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員可以做國際期貨嗎
A. 國際期貨在國內可以做嗎
可以的,有兩種方法:
一、需要在國際期貨公司官網開戶,提交資料,一般需要半個月左右的時間,這點時間比較倉促,保證金相當高,好處是手續費低。
二、現在國內有很多國際期貨公司的母賬戶公司以及代理公司,可以聯系直接開戶,場外配資,保證金低,要多收點手續費。
(1)業務員可以做國際期貨嗎擴展閱讀:
(1)根據產品形態
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資產的交易形式。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
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因此,期貨交易流動性較高,遠期交易流動性較低。
掉期合約是一種為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地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合約。
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掉期合約中規定的交換貨幣是同種貨幣,則為利率掉期;是異種貨幣,則為貨幣掉期。
期權交易是買賣權利的交易。期權合約規定了在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種類、數量、質量原生資產的權利。期權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標准化合同,也有在櫃台交易的非標准化合同。
(2)根據原生資產分類
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如果再加以細分,股票類中又包括具體的股票和由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利率類中又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貨幣類中包括各種不同幣種之間的比值:商品類中包括各類大宗實物商品。
(3)根據交易方法
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文易。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
此外,由於每個投資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設計出標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資者選擇與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數量進行交易。
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個場所進行交易,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動性較高的—市場。期貨交易和部分標准化期權合同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方式。
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
同時,為了滿足客戶的具體要求、出售衍生產品的金融機構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場外交易不斷產生金融創新。
但是,由於每個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交易參與者僅限於信用程度高的客戶。掉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櫃台交易的衍生產品。
據統計,在金融衍生產品的持倉量中,按交易形態分類,遠期交易的持倉量最大,占整體持倉量的42%,以下依次是掉期(27%)、期貨(18%)和期權(13%)。
按交易對象分類,以利率掉期、利率遠期交易等為代表的有關利率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占市場份額最大,為62%,以下依次是貨幣衍生產品(37%)和股票、商品衍生產品(1%)。
1989年到1995年的6年間,金融衍生產品市場規模擴大了5.7倍。各種交易形態和各種交易對象之間的差距並不大,整體上呈高速擴大的趨勢。
B. 請問在國內可以投資國外期貨嗎
一般投資者(自然人)國家沒有明文規定不允許參與國外期貨交易,法人投資者這有著相關的限制規定。
投資者想參與國外期貨投資,一般可以到香港、新加坡等地的經紀公司開戶參與。當然,在選擇公司的時候自己還要謹慎一點就是了,畢竟對自己的資金安全沒有太多的保障,況且這種方式做外盤通常都是通過電話交易的,在點價的時候遇到行情波動較快可能就有比較大的誤差的了。
C. 有想做國際期貨的朋友嗎
這里不推薦具體的平台,我提供一個思路,我是去年開始轉國際期貨的,當時我也和樓主一樣,面臨一個選平台的問題,先說對於平台的選擇,需要關注的幾個因素。
1、也是最重要的,資金的安全性。
2、軟體環境。
3、溝通環境,不能一開口對方就是一口地道的外語,對吧。
4、交易成本,也就是手續費。
5、合約品種的多樣性。
我當時的思路是,按照12345的順序來解決。
先通過期貨日報的期貨大賽指定的國外期貨公司,確定平台,這個大賽指定的合作商一般來說,應該是做了背景調查的,對確定其平台的合規性有一定的參考性。
然後就是通過對方公司的官網了解支持的軟體,交易成本,支持哪些合約的交易,最後聯系客服,語言通順,就定下來了。
實際上,關鍵是確定第一個,後面的都是大同小異。
D. 最近好多人聯系我做國際期貨,這個能不能賺錢
沒做過期貨的話,不要碰。
這類公司很多無良商家,主要賺取你高額手續費,讓你使勁做單。
期貨老手,低手續費,find 吾,虧損新手謝絕
E. 怎麼才能做國外期貨
一般投資者(自然人)國家沒有明文規定不允許參與國外期貨交易,法人投資者這有著相關的限制規定。
一般投資者想參與國外期貨投資,一般可以到香港、新加坡等地的經紀公司開戶參與。當然,在選擇公司的時候自己還要謹慎一點就是了,畢竟對自己的資金安全沒有太多的保障,況且這種方式做外盤通常都是通過電話交易的,在點價的時候遇到行情波動較快可能就有比較大的誤差的了。
F. 要炒國際期貨業務員讓線下入金安全嗎
做國內的吧,只要有能力國內一樣能賺錢
G. 到做國際期貨和現貨的公司做銷售好做嗎
銷售這行業,你要先了解市場,需求如何,你這貨市場怎樣,還有你的思維能銷出去的數量和你的努力,看出是做銷售的人才。
H. 期貨業務員好做嗎具體做什麼他的前景怎麼樣
如果你想做這個的話~ 我勸你放棄吧~ 因為期貨業務員的客戶群太少了~~ 目前我國的金融業是半封閉狀態,與國際完全脫軌,了解期貨的人少的很~~~ 他的前景要到國家的金融制度與國際相符合,金融業進入WTO的標准後,才可能發展.
現在落後的很~~~ 有關金融的制度法律非一般的不健全.
如果你非要做這一行的話.找個大點有名點的.期貨品種多的投資公司做吧~~~~ 現在別說做期貨的人了~做期貨的公司都很少有長命的~~~~~
■ 什麼是期貨從業人員認證?
根據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需具有期貨商業務員的證照資格,由所屬公司申請工作證之後,才能從事期貨交易事項。
期貨商業務員的性質與證券商業務員相較之下可說是類似,也可說是相差十萬八千里。類似的原因是期貨業務員的暢無內容與證券業務員一樣,不外是接單、下單、買賣、交易、尋找客源、開發客戶等。不同的是期貨的性質股票不盡相同。股票為一有實體的標的物,而期貨則是一隻合約,上面記載了你買(賣)了幾月份的美金、石油、農作物……….等。除了極少數合約以合約的標的物做實體的交割外,大多數的合約均在到期日前做平倉的操作,結算差價,計算盈虧。
另從事期貨業務員首重的是資訊的收集,國際貨幣及金融商品的行情與走勢,國際間的財經消息均得隨時掌握,以利做為決策的依據及提供給客戶做參考。若你是從事歐美或日本的期貨市場,那麼上班時間就須配合當地期貨市場的交易時間,故作息時間的調整亦是期貨業務員須適應的地方。
■ 成為期貨從業人員有什麼好處?
與證券商業務員相同,期貨業務員也是采低底薪、高獎金制度,故人脈廣亦是期貨業務員的附加價值,再加上目前台灣的期貨市場尚在起步中,且台灣擁有期貨證照的人遠低於證券營業證照,可以說是一塊尚待開發的處女地,發展的空間應相當的大,只要不斷的充實自已的專業知識,持之以恆,投身其中應能有所作為。
■ 成為期貨從業人員需要什麼資格?
如果您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高中、職學力鑒定及格證明書;普考或特考及格,中任一條件者,再加上對期貨有莫大的興趣,都歡迎您去報名期貨商業務員的資格測驗。 除此之外,當然還得通過期貨商業務員的考試,才能取得證照,也才能開始從事期貨交易。不過,考試過後,只要收到通知單證明合格之後,就可以馬上開始應徵期貨相關工作,倒不用非得等到取得合格證書(因取得合格證書約需一個月左右)。
■ 如何成為期貨從業人員?
想要考取期貨商業務員的證照,得先具備有期貨商業務員之考試資格,然後再通過考試科目之合格標准即可。 而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的及格標准為兩科總分合計達一百四十分,若其中任何一科分數低於六十分者即屬不合格。
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高中、職學力鑒定及格證明書;普考或特考及格,中任一條件者,再加上對期貨有莫大的興趣,都歡迎您去報名期貨商業務員的資格測驗。
I. 國際期貨的銷售員是干什麼的
拉客戶,業務員,隨便去期貨吧里看一下,都是業務員發的。
J. 在國內可以做外盤期貨嗎
在國內不可以做外盤期貨。境內單位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從事境外期貨交易。境內投資者通過交易軟體或移動客戶端參與境外期貨交易,一旦發生糾紛,自身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如果有人向宣傳做「外盤期貨」能夠賺大錢,那是欺詐誤導。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第七十三條
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違反規定從事境外期貨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20萬元的,並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其境外期貨交易。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10)業務員可以做國際期貨嗎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境外期貨項下購匯、結匯以及外匯收支,應當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從事境外期貨交易的辦法,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外匯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第八十三條
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收購或者參股期貨經營機構,以及境外期貨經營機構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含代表處)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外匯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