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與期權策略綜述
❶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期權交易的區別知道的說下哦
期貨是指定時間和行情交易貨物,外匯期貨就是指定未來某個時間某個行情進行某種外匯交易期權不是具體貨物的交易,而是交易一種權力,買方支付期權的行情,即擁有在未來某個時間,期權的買方有買也許不買(賣也許不賣)指定商品的權力
❷ 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權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各有哪些優缺點
遠期外匯買賣業務是指買賣雙方按外匯合同約定的匯率,在約定的期限進行交割的外匯交易。由申請客戶向中國銀行發出辦理遠期外匯買賣指令,通過書面委託形式確定交易細節,成交後,由中國銀行出具交易證實,並在交割日(成交日後第二個工作日以後的某一時期)實現收付。可根據需要,在交易期中要求銀行對該交易進行平盤或在交易到期日前要求銀行對該交易進行一次展期。對公期權業務是指機構客戶與中行敘做買入或賣出期權合約的資金業務:買方在付給賣方期權費後,即獲得在規定的某一時點或某一時限內按約定的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標的物(外匯或貴金屬)或獲得一定收益的權利;相應地,賣方具有應買方的要求履行合約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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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❸ 外匯期權和外匯期貨在原理上的區別
外匯期權(foreign exchange options)也稱為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後,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 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相對於股票期權、指數期權等其他種類的期權來說,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期權的實例:
當您看中一套當前標價100萬元的房子,想買但擔心房價會下跌,再等等吧,又怕房價繼續漲。如果房產商同意您以付2萬元為條件,無論未來房價如何上漲,在3個月後您有權按100萬元購買這套房,這就是期權。
如果3個月後的房價為120萬元,您可以100萬元的價格買入,120萬元的市價賣出,扣除2萬元的支出,凈賺18萬元;如果3個月後房價跌到95萬元,您可以按95萬元的市價買入,加上2萬元的費用,總支出97萬元,比當初花100萬元買更合算。
所以期權的買方風險有限,僅限於期權費,獲得的收益可能性無限大。
外匯期貨,又稱為貨幣期貨,是一種在最終交易日按照當時的匯率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外一種貨幣的期貨合約。一般來說,兩種貨幣中的一種貨幣為美元,這種情況下,期貨價格將以「x美元每另一貨幣」的形式表現。一些貨幣的期貨價格的表示形式可能與對應的外匯現貨匯率的表示形式不同。
簡單講,外匯期貨是保證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雙向交易,風險高,收益也很大,是目前市場是上比較熱的投資品種。
希望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我本身是做貨幣期貨交易的,如果有興趣,可以找我進一步交流或咨詢。
❹ 哪位能幫著總結下股票、外匯、期貨、期權的優缺點對比啊越直觀越好,最好是表格形式。
期貨與期權的聯系 一 它們都是在有組織的場所—期貨交易所或期權交易所內進行交易。由交易所進行規范化管理。 二 場內交易都採用標准化合約方式。由交易所統一制定其交易數量、最小變動價位、漲跌停板、交易單位、合約月份等標准。 三 都有統一的清算機構進行清算,清算機構對清算起擔保作用。 四 都具有杠桿作用。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聯系 一 它們都是在有組織的場所—期貨交易所或期權交易所內進行交易。由交易所進行規范化管理。 二 場內交易都採用標准化合約方式。由交易所統一制定其交易數量、最小變動價位、漲跌停板、交易單位、合約月份等標准。 三 都有統一的清算機構進行清算,清算機構對清算起擔保作用。 四 都具有杠桿作用。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期貨 標准化合約不同 買賣的載體是標的資產,唯一的變數是期貨合約的價格 載體是期貨合約,即期貨合約的價格(執行價格)是一定的。唯一的變數是權利金 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雙方都有相應的權利與義務,到期都有義務履行平倉或交割,且大多數交易是賣方申請交割的方式 期權的買方有權決定是執行權力還是放棄權利,賣方只有義務按要求去履約。 履約保證金規定不同 雙方都要交付保證金, 期權賣方交付,買方只交付權利金風險合收益不同 雙方的風險和收益結構對稱 不對稱
❺ 簡述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期權交易的相同和不同,謝謝了,急需~
外匯期貨:可以約定在遠期按當前約定的匯率來兌換相應外幣,等於鎖定了未來的外匯匯率,這樣浮動匯率就可以不對你的外匯收入產生影響了。
外匯期權:只需要你繳納一定的期權費用,你就可以獲得未來按照某既定的匯率跟期權賣方來兌換相應的外幣了,這個期權約定的匯率就是未來外幣最低保障值,當匯率跌破約定的匯率時你可以進行兌換,當匯率上升時也可不兌換,這樣你就可以保障你的外匯收益在約定的匯率以上啦。
相同點:遠期合約;在發達國家都可自由流通;
不同點:標的不一樣(前面是交易,後者是交易的權利);到期前者必須交割,後者由買方決定是否交割。
❻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期權交易的區別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區別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❼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期權交易有什麼區別
期貨和期權不同,做期貨需要的是保證金,可以退回。期權需要的是權利金,不可退回,但相比期貨要少很多
❽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期權交易的異同點是什麼
外匯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外匯期權交易的區別: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外匯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外匯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外匯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外匯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外匯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外匯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外匯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❾ 高分求解 1論述外匯期貨和外匯期權的特點(論述題 20分哪) 2簡述國際收支反映的經濟交易
你去人大論壇..這幾個問題都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