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價格與期權價格出現不同
⑴ 期貨合約的交易價格和期權的價格有什麼區別
期貨合約的價格是實時的,就是你成交價是及時的;但是期權的價格是在這期貨真實價格基礎之上由期權的購買者集合競價得出來的。所以有了是實值和虛值之分。我在這個行業內部工作七八年了,如果有什麼可以幫助你的,可以在網路私信裡面,或者HI聯系我
⑵ 期權與期貨有什麼不同
1、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3、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4、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5、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或到期。
⑶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我來說點有用的,其實不想回答問題,但看到這些個裝逼的回答,我想到我了解這些東西的時候的茫然無助,我把我了解的這些東西分享給大家,希望或多或少能幫助到你們一點。期權期貨是一種合約,咱們買的是合約,合約有時間限制,買了之後咱們必須在有效的時間賣出叫平倉,和股票有些同但又不同,股票買了之後,只要上市公司不退市你可以長期持有,期貨期權跟股票一樣你也可以隨便買,但買了之後有時間限制,比如說一個月後,不管是漲是跌你都得賣出,不然你的損失就很大,期權期貨的交易操作跟賭博差不多,賭博叫買大買小,期權期貨叫買漲買跌,你看好的那個東西你認為漲,你就買漲,漲了你就賺了,你認為要跌,你就買跌,跌了你就賺了,唯一的區別就是期權行權,期權有行權日,行權就是你要把合約變為真的,一份合約對應一萬份你看好的那個東西,你要行權你就要拿好幾萬塊錢來買,一般小投資賺漲跌差價就行了,一張合約價格從100漲到300,你把它賣掉就能賺其中200差價,就這么回事兒。咱們知道這些就行,其他全是廢話。咱們按著規矩來操作就行,至於期權期貨後面是如何運作的咱們就不必了解那麼多了。要是有一個懂的人願意給你細說,不裝逼,那也是可以深入了解的。這些東西其實特別簡單,軟體一打開,一看就會。上面說的什麼義務方買方賣方那些,我全都看不懂。從字面上簡單理解,可以這么理解,股票,一種股份證明的票據,期貨,一種有期限的貨物,期權,一種有期限的權利,基金,可以理解成積金,外匯,外來匯入的貨幣。除了股票基金勉強算一種投資,因為股票有分紅,期貨期權,外匯,差不多都算是一種賭博,就是讓你買漲買跌,像外匯,假如美元跟人民幣的差價是6元,你猜它是漲是跌,你猜對了你就賺了。
⑷ 期權和期貨的差別是什麼
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兩者的標的物不同:
期權:是以50ETF(代碼510050)為標的物的一種買賣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僅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
而期權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而在我們實際操作中多是做為買方,賣方更多的是在機構。
期貨: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盈虧與風險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所以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就不建議做賣方了。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5)兩者的交易方式區分:
期權:T+0交易模式,可以做雙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合約期限內不會被強制平倉、不會爆倉、不用追加本金。
期貨:T+0交易,也可以做雙向買漲買跌,期貨交易容易出現爆倉,會被強制平倉,需要追加保證金。
(6)合約數量:
期權: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
(7)盈利方式:
期權: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盈利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期權合約價格上漲交割帶來的價差利潤,另一種是到行權日,行權價格的利潤空間。
期貨: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獲得價差利潤。
(8)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期權: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
期貨: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⑸ 期權和期貨的主要區別
期貨是什麼?
期貨指的是一種遠期的「貨物」合同。成交了這樣的合同,實際上就是承諾在將來某一天買進或賣出一定量的「貨物」。當然這樣的「貨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指、外匯等金融產品。
通過這種方式,賣方損失可得到補償,比市場少損失期權費的部分。
⑹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6)期貨價格與期權價格出現不同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⑺ 請教金融高手:對沖操作時,買期貨同時買看跌期權,請問期貨價格和期權價格有什麼聯系嗎
注意期權價格受到相關的行權價格(或行使價格)影響,如果是看跌期權,行權價格定得比較高,相關期權價格就會高一點,相反行權價格定得比較低,相關期權價格就會低一點。期貨價格和期權價格存在一定的聯系,這種聯系一般是通過相關期權價格計算模型所建立的,經濟學上有一個叫做B-S期權模型,但一般相關期權提供方會使用B-S基礎上修改後建立的相關模型計算其期權價格的。
樓上所說的可以向大機構直接談個性化合約這種交易模式其流動性很低,一般你買了這種期權以後很難賣出的。
的確這些東西在國外很常見,在國內基本沒有相關機構做這種期權交易,就算有主要都是那些外資機構提供的。
⑻ 期貨交易和期貨期權交易的不同
標的物不同: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履約保證不同: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
現金流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盈虧的特點不同: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