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的交易對手
㈠ 期貨是什麼意思外匯遠期與外匯期貨對比
貨幣期貨是指雙方約定某一匯率,在約定到期後進行匯率相關貨幣的交易。那麼,貨幣期貨與遠期外匯交易有什麼區別在於二者的區別體現在五個方面:市場參與者、流動性、交易手段、合約標准化程度以及信用風險。
(1)市場參與者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參與者主要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及跨國公司等大企業,貨幣期貨交易則以其靈活的方式為各種各樣的企業提供了規避風險的管理工具。
(2)流動性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由於參與者在數量上的局限性,一般而言合約的流動性較低,貨幣期貨交易則由於參與者眾多,且有大量的投機者和套利者,流動性較好。
(3)交易手段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市場是無形的,是由金融機構與其客戶用各種通訊手段構建的,貨幣期貨交易則是在專門的交易所中進行的,是有形市場交易。
(4)合約的標准化程度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合約內容是由金融機構與客戶根據其要求協商而定的,貨幣期貨交易的合約則是標准化的合約,交易品種、單位、變化幅度、漲跌停板、交割時間等項目都是事先確定的。
(5)信用風險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雙方的交易主要建立在對方信用的基礎上,相對而言風險較大,貨幣期貨交易由交易所或結算機構作擔保,風險由交易所承擔。(6)履約方式不同。遠期外匯交易的履約主要是外匯的全額現金交收,貨幣期貨交易則大多採取對j中方式了結交易,一小部分採取現金交割方式。
㈡ 期貨交易交易者交易對手是誰
金融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和每日結算制度,交易者均以交易所(或期貨清算公司)為交易對手,基本不用擔心交易違約。
㈢ 外匯市場上的交易者和對手方是誰
【外匯市場的交易者是誰?】
外匯市場上的參與者主要由中央銀行、外匯銀行、外匯經紀商和客戶組成。
外匯銀行:一般包括經中央銀行指定或授權專營或兼營外匯業務的銀行機構,外匯銀行也會有很多種,最高的可能是頂級的做市商銀行、也可能是國內的一些小的銀行,像民生銀行這樣的銀行機構。盡管都是外匯銀行,但是其中的差別也很大,做市商銀行掌握著定價權,而普通的外匯銀行,可能就沒什麼話語權。
中央銀行:中央銀行在外匯市場上的作用除了擔任傳統市場的監督者的角色以外,還要通過買賣外匯來干預市場,以平穩利率和匯率的政策目的。
外匯經紀商:嚴格意義上,外匯經紀商的角色是擔任中介的角色,只是代客買賣外匯,但是現在的外匯經紀商都會開始自營業務,成為客戶的對手方和市場的參與者。
客戶:這里的外匯市場上的客戶,是外匯市場的直接客戶,可能是外匯銀行的客戶,比如說旅行者和對沖基金,前者是小型的外匯銀行就可以了,而後者的對沖基金,大型的會通過做市商銀行來進行交易。此外客戶主要分為:交易性外匯買賣者,如進出口商、國際投資者,旅行者等;保值性外匯買賣者;投機性外匯買賣者。我們外匯保證金市場上的,主要還是投機性外匯買賣者居多,通過買賣的差價投機獲利。
【外匯市場的交易對手是誰?】
那麼外匯市場的對手方是誰呢?很大程度上這是一個互為對手方的市場。任何市場,你想要去購買一件商品(外匯兌換也可以看成用貨幣購買一種商品,只不過這種商品是另外一種貨幣而已),必然是有人在出售這種商品,否則這種交易行為就不會達成,那麼這種交易的供需關系的數量,我們可以稱之為流動性。
流動性比較好,意味著市場上買的數量和賣的數量都很充足,所以正常情況下,美元/歐元/英鎊/日元這些貨幣的買賣數量都很多,流動性充足。
正如我們開頭所提到的,在外匯交易中,買賣雙方必然會成為對手方,就好像一個看空,一個看多,空多雙方就形成了一個對手方。
外匯保證金市場是在交易商進行交易,交易量會拋單到流動性整合提供商或者更大交易商,更大的交易商會對接一部分到銀行間市場。以交易商為例,他們對於客戶訂單的處理決定了誰是你的對手方。
1.經紀商會自己成為客戶的對手方。
在外匯市場上,大部分乃至絕大多數交易者交易都是虧損的,基於這個原因,很多經紀商會選擇自己吃下客戶的訂單,作為客戶的對手方。客戶盈利了,那麼經紀商就虧損;於此同時,客戶虧損了,經紀商就獲利。這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做市B-book模式。
2.經紀商平台內部的客戶成為彼此的對手方。
通過經紀商平台內部進行交易的客戶有很多,會存在客戶之間持有相反的頭寸,也就是下相反的訂單。這個時候很多經紀商平台會在內部進行一個小范圍的內部撮合。這種情況下,你的對手方就是經紀商平台里的其他的客戶。
3.經紀商的流動性提供方乃至上一層級
市場上純粹A-book的經紀商很少,但純粹B-book的經紀商也很少。
經紀商會把一些可能虧損客戶訂單頭寸,自己吃下;同時也會把盈利客戶的訂單拋給他的流動性提供商。
同經紀商一樣,流動性提供商也可能是你的對手、也可能是在他內部平台進行對沖,同時也可能把單子拋給你的對手方。
但是不得不說的是,最後的做市商是源源不斷的提供報價的。
所以你的對手可能是 經紀商、持相反頭寸的普通客戶、流動性提供商、中型銀行、做市商銀行。
我們說了那麼多,我的對手是哪些呢?我們做了下面的一張圖,你會發現這張圖上,所有隻要參與交易的都會可能成為彼此的對手。
從頂層來說,做市商銀行是源源不斷的去提供報價的,所以他們會是所有人的終極對手,但是想要鏈接到做市商銀行,所需要的資金量會非常的大。
做市商銀行彼此之間也是彼此的對手,他們的判斷主要是基於自身對行情的理解以及對風險的控制。
做市商銀行下面的可能是一些普通的流動性提供商,要說明的是做市商也是流動性提供商之一。普通的流動性提供商會整合市場上的一些流動性,當然,流動性提供商也會存在一些對賭的行為,要不然瑞郎事件就不會導致那麼多流動性提供商發生巨額虧損。
而且這個市場的流動性往往是相互接的,所以,我的流動性最終都是那些做市商銀行。
這句話有沒有道理?
顯然,如果單子都沒人接,經紀商不願意做你的對手,流動性也不願意做你的對手,最終你的對手就是做市商銀行,當然這是市價單。
但是通常情況下,你的單子是無法進入到做市商銀行那邊的,因為去到這個的過程中就已經被消化掉了。
而且,在做市商銀行之間接流動性,通常一些大型經紀商也會也有自身的選擇,比如說,我的鎊美接摩根大通的、日美可能接的花旗。經紀商通常不會將每一種貨幣都去對接所有的做市商銀行。因為做市商銀行業也需要經紀商的一定交易量才會盈利,通常一家經紀商會選擇幾家作為某一貨幣對的流動性提供。
㈣ 什麼是交易對手
交易對手比較常見與期貨和外匯市場交易中,因為交易單筆數額巨大,因此每次交易時都會將單筆成交的對方成為交易對手,並對其進行跟蹤分析,以做到知己知彼,降低風險。
㈤ 交易對手什麼意思
交易對手一般指對手交易,對手交易是銀行業業務,經常發生於銀行間債券市場,指的是先去找交易對手,然後談好價格後,再在交易市場裡面完成的交易業務。
銀行間債券市場里的交易都是對手交易,也就是融資方。
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這與我國滬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精算機構配合磋商成交的。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回購的債券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和金融債券等記賬式債券。
(5)外匯期貨的交易對手擴展閱讀: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銀保監會5月7日消息,為增強銀行保險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銀保監會研究制定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2號: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
銀保監會表示,保險公司投資銀行發行的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應當按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8號:信用風險最低資本》,計量交易對手違約風險的最低資本。
其中,風險暴露為其賬面價值;政策性銀行和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的基礎風險因子為0.20,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基礎風險因子為0.23。
㈥ 外匯交易最強大的對手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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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外匯遠期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的異同是什麼
外匯遠期本質上屬於現貨交易,是現貨交易在時間上的延伸,是期貨交易的雛形。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相同點:
1. 交易的客體相同:外匯
2. 交易的原理相同:通過交易來防範或者轉移風險,最終達到保值或者投資獲利的目的。
3. 交易的行情走勢一致性:與現貨市場的價格存在一定的關聯,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價格之前也存在一致性的特點,否則會產生套利機會,直至套利機會的消失。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區別:
1.市場參與者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的參與者非常廣泛。包括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等,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具有會員身份的經紀行、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或信用良好的企業等參與期貨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所設有清算機構,因此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不必考慮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其交易對手方是清算機構,不必擔心違約風險。
②遠期外匯交易缺乏如期貨交易中清算所那樣的中介機構做保障,因此參加者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
2.交易方式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買賣的具體執行都由經紀商代理。交易雙方並不知道真正的交易對手是誰,他們都分別與交易所的清算機構打交道,清算機構是交易的中介。由於信用風險小,在進行外匯期貨交易時可以不必考慮對方的信用是否可靠。
②遠期外匯交易可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電話、電報、電傳等電訊網路來進行。有時雖然也有經紀商介入,但通常由買賣雙方直接聯系,進行交易。因此每一筆交易都必須考慮對方的信用,難免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
3.交易場所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是一種場內交易,即在交易所內進行,按規定的時間,採取公開叫價的方式進行交易,其競爭相當激烈。場內交易只限於在交易所會員之間進行,非會員如要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必須由會員代為買賣。
②遠期外匯交易是一種場外交易,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也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可以通過電話、電傳等現代化通訊手段,在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之間以及銀行與客戶之間單獨進行。如果要委託經紀人進行交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
4.交易工具不同
①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除價格以外,在幣種、交易時間、交易金額、結算日期等方面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FX168財經網-外匯資訊以及行情網站。
②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外匯遠期合約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5.交割方式不同
①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此外,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②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並且遠期外匯交易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
6.保證金和傭金的制度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交易中,為確保每一份合約生效後,當事人能對因期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而造成的虧損及時支付,期貨交易所要求買賣雙方存入保證金,且在期貨合約有效期內每天都進行結算,調整保證金。購買或出售外匯期貨合約時都必須交納傭金,傭金的數額無統一標准,一般由雙方自行商定。
②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客戶是與銀行有業務往來的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公司在銀行享有的信貸額度應隨遠期合同的金額相應減少。只有在個別情況下,如銀行對客戶的信用情況不太熟悉、公司在銀行無信貸額度或信貸額度即將固定時,銀行才會要求客戶存入約為遠期合約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如果發生在銀行同業之間,一般不收取傭金,只有當交易通過外匯經紀人進行時才支付傭金。
7.交易結算制度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由於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行現貨交割,而實行逐日盯市、現金結算,其餘額必須每天經清算所清算,獲利可取出,而虧損則要按保證金的底限予以補充。
②遠期外匯交易合約的盈虧只有到了協定的交割日才進行現貨交割。將交易方向相反的買賣結果相互抵消後,實際資金的移動僅限於差額部分。
8.受監管方式不同
①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
②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9.流動性不同
①因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從而大量投機者和套利者參與外匯期貨市場,導致其流動性很好,發展也極為迅速。
②遠期外匯市場最大的參與者是套期保值者,市場流動性差,規模小且不易擴大,而且經常是單向交易,易出現有行無市的情況。
10.交易功能和交易目的不同
①期貨交易的功能不僅能夠規避風險,同時還具有發現價格和投機的作用。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賣雙方,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價格,用於指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②遠期交易則主要用於規避外匯風險。介於外匯期貨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不同,二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有兩種:一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者則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規避外匯風險。
11.報價內容不同
①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只報一種價格,即買方只報買價,賣方只報賣價。
②在遠期外匯交易中,買賣雙方要同時報兩種價格,即買賣雙方既要報買價,同時也要報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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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期貨交易對手到底是誰是其他交易者還是交易所麻煩解釋的清楚些,加分!!
交易所 其實就 和市場管理一樣。 它開的這個市場,對市場進行管理維護。 所有交易者每次買賣都要付給他手續費。
期貨是個零和市場。 就是你掙的每一分錢都是其他交易者賠的。
你可以去搜索一下零和市場規律
㈨ 外匯市場里交易者的對手是誰
1、。經紀商會成為客戶的對手方。2、經紀商平台內部的客戶成為彼此的對手方。3、經紀商的流動性提供方乃至上一層級。
㈩ 外匯期貨的主要交易所有哪些
國家外匯交易中心公開市場在短期內很難繼續維持凈投放。在這種情況下,外匯占款出現超預期下滑,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展市場的戰略捷提供部署加之中小銀行還面臨補繳保證金存款准備金,流動性壓力將會凸顯。
國際貨幣市場主要進行澳元、英鎊、加拿大元、歐元、日元和瑞士法郎的期貨合約交易;
費城期貨交易所主要交易歐元、英鎊、加拿大元、澳元、日元、瑞士法郎等。
此外,外匯期貨的主要交易所還有: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LIFFE)、新加坡國際貨幣交易所(SIMEX)、東京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TIFFE)、法國國際期貨交易所(MATIF)等,每個交易所基本都有本國貨幣與其他主要貨幣交易的期貨合約。
在外匯市場上,存在著一種傳統的遠期外匯交易方式,它與外匯期貨交易在許多方面有著相同或相似之處,常常被誤認為是期貨交易。
在此,有必要對它們作出簡單的區分。所謂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時約定於未來某日期按成交時確定的匯率交收一定數量某種外匯的交易方式。
遠期外匯交易一般由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相互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達成,交易數量、期限、價格自由商定,比外匯期貨更加靈活。
在套期保值時,遠期交易的針對性更強,往往可以使風險全部對沖。但是,遠期交易的價格不具備期貨價格那樣的公開性、公平性與公正性。遠期交易沒有交易所、清算所為中介,流動性遠低於期貨交易,而且面臨著對手的違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