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
Ⅰ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第八章 異常情況處理
第六十五條在期貨交易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宣布進入異常情況,採取緊急措施化解風險:
(一)因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或者計算機系統故障等不可歸責於交易所的原因導致交易無法正常進行;
(二)會員出現結算、交割危機,對市場正在產生或者將產生重大影響;
(三)出現本規則第六十二條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後仍未化解風險;
(四)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第(一)項異常情況時,交易所總經理可以採取調整開市收市時間、暫停交易等緊急措施;出現前款第(二)、(三)、(四)項異常情況時,交易所董事會可以決定採取調整開市收市時間、暫停交易、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限期平倉、強行平倉、限制出金等緊急措施。
因交易異常情況及交易所採取的相應措施造成的損失,交易所不承擔責任。
第六十六條交易所宣布進入異常情況並決定採取緊急措施前應當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六十七條交易所宣布進入異常情況並決定暫停交易的,暫停交易的期限不得超過3個交易日,但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延長的除外。
Ⅱ 當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決定採取緊急措施,並應當立即報告(
肯定選B了,你是考期貨從業資格證吧,這個還要問為什麼,你這個問題就好比問:報警為什麼要打110一樣。中國證監會是期貨市場的監督管理機構,交易所和期貨業協會只是實行的自律管理,沒有執法權力。
Ⅲ 期貨市場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期貨交易最早產生於美國,1848年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成立,標志著期貨交易的開始。
期貨交易的產生,不是偶然的,是在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發展的基礎上,基於廣大商品生產者、貿易商和加工商的廣泛商業實踐而產生的。
1891年,明尼亞波里穀物交易所第一個成立了結算所,隨後,芝加哥交易所也成立了結算所。直到現代結算所的成立,真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才算產生,期貨市場才算完整地建立起來。
因此,現代期貨交易的產生與發展,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和生產社會化的內在要求。
(3)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擴展閱讀:
期貨市場風險的特徵:
1、風險存在的客觀性
期貨市場風險的存在具有客觀性。這種客觀性一方面體現了市場風險的共性,即在任何市場中,都存在由於不確定性因素而導致損失的可能。
2、風險因素的放大性
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與股票現貨市場的風險相比,具有放大性的特徵。
3、風險的可控性
盡管期貨市場風險較大,但卻是可以控制的。
Ⅳ 中國期貨市場存在的問題或建議
中國期貨市場發展現狀有其特殊性,但從期貨功能發揮要求及未來發展要求來上,存在的問題顯而易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交易品種數量少
三家交易所保留的上市品種12個,掛牌交易的僅有銅、鋁、天然膠、小麥、綠豆、大豆、豆粕等7個品種。這種狀況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不符,嚴重影響了期貨市場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並成為制約期貨發展的重要因素。
(二)交易規模偏小
受清理整頓及相關入市資金限制、市場主體入市限制等政策影響,期貨市場規模曾不斷萎縮,2000年三家交易所總交易額為1.6萬億。盡管近兩年出現恢復性增長,市場規模小給人以小行業的印象沒有根本改變。
(三)市場流動性弱
除少數幾個掛牌交易品種市場流動性較好外,其它一些掛牌交易品種流動性差,存在或者投機性不足或者套保力量不足等問題,影響了它們價格發現、套期保值基本功能的發揮。
Ⅳ 期貨漲跌幅限制不是絕對的難道交易所有權在期貨出現異常的時候調節漲跌幅限制
是的,交易所在漲跌幅,手續費和交易保證金方面都有隨行情變動進行調整的權力。
就我國商品期貨市場來看,交易所對不同品種實施的單日最大波動限制不盡相同。目前,交易所經常會根據實際情況,同時調節部分品種的保證金比例和單日漲跌幅限制,以調節品種的交投活躍度。
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出現連續行情還會有擴板措施。
Ⅵ 期貨市場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隨著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極大提高,國際貿易普遍開展,世界市場逐步形成,市場供求狀況變化更為復雜,僅有一次性地反映市場供求預期變化的遠期合約交易價格已經不能適應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而要求有能夠連續地反映潛在供求狀況變化全過程的價格,以便廣大生產經營者能夠及時調整商品生產,以及迴避由於價格的不利變動而產生的價格風險,使整個社會生產過程順利地進行,在這種情況下,期貨交易就產生了。
最初的期貨交易源於16世紀的日本,大阪。在日本的大米市場得到了發展。直到19世紀,仍是日本獨有,後來漸漸被全世界效仿。
1848年美國芝加哥的82位商人為了降低糧食交易風險,發起組建了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CBOT的成立,標志著期貨交易的正式開始。1865
年,CBOT 推出了標准化合約並實行了保證金制度;1882 年,CBOT 開始允許以對沖方式免除履約責任; 1925 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結算公司( BOTCC
)成立,同時規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的所有交易都要進入結算公司結算。至此,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開始形成。
期貨交易的產生,不是偶然的,是在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發展的基礎上,基於廣大商品生產者、貿易商和加工商的廣泛商業實踐而產生的。1833年,芝加哥已成為美國國內外貿易的一個中心,南北戰爭之後,芝加哥由於其優越的地理位置而發展成為一個交通樞紐。到了19世紀中葉,芝加哥發展成為重要的農產品集散地和加工中心,大量的農產品在芝加哥進行買賣,人們沿襲古老的交易方式在大街上面對面討價還價進行交易。這樣,價格波動異常劇烈,在收獲季節農場主都運糧到芝加哥,市場供過於求導致價格暴跌,使農場主常常連運費都收不回來,而到了第二年春天穀物匱乏,加工商和消費者難以買到穀物,價格飛漲。實踐提出了需要建立一種有效的市場機制以防止價格的暴漲暴跌,需要建立更多的儲運設施。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穀物生產地的經銷商應運而生。當地經銷商設立了商行,修建起倉庫,收購農場主的穀物,等到穀物濕度達到規定標准後再出售運出。當地經銷商通過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的方式收購農場主的穀物,先儲存起來,然後分批上市。當地經銷商在貿易實踐中存在著兩個問題:他需要向銀行貸款以便從農場主手中購買穀物儲存,在儲存過程中要承擔著巨大的穀物過冬的價格風險。價格波動有可能使當地經銷商無利可圖甚至連成本都收不回來。解決這兩個問題的最好的辦法是"未買先賣",以遠期合約的方式與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聯系,以轉移價格風險和獲得貸款,這樣,現貨遠期合約交易便成為一種普遍的交易方式。
然而,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同樣也面臨著當地經銷商所面臨的問題,所以,他們只肯按比他們估計的交割時的遠期價格還要低的價格支付給當地經銷商,以避免交割期的價格下跌的風險。由於芝加哥貿易商和加工商的買價太低,到芝加哥去商談遠期合約的當地經銷商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去尋找更廣泛的買家,為他們的穀物討個好價。一些非穀物商認為有利可圖,就先買進遠期合約,到交割期臨近再賣出,從中盈利。這樣,購買遠期合約的漸漸增加,改善了當地經銷商的收入,當地經銷商支付給農場主的收入也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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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商品期貨的問題
暴富或者巨虧是在有行情的情況下,目前我國大豆波動幅度比較小。況且在期貨市場上不能追求暴富,因為暴富出現的情況(以下是個例子,如有雷同,實屬巧合):白糖從3000漲到5000,(假設在3個月漲到的)假設一個人從1萬起步,1萬在3000元/噸的時候可買三手,那麼3000漲到3300的時候,他可加3手,漲到3600,他可以加6手,漲到3900,可以加12手,漲到4200,可以加24手,漲到4500,可以加48手,這樣不在加倉到5000的時候,他持有96手白糖,還按3000元/噸的保證金算,他有資金28萬8千元。但是採用這種做法的話,一但在4500不漲,跌倒4200,那麼他就會爆倉出局。
所以,關鍵看你如何操作,在期貨市場上,要追求穩定的盈利。
Ⅷ 轉入期貨帳戶里的錢怎麼全部取不出來
因為期貨投資者當日平倉盈利在結算完成前不得出金。
當日盈利雖然不能出金,但是可以開新倉,對投資者的資金使用效率沒有影響。
有交易或者持倉,只可以出可用資金的70~80%(看期貨公司規定),當天浮動盈利不可出,超過的也出不了。
有的期貨公司有留底資金,50元,100元不等,連同留底資金一起出是需要向公司申請的,沒有申請出金也會顯示資金不足。
(8)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擴展閱讀:
《期貨管理條例》對期貨賬戶的規定:
第三條:從事期貨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等違法行為。
第四條:期貨交易應當在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設立的期貨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期貨交易場所進行。
第八條:期貨交易所會員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期貨交易所可以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會員由結算會員和非結算會員組成。
第十二條:當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決定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Ⅸ 關於期貨風險的問題
風險和利潤成正比,期貨風險比較大,收益也相對較高。總結一下有哪幾種風險:
1、判斷錯誤的風險
判斷錯誤的風險是指交易者分析判斷與期貨市場實際運行方向之間出現差異所引發的風險。
2、重倉交易的風險
交易者實際建倉操作時,如果運用過高資金比例甚至滿倉操作,將面臨較大風險。
3、流動性風險
合約價值的高低,是直接影響指數期貨市場流動性的關鍵因素。一般而言,合約價值越高,流動性就越差。若合約價值過高,超過了市場大部分交易者的投資能力,就會把眾多參與者排除在市場之外;若合約價值過低,又勢必加大保值成本,影響交易者利用期貨避險的積極性。因此,合約價值的高低將影響其流動性。
4、高頻交易的風險
交易者進行高頻交易,直接導致成交量和成交金額大幅上升,那麼交易手續費也將隨之而大幅增長,如此將導致交易者交易成本隨之而大幅增長。如果交易者期貨投資盈利,那麼交易成本上升,將大幅抵消期貨投資盈利;如果交易者期貨投資虧損,那麼交易成本上升,將大幅增加期貨投資虧損。
5、止盈止損不合理的風險
合理的止盈和止損幅度,有利於交易者擴展投資盈利和控制投資虧損。
6、實物交割的風險
個人交易者在期貨投資中應該迴避實物交割風險,而法人交易者則應積極應對和妥善處理實物交割流程。
7、逆勢操作的風險
無論是資金實力較強的交易者,還是資金實力較弱的交易者,進行期貨投資,切忌不能逆勢操作,順勢而為是爭取盈利和迴避風險的主要原則。
8、市場極端情況的風險
受制於宏觀經濟、金融形勢及交易品種供需關系重大利多或重大利空因素疊加作用,期貨市場通常會出現連續漲停或連續跌停的極端走勢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