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貨市場有哪些主要交易制度
㈠ 期貨市場基本制度主要有哪些
第一個制度:漲跌停板
這個制度又被稱之為每天價位最大變動抑制,實際表示的含義是合約期貨在某一個交易日之中的投資價位走向波動,不能夠低於或者高於按照規定限制的上漲下跌的波動幅度,如果說投資者操作的價位一旦超過了這個上漲下跌的波動幅度的報價,就會被直接看作無效交易,也就不能夠成交結算。
第二個制度:保持倉位限定額度
保持倉位限定額度從字面上不難看出,其指的是期貨貿易中心,為了預防期貨交易市場的種種風險,過多的集中在少數的投資者以及為了提防操作市場價位的行為,對於在市場進行買賣的投資者實施的一種保持倉位數量的限定製度,如果投資者手中持有的倉位數量超過了限定額度,就會被系統強制性平掉倉位或者是提升保證金的比例。
第三個制度:每天進行一次結算
在期貨交易中,其結算是按照貿易中心處統一進行的,期貨貿易中心實行的是每天沒有負債的結算制度,具體指的是當投資者在每一天買賣結束過後,貿易中心根據投資者當天的結算價位清算出所有合約條款的盈利虧損、保證金以及手續費用等等,然後對應當接收與應當付出的款項同一時間進行劃轉,以此增加或者是降低投資者的准備資金。
第四個制度:實體物交割
該制度指的是當期貨貿易中心擬定的合約期貨到達期限之後,買賣雙方將合約期貨承載的貨物所有權按照原先規定的進行轉接,了結還沒有平掉倉位的合約。
㈡ 期貨交易規則有哪些
一、合約標准化
期貨市場交易的對象是期貨合約,期貨合約對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時間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交易雙方不需對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便利了期貨合約的連續買賣,具有很強的市場流動性,極大地簡化了交易過程,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保證金制度
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也即交易者在期貨交易時需繳納少量的保證金,一般為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就可以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能夠以少量資金進行較大價值額的投資,具有杠桿效應,使期貨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
三、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稱為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端(稱為賣出建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聯系的還有對沖機制。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者並不是通過合約到期時進行實物交割來履行合約,而是通過與建倉時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解除履約責任。具體說就是買入建倉之後可以通過賣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賣出建倉後可以通過買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期貨交易的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的獲利機會:期貨價格上漲時,可以通過低買高賣來獲利;價格下降時,可以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並且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免除進行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四、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格對交易者當天的盈虧狀況進行結算,如果交易者嚴重虧損,保證金賬戶資金不足時,要求交易者必須在下一日開市前追加保證金,以做到「每日無負債」。客戶如果不能按時追加保證金的,期貨公司會將客戶部分或全部持倉強行平倉,直至保證金余額能夠維持剩餘頭寸。
五、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這個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期貨市場最大漲跌停板幅度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六、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數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公司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制平倉的制度。
㈢ 簡述金融期貨的主要交易制度
保證金制度,雙向交易制度,T+0制度,
㈣ 論述金融期貨的主要交易的制度
㈤ 金融期貨市場有哪些基本類型
金融期貨是指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主要涵蓋了:權益類、利率類和外匯類這三條主要金融期貨產品線。
當前,我國中金所上市了權益類的股指期貨和利率類的國債期貨,正在著手推出外匯期貨。
股指期貨品種包括: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中證500股指期貨。
國債期貨品種包括:5年期國債期貨、10年期國債期貨、2年期國債期貨。
㈥ 期貨市場的交易制度有哪些
期貨交易制度有八種,分別如下:
1、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
2、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
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3、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4、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5、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6、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7、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8、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9、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㈦ 金融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金融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如下:第一,在金融期貨的交易的市場上,廣大的投資者在交易的過程當中進行交易的是金融商品。而這種商品其實也就是交易的標的物,但是很多的投資者也會認為這些商品都是有形的。其實,這種想法是非常錯誤的。為了能夠保證交易的安全,這種交易對象大多是五形的、虛擬化了的證券,它不包括實際存在的實物商品。第二,金融期貨是標准化合約的交易。作為交易對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同質性、不交性和標准性,如貨市幣別、交易金額、清算日期、交易時間等都作了標准化規定,唯一不確定是成交價格。第三,金融期貨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決定買賣價格。它不僅可以形成高效率的交易市場,而且透明度、可信度高。第四,金融期貨交易實行會員制度。非會員要參與金融期貨的交易必須通過會員代理,由於直接交易限於會員之同,而會員同時又是結算會員,交納保征金,因而交易的信用風險較小,安全保障程度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