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交易期貨中的轉換因子
❶ 國債期貨合約中的轉換因子是使用貼現的概念來計算的,計算過程中使用( )作為貼現率。
我們在國債期貨交易當中,國債期貨轉換因子通常由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計算並公布,其計算方法也是公開的。計算國債期貨轉換因子的公式稍微有一點復雜,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其轉換因子的計算也有輕微的差別。
例如,在歐洲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轉換因子採用精確的計算公式,而在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則採用近似的方法。但是,不論採用什麼樣的計算方法,其原理都是一樣的。
即在計算某種可交割債券的轉換因子時,首先必須確定該債券在國債期貨到期日的剩餘期限,然後以期貨合約名義債券利率作為貼現率,將面值為1元的該種債券在其剩餘期限內的所有現金流量折算為現值,這個現值就是該債券的轉換因子。
因此,直觀上講,轉換因子實際上是一種債券價格,只不過這種債券價格是通過假定市場收益率為期貨票面利率,且收益率曲線為水平時計算出來的對應可交割債券的債券價格。
❷ 國債期貨 為什麼需要轉換因子我知道這個是不同債權之間的轉換,但是那個最新期貨報價的標的是什麼
國債期貨的交易標的是虛擬的債券,而不是現實存在的。然而在交割時,必須使用現實存在的國債。由於合約規定剩餘期限4-7年的國債都可以用於交割,但符合這個條件的國債有很多,它們的價格不一樣,所以需要轉換因子將這些國債與交易中的虛擬券聯系起來便於計算比較,通俗點講有點像商品的交割升貼水。最新的期貨報價是虛擬券的最新價格。
❸ 怎麼理解美國長期國債期貨中的轉換因子
國債期貨實行一攬子可交割國債的多券種交割方式,當合約到期進行實物交割時,可交割國債為一系列符合條件的不同剩餘期限、不同票面利率的國債品種。因為票面利率與剩餘期限不同,必須確定各種可交割國債與期貨合約標的名義標准國債之間的轉換比例,這個比例就是轉換因子。
轉換因子實質上是面值1元的可交割國債在其剩餘期限內的所有現金流按國債期貨合約標的票面利率折現的現值。
❹ 國債期貨的轉換因子為什麼是面值1元的債券未來現金流
國債期貨實行一攬子可交割國債的多券種交割方式,當合約到期進行實物交割時,可交割國債為一系列符合條件的不同剩餘期限、不同票面利率的國債品種。因票面利率與剩餘期限不同,必須確定各種可交割國債與期貨合約標的名義標准國債之間的轉換比例,這個比例就是轉換因子。轉換因子實質上是面值1元的可交割國債在其剩餘期限內的所有現金流按國債期貨合約標的票面利率折現的現值。轉換因子在合約上市時由交易所公布,其數值在合約存續期間不變。
❺ 利率期貨里的為什麼使用轉換因子
在交易所市場的債券回購交易中,為了防止出現質押品價值低於融資金額,給資金融出方帶來風險,標准券折算率(轉換因子)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標准券折算率的含義:
1、標准券的折算率是指國債現券折算成國債回購業務標准券的比率。
2、 標准券折算率指一單位債券所能折成的標准券代表的金額與一單位債券的面值之比。
3、公布這一折算比率的意義在於:便於將不同國債現券摺合成標准券,方便國債回購業務的開展,同時也促進了國債市場的完善和發展。
二、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公式
(一)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公式一
國債標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價×(1-波動率)×97%÷(1+到期平均回購利率÷2)÷100
企業債及其他債券標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價×(1-波動率)× [ 70% , 95% ]÷(1+到期平均回購利率÷2)÷100
其中:
1、上期是指:
(1)對於當日(T日)之前(含當日)集中競價交易超過5個交易日(含5個交易日)的債券品種,上期為該品種債券當日之前有發生集中競價交易的最近5個交易日(含當日);
(2)對於當日之前(含當日)集中競價交易不足5個交易日的債券品種,上期為當日之前有發生集中競價交易的所有交易日(含當日)。
2、上期平均價是指:
(1)對於在「T-4」日(含該日)至適用星期星期五(含該日)之間沒有兌付利息的債券品種,上期平均價為該品種債券上期各交易日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達成的交易的加權平均成交價(以成交量為權重,成交價以全價計算);(2)對於在「T-4」日(含該日)至適用星期星期五(含該日)之間兌付利息的債券品種,上期平均價為該品種債券上期各交易日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達成的交易的加權平均成交價扣除一單位該品種債券的兌付利息(以成交量為權重,成交價以全價計算)。
3、波動率=(上期最高收盤價-上期最低收盤價)÷[(上期最高收盤價+上期最低收盤價)÷2];收盤價以凈價計算。
4、到期平均回購利率是指:(1)適用星期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國債回購交易的,到期平均回購利率為適用星期到期的182天期國債回購交易的加權平均成交價(以融資額為權重,回購交易的成交價的單位為百分之一,計算時不省略百分號);(2)適用星期不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國債回購交易的,到期平均回購利率為距適用星期最近的一個星期到期的182天期國債回購交易的加權平均成交價(以融資額為權重,回購交易成交價的單位為百分之一,計算時不省略百分號)。
5、上述公式中的[X%,Y%]指在X%和Y%之間取一個固定值,具體取值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相關債券的評級及擔保等具體情況確定後通告證券交易所,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在該債券上市前向市場公布。
6、標准券折算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舍棄小數點後第三位起的數值)。
(二)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公式二
國債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參考價×93% ÷100.
企業債及其他債券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參考價×[70%,91%]÷100.
其中:
1、計算參考價是指:(1)發行公告載明發行價格的債券,計算參考價為發行公告載明的發行價格;(2)發行公告未載明發行價格的債券,計算參考價為該品種債券的面值。
2、上述公式中的[X%,Y%]指在X%和Y%之間取一個固定值,具體取值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相關債券的信用評級及擔保等具體情況確定後通告證券交易所,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在該債券上市前向市場公布。
3、標准券折算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舍棄小數點後第三位起的數值)。
❻ 為什麼轉換因子要按國債期貨合約標的票面利率折現
標准債券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票面利率大於折現率,就會溢價發行。可是,題目中的債券並非標准債券,它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且是單利計息的。到期的本利和就是1600元。利率為10%,期限為5年的現值系數是0.6209,拿1600直接乘0.6209就可以了。
只要是非標准債券,不一定遵循票面利率大於折現率,就會溢價發行的規定,既然不一定溢價發行,也就不一定債券價格會高於票面價格。
❼ 1.在下列中金所5年期國債期貨可交割債券中,關於轉換因子的判斷正確的是
1、答案為C
解析:中金所轉換因子計算公式為
其中r 表示國債期貨合約標准券票面利率,x 表示到下一付息日的月份數,n 表示交割月與
到期日之間的付息次數,c 表示可交割券的票面利率,f 表示可交割券付息頻率。
簡單的結論是:對於票面利率小於標准券的利率(3%)的券種,它們的轉換因子都小於1,而大於標准券票面利率的則大於1。
可以這樣簡單理解,確定期限、付息方式、票面利率與標准券完全一致的可交割券轉換因子為1。也就是說票面利率等於標准券利率3%的債券轉換因子顯然為1。如果大於3%,即C大,分子大那麼算出來就大於1,反之同理。
2、答案為A。因為5%>3%,所以CF大於1,和第一題是一樣的道理。
希望我說清楚了。望採納。
❽ 什麼是國債期貨轉換因子
在以實物方式交割的國債期貨交割中,由於可交割債券息票率可以不同,期限也可以不同,各種可交割債券的價格與國債期貨的價格沒有直接的可比性。為此,引入了轉換因子,將可交割債券轉換成標准債券進行價格比較。通過轉換因子,各種不同剩餘期限、不同票面利率的可交割債券均可折算成期貨合約標准交割債券。用可交割債券的轉換因子乘以期貨交割價格得到轉換後該債券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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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國債里的轉換因子是什麼
採用一攬子可交割債券的設計,使得在國債期貨到期日,現貨市場往往存在多隻符合交割標準的債券,在最大限度上防止了逼倉情況的發生。但是,對於具有不同息票利率和到期日的債券而言,由於其給投資者帶來的現金流不同,因此,其現貨價格也有很大的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按照同一個國債期貨的結算價格進行交割,顯然是不合理的。由此帶來的一個問題是,在既定的期貨最終結算價格下,不同到期日和不同票面利率的債券以什麼樣的價格進行交割呢?
為了幫助投資者在交割時計算最終的交割價格,國債期貨在交割中設計了轉換因子制度。
在國債期貨交易當中,轉換因子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計算並公布,其計算方法也是公開的。計算轉換因子的公式稍微有一點復雜,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其轉換因子的計算也有輕微的差別。例如,在歐洲期貨交易所,轉換因子採用精確的計算公式,而在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則採用近似的方法。但是,不論採用什麼樣的計算方法,其原理都是一樣的。即在計算某種可交割債券的轉換因子時,首先必須確定該債券在國債期貨到期日的剩餘期限,然後以期貨合約名義債券利率作為貼現率,將面值為1元的該種債券在其剩餘期限內的所有現金流量折算為現值,這個現值就是該債券的轉換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