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的交易期限是什麼
⑴ 國債期貨是怎樣交割的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割業務指南》 (2015年7月1日實施 2017年4月1日第一次修訂)中相關條款對國債期貨交割進行了規定:
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之前一個交易日,每日收市後,同一交易編碼的交割月份合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平倉價格為該合約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對沖平倉結果不計入當日結算價的計算。交易所對對沖平倉按成交收取手續費。
國債期貨整個交割流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後至最後交易日之前,由賣方主動提出交割申報,並由交易所組織匹配雙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割;第二階段,最後交易日收市後,同一客戶號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未平倉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入交割。
國債期貨交割模式分為一般模式和券款對付模式(以下簡稱「DVP」),進行DVP模式交割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配對雙方均以中央結算開立的國債託管賬戶參與交割;
(2)配對雙方參與交割的國債託管賬戶不為同一賬戶;
(3)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客戶持倉進入交割後,其交割在隨後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完成,依次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 最後交易日之前交割的具體流程
1、意向申報日
(1)最後交易日之前申請交割的,客戶通過會員進行交割申報,會員應當在當日9:15-15:15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結算會員可以授權交易會員為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結算會員應提前辦理書面授權,並報交易所備案。授權書應包含授權交易會員為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內容。
(2)賣方客戶通過會員主動進行交割申報:會員可在9:15-15:15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向交易所申報客戶的可交割國債名稱、數量以及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
(3)買方客戶通過會員進行交割申報:會員可在9:15-15:15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向交易所申報客戶的交割數量和收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但不能申報待接收國債的券種。買方在同一會員處每個交易日僅能申報一條交割意向。買方以在中國結算開立的國債託管賬戶接收交割國債的,應當同時申報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賬戶。
(4)每日收市後,同一交易編碼的交割月份合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平倉價格為該合約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對沖平倉結果不計入當日結算價的計算。
(5)交易所確定進入交割的買賣方: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先按照客戶在同一會員的申報交割數量的總量和持倉量的較小值確定有效申報交割數量,所有賣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進入交割。交易所按照「申報意向優先,持倉日最久優先,相同持倉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則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買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大於賣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的,按照買方意向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未進入交割的意向申報失效。當日未進行交割申報但被交易所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交易所根據賣方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按照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在該買方客戶事先申報的國債託管賬戶中指定收券賬戶。
(6)交割配對:交易所根據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採用最小配對數方法進行交割配對,並於當日收市後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將配對結果和買方客戶應當繳納的交割貨款通知會員。
(7)手續費:交易所在結算時對進入交割的買賣方客戶扣劃交割手續費。
(8)發送待劃券信息:賣方以中國結算的國債託管賬戶交券的,交易所在當日結算後,將賣方客戶的待劃券信息通過中國結算轉發給相應的證券公司或託管銀行。
2、第一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賣方交券日:交易所將過戶指令發送給託管機構。賣方以中央結算的國債託管賬戶交券的,應當按照中央結算的相關規定,在中央結算當日日終前通過中央結算的業務系統對過戶指令進行確認;賣方以中國結算賬戶交券的,中國結算於日終結算時處理過戶指令。劃券不成功的,交易所於第二交割日進行差額補償處置。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無操作。
3、第二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繳款日: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從買方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中扣劃交割貨款至賣方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同時釋放買方和賣方交割持倉佔用的保證金至結算準備金。若發生國債跨市場轉託管業務,交易所向國債託管機構發送轉託管指令,進行國債轉託管,由買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轉託管費。轉託管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參與國債期貨交割的雙方需要繳納過戶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券款對付日:交易所向中央結算傳輸指令,賣方和買方客戶根據交割配對結果,按照中央結算的有關規定進行券款對付。DVP交割失敗的,交易所於第三交割日進行差額補償處置。
4、第三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買方收券日:交易所將過戶指令發送給託管機構。中央結算於當日日終前處理過戶指令;中國結算於當日日終結算時處理過戶指令。由於買方客戶國債託管賬戶原因導致劃券不成功的,相應國債暫存在交易所的國債託管賬戶中,買方客戶可以重新申報接券的國債託管賬戶。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結算時,交易所釋放進入交割的持倉佔用的保證金。參與國債期貨交割的雙方需要繳納過戶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
(二)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具體流程
1、最後交易日
(1)對沖平倉:最後交易日收市後,同一客戶號的雙向持倉按前一交易日結算價進行對沖平倉,同一客戶的不同交易屬性賬戶(投機、套利、套保)多空持倉不進行對沖。
(2)申報交割信息: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會員應當在最後交易日15:15前向交易所申報其買方客戶收券的國債託管賬戶和賣方客戶的可交割國債名稱、數量以及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買方客戶以在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收券的,應當同時提供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賬戶。結算會員為自身代理的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信息,交易會員代理的客戶由交易會員直接向交易所申報交割信息。
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會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為其買方客戶申報交割信息的,交易所根據賣方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按照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在該買方客戶事先申報的國債託管賬戶中指定收券賬戶;會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為其賣方客戶申報交割信息的,視為賣方客戶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如數交付可交割國債。
(3)交割配對:交易所根據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採用最小配對數方法進行交割配對,並於當日收市後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將配對結果和買方客戶應當繳納的交割貨款通知會員。
(4)手續費: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對對沖平倉按成交收取手續費,對進入交割的買賣方收取交割手續費。
(5)發送待劃券信息:交易所在當日結算後,將賣方客戶的待劃券信息通過中國結算轉發給相應的證券公司或託管銀行。
2、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
本階段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的操作與第一階段的流程相同。
⑵ 國債期貨交易的什麼是國債期貨交易
即交易者只需支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就可通過交易場所按規定的標准化合約來買賣遠期的國債。我國於1994年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試點。由於國債期貨合約的賣方不一定持有真實的國債,國債期貨交易的結果極易導致國債的買空賣空,助長投機行為,引起金融秩序的混亂,因而需要有較完善的監管機制。但在我國實際試點中,國債期貨市場屢次發生的嚴重違規交易表明我國尚不具備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基本條件。為了保證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決定自1995年5月18日起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⑶ 中期國債期貨合約有效期多少年的任何國債都可以進行交易
國債期貨是以五年期的國債作為基礎標的,合約到期時採用實物交割方式,可交割債券為在最後交割日剩餘期限4-7年(不含7年)的固定利息國債。
⑷ 什麼是國債期貨
國債期貨是指通過有組織的交易場所預先確定買賣價格並於未來特定時間內進行錢券交割的國債派生交易方式。國債期貨屬於金融期貨的一種,是一種高級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金融市場不穩定的背景下,為滿足投資者規避利率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 期貨交易是一種復雜的交易方式,它具有以下不同於現貨交易的主要特點: 1. 國債期貨交易不牽涉到國債券所有權的轉移,只是轉移與這種所有權有關的價格變化的風險。 2. 國債期貨交易必須在指定的交易場所進行。期貨交易市場以公開化和自由化為宗旨,禁止場外交易和私下對沖。 3. 所有的國債期貨合同都是標准化合同。國債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是一種杠桿交易。 4. 國債期貨交易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 5. 國債期貨交易一般較少發生實物交割現象。
⑸ 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有什麼注意事項
時隔十八年,國債期貨再度回歸中國期貨市 時隔十八年,國債期貨再度回歸中國期貨市場。但是對於普通投資者而言,國債期貨更像一個全新的概念,那麼有一些誤區,投資者應該注意。 誤區一:認為國債期貨交易時間與現貨市場一致 我國國債期貨與現貨市場的交易時間並非完全一致。國債期貨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日的9:15~11:30(第一節)和13:00~15:15(第二節),最後交易日的9:15~11:30。然而一般來說,我國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交易時間為9:30~11:30,13:00~15:00;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時間為9:00~12:00,13:30~16:30。 誤區二:認為國債期貨的當日結算價就是收盤價 國債期貨的當日結算價是指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加權的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三位。 國債期貨的收盤價是指合約當日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誤區三:認為國債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在月末 從我國國情上看,由於我國資金市場在季末容易出現異常波動,為了避開每季度下旬這一時期,保證國債期貨交割的安全和順暢,國債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定於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五。 誤區四:認為國債期貨類似於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 國債期貨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進行交割,當合約到期進行實物交割時,可用於交割的債券包括一系列符合條件的國債品種,其票面利率、到期時間等各不相同。可交割國債和名義標准券之間的價格通過一個轉換比例進行換算,這個比例就是通常所說的轉換因子,類似於商品期貨交割時的升貼水概念。 誤區五:認為國債期貨保證金低,更加適合散戶參與 表面上看,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交易的門檻並不高,不過投資者需要滿足適當性制度的要求。通俗地說,投資者要想參與國債期貨交易,不僅要有50萬元開戶門檻,還必須通過相關的資格測試,也就是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此外,由於國債期貨價格波動遠小於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的主要功能在於提供一種風險管理工具,因此對於通常進行趨勢投資的散戶來說,國債期貨並不特別合適。 誤區六:認為國債期貨開倉後無需每日盯盤 在股票市場上,投資者在購買股票後,一般情況下不需要時刻盯著盤面,甚至可以長期持有。但是,投資者在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時,需要有足夠時間盯盤。 由於國債期貨採取保證金交易制度,保證金比例較低,既放大了盈利也放大了虧損,一旦行情不利,投資者面臨的風險相當大。
⑹ 請問5年國債,10年國債期貨最後交易日連續競價時間是多少
你好,國債期貨在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為上午9:15 - 11:30,2年期國債、5年期國債、10年期國債均一樣,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五。
⑺ 國債期貨交易是什麼
期貨交易是一種復雜的交易方式,它具有以下不同於現貨交易的主要特點:
⒈國債期貨交易不牽涉到債券所有權的轉移,只是轉移與這種所有權有關的價格變化的風險。
⒉國債期貨交易必須在指定的交易場所進行。期貨交易市場以公開化和自由化為宗旨,禁止場外交易和私下對沖。
⒊ 所有的國債期貨合同都是標准化合同。國債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是一種杠桿交易。
⒋國債期貨交易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
⒌國債期貨交易一般較少發生實物交割現象。
影響因素:
一、重點關注央行的貨幣政策和公開市場操作,國債期貨直接反映市場利率變化,國內存貸款利率不是由市場交易產生,而是由央行規定,所以央行的貨幣政策對於國債期貨價格影響是最重要的。
二、市場資金狀況也值得國債期貨投資者關注,投資者可參照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的走勢,對國債期貨走勢進行判斷。
三、經濟發展也可以作為投資者的參考。「利率水平本質上是經濟發展對於貨幣的需求程度,經濟發展過快時利率一般將上升,反之經濟低迷時,利率則一般會下降。」張晟暢說。
⑻ 國債期貨怎麼交易
國債期貨交易是指通過有組織的交易場所,按預先確定的買賣價格,在未來特定時間內進行券款交割的國債交易方式。
什麼是國債期貨交易即交易者只需支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就可通過
⑼ 國債期貨交易規則是怎樣百度知道 +5837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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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國債期貨的期貨交易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2013年9月2日宣布,國債期貨上市前的各項准備工作已經就緒,首批三個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將於9月6日上市交易。
國債期貨是一種金融期貨,在中國期貨市場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可謂是中國金融期貨的先驅。中國的國債期貨交易試點開始於1992年,結束於1995年5月,歷時兩年半。
1992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最先開放了國債期貨交易。上交所共推出12個品種的國債期貨合約,只對機構投資者開放。但在國債期貨交易開放的近一年裡,交易並不活躍。從1992年12月28日至1993年10月,國債期貨成交金額只有5 000萬元。
1993年10月25日,上交所對國債期貨合約進行了修訂,並向個人投資者開放國債期貨交易。1993年12月,原北京商品交易所推出國債期貨交易,成為中國第一家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商品期貨交易所。隨後,原廣東聯合期貨交易所和武漢證券交易中心等地方證交中心也推出了國債期貨交易。
1994年第二季度開始,國債期貨交易逐漸趨於活躍,交易金額逐月遞增。1994年結束時,上交所的全年國債期貨交易總額達到1.9萬億元。1995年以後,國債期貨交易更加火爆,經常出現日交易量達到400億元的市況,而同期市場上流通的國債現券不到1 050億元。由於可供交割的國債現券數量遠小於國債期貨的交易規模,因此,市場上的投機氣氛越來越濃厚,風險也越來越大。
1995年2月,國債期貨市場上發生了著名的「327」違規操作事件,對市場造成了沉重的打擊。1995年2月25日,為規范整頓國債期貨市場,中國證監會和財政部聯合頒發了《國債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2月25日,中國證監會又向各個國債期貨交易場所發出了《關於加強國債期貨風險控制的緊急通知》,不僅提高了交易保證金比例,還將交易場所從原來的十幾個收縮到滬、深、漢、京四大市場。
一系列的清理整頓措施並未有效抑制市場投機氣氛,透支、超倉、內幕交易、惡意操縱等現象仍然十分嚴重,國債期貨價格仍繼續狂漲,1995年5月再次發生惡性違規事件—「319」事件。
1995年5月17日下午,中國證監會發出通知,決定暫停國債期貨交易。各交易場所從5月18日起組織會員協議平倉;5月31日,全國十四個國債期貨交易場所全部平倉完畢,中國首次國債期貨交易試點以失敗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