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最優套期保值數量
㈠ 國債期貨的問題
銀行在中金所有自己的交易席位,不需要通過期貨公司可以直接交易
並且具備全面結算資格
㈡ 1.利用修正久期法計算投資組合套期保值所需賣空國債期貨數量為
1.應交易合約張數= 債券價值總額 / 單手期貨價值 * (已有組合基點價值 / 單手期貨基點價值 ),其中單手期貨基點價值=CTD基點價值/轉換因子,計算結果為約21手。
2.目標久期小於現持有組合久期的,要做空國債期貨合約,對沖以降低組合對市場利率變化的敏感度。計算公式為:應交易合約張數=(目標久期-現有期貨組合久期)/現有期貨組合久期*(已有組合基點價值 / 單手期貨基點價值 ),經計算約等於68張。(注意:期貨修正久期=CTD修正久期)
3.計算方法同2,要做多,經計算約等於143張。
㈢ 國債期貨下單限制是多少,國債期貨最大下單數量是多少
2017年4月5日起,滬深300、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調整為20手,市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調整為10手;5年期和10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調整為50手,市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調整為30手。合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單數量為1手,市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30手,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手數為50手。
㈣ 國債期貨一手合約多少張
國債期貨一手合約為1張。
國債期貨交易標的介紹:
1、交易單位:國債期貨合約,每份價值100萬。
2、最小變動價位:最小變動價位是0.005元。
3、每日價格波動限制:漲跌停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
4、交易時間: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合約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
5、最後交易日:合約最後交易日為到期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五。
6、交割安排:最後交割日為最後交易日的第三個交易日,採取實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4)國債期貨最優套期保值數量擴展閱讀:
國債期貨的特點:
1、國債期貨交易不牽涉到債券所有權的轉移,只是轉移與這種所有權有關的價格變化的風險。
2、國債期貨交易必須在指定的交易場所進行。期貨交易市場以公開化和自由化為宗旨,禁止場外交易和私下對沖。
3、所有的國債期貨合同都是標准化合同。國債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是一種杠桿交易。
4、國債期貨交易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
5、國債期貨交易一般較少發生實物交割現象。
㈤ 如何利用國債期貨進行空頭套期保值
不太確定你准確的意思。
但假設,
你持有已發行的國債,賺取利息,看做多頭;
沒有國債,若利率水平上升,你的現金有貶值風險,看做空頭;
持有國債,如果未來利率水平下降,那麼你越早持有已發的國債越好,因為後面發行的國債對於你投資來說,收益率下降,自然不需要什麼用國債期貨去保值了。譬如當前的市場環境差不多是這樣的。此時國債期貨價格是上漲趨勢。
如果沒有國債,又假設後面的利率水平會上升,你有大量的現金,或者持有以前的國債,則有現金貶值風險,或之前的國債投資收益率相比有下降的風險,此時可以做空國債期貨,因為隨著中長期利率水平的上升,國債期貨價格會下跌,從而起到保值的作用。
㈥ 如何利用國債期貨進行多頭套期保值
這要分具體情況。按照理論來講,股票跟國債存在著相同的變動關系,同漲或者同跌,原因就是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股票、國債市場從事公開市場業務,來調節市場中的利率。
如果你手中持有的是股票,而要用國債期貨來套期保值的話,具體就是,賣出一定比例國債期貨合約,進行跨品種套利。
如果持有的是國債現貨的話,可以通過賣出一定比例的國債期貨合約,進行期現套利。
不清楚您的具體情況,所以上述建議僅供參考。
㈦ 機構投資者運用國債期貨進行套期保值,首先要確定的是套期保值比率,其次是風險敞口。為什麼錯
以空頭套期保值為例,投資者准備將來某個時期賣出國債以變現,擔心到時候價格下跌而受損失,於是先賣出一筆期貨合約,屆時再買入等額期貨合約,以便對沖價格的不確定性。
感覺不需要知道您說得套期保值比率和風險敞口,也可以實現保值的目的唉。現在很多人做恆指,風險較小,還有期權,不需要操很多心。【網路:six one seven five five nine six there five
】
㈧ 國債期貨資產組合、債券、國債期貨套期保值
131 AC
132 AC
133 ABD
134 AD
135 AB
136 ABC
137 ABCD
138 BC
自己做得,准確率應該能保證
㈨ 國債期貨套期保值是為了什麼
套期保值都是為了規避價格波動的風險,對沖現貨國債價格波動的風險,套期保值分多頭保值和空頭保值。
多頭套期保值,又稱買入套期保值,是指准備將來某一時期投資於國債的投資者擔心因價格上漲而使購買國債的成本增加,而先在國債期貨市場上買入一筆期貨合約,以便對沖未來價格的不確定性。
空頭套期保值,又稱為賣出套期保值,是指投資者准備將來某個時期賣出國債以變現,擔心到時候價格下跌而受損失,於是先賣出一筆期貨合約,屆時再買入等額期貨合約,以便對沖價格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