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到底有啥
A. 請問期貨市場存在到底有什麼樣的意義期貨市場是如何來穩定國內的股票市場的
你的問題很多人都曾經問到過,我功底不深,只是給您簡單介紹一下:
期貨的理論功能是規避風險和價格發現, 現在又有最新的資產管理功能。
舉例來說,國際上銅價的波動很大,國內很多銅材加工企業的加工費遠不如銅價的波動風險。假如企業加工一噸銅材獲利1000元,但是市場上銅價一天的波動就超過1千元,等到你把銅材加工出來,銅價不知道漲或者跌到哪裡去了, 你如何銷售?你如同是大海里的一片小舟,如何盈利???
所以很多銅材加工企業大都在期貨市場套期保值。其他產業由於市場化不深,以及國內外聯動不強,在期貨市場上參與的意向有所降低、
2、在股指期貨沒有上市之前,國內股市只能買漲不發做空,行情一旦下跌大家爭相拋售,造成股市的大漲大跌,對股民和證券市場的發展極為不利。股指期貨推出來之後,眾人對市場肯定有分歧,有人做空有人做多,市場就不容易出現波張暴跌的單邊市。特別是在大盤行情不好的時候,可以做空股指期貨迴避大盤下跌的風險,甚至還有所獲利。規避了風險,管理了財富。
B. 期貨市場和期權市場有什麼區別 說得盡量簡單些 謝謝
期貨是指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C. 期貨市場到底是什麼
一般來講,所謂期貨,是指期貨合約,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期貨最初是給一些大型工廠企業做為套期保值來用的,那玉米來舉例,現在我們現貨市場的玉米是1800元/頓,到了明年這個時候玉米可能會漲到1900或者2000的價格,這個時候商家為了避免明年現貨市場的玉米質量下降或者價錢上升的問題而給企業帶來成本增加,影響自身的效益,就採取期貨的這種方式.我們所謂的做期貨只是買賣這些合約,從中賺取差價.是一種投機行為.
D. 期貨市場,大宗商品存在有什麼意義
期貨存在的意義主要是:價格發現功能,規避風險功能
發現價格
由於期貨交易是公開進行的對遠期交割商品的一種合約交易,在這個市場中集中了大量的市場供求信息,不同的人、從不同的地點,對各種信息的不同理解,通過公開競價形式產生對遠期價格的不同看法。期貨交易過程實際上就是綜合反映供求雙方對未來某個時間供求關系變化和價格走勢的預期。這種價格信息具有連續性、公開性和預期性的特點,有利於增加市場透明度,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迴避風險
期貨交易的產生,為現貨市場提供了一個迴避價格風險的場所和手段,其主要原理是利用期現貨兩個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在實際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避免商品價格的千變萬化導致成本上升或利潤下降,可利用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即在期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與現貨市場上數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使期現貨市場交易的損益相互抵補。鎖定企業的生產成本或商品銷售價格,保住既定利潤,迴避價格風險。
套期保值
在現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現貨商品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或買進與現貨品種相同、數量相當、但方向相反的期貨商品(期貨合約),以一個市場的盈利來彌補另一個市場的虧損,達到規避價格風險的目的交易方式。
期貨交易之所以能夠保值,是因為某一特定商品的期現貨價格同時受共同的經濟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兩者的價格變動方向一般是一致的,由於有交割機制的存在,在臨近期貨合約交割期,期現貨價格具有趨同性。
交割:期貨交易的了結(即平倉)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對沖平倉;二是實物交割。實物交割就是用實物交收的方式來履行期貨交易的責任。因此,期貨交割是指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在合約到期時,對各自持有的到期未平倉合約按交易所的規定履行實物交割,了結其期貨交易的行為。實物交割在期貨合約總量中占的比例很小,然而正是實物交割機制的存在,使期貨價格變動與相關現貨價格變動具有同步性,並隨著合約到期日的臨近而逐步趨近。實物交割就其性質來說是一種現貨交易行為,但在期貨交易中發生的實物交割則是期貨交易的延續,它處於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的交接點,是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所以,期貨交易中的實物交割是期貨市場存在的基礎,是期貨市場兩大經濟功能發揮的根本前提。
期貨交易的兩大功能使期貨市場兩種交易模式有了運用的舞台和基礎,價格發現功能需要有眾多的投機者參與,集中大量的市場信息和充沛的流動性,而套期保值交易方式的存在又為迴避風險提供了工具和手段。同時期貨也是一種投資工具。由於期貨合約價格的波動起伏,交易者可以利用套利交易通過合約的價差賺取風險利潤。
E. 期貨市場的本質是什麼
期貨與零和博弈,期貨市場的本質
首先,什麼是零和博弈?零和博弈,又稱零和游戲,與非零和博弈相對,是博弈論很重要的概念之一。指參與博弈的各方,在嚴格競爭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著另一方的損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損失相加總和永遠為「零」。雙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通俗的講,就是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對方的痛苦之上的,所以雙方會竭盡全力的「損人利己」,所以與現在社會「共贏」的理念完全背道而馳。
舉個例子:A和B兩人對弈下棋,以每個棋子為1分計算,那麼A吃掉對方的一個棋子+1分,相對應的B會因此而失掉一個棋子-1分,這樣1+(-1)=0。同樣的原理,一方贏的同時另一方必然輸,如果我們把贏一局計算為得1分,輸一局為-1分,則若A贏的次數為x,那麼B輸的次數也一定為x,同樣,若A輸的次數為y,那麼B贏的次數必然是y。這樣,A的總分就是(x-y)而B的總分就是(y-x),顯然(x-y)+(y-x)=0,而這就是零和博弈的數學表達式。
那麼期貨又和零和博弈有什麼關系呢?我們常說期貨交易的本質就是買方和賣方在市場上的博弈,一方盈利的同時另一方必然虧損,這是沒錯的。可是期貨交易卻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零和博弈,因為要考慮一些外界因素,正是這種因素的存在,使得雙方的盈利和虧損相加往往是小於零的,也就成了負和博弈,盈利加虧損等於負數。所以我們經常說期貨市場上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是虧錢的,賺錢的只有百分之一二十,那麼虧得錢剛好等於賺的錢嗎?不見得吧!
說期貨交易是一種零和博弈。是因為對於每一個買方而言,期貨市場必然存在一個賣方。每一個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者,都是在認為自己對市場走勢的判斷是准確的信念基礎上進行市場操作的。
黃金合約的買方之所以試圖構建一個多頭頭寸,是因為他持有未來市場將不斷走高的堅定信念。當然,那份合約的買方購進合約的目的也可能是對沖一個已有的空頭頭寸。在這兩個情形中,他都不會認為黃金合約的價格在未來將出現較大幅度的下降(或者,至少他不會認為會遭受市場反轉這種傷害)。
黃金合約的賣方之所以賣出,是因為他們持有一個黃金合約價格即將下降的堅定信念。同樣,如果不是想構建一個新的頭寸,合約賣方出售的目的也可能是對沖一個已有的多頭頭寸。在這兩種情形中,賣方都有著一個堅定的信念,那就是市場價格在未來大幅上升的可能性極小(或者不相信市場價格可能出現反轉)
交易雙方在考慮了他們前期市場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來判斷在那個時點和價位上發生的交易是否合適。但是,兩個個體交易者怎麼會形成對市場未來走勢的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的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沒有答案存在。
期貨市場的運行如同一個不受約束、到處游盪的野獸,其走勢與海洋里的波浪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差異。不管我們是否會選擇去駕馭它們,它們總是客觀存在的。對於一個交易者而言,如何選擇去接近這些波浪的方式將決定你的成功或者失敗。
讓我們來想像一下那令很多人都覺得驚恐的夏威夷的驚濤巨浪吧。面對巨浪時,有經驗的沖浪高手可以以一種極為優雅的身姿馭浪而行,享受海洋的樂趣。之所以能這樣,是因為這些沖浪者已經學會了如何使波浪的力量為其所用。你也可以在市場上採取同樣的辦法。在通過學習掌握了潮漲潮落的內在規律之後,你就能夠使期貨市場成為給你帶來豐厚回報的舞台。
有的時候,大海風平浪靜,平緩起伏的海面上時不時涌過一些小的浪頭;有的時候,海洋則狂暴不安,一個個巨大的陡峭浪尖和浪谷此起彼伏。在這些不同的時期,我們既可以選擇參與其間,也可以選擇旁觀。這個市場就像海洋一樣,並不會受到我們選擇的影響。實際上,市場根本是沒有感覺的,它不會去禁錮什麼人,也不會有任何遺憾。
回到最初的問題。這樣說來,好像市場並不會受到我們選擇的影響,那市場上也就買賣雙方,可是為什麼雙方的盈利和虧損總是不相等呢,那就是每個交易者交易的時候都會有一部分資金沒有流入市場,去哪了呢?可能這時候很多人都想到了,沒錯,就是手續費!不管你是買方還是賣方,都會有一部分錢流出了市場。假設整個市場沒有新的資金流入,市場的資金量是固定的,那麼雙方通過雙方的交易,這些資金會不斷的在雙方之間流動,可是每次流動都會產生手續費,這樣整個市場的資金總量會不斷減少。甚至我們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新資金流入,市場的資金早晚有一天會被手續費給吸干。
這就是為什麼說期貨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零和博弈,而是負和博弈,畢竟如果1+1不大於2,那肯定是有原因的。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為了方便廣大期貨人更好的了解期貨市場的本質,方便你們更好的研究市場。最後希望廣大期貨投資者理性投資,認清市場,持續穩定增加收益!(附最新交易所手續費)
F. 什麼是期貨市場
期貨市場是進行期貨交易的場所,是多種期交易關系的總和。它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現貨市場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高度組織化和高度規范化的市場形式。
期貨市場是按達成的協議交易並按預定日期交割的交易場所或領域。
現貨與期貨的顯著區別是,期貨的交割期放在未來,而價格、交貨及付款的數量、方式、地點和其他條件是在即期由買賣雙方在合同中規定的,商品及證券均可在期貨市場上交易。雖然合同已經簽訂,但雙方買賣的商品可能正在運輸途中,也可能正在生產中,甚至可能還沒有投入生產過程,賣者手中可能有商品或證券,也可能沒有商品或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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