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獲期貨市場犯罪案
❶ 建國以來最大的期貨市場操縱案
期貨市場風險回顧之一「上海粳米事件」
前事不忘 後事之師——上海「粳米事件」回顧
粳米期貨交易因具備發達的現貨基礎、市場流通量大而一度表現十分活躍, 在早期的糧食期貨市場上佔有重要的地位。1994年上海「粳米事件」發生後,監 管部門暫停了粳米期貨交易。時至今日,眾多業內人士在談到恢復與開發大品種 期貨交易時總要提到粳米。因此,對上海「粳米事件」作一個全面回顧與總結是很有必要的。
一、事件起因與經過
粳米期貨交易從1993年6月30日由上海糧油商品交易所首次推出到1994年
10月底被暫停交易,價格出現過三次明顯上漲:第一次,199 3年第四季度,在南方大米現貨價大幅上漲的帶動下,粳米期貨從1400元/噸上升至1660元/噸;第二次, 1994年春節前後,受國家大幅提高糧食收購價格的影響,期價從1 900 元/噸漲到2200元/噸; 第三次,1994年6月下旬至8月底,在南澇北旱自然災害預期減產的心理作用下,期貨價格從2050元/噸上揚到2300元/ 噸。
到了7月初,上海糧油商品交易所粳米期貨交易出現多空對峙局面。空方認為:國家正在進行宏觀調控,加強對糧食的管理,平抑糧價政策的出台將導致米價下跌;多方則認為:進入夏季以來,國內糧食主產區出現旱澇災害,將會出現糧食短缺局面,而且當時上海粳米現貨價已達2 000元/噸,與期貨價非常接近。雙方互不相讓,持倉量急劇放大。隨即,空方被套,上糧所粳米價格穩步上行形成了多逼空格局。
7月5日,交易所作出技術性停市之決定,並出台限制頭寸措施。
7月13日,上海糧交所出台了《關於解決上海糧油商品交易所粳米期貨交易
有關問題的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召開會員大會,要求多空雙方在7 月14日前將現有持倉量各減少l/3;上述會員減少持倉後,不得再增加該部位持倉量;對新客戶暫不允許做粳米期貨交易;12月粳米貼水由1 5%降至l1%;交易所要加強內部管理等。
隨即,多空雙方大幅減倉,價格明顯回落,9412合約和9503合約分別從2250元/噸、2280元/噸跌至最低的2180 元/噸和2208元/噸。
誰知,進入8月,受南北災情較重及上海糧交所對粳米期價最高限價規定較高的影
響,多方再度發動攻勢,收復失地後仍強勁上漲,9 503合約從最低位上升了100元/噸之多,9月初已達到2400元/噸左右。
9月3日,國家計委等主管部門聯合在京召開會議,布置穩定糧食市場、平抑糧油價格的工作。
9月6日,國務院領導在全國加強糧價管理工作會議上,強調抑制通貨膨脹是當前工作重點。受政策面的影響,上海粳米期價應聲回落,價格連續四天跌至停板,成交出現最低紀錄。
9月13日上午開盤前,上海糧交所發布公告,規定粳米合約漲跌停板額縮小至10元,並取消最高限價。受此利多刺激,在隨後幾個交易日中粳米期價連續以1 0元漲停板之升幅上沖。這時,市場上傳言政府將暫停粳米期貨交易。於是,該品種持倉量逐日減少,交投日趨清淡,但價格攀升依舊。
到10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證券委《關於暫停粳米、菜籽油期貨交易和進一步加強期貨市場管理的請示》。傳言得到證實,粳米交易以9 412合約成交5990手、2541元/噸價格收盤後歸於沉寂。
❷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立案標准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的相關規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單獨或者合謀,持有或者實際控制證券的流通股份數達到該證券的實際流通股份總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該證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股份數累計達到該證券同期總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單獨或者合謀,持有或者實際控制期貨合約的數量超過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限定的持倉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該期貨合約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期貨合約數累計達到該期貨合約同期總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或者期貨合約交易,且在該證券或者期貨合約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成交量累計達到該證券或者期貨合約同期總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4、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且在該證券或者期貨合約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成交量累計達到該證券或者期貨合約同期總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5、單獨或者合謀,當日連續申報買入或者賣出同一證券、期貨合約並在成交前撤回申報,撤回申報量占當日該種股票總申報量或者該種期貨合約總申報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或者其他關聯人單獨或者合謀,利用信息優勢,操縱該公司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7、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❸ 非法組織期貨交易到底是非法經營還是詐騙案件已經上了市檢察院
一 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在現行成文的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的定義,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司法解釋不屬於法律)中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 ,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部委規章不得設定行政許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當經過批准或者取得行政許可的集資行為包括:金融機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從事保險業務;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公開發行基金等。 二 什麼是集資詐騙罪?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集資詐騙罪的詐騙方法是「行為人採用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 進行集資; 2、依據《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集資是指「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可以看出在非法集資罪中,行為人的行為要具有一定的「融資性」。 3、被害人要具有廣泛性,也就是說對象有不特定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以騙取一定數量的熟人或者只是騙取了個別單位的公私財物只能以詐騙罪定罪。 4、行為人在主觀上有非法佔有募集到的資金的目的,判斷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從以下行為進行判斷: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三 非法集資與集資詐騙罪的關系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詐騙的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構成集資詐騙。
❹ 經偵如何認定個人非法經營期貨涉案金額
(一)經營活動性質。查證涉案公司或個人組織的交易活動是否屬於期貨交易,主要通過公司交易規則、交易軟體設置和客戶實際交易等情況進行分析。
(二)調取和分析交易數據。主要包括客戶數量、會員(加盟商、代理商)數量,以及客戶交易總量、交易保證金總量,交易傭金收取和分配等情況。
(三)交易資金情況。查證涉案公司或其會員(加盟商、代理商)收取的客戶交易保證金、傭金、點差情況,主要是客戶繳納交易保證金、交易傭金、點差標准,以及涉案公司及其會員(加盟商、代理商)的分成比例等。
(四)調查資金去向。及時掌握涉案公司用於收取客戶交易保證金和分配交易收入的賬戶,以及涉案公司用於轉移資金的公司和個人賬戶,調取有關銀行賬戶交易信息,並與獲取的期貨交易有關信息進行比對、印證。
( 五)主要證據和材料。犯罪嫌疑人有關公司設立、伺服器租用、網站建設、交易軟體購買和使用維護、交易規則制定、會員(加盟商、代理商)和客戶的發展、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交易費用收取和使用分配,以及對自身行為性質的認識等情況的供述;客戶有關如何被發展、出入金情況等證言;搜查筆錄及照片,扣押物品文件及清單;遠程勘查工作記錄及電子證物檢查工作記錄;司法審計報告;有關部門行政認定意見;涉案賬戶交易明細;客戶交易明細;涉案公司工商注冊登記資料;反映涉案公司經營狀況的內部賬本、會員返還傭金記錄;涉案公司與會員(加盟商、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客戶交易協議書等證據和材料,等等。
(六)調取和分析伺服器數據。涉案公司通常會租用多個境內外伺服器。對於伺服器在境外的,需要利用技術手段遠程下載後台數據,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證據固定工作;對於伺服器在境內的,要派員實地調取伺服器數據信息,並就有關伺服器租用和維護等問題詢問相關人員。
(七)經營場所取證。涉案公司如有經營場所,對反映其經營情況的相關證據要及時收集,如財務報表、會員(或加盟商、代理商)聯系表和收入分成表;涉案公司與會員(加盟商、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客戶交易協議書;《交易規則》、《結算細則》、《風控管理辦法》等書證;調取交易場所和商品交割倉庫實際運行情況有關書證,並訊問有關犯罪嫌疑人和詢問相關證人。
(八)互聯網取證。調取涉案公司網站信息,包括交易規則、交易行情、交易品種、各地會員(加盟商、代理商)等。對網站信息進行證據固定時,注意固定交易截屏信息。
(九)銀行取證。涉案銀行賬戶一般包括保證金結算賬戶、交易收入返還賬戶,形成了由「客戶個人銀行賬戶」到「保證金結算賬戶」到「交易平台客戶個人交易賬戶」的入金通道,以及收入分成通道。此外,一些案件中,還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資金匯轉。因此,取證工作主要圍繞查明經營狀況和收取客戶資金的去向開展,應調取結算賬戶開戶資料、協議、交易流水、交易憑證等,匯總賬戶交易總額,分析各交易客戶資金出入數額,形成資金流向圖,並製作相關筆錄,在證明犯罪的同時,為下步追贓挽損做好准備工作。
(十)其他。及時提取公司人員電子郵箱、即時通訊工具(如QQ、微信等)中的證據材料,特別是有關公司經營、客戶發展的郵件、音視頻聊天記錄等證據要及時固定。對存在通過網路發展客戶的,要分析明確相關人員的網路虛擬身份,並挖掘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嫌疑人。
❺ 警方揭秘「深圳八千萬期貨騙局」,犯罪份子究竟是如何作案的
之前一位70歲的老太太在自己孩子的勸說下,來到公安局報案,種種線索都表明她之前所做的80萬投資其實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之後對方又推薦了一個炒天然氣的國際期貨交易平台,而在這個交易平台上,一切都看起來非常的正規非常安全,而且在這位講師的指導下,這名老太太已經賺了不少的錢,這讓她加大了對這個騙子團伙的信任,信任過頭,那投入的錢當然也就更多,之前所有的交易全都是騙子全程操縱的數字游戲,而在之後,騙子騙到了他們想要的金錢過後,就立即告訴老太太虧損,賬戶里原本有100多萬元,現在已經虧損到了十萬元,而最終可以提現的金額只剩下六萬元。
正是這一連串的圈套,讓很多的人都誤以為真,同時,這些騙子還用各種各樣風險監控的手段讓遲遲在觀望的人們確定這場騙局就是一場真實的投資事件,而大家平時在生活中接收到陌生人的好友添加之後,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千萬不要為了貪圖一時的便宜而吃了大虧。
❻ 近40年內美國地區是否發生過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的罪名的案件有發生過的有哪些
你四十年內美國地區是否發生過謠言這個的話不知道不能回答
❼ 公司涉嫌證券期貨犯罪被立案調查,大股東能不能減持
可以,但有限制。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2017〕9號文明確規定:
1、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立案調查或立案偵察期間;
2、因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過去6個月內被行政處罰、刑事判決;
3、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在過去3個月內被交易所公開譴責過;
當上述違規主體為大股東或上市公司,大股東將被限制減持;當上述違規主體為董監高,董監高將被限制減持。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通過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❽ 請問,幫扶農商貿是騙局嗎
廣東省公安廳公布2017年廣東十大經濟犯罪案件
2018-01-31 11:12大洋網-廣州日報評論(0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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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黃康靈、植才兵、江偉波)廣東省公安廳昨日通報,2017年全省共立經濟犯罪案件同比下降7.6%,破案1.2萬余宗,同比上升4.9%,涉案價值942億元,挽回損失62億元,抓獲嫌疑人17943人。在公安部組織開展「雲端2017」「獵狐2017」等專項行動以及打擊非法集資、傳銷、地下錢庄、假幣、銀行卡、虛開騙稅等工作綜合考評中,廣東公安均位居全國前列。此外,警方還公布了2017年廣東十大經濟犯罪案件。
1.偵破「6·29」特大偽造貨幣案
2017年7月,廣東省公安廳組織汕尾、中山、廣州、韶關、揭陽等地公安機關破獲一起特大偽造貨幣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搗毀機制假人民幣窩點、倉儲點各1個,繳獲第5套2005年版100元面額假人民幣2.14億元及大批制假設備、原材料,實現從交易——倉儲——印製窩點的全鏈條打擊,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收繳假幣量最大的假幣案。
2.偵破沈某等人跨省偽卡盜刷特大團伙案
2017年6月,在公安部的指揮下,廣東省公安廳發起打擊銀行卡盜刷集群戰役,全國23個省市公安機關同步開展收網行動,此役摧毀了以沈某等人為首在銀行ATM機上安裝側錄設備竊取銀行卡磁條信息和密碼後實施跨省盜刷的特大犯罪網路,抓獲犯罪嫌疑人183名,查獲公民個人信息9萬余條,繳獲銀行卡、身份證、POS機等作案工具一大批。
3.偵破「人人公益」網路傳銷案
2017年3月,廣東省公安廳組織全省21個地市公安機關,以廣州天河、佛山順德為主戰地,成功偵破以愛心公益等為噱頭、承諾高額返利為誘惑的「人人公益」網路傳銷案,抓獲主犯仇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10餘名,搗毀傳銷窩點30餘個,凍結涉案賬戶100餘個、資金1700餘萬元。據統計,該案的投資平台僅上線一個月就吸收資金超過10億元,涉及全國約20萬人。
4.偵破「8·09」幫扶農商貿公司網路傳銷案
2017年11月,在公安部的指揮協調下,省公安廳組織全省21個地市公安機關、以揭陽為主戰地對「8·09」網路傳銷專案開展全國統一收網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03名,凍結涉案資金1億余元。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注冊會員約48萬人次,涉案金額約16億元。經查,該傳銷組織以「拉人頭」發展下線等形式進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
5.偵破汕頭楊某等人利用白銀製品騙取出口退稅案
2017年初,廣東省公安廳組織汕頭公安機關成功偵破楊某等人利用白銀製品騙取出口退稅案,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8名。經查,犯罪嫌疑人楊某指使團伙成員成立多家境內外公司,虛構外貿合同,利用監管漏洞,將白銀進行簡單處理包裝、偽裝成毫無市場需求的白銀製品並報關出口,共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2065萬元,造成國家稅收遭受巨大損失。
6.偵破「颶風26號」系列虛開騙稅案件
2017年7月,在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指揮協調下,廣東省公安廳組織9市公安機關開展「颶風26號」集中行動,對以5起案件為主的系列重大虛開騙稅案件的涉案人員開展集中抓捕。行動中,抓獲犯罪嫌疑人152名,搗毀虛開、騙稅犯罪窩點34個。經查,以廖某某等人為首的8個犯罪團伙大肆對外虛開騙稅,涉案金額190多億元人民幣。
7.偵破深圳蕭某某等人系列地下錢庄案
2017年5月,省公安廳組織深圳市公安機關,對深圳、汕頭的地下錢庄窩點開展集中收網行動,偵破以虛構貿易背景、黃金委託加工進出口「一日游」等手法騙購外匯的蕭某某等人系列地下錢庄案5宗,現場抓獲涉案人員51名,並協助深圳海關破獲1宗涉嫌走私黃金9.9噸的走私案。自2012年至案發,該系列地下錢庄案涉案賬戶資金交易流水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
8.偵破廣東文交所特大虛假期貨交易平台詐騙案
2017年3月,省公安廳組織深圳市公安機關開展收網行動,對打著「廣東文交所」旗號的廣東創意文化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其會員單位、代理商實施全鏈條打擊,成功偵破該特大虛假期貨交易平台詐騙案,打掉了一個以文化藝術品為標的的虛假期貨交易平台,抓獲犯罪嫌疑人371名,凍結涉案賬戶113個。該案涉案金額達10.6億元,被詐騙受害人數達7035人。
9.偵破廣州庄某某等制售假冒名牌皮具案
2017年7月,在公安部和美國國土安全部共同努力下,兩國警方成功破獲一起特大跨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打掉一個以廣州為生產窩點,大肆制售假冒名牌商品並通過互聯網在美國等國家和地區銷售的跨國犯罪網路。抓獲包括犯罪嫌疑人36名,繳獲假冒「路易威登」「古馳」等品牌皮具、箱包、眼鏡、手錶、飾品3000餘件,查明累計銷售金額達1億元人民幣。
10.偵破某集團公司特大系列合同詐騙案
2017年底,廣東省公安廳組織深圳市公安局成功偵辦了利用「假貿易、真融資」手段騙取國有企業資金的某集團公司特大系列合同詐騙案。此案涉及江蘇、浙江、安徽、上海、湖北等地,涉案金額達18億元,直接挽回經濟損失近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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