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期貨市場法
㈠ 期貨市場的《期貨法》的缺失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賀強兩會提案建議相關部委盡快制定《期貨法》。賀強認為,《期貨法》有利於進一步維護期貨交易的安全和期貨市場的穩定,有利於發揮它們對期貨市場運行的規范和引導作用。自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期貨市場建立以來,經過20多年的發展和規范,我國期貨市場已逐步進入了持續穩定發展、功能作用日益顯現的良性軌道。近幾年,我國期貨市場交易品種逐漸豐富、交易規模穩步擴大、商品期貨市場成交量已經連續多年居全球前列,國際影響力日益增強。「十一五」末我國期貨市場全年成交量、成交金額分別是「十五」末期的8.7倍和22倍,期貨公司資產規模是「十五」末期的3.8倍。期貨市場正處於由量的擴張到質的提升的關鍵時期,需要在更高層面加快發展。
我國《期貨法》的缺失已在多個方面制約了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的進程:一是規范期貨市場發展的一些基本制度缺失,有待通過期貨立法予以明確;二是期貨交易涉及主體較多,交易環節很長,急需通過期貨立法,明確不同主體在不同交易環節的法律關系,確定不同主體的權利義務,合理設定不同主體的法律責任;三是、《期貨法》的缺失制約了我國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的進程。因此,賀強建議全國人大財經委、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家外匯管理局、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盡快制定《期貨法》。
㈡ 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國際化的期貨市場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第一點,如果從1992年第九張期貨合約算起,現在是25年的時間。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中國的期貨市場做了新興的金融服務產業,作為金融新興的服務產業已經形成,我們市場已經成為了市場體系裡面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現在有四家交易所、57個上市品種,139家期貨公司,170多個營業部,5萬從業人員,4000多億保證金,成交額在200萬億左右。
第二點就是我們國家期貨市場法規體系日益完善,基礎制度不斷夯實,市場和行業監管行之有效,我們中國期貨市場的監管,特別是在中國期貨市場系統性風險的防範上,管理水平上,是走在世界前面。
第三點是現在部分央企和大型的現貨企業,很多都在做境外期貨業務,他們是有大量的實際經驗,早先只有30多家央企,現在遠遠不止了,現在很多大企業都從事境外業務。
第四點就是我們的中國四家期貨交易所運作規范,交易規模和實力是全球領先的,整體實力和抗風險能力相當強,包括我們有多少風險准備金?我們在風險管理制度上怎麼完善?怎麼到位?等方面。
第五點就是近年來,我們期貨公司通過創新發展,實力大大增加,一批大型的期貨公司在迅速地崛起,比如說現在排名前十的期貨公司,保證金都在百億以上,排名前十凈資本都在10億以上,利潤2億以上,保證金在100億以上。過去我在期貨公司的時候,看到美國期貨公司隨處可見,中國的期貨公司整體實力,特別是前20家大型期貨公司,跟美國專業的期貨公司FCM相比差距並不大。當然不能跟摩根和大通比,美國專業的期貨公司FCM為數不多,無論是走出去還是引進來我們實力具備條件。我們有一批期貨公司在香港設立分公司,在業務上已經很有規模,現在很多期貨公司在國際化上很好地完成了布局。南華公司在國際化戰略走在全國期貨公司前面,大家看到了俞總的圖表,在全世界很多交易所現在都擁有席位、擁有網點。第二條是我國期貨市場國際化條件已經具備。在中國期貨市場不具備國際化條件的時候,我們幹了好幾年外盤期貨,90年代中國期貨一開始出現外盤,我們有教訓,但是也有經驗。我做過三年外盤期貨,中國的期貨公司還是有經驗的,在代理方面有經驗的,不完全是教訓。
㈢ 我國金融期貨市場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中國金融期貸市場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我國金融期貨交易立法滯後、不健全,致使中國金融期貨市場面臨著諸多法律風險。目前我國金融期貨市場上法規欠缺,立法層次低,金融期貨市場中的合約在法律范圍內無效,合約內容不合法律規范,或者是因對方破產等原因,使合法的合約無法執行而造成的風險。
(二)管理機構過多,從而導致管理混亂。中國現有諸如中國證券會、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地方政府、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管理機構。而且這些機構還存在著一定的權屬不清,政出多門現象,使得金融期貨市場難以適從,這勢必會造成市場混亂,競爭無序等現象的發生。
(三)缺乏真正的市場均衡價格。使得金融期貨市場面臨著價格風險。由於金融期貨的杠桿作用,它們對其相關聯的基礎金融工具如股票指數、匯率、債券價格的變動極為敏感,波動的幅度比基礎市場變化大。由於金融期貨市場發育不成熟或是突發事件導致金融期貨的轉讓很困難,或要轉讓就要面對價格大幅度下跌的風險。而由於政府的宏觀政策或對相關市場的調控都會影響到金融期貨的價格,也會使其收益產生不確定性。
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的幾點對策
(一)完善金融期貨市場監管的法律體系
我國正處在金融期貨市場發展的初期階段,要不斷推進我國金融期貨市場法律監管體系建設,實現該法律體系建設的專業化、系統化、透明化。在後金融危機的形勢下,立法思路上要遵循科學借鑒原則,具體說來,一方面是加快立法,在數量上滿足金融期貨市場自身發展需要;另一方面要針對現代金融發展的快速、復雜、多變的特點,提高立法技術和專業水平,避免體系內部各法律法規出現相互矛盾或產生歧義。以建立一個結構合理、互為補充、協調一致的高質量的金融法律體系。並注意金融法律體系與其他法律法規之間的配套和協調。
(二)規範金融期貨市場管理秩序
1.外部監管體系如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交易所要在監管方面保持協調一致共同審定上市期貨合約,對從事期貨經營、期貨結算、咨詢等相關機構的設立進行審核並對其業務活動實施監管。
2.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不論是內部的風險管理制度還是外部的監管制度,其核心均在於發現金融期貨交易中潛在的風險,保證期貨交易有秩序順利地進行,而信息披露制度正是發現問題的關鍵手段。
3.加強政府監管和行業管理。盡快建立更具有權威性的全國統一的期貨交易管理委員會,其職能部門的設置可參考CFTC組織;在實施期貨監管時,政府應注意發揮期貨協會的作用。政府自身也應注意保護民主決策機制,不斷增強監管行為的合理性。
(三)加強基礎市場的建設,為期貨市場價格的均衡提供有力支撐
基礎的穩定為減少金融期貨交易中一些不必要的風險提供了一個長期有效的保障。作為一個新興市場,股市的遺留問題還很多。政策市場和資金推動型的不成熟股市的特徵也十分明顯,如果證券投資基金控制股票風險都達不到一定的成熟度。把基金的一些市場行為拿到股指期貨上,恐怕只能加劇基金和股指期貨的風險。因此,有必要加緊完善基礎市場的建設。
㈣ 我國主要期貨市場有那幾個
期貨市場:
上海期貨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是依照有關法規設立的,履行有關法規規定的職責,受中國證監會集中統一監督管理,並按照其章程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黃金、銅、鋁、鋅、燃料油、天然橡膠、鋼材等七種期貨合約。
大連商品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成立於1993年2月28日,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四家期貨交易所之一,是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成立以來,大商所始終堅持規范管理、依法治市,保持了持續穩健的發展,成為中國最大的農產品期貨交易所。交易品種有玉米、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線型低密度聚乙烯、啤酒大麥,正式掛牌交易的品種是玉米、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和線型低密度聚乙烯。中金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准,由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共同發起設立的金融期貨交易所。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於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注冊資本為5億元人民幣。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成立,對於深化金融市場改革,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發揮金融市場功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上市的期貨品種為股指期貨(滬深300股票指數期貨)。
鄭州商品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成立於1990年10月12日,是經中國國務院批準的首家期貨市場試點單位,在現貨遠期交易成功運行兩年以後,於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貨交易。1998年8月,鄭商所被中國國務院確定為全國三家期貨交易所之一,隸屬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垂直管理。上市交易的期貨合約有小麥、棉花、白糖、精對苯二甲酸(PTA)、菜籽油、綠豆等,其中小麥包括優質強筋小麥和硬冬白(新國標普通)小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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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目前我國的期貨交易專門立法效力最高的立法是什麼
你好,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關於期貨市場的基本法律《期貨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作為期貨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我國期貨市場法律規范體系的核心。
㈥ 期貨市場的法律規范
1.法律。即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頒布的關於期貨市場的基本法律。我國《期貨交易法》正在起草,已形成該法草案第三稿。《期貨交易法》作為期貨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我國期貨市場法律規范體系的核心,應加快立法進程,早日頒行,以實現盡早在此基礎上構建完善的期貨法規體系。
2.行政法規。即國務院在其職權范圍內制定發布的有關國家最高行政管理活動的規范性文件。在目前我國《期貨交易法》尚未出台的情況下,行政法規對規范我國期貨市場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構成調控期貨市場試點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7號發布,199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
3. 國務院所屬各部、委制定發布的「部門規章」或「部委規章」,也是期貨市場法律規范體系的組成部分之一。國務院所屬各部、委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可以制定和發布規章,其包括兩大部分:一是期貨監管機關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及其執行機構中國證監會發布的有關規章,二是其他部、委制定和發布的有關期貨市場的規章,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外經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制定和發布的一系列管理辦法、通知等。部門規章在效力上低於法律和行政法規。
4.地方性法規。即由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或批準的規范性文件,如我國第一部關於期貨市場的地方性法規《河南省期貨市場管理條例(試行)》。
5.地方性政府規章。據我國憲法規定,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規章,通稱「地方性政府規章」,如199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上海市期貨市場管理規定》。從效力上看,地方性政府規章在整個期貨市場法規體系中是效力最低的部分,不得與法律、行政法規、部委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相沖突。
㈦ 請問期貨市場有哪些法律法規需要遵守
我國目前已啟動了《期貨法》的立法程序。在《期貨法》出台之前,期貨法律規范體系的主體是由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期貨市場的主管機關──中國證監會制定的部門規章。1999年國務院發布了《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目前正在修訂,這是目前系統規范期貨市場的行政法規。
中國證監會作為期貨市場的監管機關,為貫徹執行《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制定了與之相配套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等規章。會同原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國有企業境外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從而基本上形成了覆蓋期貨市場各個主體、各個環節的規章體系,使期貨市場法規體系基本健全。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釋對期貨市場有間接的規范作用。2003年6月發布的《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3]10號,簡稱期貨司法解釋),作為目前規定最為系統的期貨司法解釋,對期貨市場起著重要的規范作用。再有,從自律規范的角度來看,期貨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交易規則、自律規則也是期貨市場法律規范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這些條款非常重要。另外如果對期貨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有不同意見,可要求簽署補充協議。
㈧ 我國期貨市場的三級監管體系是什麼
wase0581000 你好!上面兩個回答好像都沒有說三級管理是哪三級。
我來明確針對您的問題進行回答:
我國的期貨市場監管模式是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和各期貨交易所構成的三級管理體系。
㈨ 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簡史(分為哪幾個階段)
由中國期貨協會編制的09年新版期貨市場教程中,將我國期貨市場20年的發展過程,劃分為三個階段:
1、理論准備與試辦(1987-1993)
介紹此階段,必須介紹期貨市場發展的原因,即中國期貨市場建立的背景——產生的原因是,20世紀80年代的改革開放,沿著兩條主線展開,即價格改革和企業改革。
農產品價格的搞活,使得農產品價格的大起大落,此時,政府需要一個市場手段來防範農產品價格變動帶來的風險,因此一批學者提出了簡歷農產品期貨市場的設想。
1988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體改委、商業部等部門根據中央領導的只是,組織力量開始對期貨市場的研究,並成立了期貨市場研究小組,系統的研究了國外期貨市場的現狀和歷史。組織人員到國外期貨市場進行考察研究,積累了大量的期貨市場理論知識。
1990年10月12日,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經國務院批准,以現貨交易為基礎,引進期貨交易機制,作為我國第一個商品期貨市場正式開業,賣出了中國期貨市場發展的第一步。
1991年6月10日,深證有色金屬交易所宣告成立,並於1992年1月18日正式營業,同年5月28日傷害金屬交易所成立,1992年我國第一家期貨經紀公司成立。
2、中國期貨市場的清理整頓時期(1993-2000)
93年國務院發表了《關於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通知》,開始了第一次整頓。最終確定15家交易所為試點交易所。1998年,國務院又開始了第二次整頓,將15家交易所合並壓縮為3家。
此次整頓,使得我國期貨市場監管架構基本確立。使得我國期貨交易所得到治理。使得期貨經紀公司得到治理。對違規事件進行了處理。
3、中國期貨市場的規范發展(2000-今),表現有以下幾點,你可參考:
01年,全國人大批準的十五規劃,第一次提出了「穩步發展期貨市場」,為我國期貨市場長達七年的清理整頓畫上了句號。
03年,中國共產黨召開十六屆三中全會,將關於期貨市場的發展方針寫入了黨的會議決議。
規范發展期貨市場的法律法規相機出台.《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期貨從業人員職業行為准則》.....
我國期貨交易量呈現恢復性增長並連創新高,相關數據,你可查閱相關資料。
我國期貨市場,不斷有新產品推出
鋼材、早秈稻、PVC.....是近期推出或將要推出了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成立(2006年5月18日)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上海成立(2006年9月8日0
相關資料,你可以在查查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㈩ 中國期貨市場哪一年頒布的期貨法
目前還沒有期貨法,只有2007年4月15日開始施行的《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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