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烏龍指事件
Ⅰ 光大烏龍指事件讓公司罰了多少錢
光大證券(601788)因8·16事件被處罰5.23億元
光大證券11月14日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共計被處罰5.23億元。相關4位責任人每人罰款60萬元,並予以市場禁入,董秘則被處罰20萬元。
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內幕交易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光大證券、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均提交了書面陳述、申辯材料,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經查明,根據《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八)項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十一)項的規定,"光大證券在進行ETF套利交易時,因程序錯誤,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統以234億元的巨量資金申購180ETF成份股,實際成交72.7億元"為內幕信息。光大證券2013年8月16日下午將所持股票轉換為180ETF和50ETF並賣出的行為和2013年8月16日下午賣出股指期貨空頭合約IF1309、IF1312共計6,240張的行為,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所述內幕交易行為。徐浩明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1、沒收光大證券ETF內幕交易違法所得13,070,806.63元,並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沒收光大證券股指期貨內幕交易違法所得74,143,471.45元,並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
上述兩項罰沒款共計523,285,668.48元。
對光大證券ETF內幕交易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徐浩明、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給予警告,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光大證券股指期貨內幕交易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徐浩明、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給予警告,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上述兩項罰款每人合計60萬元。
另外,中國證監會下發《市場禁入決定書》,決定內幕交易行為相關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者、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中國證監會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對時任董事會秘書梅鍵的信息誤導行為,責令改正,並處以20萬元罰款。
Ⅱ 8·16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的事件影響
2013年8月16日上午的烏龍事件中共下單230億,成交72億,涉及150多隻股票。按照8月16日的收盤價,上述交易的當日盯市損失約為1.94億元。此次烏龍事件後,將對光大證券8月業績產生巨大影響。公開資料顯示,光大證券7月實現營業收入2.15億元,凈利潤0.45億元。8月16日,中金所盤後持倉數據顯示,光大期貨席位大幅增空7023手,減多50手,涉及金額達48億左右。
2013年8月16日上午11點06分左右,上證指數瞬間飆升逾100點,最高沖至2198.85點。滬深300成分股中,總共71隻股票瞬間觸及漲停,且全部集中在上海交易所市場。其中滬深300權重比例位居前二的民生銀行、招商銀行均瞬間觸及漲停。從立時沖擊漲停的71隻股票來看,主要集中在金融、交運設備、公用事業等低估值、高股息率板塊,其中22隻金融股觸及漲停。需注意的是,滬市銀行板塊中,除建設銀行未觸及漲停外,其餘均碰及漲停。事件發生後,南方基金、泰達宏利基金、申萬菱信基金紛紛表示對自己旗下基金持有的光大證券股票估值進行下調,下調幅度超過10%。光大證券18日發布公告,詳細披露「8·16」事件過程及原因,稱當日盯市損失約為1.94億元人民幣,並可能因此事件面臨監管部門的警示或處罰,公司將全面檢討交易系統管理。 2014年3月24日,光大證券發布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由此拉開「816事件」最動盪人事變動的一角。
光大證券聘任胡世明擔任董秘,前董秘梅鍵(「8.16」事件後不再擔任董秘職務)被調去擔任總裁助理分管後勤辦公室;徐麗峰擔任投行總監;香港分公司陳宏兼任經紀業務總經理;成立個股期權業務部、戰略發展部兩個部門;此外,信息技術部、金融市場總部、多地營業部、投行構架均出現大調整,涉及數十個核心業務部門及分支結構負責人。
自「光大烏龍指」事件爆發後,原總裁徐浩明引咎辭職。光大證券黨委書記薛峰任總裁,其在2009年擔任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辦公廳副主任、黨委辦公室副主任;後在2010年掛職荊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值得一提的是,長江證券董事長楊澤柱曾在2000年任荊門市副市長。
Ⅲ 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是怎麼回事,我不懂股票,看不懂
8月16日滬指盤中驚天逆轉,權重股瞬間暴漲,多隻股票漲停。盤中滬指一度飆漲愈5%逼近2200點,史上未見,這些都源於光大證券自營盤70億的烏龍指。上交所確認是光大系統問題,駁回光大交易作廢申請。
【烏龍指是什麼?】
股票中的「烏龍指」是指股票交易員、操盤手、股民等在交易的時候,不小心敲錯了價格、數量、買賣方向等事件的統稱。
【「烏龍指」是否可以撤銷?】
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微博「上交所發布」發出重要公告:「本所今日交易系統運行正常,已達成的交易將進入正常交收環節。」
上交所發布的今日交易正常交收公告,意味著即使光大證券存在「烏龍」操作,但交易的盈虧結果已具有不可逆傳的有效性。
民事行為的有效與否主要是考察的是行為的行為後果(除了法律規定的無效或者可撤銷),比如買賣行為指令是否發出;不像刑法有時候打擊的思想活動,比如盜竊,可能盜竊前的准備工作也是刑法打擊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二十條也有相關規定。第一百二十條: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規則進行的交易,不得改變其交易結果。對交易中違規交易者應負的民事責任不得免除;在違規交易中所獲利益,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因此,光大證券的烏龍指是不可以撤銷的。
Ⅳ 光大證券烏龍指,操作失誤,為什麼要處罰不懂股票,請講解
光大證券的自營業務部門是可以用自己公司的自有資金買賣股票的。這次自營部門的電腦系統出錯了,不停的以最高價格下單,最後成交了70多億,導致A股異常波動。本來烏龍指是小錯,但是,光大第一時間隱瞞了真相,同時通過期貨市場做空A股,對沖減少損失,這就形成了內幕交易。
光大第一時間應該做的是向社會公告,而不是對沖減少損失。因為當烏龍指發生之後,只有光大自己知道導致A股異常上漲的原因,它也知道A股肯定會馬上狂跌,它沒有告知大眾,反而自己套利,造成內幕交易的事實成立,必須受到處罰。
16日下午,光大證券公告稱,公司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似乎表明套利交易烏龍為系統問題所致,不存在人為過失。
知情人士則透露,把買入股票數量由萬股誤操作成萬手,只是導致市場異動的表面原因,其實背後還有更大烏龍,這筆套利交易並不是光大證券的真心操作。
真實的情況是,8月16日上午11時許,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對其內部台灣團隊開發的投資模型進行測試。由於忽視了測試環境為實盤交易系統,加之測試時,把擬買入3000萬股誤搞成3000萬手。
「該部門的交易團隊成員由來自台灣的人士組成。由於大陸股市和台灣市場每筆股票交易數量單位差異,光大證券原本模擬測試交易變成實盤買賣,實際交易數量被無形放大100倍。」知情人士如此描述烏龍產生的真實原因。
具體情況為,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擬購買3000萬股50ETF,每份約1.64元,錯下單為3000萬手,此舉引發ETF基金自動購買成分藍籌股及其他程序化交易的資金迅速跟進,銀行石油等大藍籌瞬時漲停,指數旋即大漲。
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模擬交易測試下單金額230億,實際成交72億。涉及股票150多隻。這一結論已被公司寫進上報證監會的自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