因此產生的負債額也是一個估計數。
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講,由於保費通常在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或生存至規定年齡之前收取,而賠償或給付是在此之後。因此保險公司所承擔的賠付責任是因為過去收取了保險費這一項而產生的。同時,因保險負債具有不確定性、未來性、估計性的特點,使得保險公司到底賠付多少還要根據實際的保險事故發生情況來決定,由此看來因收取保險費而承擔的保險賠付責任就是或有損失。
二、關於保險負債的會計處理問題
既然保險公司的負債是一項或有損失,那麼探討其會計處理就應遵循或有損失會計處理的特點結合保險業本身的特殊性進行確認、計量、披露。
(一)確認
關於確認,主要問題是或有損失確認的標准有哪些?按照《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要求確認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該義務是承擔的現時義務,而不是潛在的義務。2.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在這里「很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超過50%,但是未達到基本的確定的程序。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這里的「能夠可靠地計量」是指因或有事項產生的現時義務的金額能夠合理估計。從以上的確定標准來看,能夠進行確認的情況只是針對預計負債。不能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的或有損失均不得在會計報表中確認。也就是說「或有負債」不能確認。作為保險業來說,其負債是否都是或有損失呢?作為一個特殊的行業,有它行業自身的特點,其確認的標準是否一定完全按照《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的確認條件呢?筆者將從具體的保險公司賠付責任分析出發,尋求解決這兩個問題的答案。
1.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已提出保險賠償,但是保險公司與索賠人就索賠案件是否屬於保險責任范圍、保險賠款應為多少尚未達成協議而至使保險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另一種情況也是已發生保險事故,但是被保險人還沒有提出保險賠償
。針對這種負債,保險會計通常計提「未決賠款准備金」。這是保險公司的現時義務,其到底賠償多少還不能確定,也就是不能計量,即未決賠款准備金屬於「預計負債」這一類。
2.不同類型的保險公司因經營的業務性質與合同期限的不同而相應地承擔不同的責任,相應地建立起不同的責任准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