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國債期貨交易競價原則連續競價按照
Ⅰ 連續競價的原則
原則主要有:價格優先原則和時間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 打個比方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分毫不差)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則結果是願意10元買的,會給他9.98全部成交,願意9.9賣的,會給他9.96全部成交。
時間優先原則:同價位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電腦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書面申報競價時,按證券經紀商接到書面憑證的順序排列。
Ⅱ 限價指令在連續競價時,交易所按照什麼原則撮合成交
我國股市連續競價時成交優先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裡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Ⅲ 連續競價時,是價格優先在前還是時間優先在前,還有兩個條件都相同時是大單優先嗎
先價格優先,如果是同等價格,然後是時間優先,因為你炒股,首要的還是價格!!!如果前面兩個都相同,那是大單優先。
Ⅳ 中金所5年,10年國債期貨採用什麼競價
國債期貨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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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交易的原則
一、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
買進申報:較高價格者優先; 賣出申報:較低價格者優先。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二、成交時間優先的原則
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 申報的時間確定。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連續競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集合競價
Ⅳ 請問5年國債,10年國債期貨最後交易日連續競價時間是多少
你好,國債期貨在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為上午9:15 - 11:30,2年期國債、5年期國債、10年期國債均一樣,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五。
Ⅵ 證券問題請說出股票市場集合競價及連續競價的原則,按其原則進行五檔排列撮合成交並分析成交的情況。
看看股價是怎麼撮合的: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五節 競價
3.5.1 證券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3.5.2 集合競價期間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第六節 成交
3.6.1 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成交時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3.6.2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3.6.3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
(二)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三)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6.4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3.6.5 買賣申報經交易主機撮合成交後,交易即告成立。符合本規則各項規定達成的交易於成立時生效,買賣雙方必須承認交易結果,履行清算交收義務。
Ⅶ 關於股票連續競價規則,新手求助~~
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分毫不差)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
結果不是按你所說的那樣成交。而是這樣:願意10元買的,會給他9.98全部成交。。。。。願意9.9賣的,會給他9.96全部成交。。
系統會向對用戶有利的方向給你成交。你願意10塊買,但是現在有人9.98就賣,系統就會以對你有利的9.98給你成交。,如果你願意9.9賣,但是現在有人9.96就買,系統就會以對你有利的9.96給你成交。意思就是讓你買到更便宜的或者賣出個更高的價錢。
至於你說的均價,比如10塊買的這個人會給他9.98成交,但如果他要買200股,而9.98上只有100股,系統會在9.99上再給他成交100股以滿足他的數量要求。如果9.99上只有50股,系統會在10塊上再成交50股,如果10塊上還不滿足數量,則未成交的部分就會顯示在買一的位置等待成交。用他在各個價位上的花費的錢的總和除以總股數,就是他成交的均價。
Ⅷ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條件:成交量最大。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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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Ⅸ 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確定成交價的原則怎麼理解啊
你好,連續競價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
(1)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成交價的確定原則: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取在該價格以上的買入申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之差最小的價格為成交價;買賣申報累計數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況的,開盤集合競價時取最接近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盤中、收盤集合競價時取最接近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Ⅹ 簡述連續競價的含義和原則
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10)中金所國債期貨交易競價原則連續競價按照擴展閱讀:
連續競價交易制度成交原則:
1、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
買進申報:較高價格者優先;
賣出申報:較低價格者優先。
2、成交時間優先的原則:
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3、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凡不能成交者,將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剩餘部分將處於等待成交狀態。投資者的委託如未能全部成交,證券公司在委託有效期內可繼續執行,直到有效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