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價格高於即期價格
Ⅰ 期貨價格 即期價格 遠期價格的區別
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三者之間的區別
(1)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主要不同點
期貨交易不要求即期交割,而是通過合約的形式規定於未來某個確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交割。此外,現貨交易只需要雙方認可就可以成交,而且一般只能先買後賣;而期貨交易則只能在交易所以標準的合約進行,而且可以先賣後買。
(2)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
它們的共同點僅在於,二者都不要求即期交割,者是通過合約的形式規定於未來某個確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的數量交割。除此之外,它們仍有許多本質上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交易雙方關系及信用風險不同
遠期交易雙方直接簽訂遠期合約,具有合同責任關系,雙方簽約後,必須嚴格執行合同。在合同期內,如果市場行情朝著不利於遠期交易的某一方發展,那麼這一方也不能違約。但是,如果遠期交易的一方因缺乏獎金或發生意外事件,便有可能出現難以履約的情況,因此具有信用風險。
而期貨交易則不然,期貨交易的對象不是具體的實物商品,而是一紙統一的「標准合同」,即期貨合約。在交易成交後,並沒有真正移交商品的所有權。在合同期內,交易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及時轉讓合同,不需要徵得其他人的同意。履約既可以採取實物交割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對沖期貨合約的方式,因此無信用風險。
2)交易合約的標准化程度不同
遠期交易的交易品種、交易數量、交割日期、交割地點、交割程序均由交易雙方自行議定。而期貨交易則是標准化的合約交易,交易品種、交易數量、交割地點、保證金、交割程序都是標准化的。
3)交易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買賣雙方委託經紀人公開競價。
遠期交易則為場外交易,雙方可以直接接觸成交。
4)結算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雙方都要交納保證金,而且實行每日結算制,每天都必須通過清算所按照當天的收盤價結清差價。
遠期交易則不需要交納保證金,而且是到期一次交割結清。
5)實際交割量不同
期貨交易雙方在合約到期前隨時可以實行相反的交易進行「對沖」或「平倉」來結束自己的責任,因此期貨交易不一定發生實際交割。據統計,在完善的期貨市場中,實際交割量小於1%。
遠期交易則不同,到期必須實際交割。
Ⅱ 期貨價格與即期價格區別
期貨價格包括即期價格和遠期價格。 即期價格是指 當前的價格, 遠期價格是指 即期價格+持有成本的價格。 例子:3月1日rb1405目前價格3400.這個價格就是即期價格,也屬於期貨價格;如果持有成本是100元每個月,那麼在5月份的時候他的遠期價格就是3400+100*2=3600.
Ⅲ 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相比有何特點
特點:
1、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都是在交易時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標的物的合約。
2、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3、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
4、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
拓展知識:
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雙方同意將來交易時使用的價格稱為期貨價格。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R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
雙方同意交換的資產稱為「標的」。如果投資者通過買入期貨合約(即同意在將來日期買入)在市場上取得一個頭寸,稱多頭頭寸或在期貨上做多。相反,如果投資者取得的頭寸是賣出期貨合約(即承擔將來賣出的合約責任),稱空頭頭寸或在期貨上做空。
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合約規定交易的標的物、有效期和交割時的執行價格等項內容,是一種保值工具。是必須履行的協議。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遠期股票合約。
遠期合約是現金交易,買方和賣方達成協議在未來的某一特定FI期交割一定質量和數量的商品。價格可以預先確定或在交割時確定。遠期合約是場外交易,交易雙方都存在風險。如果即期價格低於遠期價格,市場狀況被描述為正向市場或溢價。如果即期價格高於遠期價格,市場狀況被描述為反向市場或差價。
Ⅳ 在交割期間,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將存在套利空間。為什麼呢
這個是升貼水,現貨跟期貨之間是有價差的。
在期貨市場上,現貨的價格低於期貨的價格,則基差為負數,遠期期貨合約的價格高於近期期貨合約的價格,這種情況叫「期貨升水」,也稱「現貨貼水」,遠期期貨價格超出近期貨價格的部分,稱「期貨升水率」(CONTANGO);如果遠期期貨合約的價格低於近期期貨合約的價格、現貨的價格高於期貨的價格,則基差為正數,這種情況稱為「期貨貼水」,或稱「現貨升水」,遠期期貨合約價格低於近期期貨價格的部分,稱「期貨貼水率」(BACKWARDATION)。
期貨升貼水既可以指商品現貨與交割月份間的價格關系,也可以用來表示實物交割中替代交割物與標准交割物間的價格關系,還可以指商品不同交割地之間的價格關系。升貼水反映某種商品在一定條件下與標准物的特定價格關系,所以升貼水的變化對期貨價格的影響非常大,投資者對升貼水的變化也非常敏感。升貼水可分為四類:第一,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間的升貼水;第二,替代交割物與標准交割物間的升貼水;第三,跨年度交割的升貼水;第四,不同交割地間的升貼水。
Ⅳ 關於期貨價格和遠期價格的比較
首先我想說第二個問題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是一個假設,就是說如果標的資產與利率呈正相關時,當市場利率上升,標的資產價格隨之也上升,期貨合約多頭就可以立即賣出合約而獲利,並且可以按當時的市場利率進行再投資(注意此時的利率是上升後的利率),但是遠期合約只能在到期後執行,並且價格是合約上規定的;當市場利率下降,標的資產價格也下降,則期貨合約的多頭因每日結算制而立即虧損,但他可以按當時的市場利率(下降後的利率)的融資以補充保證金。這里期貨的好處就是隨時可以賣掉。
可能我理解有誤,我理解的你第二個問題相當於這樣:
當A=1,推出B=1,現在問為什麼這種情況下A=1,這個問題就不存在呀,因為這A=1是個前提假設,也不能反過來說因為B=1推出A=1,因為當A=1時B=1不能推出當B=1時A=1。
如果你的問題不是這樣的,那你把完整的問題發出來看看。
Ⅵ 遠期合約中交割價格大於遠期價格的套利
其實本質就是賤買貴賣,期貨價格比現貨價格低,那就買期貨賣現貨,套利一定要是無風險的,一賣一買,你在當下就鎖定了無風險收益。而如果只是買入期貨等到期交割的話,雖然你預期未來價格上升,但這是有風險的,就不是純粹的無風險套利活動。
以你所舉的例子而言,按照期貨定價理論,預期價格其實就是現貨價格的無風險利率計算的到期終值,所以預期價格大於交割價格的話,你當下賣出現貨並把所得收入賺取無風險收益,再買入期貨到期交割,那麼最終你的實物資產不變並且得到了一筆無風險收益。這就是無風險套利。
如果你只是買入期貨,現貨價格是會波動的,預期價格並不代表到期時的實際價格,有可能虧損。
Ⅶ 大宗商品現貨遠期價格和現貨即期價格之間的關系
現貨即期交易是期貨的遠期交易的補充。
期貨市場由於遠期交易,不能實時交割,不能全部滿足交易商需求;所以現貨即期交易就誕生了,其實即期交易不是近幾年興起的,在股票剛剛興起時候就是即期交易,但運行了一段時間,發現電子盤淪為了電子賭博的場所,後來就改成了目前只能做多國內股票機制。
現貨和股票不一樣,存在實物的交易,但畢竟是金融產品,目前來說想要國人拋開傳統的現貨交易模式 ,做電子交易模式是需要時間的。
就我目前所在機構,發現真正買貨的交易商少,並且大多不懂金融。而哪些懂交易的人大多是做個股票的,所以目前國內所有的現貨盤都以投機為主。
總之現貨即期交易是大趨勢,但這條路可能很漫長。
Ⅷ 為什麼遠期外匯的買賣價之差總是大於即期外匯的買賣價之差
這是貨幣的時間價值補償。外匯買賣的差價是銀行的費用和相應的利潤。一,遠期交易發生在將來(交割期是將來),也就是這個差價要在將來得到,將未來的獲利價值換算到現值,有一個價格上的補償;二,即期交易信用風險很小,遠期交易的風險相對較大,作為風險補償的一部分價值也同樣體現在差價上;三,發生遠期交易後,銀行對遠期產生的頭寸進行風險管理,管理費大於即期交易的風險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