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dvp
1. 證卷從業資格考試都需要哪些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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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如下: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2006年)
第一部分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目的與要求
本部分內容包括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等資本市場基礎工具的定義、性質、特徵、分類;金融期權、金融期貨和可轉換證券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定義、特徵、組成要素、分類;證券市場的產生、發展、結構、運行;證券經營機構的設立、主要業務、內部控制和管理;中國證券市場的法規體系、監管構架以及從業人員的道德規范和資格管理等基礎知識。
通過本部分的學習,要求熟練掌握證券和證券市場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主要法規和職業道德規范;了解證券中介機構的主要業務和風險監管。
第一章 證券市場概述
掌握證券與有價證券定義、分類和特徵;掌握證券市場的定義、特徵、和基本功能。掌握證券市場的層次結構、品種結構和交易場所結構。
掌握證券市場參與者的構成,包括證券發行人、證券投資人、證券市場中介機構、自律性組織及證券監管機構。掌握機構投資者的主要種類、證券市場中介的含義、證券市場自律性組織的構成。了解個人投資者的含義及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管機構的主要職責。了解中國證券市場機構投資者構成的發展與演變。
熟悉證券市場產生的歷史背景和未來發展趨勢;掌握我國證券市場歷史發展過程中的主要特點和對外開放的進程。了解資本主義發展初期和中國解放前的證券市場;了解我國證券業在加入WTO後五年過渡期對外所作的主要承諾。了解國外證券市場發展的歷史和我國證券市場與西方國家證券市場的差距。了解股權分置改革的發展進程。
第二章 股票
掌握股票的定義、性質、特徵和分類方法;熟悉普通股票與優先股票、記名股票與不記名股票、有面額股票與無面額股票的區別和特徵。
熟悉股票票面價值、賬面價值、清算價值、內在價值的不同含義與聯系;掌握股票的理論價格與市場價格的聯系與區別;掌握影響股票價格的主要因素。
掌握普通股票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掌握公司利潤分配順序,股利分配原則和剩餘資產分配順序;熟悉股東重大決策參與權、資產收益權、剩餘資產分配權、優先認股權等概念。
熟悉優先股的定義、特徵;了解發行或投資優先股的意義;了解優先股票的分類及各種優先股票的含義。
掌握我國按投資主體性質劃分的各種股份的概念;掌握國家股、國有法人股、社會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外資股的含義;熟悉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紅籌股等概念。
掌握我國股權分置改革的定義、總體要求,熟悉改革方案動議的提出和方案的審議,掌握改革的主要方式和特別股東會議投票表決的要求,掌握改革後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的規定,掌握「G股」、「新老劃斷」的概念。
第三章 債券
掌握債券的定義、票面要素、特徵、分類;熟悉債券與股票的異同點;熟悉債券的基本性質與影響債券期限和利率的主要因素;熟悉各類債券的概念與特點。
掌握政府債券的定義、性質和特徵;掌握國債的分類;熟悉我國國債的發行概況;了解地方債券的發行主體、分類方法以及現階段不允許地方政府發債的原因;了解銀行間債券市場主要債券品種;了解國庫券、赤字國債、建設國債、特種國債、實物國債、貨幣國債的概念。
掌握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的定義和分類,熟悉其發行概況;熟悉各種公司債券的含義。
掌握國際債券的定義和特徵,掌握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的概念、特點,了解我國國際債券的發行概況;了解揚基債券、武士債券、熊貓債券等外國債券。
第四章 證券投資基金
掌握證券投資基金的定義和特徵;掌握基金與股票、債券的區別;熟悉基金的作用以及國內外基金的發展概況。
熟悉證券投資基金的分類方法;掌握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定義與區別;熟悉各類基金的含義;掌握交易所交易的開放式基金的概念、運作機理和優勢,了解上海證券交易所ETF和深圳證券交易所LOF的異同。
熟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掌握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的概念、資格與職責以及更換條件;熟悉基金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熟悉基金的管理費、託管費、運作費的含義和提取規定;掌握基金資產凈值的含義;熟悉基金資產總值以及基金資產的估值方法;熟悉基金收益的來源、分配方式與分配原則;掌握基金的投資風險;了解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
掌握基金的投資范圍與投資限制。
第五章 金融衍生工具
掌握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基本特徵和按照基礎工具的種類、交易形式及交易方法等不同的分類方法。了解金融衍生工具產生和發展的原因、金融衍生工具最新的發展趨勢。
掌握遠期、期貨與互換交易的定義、基本特徵和主要區別;
了解現階段銀行間債券市場遠期交易、外匯遠期交易、外匯互換交易以及境外人民幣NDF的基本情況。
掌握金融期貨合約的主要類別,了解境外金融期貨合約的主流品種和交易規則。掌握金融期貨的套期保值功能和價格發現功能。掌握金融期貨的集中交易制度、標准化期貨合約和對沖機制、保證金制度、無負債結算制度、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等主要交易制度。了解金融期貨的理論價格及影響價格的主要因素。
了解互換交易的主要類別和交易特徵。
掌握金融期權的定義和特徵。掌握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在標的物、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履約保證、現金流轉、盈虧特點、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等方面的區別。了解金融期權按投資者的買賣行為、合約履行時間、期權標的物性質劃分的主要種類。了解金融期權的主要功能。掌握期權的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了解期權價格的主要影響因素。
掌握可轉換證券的定義和特徵,掌握可轉換證券的主要要素。掌握可轉換證券的理論價值、轉換價值,並能熟練運用有關公式計算可轉換證券的理論價值和轉換價值。了解可轉換證券的市場價格及轉換升貼水。
掌握權證的定義、類別和特徵,了解權證與標准期權產品的異同。了解目前中國證券市場中權證類產品的基本結構。
掌握存托憑證的定義,了解美國存托憑證種類以及與美國存托憑證的發行和交易相關的機構,了解推出中國存托憑證相關建議的含義。
掌握資產證券化的含義、機制以及證券化資產的主要種類。了解目前中國銀行業信貸資產證券化和房地產信託投資單位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掌握結構化衍生產品的含義,了解中國結構化金融產品的發展趨勢。
第六章 證券市場運行
熟悉證券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的概念及兩者關系;掌握發行市場的含義、構成和證券發行制度、發行方式、承銷方式、發行價格;掌握證券交易所的定義、特徵、職能和運作系統、交易原則和交易規則;熟悉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上市制度;掌握中小企業板塊的含義、設立原則、總體設計、制度安排;熟悉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轉讓的安排;熟悉場外交易市場的定義、特徵和功能;熟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主要職能和交易制度;熟悉我國的代辦轉讓系統和股份報價轉讓。
掌握股票價格平均數和股票價格指數的概念和功能,了解其編制步驟和方法;掌握我國主要的股票價格指數、債券指數和基金指數;了解主要國際證券市場及其股價平均數、股價指數。
掌握證券投資收益和風險的概念;熟悉股票和債券投資收益的來源和形式;熟悉股票和債券收益率的計算;掌握證券投資系統風險、非系統風險的含義,熟悉其來源、作用機制、影響因素和收益與風險的關系。
第七章 證券中介機構
掌握證券公司的定義、設立條件以及對注冊資本的要求,熟悉對證券公司設立以及重要事項變更審批要求。掌握證券公司高級人員的范圍、任職資格條件,熟悉申請高管任職資格應當提交的申請材料,掌握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行為規范。熟悉證券公司的各項主要業務內容,掌握證券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原則,熟悉證券公司各項業務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掌握創新試點證券公司和規范類證券公司的申請條件,熟悉評審的程序、管理公司以及持續要求。
掌握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設立的條件, 熟悉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組織機構和業務范圍。掌握登記結算公司的有關業務規則。
熟悉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禁止性行為、證券服務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證券市場監督管理
掌握《證券法》和《公司法》的調整對象與范圍,掌握新修訂《證券法》和《公司法》的主要內容。熟悉《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調整的對象、范圍以及主要內容,熟悉《刑法》對證券犯罪的主要規定。
掌握保薦人的注冊登記的條件,熟悉保薦人的職責,熟悉保薦代表人 注冊的條件。熟悉《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的主要內容。熟悉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掌握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來源,熟悉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的職責。掌握《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明確的收購范圍、債權的計算標准,熟悉個人債權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認定標准。掌握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的條件以及主要股東具備的條件。了解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和監管。
熟悉證券市場監管的意義和原則,市場監管的目標和手段。熟悉新《證券法》賦予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職權,掌握證券市場監管的內容。
熟悉證券市場的自律性管理機構,熟悉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督管理職能。掌握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的有關規定。熟悉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的注意內容。熟悉從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基本行為准則。
第二部分 證券發行與承銷
目的與要求
本部分內容包括: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股份有限公司概述、企業的股份制改組、公司融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准備和推薦核准程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操作、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發行新股、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的發行與承銷、外資股的發行、公司收購與資產重組等。
通過本部分的學習,要求掌握上述內容以及相應的法規政策。
第一章 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
熟悉投資銀行業的含義。了解國外投資銀行業的歷史發展。掌握我國投資銀行業發展過程中發行監管制度的演變、股票發行方式的變化、股票發行定價的演變以及債券管理制度的發展。
了解證券公司的業務資格條件。掌握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的資格條件。掌握股票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保薦人制度。了解國債的承銷業務資格、申報材料。了解企業債券的上市推薦業務資格。
掌握投資銀行業務內部控制的總體要求。熟悉承銷業務的風險控制。了解股票承銷業務中的不當行為以及對不當行為的處罰措施。
了解投資銀行業務的監管。熟悉核准制的特點。掌握主承銷商的發行保薦辦法和發行上市保薦制度的內容,以及中國證監會對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的監管。了解中國證監會對投資銀行業務的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原則、方式、條件和程序。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概念、資格及其法律地位。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性質、內容以及章程的修改。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差異、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變更要求。
掌握資本的含義、資本三原則、資本的增加和減少。熟悉股份的含義和特點、股份的分派、收購、設質和注銷。了解公司債券的含義和特點。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定義和行為規范、股東大會的職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運作規范和議事規則、股東大會決議程序和會議記錄。掌握董事(含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產生程序,董事的職權、義務和責任,董事會的運作規范和議事規則,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的職權,董事長的職權,董事會秘書的職責,董事會的決議程序。了解經理的任職資格、聘任和職權,經理的工作細則。掌握監事的任職資格和產生程序,監事的職權、義務和責任,監事會的職權和議事規則,監事會的運作規范和監事會的決議方式。了解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的一般規定、利潤及其分配、公積金的提取、承辦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合並和分立概念及相關程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概念及相關程序。
第三章 企業的股份制改組
熟悉企業股份制改組的目的和要求。掌握擬發行上市公司改組的要求以及企業改組為擬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熟悉股份制改組時清產核資的內容和程序,國有資產產權的界定及折股、土地使用權的處置、非經營性資產的處置和無形資產的處置,資產評估的含義和范圍、資產評估的程序,會計報表審計。掌握股份制改組法律審查的具體內容。
第四章 公司融資
了解各種公司融資方式的含義。熟悉融資成本的含義;掌握個別資本成本、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和邊際資本成本的含義、計算及運用。熟悉資本結構理論的內容及其發展。掌握不同融資方式的特點及融資方式選擇。
第五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准備和推薦核准程序
掌握公開發行的條件及要求。掌握輔導工作的基本要求。
掌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條件及要求;掌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內核保薦和承銷商備案材料。掌握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的目錄和形式要求。熟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核准程序、發審委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工作。了解發行審核委員會會後事項。掌握發行人報送申請文件後變更中介機構的要求。熟悉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專項復核的審核要求。
第六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操作
掌握股票的估值方法。熟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制度。
掌握股票發行的基本要求,掌握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概念及其實施、行使和披露。了解回撥機制。
熟悉發行准備工作中的詢價和公開推介、首次公開發行招股說明書的披露。了解發行費用中的中介機構費、上網發行手續費。熟悉發行階段後期工作中的股款繳納、股份交收及股東登記、承銷總結報告。
掌握股票上市的條件。掌握股票上市保薦人的一般規定、上市保薦人的義務;熟悉上市保薦書的內容。熟悉股票上市申請和上市協議。了解剩餘證券的處理方法。
熟悉保薦制度的一般規定。掌握保薦工作規程。掌握持續督導期間的計算、持續督導的內容、保薦人的權利、發行人的義務和禁止行為。
熟悉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的保薦和持續督導的內容。
第七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掌握信息披露的制度規定、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披露的原則和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
熟悉招股說明書的編制和披露要求及其保證與責任,了解招股說明書的摘要刊登、有關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信息的散發。掌握招股說明書的一般內容與格式。
熟悉發行公告的披露、發行公告的內容。
熟悉股票上市公告書的編制和披露要求,股票上市公告書的內容與格式。
第八章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
掌握新股發行的基本條件、一般規定、配股的特別規定、增發的特別規定。熟悉新股發行的申請程序。掌握主承銷商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掌握新股發行申請文件的編制和申報的基本原則、申請文件的形式要求以及文件目錄。
熟悉主承銷商的保薦過程和中國證監會的核准程序。
掌握增發的發行方式、配股的發行方式。熟悉增發及上市業務操作流程、配股及上市業務操作流程。
熟悉新股發行申請過程中信息披露的規定及各項內容。了解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時招股說明書的編制和披露。
第九章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熟悉可轉換債券的概念、股份轉換及債券償還、可轉換債券的贖回及回售。掌握可轉換債券發行的基本條件、募集資金投向以及不得發行的情形。了解可轉換債券發行條款的設計要求。熟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價值及其影響因素。
熟悉可轉換債券發行的申報程序。了解可轉換債券發行申請文件的內容。熟悉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核准程序。
熟悉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方式、保薦要求及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網上定價發行程序。掌握可轉換債券的上市條件、上市保薦、上市申請、停牌與復牌、轉股的暫停與恢復、停止交易以及暫停上市等內容。
熟悉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和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十章 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掌握我國國債的發行方式。熟悉記賬式國債和憑證式國債的承銷程序。熟悉國債銷售的價格和影響國債銷售價格的因素。
熟悉我國金融債券的發行條件、申報文件、操作要求、登記、託管與兌付、信息披露。了解次級債務的概念、募集方式以及次級債務計入商業銀行附屬資本和次級債務計入保險公司認可負債的條件和比例。
熟悉我國企業債券發行的基本條件、募集資金投向和不得再次發行的情形。了解企業債券發行的條款設計要求及有關安排。熟悉企業債券發行的額度申請、發行申報、發行申請文件的內容。了解中國證監會對證券公司類承銷商的資格審查和風險評估。熟悉企業債券申請上市的條件、上市申請與上市核准。了解債券上市的信息披露和發行人的持續性披露義務。
熟悉企業短期融資券的發行條件、承銷機構的標准及其資格認定、短期融資券發行的申請與核准及相關安排。熟悉企業短期融資券的操作要求。了解企業短期融資券的信息披露和監管。
熟悉證券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條款設計及相關安排。了解證券公司債券發行的申報程序、申請文件的內容。熟悉證券公司債券的上市與交易。了解公開發行證券公司債券時募集說明書等信息的披露以及公開發行證券公司債券的持續信息披露。了解證券公司定向發行債券的信息披露。
熟悉資產證券化的各方參與者的角色。了解資產證券化發行的申報程序、申請文件的內容。熟悉資產證券化的具體操作。了解公開發行證券化產品的信息披露。了解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處理和稅收政策。
了解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十一章 外資股的發行
了解境內上市外資股投資主體的條件。熟悉增資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條件。熟悉境內上市外資股的發行方式。
熟悉H股的發行方式與上市條件。熟悉企業申請境外上市的要求。了解H股發行的工作步驟以及發行核准程序。
熟悉內地企業在香港創業板發行與上市的條件。熟悉境內上市公司所屬企業境外上市的具體規定。了解外資股招股說明書的形式、內容、編制方法。熟悉國際推介與詢價、國際分銷與配售的基本知識。
第十二章 公司收購與資產重組
熟悉公司收購的形式、業務流程;了解財務顧問在公司收購中的作用;掌握公司反收購策略;熟悉我國有關上市公司收購、重組和持股變動等活動的相關法律、法規。
掌握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概念;熟悉上市公司收購的權益披露;熟悉要約收購規則、協議收購規則以及間接收購規則;了解收購人及相關當事人可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申請豁免事項;熟悉上市公司並購中財務顧問的有關規定;熟悉上市公司收購活動中的監管措施與法律責任。
熟悉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行為的界定。熟悉實施原則、基本要求和實施程序以及報送材料的內容與格式。了解上市公司接受贈與資產的信息披露和報告義務。
掌握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向外商轉讓的原則、轉讓范圍、受讓方資格、轉讓程序。
了解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應遵循的原則;熟悉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要求;熟悉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外國投資者的資格要求; 熟悉外國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的程序;熟悉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後的變更及處置。
第三部分 證券交易
目的與要求
本部分內容包括證券交易的定義、種類,交易風險的種類以及風險防範;證券經紀業務的含義和特點,證券經紀業務的登記存管、委託買賣、競價成交、業務管理與監管等業務規則;證券經紀業務、自營業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和債券回購交易的基本知識和管理要求;清算、交收的概念和運用;證券營業部的場所管理、業務管理、技術管理、財務及安全管理,營業部的內部控制目標、原則與要求等。
通過本部分的學習,要求熟練掌握證券交易的程序、交易規則、經紀、自營、客戶資產管理和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與特點;掌握證券營業部經營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第一章 證券交易概述
掌握證券交易的概念、特徵和原則;熟悉證券交易的種類;熟悉證券投資者的種類;掌握證券公司設立的條件和可以經營的業務;熟悉證券交易場所的含義及作用;掌握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職能和作用;熟悉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
掌握證券交易程序;熟悉證券交易機制的目標;熟悉證券交易機制的種類。
掌握證券交易所會員的資格、權利和義務;熟悉會員資格的申請和審批程序;熟悉證券交易所交易席位的含義、種類和管理辦法。
掌握證券交易風險的含義、種類;熟悉證券交易風險防範制度;熟悉證券公司的風險監察和證券行業的自律管理。
第二章 證券經紀業務
熟悉證券經紀業務的含義和特點;掌握開立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的要求;熟悉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的主要內容;熟悉證券交易委託人和證券經紀商的概念、權利和義務;熟悉經紀業務中的禁止行為;了解經紀業務的特點。
掌握證券賬戶的種類;掌握開立證券賬戶的原則和要求;熟悉證券賬戶掛失、補辦、查詢手續;熟悉證券登記的含義和類型;熟悉證券託管和證券存管的概念;掌握我國證券託管制度的內容。
掌握投資者買賣證券資金存取的方式;掌握委託指令的內容;熟悉證券委託的形式;掌握委託受理的手續和過程;掌握委託執行的申報原則和申報方式和申報時間;熟悉委託指令撤銷的條件和程序。
掌握證券交易的競價原則和競價方式。
熟悉證券買賣中交易費用的種類;掌握各類交易費用的含義和收費標准。
熟悉證券經紀業務的風險種類;掌握經紀業務的風險防範措施;熟悉經紀業務監督與檢查的內容。
第三章 經紀業務其他事項
掌握股票網上發行的概念、主要方式和特點;熟悉網上發行的申購程序;熟悉網上增發新股的申購特點。
熟悉公司行為服務的含義;掌握分紅派息和配股繳款的操作流程;熟悉可轉換債券轉股的操作流程;熟悉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的操作流程。
熟悉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的有關規定;熟悉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基金業務的有關規定;熟悉權證業務的有關規定。
掌握證券大宗交易和回轉交易制度;熟悉股票交易特別處理規定;熟悉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
熟悉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發布規則;掌握開盤價、收盤價的產生方式;熟悉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的規則;掌握證券除權(息)的處理辦法和除權(息)價的計算方法;熟悉證券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理規定;熟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交易管理的有關規定。
掌握證券交易所有關交易信息的規定和對交易行為監督。
掌握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的含義和基本規則;熟悉從事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的條件;熟悉股份轉讓公司委託代辦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四章證券自營和證券資產管理業務
掌握證券自營業務的含義、特點;掌握證券自營業務管理的基本要求;熟悉證券自營業務誠信執業的禁止行為的基本含義和內容;熟悉證券自營業務的監管措施和違反有關法規的法律責任。
掌握證券資產管理業務的含義、種類及特點;熟悉資產管理業務管理的基本原則、運作管理的一般規定和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的基本規范;熟悉證券公司取得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條件;熟悉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備案與批准程序;熟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說明書的基本內容;熟悉資產管理合同應包括的基本事項和主要內容;熟悉資產託管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熟悉資產管理業務禁止行為的有關規定;熟悉資產管理業務中證券公司與客戶的權利與義務;熟悉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及防範措施;熟悉資產管理業務的監管措施和資產管理業務違反有關法規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債券回購交易
掌握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概念;掌握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規則;熟悉全國銀行間市場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規則。
熟悉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的含義;熟悉全國銀行間市場買斷式回購有關交易規則、風險控制及監管與處罰措施。熟悉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業務基本規則。
第六章清算與交收
掌握清算、交收的概念;熟悉清算和交收的聯系與區別;掌握清算與交收的原則;掌握銀貨對付(DVP)、共同對手方(CCP)的概念。
掌握我國上海市場、深圳市場A股、基金、債券等品種的清算與交收;熟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結算辦法。
掌握我國上海市場、深圳市場B股清算與交收。
掌握我國債券回購交易的清算與交收。
熟悉我國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清算與交收。
熟悉我國權證的清算與交收。
熟悉證券營業部與投資者之間的資金結算程序。
第七章證券營業部的經營管理與內部控制
熟悉營業部(服務部)設立、變更與終止的條件和報批程序;熟悉營業部(服務部)的業務范圍;熟悉經紀業務內部控制和經紀業務操作規程的主要內容;熟悉業務差錯的種類和處理原則;熟悉交易系統常見故障及應急
2. 印度短期國債比例是多少
印度金融體系改革的特點
印度第一代改革主要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金融改革是從1991年到1997年進行的,主要的改革包括利率自由化、政策性銀行貸款改革以及減少政府對銀行的干涉。第二階段改革從1998年一直到現在,內容包括金融監管體制的改革,進一步發展資本市場,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企業治理改革,改善銀行的綜合服務水平,風險管理以及保險和養老金體系改革。
印度1991年宣布的改革對銀行體系產生了明顯的效果。此次銀行改革的目的是更好地利用資源和有效地分配貸款。改革第一階段採取了下列措施:降低銀行存款准備金率,擴大銀行開放度,加大對外投資;加大對銀行的監管力度;允許私營企業進入銀行業,加強行業競爭;制定銀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行業透明度;加強政策的傳導性。經過一系列改革,銀行降低了不良資產率,提高了運轉效率,增加了活力與實力,減少了經營成本,提高了利潤率。
印度金融市場改革的重點是放鬆管制,加強流動性,降低交易成本。1991年以來,印度股票市場改革主要目的在於提高市場流動性和透明度。主要措施包括:
放鬆股票發行市場管制。1992年印度廢除了《資本發行控製法案(1947)》,企業在相關監管規則的指導下,有權獲得市場籌資機會。計劃發行股票的公司不需要事先經過政府的批准,在取得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發放的批文後便可發行證券。1995年,印度在新股發行定價方面又實行入標定價法,從而提高了股票發行的效率。
在流通市場上注重拓寬市場基礎,提高市場流動性,加強風險管理。金融改革以來,印度股票市場投資者范圍擴大,金融工具創新活躍。1992年印度允許外國機構投資者(FII)在股票市場投資,後者如今已經成為印度資本市場上最大的機構投資者;共同基金尤其是私營性質的共同基金如今已成為另一種活躍的機構投資者。印度股票市場實行漲跌停限制制度,以控制股票市場價格過度波動。印度政府還為小公司建立了場外交易市場;允許公共設施和市政公司在股市上發行債務證券;規定發行股票的最大可交易數不超過100股。
擴大股票市場開放。1992年?印度政府允許印度公司通過可轉換債券向外國投資者發行股權證券,使外商可以直接投資印度的公司證券,這表明印度的證券市場開始對外開放。1996年已經有600多家外商投資企業進入印度股票市場,這些外商企業所購買的證券總量達到26億美元。同時,印度還拓寬印度公司的國際融資渠道,相關的金融工具包括美國存托憑證?ADRs?、全球存托憑證(GDRs)、外幣轉換債券以及對外商業借款等。國際融資渠道的通暢使印度國內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聯系更為密切,有利於提高國內市場的流動性,減少市場間的套利機會,提高國內市場效率。
在1991年金融改革之前,印度國債市場非常落後,缺乏有效的市場規則以及其他基本制度安排。國債市場實質上是印度儲備銀行財政赤字貨幣化的一種途徑。印度儲備銀行沒有設立專門機構而是通過股票經紀公司開展業務。金融機構受制於法定要求而參與國債市場。由於市場缺乏主動參與的熱情,加之國債市場獲利甚微,印度國債市場一直規模較小,交易平淡。1991年以來,印度對其國債市場實施了一系列重要的改革,主要包括:通過拍賣方式確定政府證券利率,取消行政管理利率;逐步解除通過發行國庫券而使財政赤字貨幣化的自動機制;引進一級交易商(PD)作為政府證券市場的做市商;建立券款交付(DvP)結算系統,提高政府證券交易的透明度。
上述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地改變了印度國債市場的落後狀況,為印度國債市場帶來了深刻的變化:投資者范圍擴大,非銀行機構參與其中,儲備銀行在發行市場的參與程度降低,零息債券利率變動與市場的聯系更加密切,財政赤字貨幣化機制被阻斷,國債市場逐漸成為貨幣政策傳導中樞。國債市場在制度建設、風險管理、清算和結算,以及提高國債管理的透明度等方面都取得了相當大的進步。印度國債市場改革成績斐然。
印度金融體系改革的啟示
印度的金融改革給我們的一個啟示就是激進的改革也是可行的。印度國家股票交易所(NSE)的關鍵人物在金融領域進行了徹底的改革,而不是增量式的改革,為印度金融體系建立了一個良好的基礎。印度個人和印度公司利用股票市場進行資本運作,並且逐漸成為了印度股市的主導力量。股市激進式改革的成功,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建立了印度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SEBI)和國家股票交易所(NSE)等新機構。從印度改革的經驗可以知道,這些新機構才可能更具有觀察和施壓的獨立性。如印度儲備銀行和印度國家清算公司是債券市場產品和服務創新的主要推動者。NMCE、NCDEX、MCX和印度清算有限公司等新機構已經成為引導其他保守市場進行創新的重要動力。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激進改革的實施沒有財政部和印度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SEBI)的政策支持的話,也不可能實現。加強證券市場的競爭必須增強監管部門的執行力,印度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SEBI)作為一個獨立的監管機構,其成立是證券市場改革的關鍵。標志著金融體系的結構發生了重要的變革。其制度特徵是:SEBI是證券市場中的監管機構。SEBI並不負責提供服務,它僅僅是監管服務的提供者。SEBI並沒有內生出一個由公共機構權利管轄的行業。SEBI的職員全是新近招聘的,因此它能夠進行更高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印度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SEBI)成功的關鍵因素是信息披露和競爭政策。在交易的基礎設施建設方面,SEBI建立了一個機構間進行競爭的框架體系。更重要的是,通過大量家庭儲蓄的資金參與投機活動從而使股票市場具有價格發現功能。正是這種家庭部門的直接參與,降低了機構對市場的控制能力。這主要是因為,大量理性投機者的交易活動對於監察像操縱市場這類違規行為是相當有效的。如果交易屏幕上顯示的價格太低,來自全國各地的大量買者就會湧入市場,反之亦然。這樣,大量的市場參與者的參與活動保證了市場運行的效率。
3. 國債期貨是怎樣交割的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割業務指南》 (2015年7月1日實施 2017年4月1日第一次修訂)中相關條款對國債期貨交割進行了規定:
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之前一個交易日,每日收市後,同一交易編碼的交割月份合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平倉價格為該合約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對沖平倉結果不計入當日結算價的計算。交易所對對沖平倉按成交收取手續費。
國債期貨整個交割流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後至最後交易日之前,由賣方主動提出交割申報,並由交易所組織匹配雙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割;第二階段,最後交易日收市後,同一客戶號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未平倉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入交割。
國債期貨交割模式分為一般模式和券款對付模式(以下簡稱「DVP」),進行DVP模式交割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配對雙方均以中央結算開立的國債託管賬戶參與交割;
(2)配對雙方參與交割的國債託管賬戶不為同一賬戶;
(3)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客戶持倉進入交割後,其交割在隨後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完成,依次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 最後交易日之前交割的具體流程
1、意向申報日
(1)最後交易日之前申請交割的,客戶通過會員進行交割申報,會員應當在當日9:15-15:15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結算會員可以授權交易會員為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結算會員應提前辦理書面授權,並報交易所備案。授權書應包含授權交易會員為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內容。
(2)賣方客戶通過會員主動進行交割申報:會員可在9:15-15:15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向交易所申報客戶的可交割國債名稱、數量以及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
(3)買方客戶通過會員進行交割申報:會員可在9:15-15:15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向交易所申報客戶的交割數量和收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但不能申報待接收國債的券種。買方在同一會員處每個交易日僅能申報一條交割意向。買方以在中國結算開立的國債託管賬戶接收交割國債的,應當同時申報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賬戶。
(4)每日收市後,同一交易編碼的交割月份合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平倉價格為該合約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對沖平倉結果不計入當日結算價的計算。
(5)交易所確定進入交割的買賣方: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先按照客戶在同一會員的申報交割數量的總量和持倉量的較小值確定有效申報交割數量,所有賣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進入交割。交易所按照「申報意向優先,持倉日最久優先,相同持倉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則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買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大於賣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的,按照買方意向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未進入交割的意向申報失效。當日未進行交割申報但被交易所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交易所根據賣方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按照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在該買方客戶事先申報的國債託管賬戶中指定收券賬戶。
(6)交割配對:交易所根據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採用最小配對數方法進行交割配對,並於當日收市後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將配對結果和買方客戶應當繳納的交割貨款通知會員。
(7)手續費:交易所在結算時對進入交割的買賣方客戶扣劃交割手續費。
(8)發送待劃券信息:賣方以中國結算的國債託管賬戶交券的,交易所在當日結算後,將賣方客戶的待劃券信息通過中國結算轉發給相應的證券公司或託管銀行。
2、第一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賣方交券日:交易所將過戶指令發送給託管機構。賣方以中央結算的國債託管賬戶交券的,應當按照中央結算的相關規定,在中央結算當日日終前通過中央結算的業務系統對過戶指令進行確認;賣方以中國結算賬戶交券的,中國結算於日終結算時處理過戶指令。劃券不成功的,交易所於第二交割日進行差額補償處置。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無操作。
3、第二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繳款日: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從買方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中扣劃交割貨款至賣方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同時釋放買方和賣方交割持倉佔用的保證金至結算準備金。若發生國債跨市場轉託管業務,交易所向國債託管機構發送轉託管指令,進行國債轉託管,由買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轉託管費。轉託管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參與國債期貨交割的雙方需要繳納過戶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券款對付日:交易所向中央結算傳輸指令,賣方和買方客戶根據交割配對結果,按照中央結算的有關規定進行券款對付。DVP交割失敗的,交易所於第三交割日進行差額補償處置。
4、第三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買方收券日:交易所將過戶指令發送給託管機構。中央結算於當日日終前處理過戶指令;中國結算於當日日終結算時處理過戶指令。由於買方客戶國債託管賬戶原因導致劃券不成功的,相應國債暫存在交易所的國債託管賬戶中,買方客戶可以重新申報接券的國債託管賬戶。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結算時,交易所釋放進入交割的持倉佔用的保證金。參與國債期貨交割的雙方需要繳納過戶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
(二)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具體流程
1、最後交易日
(1)對沖平倉:最後交易日收市後,同一客戶號的雙向持倉按前一交易日結算價進行對沖平倉,同一客戶的不同交易屬性賬戶(投機、套利、套保)多空持倉不進行對沖。
(2)申報交割信息: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會員應當在最後交易日15:15前向交易所申報其買方客戶收券的國債託管賬戶和賣方客戶的可交割國債名稱、數量以及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買方客戶以在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收券的,應當同時提供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賬戶。結算會員為自身代理的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信息,交易會員代理的客戶由交易會員直接向交易所申報交割信息。
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會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為其買方客戶申報交割信息的,交易所根據賣方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按照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在該買方客戶事先申報的國債託管賬戶中指定收券賬戶;會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為其賣方客戶申報交割信息的,視為賣方客戶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如數交付可交割國債。
(3)交割配對:交易所根據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採用最小配對數方法進行交割配對,並於當日收市後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將配對結果和買方客戶應當繳納的交割貨款通知會員。
(4)手續費: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對對沖平倉按成交收取手續費,對進入交割的買賣方收取交割手續費。
(5)發送待劃券信息:交易所在當日結算後,將賣方客戶的待劃券信息通過中國結算轉發給相應的證券公司或託管銀行。
2、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
本階段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的操作與第一階段的流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