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碳期貨市場
A. 歐洲期貨交易所的創辦歷程
Eurex位於歐洲,於1998年秋由德國期貨交易所(DTB)和瑞士交易所(Soffex)合並而成。Eurex是世界上最大的期貨和期權交易所,其2000年的交易量為3.65億手,佔世界總交易量的18%,就在2000年,Euronext也宣布成立。Euronext是由阿姆斯特丹交易所(AEX)、布魯塞爾交易所(BXS)和巴黎交易所合並而成的一家泛歐洲聯合體,其管理結構為「一家公司,三個中心」,是世界上第一家全方位融合並實行單一貨幣清算的跨國衍生品市場。從合並中收益最明顯的是Euronext比利時,其交易量從1999年的600萬手上升到2000年的3100萬手,增加了353%,其在世界期貨交易所中的排名也從1999年的第25位上升到第13位。
B. 歐洲期貨交易所的創辦原因
歐洲期貨交易所(EUREX)的前身為德國期貨交易所(DTB)與瑞士期貨期權交易所(SOFFEX)。為了應對歐洲貨幣聯盟(European Monetary Union, EMU)的形成及歐元(Euro)時代的來臨,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態勢,DTB的集團母公司德國交易所集團與瑞士交易所決定建立策略聯盟,1998年由DBAG和SWX 共同投資成立歐洲期貨交易所(EUREX Zurich AG),總部設於瑞士蘇黎世。
C. 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系的交易體系
EU-ETS屬於限量和交易(Cap-and-Trade)計劃。該計劃對成員國設置排放限額,各國排放限額之和不超過《議定書》承諾的排量。排放配額的分配綜合考慮成員國的歷史排放、預測排放和排放標准等因素。
按照歐盟規定,在每一個交易階段開始之前,每個成員國應當按照Directive2003/87/EC附件Ⅲ的要求,把本國的排放控制總量及各排放實體分配的排放配額,以國家分配方案(NAP)的形式報給歐盟委員會。
制定國家分配方案考慮的主要原則各國分配總量必須與《議定書》規定的減排目標相一致,必須考慮減排的技術潛力,以單位產品排放的平均值為基礎;如果歐盟通過了關於二氧化碳排放的法規,必須予以考慮;對不同企業或產業一視同仁,不得歧視;必須包含有對新參加者的規定;必須考慮「提前行動」產業的貢獻;「排放標桿」的制定必須採用最佳適用技術,以保障這些產業的權益;必須考慮能效技術的作用;制定分配計劃前必須聽取公眾意見;必須列出所有參與分配的企業名單及其配額;必須包括競爭力變化情況的分析內容。
D. 歐州股指期貨時間
歐洲市場開市時間,普遍比我們早八個小時左右,我們用的北京時間在東八區。
E. 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系的簡介
建立基礎—《歐盟2003年87號指令》(2003/87/EC)
運行時間—2005.1.1至今
參與國家—歐盟28個國家
實施階段—第一階段2005-2007;第二階段2008-2012;第三階段2013—2020。
效果—2010成交1198億美元,佔全球碳交易成交額的84%。
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系(EU-ETS)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在世界碳交易市場中具有示範作用。
F. 歐洲期貨市場哪裡能看農業期貨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有白砂糖期貨,在期貨交易軟體裡面就能看到的。
G. 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系的運行模式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市場交易的標准主要是國家計劃分配的歐盟排放配額(EUA)。同時被納入排放交易體系的排放實體在一定限度內允許使用歐盟外的減排信用。目前只允許使用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的核證減排量(CERs)和聯合履行(jI)項目減排單位(ERUs)。
2005~2007年,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試驗階段
該階段排放量的上限被設定在66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均免費分配;每年剩餘的EUA可以用於下一年度的交易,但不能帶入第二階段。該階段允許使用的CER和ERU的數量平均為總體配額的13%,各國情況略有不同。第一階段暴露的主要問題是配額分配經驗不足,有的排放實體分配到的排放額度遠遠大於該階段其實際排放量,配額供給出現過剩現象。但是由於不少企業為以防萬一並不會把所有多出來的EUA拿去賣,所以市場並不至於崩潰,但是還是受到了非常大的打擊,現貨EUA價格從2006年3月最高的30歐元跌到2007年初最低的3歐元。
2008~2012年,《京都議定書》確定的減排承諾期
在這個階段里,歐盟吸取了第一階段配額分配過松的教訓,最終將EUAA的最大排放量控制在了每年20.98億噸,對各個國家上報的排放額度仍是以免費分配為主。在這一階段,開始引入排放配額有償分配機制,即從配額總額中拿出一部分,以拍賣方式分配,排放實體根據需要到市場中參與競拍,有償購買這部分配額(例如,德國就拿出10%的排放配額進行拍賣)。同樣,第二階段里排放實體每年剩餘的EUA可用於下一年度的交易,但也不能帶入下一階段。
從2013年開始的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第三階段據了解歐盟將會對第三階段的交易機制進行大幅度改革,以避免內部市場失靈。同時還要擴大納入排放體系的行業范圍,強化價格信號作用以引導投資,創造新的減排空間,減少總的減排成本,提高系統效率。此外,以拍賣方式分配的配額比例將逐步提高。
波動的配額交易經歷
2006年5月前,EUA價格上漲很快,一度曾上漲到30歐元/噸。2007年的價格開始下降,在EU-ETS運行的第一階段臨近結束的約六個月時間內,價格在10歐元附近一直持續。到了2007年年底價格一度上升到22歐元/噸。2008年上半年價格也居高不下,2008年7月1日更是創下了28.73歐元/噸的歷史最高紀錄。直到2008年第三季度以後,價格才開始下滑。此後,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現貨價格一路下降,2009年2月觸底反彈,目前維持震盪整理態勢。2009年12月份哥本哈根氣候大會的無功而返進一步加重了現貨價格的盤整趨勢。
H. 歐洲的碳權交易是指什麼
那不是說的很明白了么?
按照《京都議定書》的規定,協議國家承諾在一定時期內實現一定的碳排放減排目標,各國再將自己的減排目標分配給國內不同的企業。當某國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時,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的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同樣的,在一國內部,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的企業也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的企業那裡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排放權交易市場由此而形成
I. 碳金融的市場狀況
世界銀行的統計數據顯示,自2004年起,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為標的的交易總額從最初的不到10億美元增長到2007年的600億美元,四年時間增長了60倍。交易量也由1000萬噸迅速攀升至27億噸。巴克萊資本環境市場部總監預言,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不久的將來碳交易將發展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場。 2008年1月23日,新近完成合並的紐約—泛歐交易所(NYSE Euronext)與法國國有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局展開合作,宣布共同建立一個二氧化碳排放權的全球交易平台。這個被命名為BlueNext的交易平台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的現貨交易為主,並計劃在2008年的二季度設立期貨市場,最終涉足各種與環境有關的金融衍生品交易。2月18日,作為首個交易京都議定書碳排放配額的平台,BlueNext開始正式運作。這意味著二氧化碳排放權市場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擴展,無疑也是對二氧化碳排放權商品屬性的一種肯定。
事實上,早在BlueNext成立之前,甚至在京都議定書生效之前,區域性的「碳市場」已經開始運作,二氧化碳排放權早已在多個交易所里登堂入室。時值今日,以減排二氧化碳為主要標的歐盟排放交易機制(EU ETS)已經順利運行了三年之久,歐盟內的歐洲氣候交易所(European Climate Exchange)、北方電力交易所(Nordpool)、未來電力交易所(Powernext)以及歐洲能源交易所(European Energy Exchange)等均參與碳交易,歐盟的碳交易量和交易額均居全球首位。這其中歐洲氣候交易所專門從事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而由於二氧化碳為礦物燃料的衍生品,歐洲其他的二氧化碳排放權合同則多數在現有的能源交易所掛牌,這些交易所希望藉由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來套利,從客觀上也促進了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量的增長。
此外,加拿大、新加坡和東京也先後建立起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機制。在亞洲,碳交易所通過電子交易系統來買賣由清潔發展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量(CER)。如果說《京都議定書》的簽署等同於給二氧化碳標上了價,那麼在不同類型的交易所內掛牌交易使得二氧化碳排放權邁出了市場化的第一步。
以歐洲氣候交易所為例,歐盟實行的是「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Cap-and-Trade)機制,每個成員國每年先預定二氧化碳的可能排放量(與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排標准相一致),然後政府根據總排放量向各企業分發被稱為「歐盟排碳配額(EUA)」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每個配額允許企業排放1噸的二氧化碳。如果企業在期限內沒有使用完其配額,則可以「出售」套利。一旦企業的排放量超出分配的配額,就必須通過碳交易所從沒有用完配額的企業手中購買配額。類似銀行的記賬方式,配額能通過電子賬戶在企業或國家之間自由轉移。BlueNext的基本功能也是如此,只不過交易的商品變成了聯合國分配的排放量(AAU)。
除了這種最基本的交易方式,歐洲氣候交易所還於2005年4月推出了與歐盟排碳配額掛鉤的期貨,隨後又推出了期權交易,使二氧化碳排放權如同大豆、石油等商品一樣可自由流通,豐富了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種類,客觀上增加了碳市場的流動性。2007年9月,與核證減排量掛鉤的期貨與期權產品也相繼面市。交易產品的豐富使歐洲氣候交易所的成交額與成交量逐年穩步攀升。2005年,歐洲氣候交易所交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過2.7億噸,價值50億歐元;2006年交易量攀升至8億噸,交易額突破100億歐元;2007年15億噸,成交額接近200億歐元。 隨著二氧化碳排放權商品屬性的不斷加強以及市場的愈發成熟,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看中了碳市場的商業機會。除了最早規定的造紙、金屬、熱能、煉油以及能源密集型五個行業的12000家企業積極投身其中,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在碳市場中也扮演著不同的角色。
最初金融機構只是擔當著企業碳交易的中介機構,賺取略高於1%的手續費。也有一些基金看準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升值潛力而直接投資。歐盟排碳配額從2004年12月的不到9歐元上揚至2006年4月的最高32歐元,雖然中間也經歷了較大的震盪,但是16個月里250%的增長幅度也讓基金嘗到了甜頭。
金融機構的參與使得碳市場的容量擴大,流動性加強,市場也愈發透明;而一個邁向成熟的市場反過來又吸引更多的企業、金融機構甚至私人投資者參與其中,且形式也更加多樣化。二氧化碳排放權批發市場的日益壯大讓私人投資者對二氧化碳排放權零售商品的興趣也與日劇增。2006年10月,巴克萊資本率先推出了標准化的場外交易核證減排期貨合同。2007年,荷蘭銀行與德國德雷斯頓銀行都推出了追蹤歐盟排碳配額期貨的零售產品。
除了單純地進行配額交易和設計金融零售產品外,投資銀行還以更加直接的方式參與碳市場。2006年10月,摩根士丹利宣布投資30億美元於碳市場;2007年3月,參股美國邁阿密的碳減排工程開發商,間接涉足了清潔發展機制的減排項目;8月成立碳銀行,為企業減排提供咨詢以及融資服務。氣體排放管理已經成為歐洲金融服務行業中成長最為迅速的業務之一,各機構都競相招兵買馬。 從金融機構在碳市場中所扮演的角色演變中不難發現,他們的注意力已經從最初的以配額為基礎的排放交易向減排項目融資轉變。在碳排放交易如火如荼,碳金融衍生品層出不窮的同時,被稱為「碳資產」的減排項目正成為對沖基金、私募基金追逐的熱點。投資者往往以私募股權的方式在早期既介入各種減排項目,甘冒高風險的代價期待高額回報。
根據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清潔發展機制,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在成本較低的發展中國家開發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減排項目,並用由此而產生的「核證減排量」抵扣本國承諾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聯合履行機制的運作基本相同,只是減排項目多設立在東歐和前蘇聯國家。從經濟角度分析,無論是清潔發展機制還是聯合履行機制都有效降低了發達國家的減排成本,而從環保角度而言不僅實現了減排溫室氣體保護環境的最終目標,也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發展。這種「雙贏」甚至「三贏」的合作方式受到了各方的認可。聯合國環境署的統計顯示,自實施之日起,每月由清潔發展機制所產生的核證減排量持續攀升。
對於發達國家的企業而言,盡管在發展中國家減排的成本要低於本國,但由於項目建設的周期長且申批手續繁復、項目初期的不確定性大,因此他們更傾向於購買碳資產的成品或是半成品,縮短資金投入周期。而對於基金而言,一方面,「碳資產」像傳統風投或是私募所投的項目一樣本身就能帶來收益,另一方面,項目建成後能實現的減排量在二級市場上出售給有需要的企業又能再次創造利潤;因此當碳市場的流動性加強且價格波動趨於平穩之後,「碳資產」的雙重收益模式自然贏得了基金的青睞。此外,「碳資產」的價值與傳統的股票債券市場幾乎完全不相干,與非能源類的商品市場也關聯甚微,基金也完全可以利用它來對沖傳統投資的風險。
2000年,世界銀行發行了首隻投資減排項目的碳原型基金(Prototype Carbon Fund),共募集1.8億美元。根據法國Caisse des Dépots銀行氣候部的統計,自2003年以來,類似性質的基金以每年10隻的數量在增長。世行與各國政府聯手推出多隻基金,私人投資公司MissionPoint於2006年12月發行的首隻碳基金在12個星期里就完成了3.35億美元的募集指標。截至2007年11月,專門投資於碳資產的基金數量已經達到了58隻,規模超過70億歐元。盡管如此,項目供應量仍然無法滿足形形色色的投資需求,僅僅只有半數募集的資金實現了投資。
這些基金的資金來源同樣也能說明碳交易,尤其是碳資產越來越多地受到私募資本的關注。法國Caisse des Dépots銀行氣候部的數據顯示,直到2004年末,類似世行基金這類由政府機構或組織主導的資本所投的減排項目仍佔到了總項目的半數以上。私人資本出於對政策不確定性的擔憂,一般只是小規模地參與這類基金,形成所謂的公私混合型。然而,隨著2004年底俄羅斯批准京都議定書,政策障礙進一步掃清,私人資本開始大舉投資減排項目。2005年4月,歐洲首隻私人資本組成的歐洲碳基金從14家金融投資機構中募得了1.42億歐元。同年底,私人資本在減排項目上的投資總額已經全面超越了政府機構主導的資本。並且在2007年,私人資本主導的基金數量也超過了後者。私人資本的踴躍參與加快了整個碳市場的流動,擴大了市場容量,使碳市場進一步走向了成熟。
J. 碳交易市場的發展建議
1.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或行業探索碳交易國家應加快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可行性研究,支持條件成熟的地區或行業明確碳排放控制目標、科學合理分配排放權、運行交易機制。在試點探索的過程中,逐步建立完善的方法學體系,培育更多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設立全國性的注冊登記系統和清算機構。探索形成排放權分配製度、價格形成制度、減排勵制度等諸項制度。
2.開發交易品種,從項目交易逐步擴展到標准化碳合約交易從歐洲排放權交易體系經驗來看,碳排放權期貨和現貨交易可以同步開展。因此,在我國也可以考慮在初期開展現貨交易的同時開發期貨期權合約交易,逐步由以項目為主的交易向以標准化合約為主的交易過渡,適時推出碳排放權標准合約及其衍生品的交易。
3.鼓勵推出碳排放權有關的各種形式的金融創新我國在碳交易過程中應引導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開發排放權金融產品以對沖價格風險。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掛鉤碳排放權的金融產品,建立碳基金以推動融資擔保和項目投資;建立減排量收益權抵押貸款機制;探索碳交易合同保險機制。
4.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法律法規建設加強有關碳交易法律法規的建設,明確碳排放權的法律地位,健全相應財務和稅務制度。國家可適時推出區域和行業碳排放考核機制,制訂排放權分配原則,搭建碳排放統計體系,形成項目審核機制,規范排放權交易市場,出台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構築相關金融監管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