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價格與匯率
㈠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有什麼區別
1、交易者不同。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對委託人的限制不如遠期外匯交易,因為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否繳納保證金,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
3、交易方式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身由決定。這在經濟不景氣時,對方違約風險增大,在交易時間、地點、價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無特別的限制。
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代價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馬克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代介買賣日元或馬克從而構成兩交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
5、現貨結算與差額結算。外匯期貨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當然,實際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交割,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結算或履約。
㈡ 外匯期貨是什麼
外匯期貨是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和時間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這些合約交易在全球的多個期貨交易所進行。和遠期合約不同,期貨合約是公開交易的,無法定製合約,而且期貨合約由作為中介的清算中心來保證合約的履行。清算中心每一天對盈虧進行結算,並根據清算結果調整客戶賬戶的現金余額。這個流程也叫做「逐日盯市」,使用的是當日最後數筆交易的均價作為結算價格。這個結算價格最後決定期貨賬戶的盈虧狀況(GCT誠匯)。
㈢ 外匯期貨與外匯現貨的不同之處是什麼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實際上又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品種
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
1.外匯期貨有固定場所,而現貨交易沒有固定場所
2.外匯期貨與現貨報價方式不同;
3.期貨是掛單報價方式,現貨則是銀行掛牌或經紀商報價。
4.外匯期貨有交割期限制,現貨沒有。
㈣ 外匯與期貨有什麼區別
與期貨交易相比,外匯交易有許多優勢,具體如下:
1.24時都可交易
外匯市場是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市場。不論何時何地發生任何消息,外匯交易者可以即迅速地做出反應。另外,外匯交易者也可以通過豐富的外匯訂單功能,對外匯交易時間有彈性的規劃。
在期貨市場上,例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或是費城交易所,營業時間就有一定的限制。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而言,營業時間是美東時間的上午八點二十分開始到下午兩點為止,因此,如果任何重要事件不在營業時間內公布,則第二天開盤時,期貨交易者再做應對,就有些為時已晚。重要事件通常會造成期貨價格的跳空(Gap),交易者此時已無能為力。
2.流動性好
流動性是指進出市場的難易度。假如您現在持有大量貨幣,想把其賣出,外匯市場的交易量非常大,流動性高,外匯市場有能力把您的訂單完全吸納,所以很容易便在短時間之內──特別是在價格有重要變化前把它們賣出。
相反,期貨市場的交易量不過300億美元,其流動性低,期貨投資者往往會因為交易延誤而導致價格有所偏離,引致虧損。
3.成本低
在外匯交易中,經紀商只通過
點差」獲利,交易者也只需付出這少量的成本。而期貨市場的交易成本遠高於外匯。在期貨市場進行買賣,除了點差之外,期貨交易者還必須額外負擔傭金或手續費。
4.價格確定
外匯經紀商已經能夠提供穩定的報價和即時成交,只要外匯交易者願意,通常可以用市價單(Market order)快速成交
㈤ 外匯期貨市場定價
兄弟們!外匯市場叫外匯市場!外匯期貨市場 是交易匯率指數 基本就是期權!國內目前還沒有外匯期貨。
㈥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有什麼不同
(一)交易目的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的有兩類,一類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一類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地規避外匯風險。
(二)交易者及其相互關系不同: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可以是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有會員身份經濟行、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信用良好的企業等。
(三)交易工具不同: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而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前者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而外匯遠期合約則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四)交易組織不同:外匯期貨交易主要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採取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基本上一個有形的交易則是各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間以及銀行與客戶間通過電訊手段來進行的無形市場,也就是說通常所說的OTC市場。
(五)交易規則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每天的交易都要通過清算所進行清算,盈餘者可以提走多餘的現金,而虧蝕者則需要補交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是不需要保證金的,交易雙方只在到期交割時進行結算。
(六)交易結果不同:外匯期貨市場可以用來保值,也可以用來投機的,而起期貨交易本身也提供這種條件。
(七)交割日期的不同: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外幣期貨的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遠期外匯交易則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除此之外,對合約的轉讓,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而遠期外匯合約則不可轉讓的,所以流動性較弱。
㈦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的匯率形成機制相同嗎
1、性質不同 外匯期貨簡稱為FxFut,是「Forex Futures」的縮寫,是在集中形式的期貨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叫價,以某種非本國貨幣買進或賣出另一種非本國貨幣,並簽訂一個在未來的某一日期根據協議價格交割標准數量外匯的合約。 遠期外匯交易(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又稱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
2、形式不同 遠期外匯業務即預約購買與預約出賣的外匯業務,亦即買賣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幣種、數額、匯率和將來交割的時間,到規定的交割日期,再按合同規定,賣方交匯,買方付款的外匯業務。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外匯期貨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或外匯交易公司來進行的,外匯期貨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
3、市場不同 外匯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規范化的交易場所,而遠期外匯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來源: -NETX平台-外匯期貨,望採納哦
㈧ 外匯期貨價格與外匯即期匯率的變動方向( ) A基本一致 B完全一致 C基本相反 D完全相反
A基本一致
期貨價格實際上是對遠期價格的一種預期,是貨幣時間價值的體現,時間越短,兩者之間的差距越小。
㈨ 外匯期貨定價理論
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發展現狀及前景分析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隨著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金融自由化的擴展、石油危機和債務危機的爆發以及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風險急劇增加。為了規避、轉移和分散風險,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在此背景下,作為金融創新的核心,衍生金融工具應運而生,它不斷突破管理制度的禁錮,如雨後春筍般地大量涌現出來,引領著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最新潮流。目前,我國已經加入WTO,即將面臨著金融業的全面開放,發展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已是大勢所趨。
一、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現狀
從國際經驗來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發展都是以一個健全的基礎金融工具市場(如貨幣、股票、債券市場等)為依託,因而在時間順序上,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遠遠落後於傳統的基礎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在中國的產生同樣遵循這樣的規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隨著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商品期貨市場的出現和不斷發展,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中國的產生創造了一定的環境和條件。1992年6月,上海外匯調劑中心率先創辦了上海外匯期貨市場,開辦人民幣匯率期貨交易,同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張國債期貨合約,1993年3月,海南出現非正式的股票指數期貨交易,1994年1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認股權證交易掀起熱潮,此後,越來越多的衍生金融工具開始沖擊成長中的中國金融市場。下面介紹一些中國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情況。
(一)外匯期貨
1992年6月1日,中國開始試辦外匯期貨交易,上海外匯調劑中心成為中國第一個外匯期貨交易市場。由於當時的匯率實際上是雙軌匯率,外匯期貨價格形成難以直接反映匯率變動的預期,再加上外匯現貨交易有許多嚴格的附加條件,使市場交易顯得非常清淡。相比之下,全國各地涌現出的大量外匯期貨經紀公司,它們的交易量則顯得很大。為了使外匯期貨正規化,1993年7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出通知規定,辦理外匯(期貨)交易僅限於廣州、深圳的金融機構,其他各地的外匯期貨交易機構必須停止辦理,金融機構辦理外匯期貨交易,以企業進出口貿易支付和外匯保值為目的,不得引導企業和個人進行外匯投機交易。企業和個人的外匯交易必須是現匯交易,嚴禁以人民幣資金的抵押辦理外匯交易,嚴禁買空賣空的投機行為。實際上,由於嚴格的管制辦法,中國外匯期貨試點處於停頓狀態
㈩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的息差是否相同
外匯保證金的交易標的是現匯匯率,外匯期貨交易的是遠期匯率。我們知道,貨幣間存在利率差異,利差在外匯保證金和外匯期貨當中通過不同的形式來反映,其實,這種不同,就是外匯保證金與外匯期貨的最主要區別。
外匯保證金當中,利差不在價格中反映,而在頭寸展期(rollover)中反映,即放空高息貨幣,北京時間每日5點會在賬戶中扣除利息,反之亦然。
外匯期貨中,利差在價格中反映,沒有每日展期的概念。即高息貨幣遠期貼水,貼水程度(按利率平價理論得出)是隨時間遞減的,並在合約到期時收斂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