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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幣市場外匯期貨合約交割

發布時間: 2021-06-13 23:03:10

外匯期貨交易有交割日嗎

外匯期貨交易是有交割日的,國際貨幣市場所有外匯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都是一樣的,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交割月的第三個星期三為該月的交割日。

外匯期貨交易介紹:

  •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

全世界的期貨交易所主要有:

  • 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紐約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貨交易所、新加坡期貨交易所、倫敦期貨交易所。

  • 期貨市場至少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交易市場,另一個是清算中心。期貨的買方或賣方在交易所成交後,清算中心就成為其交易對方,直至期貨合同實際交割為止。外匯期貨和合約外匯交易既有一定的聯系,在具體運作方式也有一定的區別。

外匯期貨交易每日漲跌停板限制:

  • 每日漲跌停板額是一項期貨合約在一天之內比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格高出或低過的最大波動幅度。八種外匯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額規定如下:馬克1250美元、日元1250美元、瑞士法郎1875美元、墨西哥比索1500美元荷蘭盾1250美元、法國法郎1250美元,一旦報價超過停板額,則成交無效。

商品期貨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幾號

商品期貨品種不一樣,交割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商品期貨是在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一、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

1、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二、不同的品種是有差別的,有的品種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幾天,主要品種的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銅、鋅、鋁、天然橡膠、鋼材、黃金。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2、燃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4、大豆1號、大豆2號、豆粕、豆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後(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櫚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第二個交易日。

(2)國際貨幣市場外匯期貨合約交割擴展閱讀

商品期貨交割流程:

一、賣方交割流程。

1、賣方交割流程:

交割預報——貨物入庫(交割倉庫驗收)——交割倉庫或指定質檢機構檢驗——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注冊——到交易所交倉單——參與交割,獲得貨款和開具增值稅發票。

2、如在廠庫標准倉單注冊,則從上述流程中「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開始交割流程。

3、賣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閉市以前完成標准倉單注冊,並將倉單交到交易所,否則即判定為違約。滾動交割時,賣方在交收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一次性交割時,賣方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

二、買方交割流程。

1、買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貨款—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注銷標准倉單,領取《提貨通知單》—憑《提貨通知單》到交割倉庫辦理出庫手續—商品出庫。

2、滾動交割時,買方必須在交收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一次性交割時,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

3、滾動交割時,客戶在交收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一次性交割時,客戶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

❸ 外匯期貨交易的交割方式―對沖方式了解是什麼意思

外匯期貨,也就是遠期外匯交易。一般採用到期現貨交割的方式,外匯交割期一般與日歷月份相同 , 多為每年的3月份、6月份、9月份和 12 月份。一年中其他月份可以購買但不交割。交割日一般是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因為受外匯管制的因素,國內投資者進行外匯現貨交割限制很多。大多數的選擇是在合約到期交割日前,進行對沖平倉獲利了結。

❹ 期貨交割日的交割與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標准交割日指某交割月份的最後交易日。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為3、6、9和12月份的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為上述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不規則交割日是指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為1周、2周或1、2、3、6、12幾個月。其他起息日稱為不規則交割日。

❺ 為什麼外匯期貨一年交割4次

期貨外匯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期貨外匯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或外匯交易公司來進行的,期貨外匯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目前,全世界的期貨市場主要有:芝加哥期貨市場、紐約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貨市場、新加坡期貨市場、倫敦期貨市場。期貨市場至少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交易市場,另一個是清算中心。期貨的買方或賣方在交易所成交後,清算中心就成為其交易對方,直至期貨合同實際交割為止。期貨外匯和合約外匯交易既有一定的聯系,也有一定的區別,以下從兩者對比的角度,介紹一下期貨外匯的具體運作方式。
期貨外匯的交易數量和合約現貨外匯交易是完全一樣的。期貨外匯買賣最少是一個合同,每一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如一個英鎊的合同也為62,500英鎊、日元為12,500,00日元,歐元為125,000歐元。
期貨外匯合同的交割日期有嚴格的規定,這一點合約現貨外匯的交易是沒有的。期貨合同的交割日期規定為一年中的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第3個星期的星期三。這一樣,一年之中只有4個合同交割日,但其他時間可以進行買賣,不能交割,如果交割日銀行不營業則順延一天。
期貨外匯合同的價格全是用一個外幣等於多少美元來表示的,因此,除英鎊之外,期貨外匯價格和合約外匯匯價正好互為倒數,例如,12月份瑞郎期貨價格為0.6200,倒數正好為1.6126。
不清楚可以與大家再交流。

❻ 外匯期貨交易是什麼意思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規定在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內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的外匯交割方式。外匯期貨交易買賣雙方在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方式成交後,承諾在交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當前所約定的價格交付某種特定標准數量的外幣,即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簽訂的一種合約。

外匯市場的交易有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即期外匯交易指買賣雙方在成交易後,在第二個工作日交割的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又稱為期匯交易,它是通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辦理的買賣雙方預約購買和出售外匯的業務。與即期外匯交易相比,遠期外匯交易兼有保值、避免匯率風險、資金計劃和周轉靈活等優點。

(6)國際貨幣市場外匯期貨合約交割擴展閱讀: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主要包括金屬期貨、農產品期貨、能源期貨等。商品期貨屬於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種。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衍生工具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核算,其主要賬務處理為:

1、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買賣賬戶,按存入的資金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時,按其公允價值借記「衍生工具」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2、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衍生工具」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4)衍生工具終止確認時,應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❼ 外匯遠期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的異同是什麼

外匯遠期本質上屬於現貨交易,是現貨交易在時間上的延伸,是期貨交易的雛形。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相同點:
1. 交易的客體相同:外匯
2. 交易的原理相同:通過交易來防範或者轉移風險,最終達到保值或者投資獲利的目的。
3. 交易的行情走勢一致性:與現貨市場的價格存在一定的關聯,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價格之前也存在一致性的特點,否則會產生套利機會,直至套利機會的消失。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區別:
1.市場參與者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的參與者非常廣泛。包括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等,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具有會員身份的經紀行、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或信用良好的企業等參與期貨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所設有清算機構,因此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不必考慮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其交易對手方是清算機構,不必擔心違約風險。
②遠期外匯交易缺乏如期貨交易中清算所那樣的中介機構做保障,因此參加者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
2.交易方式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買賣的具體執行都由經紀商代理。交易雙方並不知道真正的交易對手是誰,他們都分別與交易所的清算機構打交道,清算機構是交易的中介。由於信用風險小,在進行外匯期貨交易時可以不必考慮對方的信用是否可靠。
②遠期外匯交易可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電話、電報、電傳等電訊網路來進行。有時雖然也有經紀商介入,但通常由買賣雙方直接聯系,進行交易。因此每一筆交易都必須考慮對方的信用,難免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
3.交易場所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是一種場內交易,即在交易所內進行,按規定的時間,採取公開叫價的方式進行交易,其競爭相當激烈。場內交易只限於在交易所會員之間進行,非會員如要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必須由會員代為買賣。
②遠期外匯交易是一種場外交易,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也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可以通過電話、電傳等現代化通訊手段,在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之間以及銀行與客戶之間單獨進行。如果要委託經紀人進行交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
4.交易工具不同
①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除價格以外,在幣種、交易時間、交易金額、結算日期等方面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FX168財經網-外匯資訊以及行情網站。
②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外匯遠期合約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5.交割方式不同
①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此外,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②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並且遠期外匯交易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
6.保證金和傭金的制度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交易中,為確保每一份合約生效後,當事人能對因期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而造成的虧損及時支付,期貨交易所要求買賣雙方存入保證金,且在期貨合約有效期內每天都進行結算,調整保證金。購買或出售外匯期貨合約時都必須交納傭金,傭金的數額無統一標准,一般由雙方自行商定。
②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客戶是與銀行有業務往來的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公司在銀行享有的信貸額度應隨遠期合同的金額相應減少。只有在個別情況下,如銀行對客戶的信用情況不太熟悉、公司在銀行無信貸額度或信貸額度即將固定時,銀行才會要求客戶存入約為遠期合約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如果發生在銀行同業之間,一般不收取傭金,只有當交易通過外匯經紀人進行時才支付傭金。
7.交易結算制度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由於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行現貨交割,而實行逐日盯市、現金結算,其餘額必須每天經清算所清算,獲利可取出,而虧損則要按保證金的底限予以補充。
②遠期外匯交易合約的盈虧只有到了協定的交割日才進行現貨交割。將交易方向相反的買賣結果相互抵消後,實際資金的移動僅限於差額部分。
8.受監管方式不同
①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
②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9.流動性不同
①因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從而大量投機者和套利者參與外匯期貨市場,導致其流動性很好,發展也極為迅速。
②遠期外匯市場最大的參與者是套期保值者,市場流動性差,規模小且不易擴大,而且經常是單向交易,易出現有行無市的情況。
10.交易功能和交易目的不同
①期貨交易的功能不僅能夠規避風險,同時還具有發現價格和投機的作用。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賣雙方,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價格,用於指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②遠期交易則主要用於規避外匯風險。介於外匯期貨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不同,二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有兩種:一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者則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規避外匯風險。
11.報價內容不同
①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只報一種價格,即買方只報買價,賣方只報賣價。
②在遠期外匯交易中,買賣雙方要同時報兩種價格,即買賣雙方既要報買價,同時也要報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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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2018年6月外匯期貨交割日是幾號

當前,國際貨幣市場所有外匯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都是一樣的,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交割日為該交割月的第三個星期三。
那麼2018年6月份的交割日就是6月20日。

❾ 外匯期貨合約的內容有哪些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合約組成要素:
A.交易品種
B.交易數量和單位
C.最小變動價位,報價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倍數。
D.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漲跌停板。當市場價格漲到最大漲幅時,我們稱"漲停板",反之,稱"跌停板"。
E.合約月份
F.交易時間
G.最後交易日
H.交割時間
I.交割標准和等級
J.交割地點
K.保證金
L.交易手續費
什麼是外匯風險?它有哪些類型?
由於匯率變動致使外匯交易的一方,以及外匯資產持有者或負有債務的政府,企業或個人,有遭受經濟損失或喪失預期利益的可能性。
(1)交易風險。交易風險是指在運用外幣進行計價收付的交易中,經濟主體因外國貨幣和本國貨幣匯率的變動而引起的損失回盈利的可能性.
(2)轉換風險。轉換風險又稱會計風險,指經濟主體對資產負債進行會計處理中,功能貨幣即交易貨幣(一般是海外分公司所在國貨幣)轉換成計賬貨幣(一般是總公司所在國貨幣)的過程中,因匯率變動而呈現賬面損失的可能.。
(3)經濟風險。經濟風險又稱經營風險,是指意料之外的匯率變動引起企業未來一定期間收益減少的一種潛在損失。

❿ 外匯交易與期貨交易有什麼區別

外匯交易市場是世界上最大,最活躍的金融交易市場。外匯市場的日交易量超達$1萬億美元,該種交易也是最主要的金融交易。在此為大家簡單介紹外匯交易和期貨交易的區別。
外匯交易所帶來的利益比貨幣期貨交易相對較多。它們兩者之間的不同處:發展歷史,客戶,與現代外匯交易市場的關聯。從更具體的方面而言,兩者的交易費用,保證金,流動性,操作的簡易性以及供給商所提供的科技與學術性支持都有所區別。以下為它們的不同之處:
多交易量=更好的流動性。貨幣期貨日成交量僅為外匯市場的1%。無所比擬的流動性是外匯交易相對貨幣期貨交易所有的眾多好處之一。任一外匯交易專業人士都能告訴你早在70年代的現代外匯交易市場中現金就是至上。現在,事實上每一位擁有不同風險治理投讓嵞個人交易者都能在外匯交易市場中有最好的投資機會。
外匯交易和期貨交易的區別:與期貨交易相比,外匯交易提供更高的杠桿率與更低的保證金。在進行期貨交易時,交易者有一不同的日間交易保證金與隔夜交易保證金。這些保證金收取還由不同的交易數額決定。而英國福匯集團外匯交易則為客戶提供統一保證金,無論是日間或隔夜交易。
外匯市場運用淺易及全球性使用的詞彙與報價。貨幣期貨的報價與市場報價剛好是相反的。
貨幣期貨價格包括了外匯遠期交易,以下因素必須考慮:不同貨幣之間的時間,利率與利率差。外匯市場則不需有上述調整,計算運用或對期貨合同的利率作考慮。
更與外匯交易不同的是,貨幣期貨只是在近10年中經歷了巨大改變的金融市場中的極其小的一部分。
貨幣期貨合同(簡稱IMM合同或國際貨幣市場期貨)1972年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產生。
這些合同為市場專業人士所設置,在當時,它們的交易量達整個貨幣交易市場的99%。
只有少量份額的貨幣期貨為一些個人投資者做投機所用,該市場主要還是由經過專業培訓的行家操縱。
貨幣期貨只是一為投機者或規避風險者所進行的一種小型附帶性活動,而不是全球貨幣交易的主要活動。
這些改變很大程度上的減少了貨幣期貨交易專業人士數量,也因而減少了外匯交易與期貨交易上的套匯機會。直到今天,金融市場上的交易行為也就此更為規范。現今的市場操作更注重於貨幣期貨交易者的盈利與虧損,使其成為指引個人投資者在外匯市場中走出迷宮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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