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率調整對期貨價格的影響
1. 有關期貨市場的增值稅問題
個人理解上面說的為套保盤才有的東西,你要是純投機不涉及這個問題。也就是說你做套保時虧損的部分可以在你進行實物交割時可以抵扣增值稅,但是如果你是盈利的,這時你的貨品交割要繳納稅費,同時你做的合約還要繳納增值稅!簡單點說就是套保盤之間可以相互抵消稅費,但是實際貨物是一定要交的。換種說法就是套保盤其實是在現貨外衍生出來的,最後還要回歸回去
2. 增值稅調整的影響
有利。
增值稅是價外稅,由客戶承擔。增值稅稅率下降以後,還按原含11%稅率的合同額,等於提高了營業額。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發布公告,自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3. 現在的增值稅稅率改成16%對有什麼影響
以采購進項抵扣增值稅17%稅率降為16%,計算說明影響如下:
如果當前合同價格為117元(含稅),稅率改革前,可以抵扣稅額為:117/1.17*17%=17元,公司承擔成本(不含稅價)為:117/1.17=100元;在合同采購價格(含稅總價)不變的情況下,因適用稅率變更為16%,公司可抵扣稅額計算為:117/1.16*16%=16.14元,公司承擔成本(不含稅價)為:117/1.16=100.86元,因公司抵扣減少,公司成本上漲0.86元。
基於此,有必要開展以下工作:
1、2018年4月30日(含)之前采購入庫或已發生的涉稅(17%、11%)業務,原則上要求對方必須在4月份開具專用發票(公司在5月份接收發票仍可認證抵扣);如果對方無法按要求開具17%或11%增值稅專用發票結算,則應溝通對方進行降價或扣款;
2、4月30日前已簽訂合同涉及稅率變更的,原則上要求協商供應客戶從5月1進行降價,以上述案例計算,原價117元,保證對方收入即公司成本(不含稅價)不變=117/1.17=100元,含稅價應調整為117/1.17*1.16=116元,即采購價格(含稅總價)應降低1元;
3、5月1日起,公司新簽采購合同,商定價格時,除綜合考慮市場價格變動因素,應參考歷史價格(17%或11%稅率)並充分考慮稅率變更對公司成本的影響,即,如市場價格未變動(對方提報價格和5月1日前合作價格一致),應以稅率降低因素尋求對方降價。
4. 增值稅稅率調整後結算價是否需調整
增值稅率調整,屬於合同所應規定的政策性原因引起的稅率改變。結算價是否需要調整,完全取決於合同雙方協商作出鋪充規定。原則上,只對增值稅稅率調整後的未完成的合同部分進行調整。
5. 增值稅稅率的更改會不會造成庫存差異
無論17%的稅率,還是16%的稅率,都做為進項稅入賬,記入庫存的都是不含稅價,稅率調整不會造成庫存差異。
6. 下調增值稅對商品價格還有這么大的影響嗎
增值稅稅率從17%下調到16%了,客戶也要求價格降1%到底合理嗎?
這個要普及一下:增值稅由17%降為16%,實際上是減少1%增值稅沖抵後的!並不是貨款總額減1%,請別誤解因此帶來損失!
7. 增值稅下調稅率後有什麼影響
3月28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二是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准。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准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並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徵收率計稅的優惠。
三是對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8. 增值稅稅率調整後,有什麼影響
增值稅稅率調整後,降低增值稅稅率可以使企業稅負減輕,一方面企業支出減少,另一方面采購原材料的成本也會隨之降低。如果增值稅稅率增加,其影響為增加了企業稅負負擔,也增加了企業支出,采購原材料成本也會相應的提高。我國近些年增值稅稅率不斷下調,大大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8)增值稅稅率調整對期貨價格的影響擴展閱讀:
《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增值稅實質性減稅,現將2019年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三、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