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中的期貨價格由什麼確定
① 股指期貨的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對股票指數期貨進行理論上的定價,是投資者做出買入或賣出合約決策的重要依據。股指期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證券的價格,而這種證券就是這上指數所涵蓋的股票所構成的投資組合。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價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在不同的條件下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由於市場套利活動的存在,期貨的真實價格應該與理論價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趨勢上是這產的。 為說明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原理,我們假設投資者既進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同時又進行股票現貨交易,並假定: (1)投資者首先構造出一個與股市指數完全一致的投資組合(即二者在組合比例、股指的「價值」與股票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資者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很方便地借款用於投資; (3)賣出一份股指期貨合約; (4)持有股票組合至股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再將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於投資; (5)在股指期貨合約交割日立即全部賣出股票組合; (6)對股指期貨合約進行現金結算; (7)用賣出股票和平倉的期貨合約收入來償還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種股票市場指數為2669.8點,每個點「值」25美元,指數的面值為66745美元,股指期貨價格為2696點,股息的平均收益率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數期貨價格為2696點,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2000年的3月19日,投資的持有期為143天,市場上借貸資金的利率為6%。再假設該指數在5個月期間內上升了,並且在3月19日收盤時收在2900點,即該指數上升了8.62%。這時,按照我們的假設,股票組合的價值也會上升同樣的幅度,達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貨交易的一般原理,這位投資者在指數期貨上的投資將會出現損失,因為市場指數從2696點的期貨價格上升至2900點的市場價格,上升了204點,則損失額是5100美元。 然而投資者還在現貨股票市場上進行了投資,由於股票價格的上升得到的凈收益為(72500-66745)=5755美元,在這期間獲得的股息收入大約為915.2美元,兩項收入合計6670.2美元。 再看一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為6%的條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約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資期貨的損失5100美元,兩項合計6669美元。 在上述安全例中,簡單比較一下投資者的盈利和損失,就會發現無論是投資於股指期貨市場,還是投資於股票現貨市場,投資者都沒有獲得多少額外的收益。換句話說,在上述股指期貨價格下,投資者無風險套利不會成功,因此,這個價格是合理的股指期貨合約價格。 由此可見,對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F)主要取決於三個因素:現貨市場上的市場指數(I)、得在金融市場上的借款利率(R)、股票市場上股息收益率(D)。即: F=I+I×(R-D)=I×(1-R+D) 其中R是指年利率,D是指年股息收益率,在實際的計算過程中,如果持有投資的期限不足一年,則相應的進行調整。 現在我們順過頭來,用剛才給出股票指數期貨價格公式計算在上例給定利率和股息率條件下的股指期貨價格: F=2669.8+×(6%-3.5%)×143/365=2695.95 同樣需要指出的是,上面公式給出的是在前面假設條件下的指數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在現實生活中要全部滿足上述假設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因為首先,在現實生活中再高明的投資者要想構造一個完全與股市指數結構一致的投資組合幾乎是不可能的,當證券市場規模越大時更是如此;其,在短期內進行股票現貨交易,往往使得交易成本較大;第三,由於各國市場交易機制存在著差異,如在我國目前就不允許賣空股票,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指數期貨交易的效率;第四,股息收益率在實際市場上是很難得到的,因為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市場在股息政策上(如發放股息的時機、方式等)都會不同,並且股票指數中的每隻股票發放股利的數量和時間也是不確定的,這必然影響到正確判定指數期貨合約的價格。 從國外股指期貨市場的實踐來看,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往往會偏離理論價格。當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大於理論股指期貨價格時,投資者可以通過買進股指所涉及的股票,並賣空股指期貨而牟利;反之,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述操作的反向操作而牟利。這種交易策略稱作指數套利(IndexArbitrage)。然而,在成離市場中,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和理論期貨價格的偏離,總處於一定的幅度內。例如,美國S&P500指數期貨的價格,通常位於其理論值的上下0.5%幅度內,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風險套利的情況。 對於一般的投資者來說,只要了解股指期貨價格與現貨指數、無風險利率、紅利率、到期前時間長短有關。股指期貨的價格基本是圍繞現貨指數價格上下波動,如果無風險利率高於紅利率,則股指期貨價格將高於現貨指數價格,而且到期時間越長,股指期貨價格相對於現貨指數出現升水幅度越大;相反,如果無風險利率小於紅利率,則股指期貨價格低於現貨指數價格,而且到期時間越長,股指期貨相對與現貨指數出現貼水幅度越大。以上所說的是股指期貨的理論價格。但實際上由於套利是有成本的,因此股指期貨的合理價格實際是圍繞股票指數現貨價格的一個區間。只有在價格落到區間以外時,才會引發套利。
② 關於期貨的基礎知識,期貨價格是提前就確定的么那為什麼還有價格變動呢
期貨價格是不能提前知道啊,知道的是期貨的一個理論價格,沒什麼參考意義。
所謂期貨價格就是一個未來的價格,比如現在螺紋鋼1310合約的價格是3526,但是有的人覺得這個價格太高了他就會賣出合約,價格就會下跌,有人覺得還能再漲,於是他就不斷買進從而推高價格。所以期貨價格就是現在大家對於到期時點的價格的一種預期,而這個價格的大小取決於多空雙方的力量對比。
直觀上樓主可以參考股票價格,股票價格的漲跌也是取決於多空雙方力量的一個對比。
如果是期權的話它的執行價格才是確定的,就是到期價格的敲定價格就是合約開始訂立的時候所確定的執行價格,但是期權的權利金是會變的。
③ 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誰設計
期貨標准化合約時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條款一般包括:
(1)交易數量和單位條款。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
(2)質量和等級條款。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割地點條款。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4)交割期條款。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
(5)最小變動價位條款。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6)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
(7)最後交易日條款。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
除此之外,期貨合約還包括交割方式、違約及違約處罰等條款
④ 期貨交割價格如何確定
給你通俗易懂的講講吧,對於任何人,交割的價格都可以理解為自己的開倉價。
但從實際操作中是按最後一天的結算價來交割的。比如說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為110元,此時丙有20元的盈利(期貨是逐日結算制度,天天結算,我不喜歡這種演算法,我喜歡最新價與成本價對比算盈虧),他拿110塊錢提貨,但中間賺了20,其實算花了90塊錢。乙的貨按110塊錢賣,但他開倉價是100,有10塊錢的虧損,雖然貨賣了110,但類似賣了100塊錢。所以從這種角度上講,對一個品種後市看漲,就做多是有道理的,因為可以拿較少的錢買到他認為今後較貴的東西。
我看有個哥們提到現貨價,雖然從邏輯上那樣講也能讓樓主信服,但那是錯誤的,交割價格與現貨價沒有任何關系,交割價格是最後結算價,也就是最後一天的均價。
但一般情況下,期貨交割前都和現貨差不多了,如果偏差太大,比如說一噸糖糖廠出廠價5300,期貨才4600,一些現貨商就有抄底機會,買入期貨,到時候去提貨,比去糖廠買還便宜。
⑤ 期貨合約是由誰來發出發出時由誰來初始定價的呢
交易所推出,最初價格也是交易所定的,
⑥ 新的期貨期貨合約出來時,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綜合現在的現貨價格,考慮季節性因素,考慮當前未來的供需,參考前一月份前幾月份合約的近期均價,加上一定升貼水,參考一下美盤大豆豆粕價格等等,合約掛牌價格只是大致的預估,比較接近附近成交月份的價格合約價格,一般差距不大。價格大致也就是如此確定
⑦ 標准化的期貨合約中唯一可變的變數是交易價格,為什麼是價格啊,價格沒有確定嗎
價格是是買賣雙方決定的,買漲的人希望價格往上漲,賣跌的人希望往下跌,所有才有價格的上下起伏,金元期貨,服務周到,手續費合理。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期貨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 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 標准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⑧ 期貨合約標准由誰制定期貨合約怎麼產生的保證金怎麼確定為了避免到期,做對沖處理,保證金如何處理
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 標准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設計依據
期貨合約的各項條款設計對期貨交易有關各方的利益以及期貨交易能否活躍至關重要。
1、合約名稱
2、交易單位
交易單位是指在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商品的數量。例如,鄭州商品交易所規定,一手白糖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10噸。在交易時,只能以交 易單位的整數倍進行買賣。確定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的大小,主要應當考慮合約標的的市場規模、交易者的資金規模、期貨交易所會員結構以及該商品現貨交易習慣等 因素。
固定保證金
體系
1、在固定保證金體系下,保證金概念分原始保證金(開戶按金)和維持保證金(維持按金)兩種。
原始保證金是交易所規定開倉收取的固定的最低資金,而維持保證金則是在固定保證金上打一定折扣,也是固定的。例如恆指期貨原始保證金約為57000元/張,維持保證金約為47000元/張,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隨時微調。如果原始保證金減虧損值大於維持保證金,盡管客戶出現虧損,期貨公司一般不會立刻強平,僅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但如原始保證金減虧損值小於維持保證金,期貨公司不僅發出追保通知書,而且保持立刻強平權利。
固定保證金是歷史產物。在電子化交易普遍採用前,為快速計算和判斷客戶風險狀況,採用固定保證金是唯一可行方法,否則將帶來相當耗時的大量計算和動態判斷。而在電子化交易時代,客戶可自助下單,在交易所主機和期貨公司伺服器容量足夠大、速度足夠快的情況下,持倉保證金動態計算已不成問題。因此,新興市場商品期貨和股指期貨往往採用比例保證金體制。
保證金計算
在交易平台里, 所需保證金全部由美元來結算. 以迷你帳戶為例,進行一手即10K基準貨幣的交易, 如果杠桿比率是200:1, 則需要10,000/200=50個基準貨幣單位, 再乘以該貨幣當前的美元價格, 即為開立一手倉位所需的保證金.
保證金的多少會隨著市場價格的變動而有相應的變化(美元在前的貨幣組合除外), 如某時段的匯率是EUR/USD1.3182, GBP/USD1.8986, AUD/USD 0.7892 則一個迷你帳戶進行交易所需的保證金如下表所示(10K帳戶):同樣地,一個標准帳戶(即100K)進行交易時所需的保證金是上面表格數額的10倍,以此類推,以上數據僅供參考,請以平台實際計算為准。
⑨ 期貨交割時候的交割價格是怎麼確定的
我國期貨合約的交割結算價通常為該合約交割配對日的結算價或為該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交割商品計價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再加上不同等級商品質量升貼水以及異地交割倉庫與基準交割倉庫的升貼水。
(9)期貨合約中的期貨價格由什麼確定擴展閱讀
盡管實物交割在期貨合約總量中占的比例很小,然而正是實物交割和這種潛在可能性,使得期貨價格變動與相關現貨價格變動具有同步性,並隨著合約到期日的臨近而逐步趨近。實物交割就其性質來說是一種現貨交易行為。
但在期貨交易中發生的實物交割則是期貨交易的延續,它處於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的交接點,是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所以,期貨交易中的實物交割是期貨市場存在的基礎,是期貨市場兩大經濟功能發揮的根本前提。一些企業特別是生產企業通過期貨實物交割也可以有效規避原材料漲價的風險。
⑩ 期貨合約中期貨本身價值指的是什麼
期貨的概念要理解清楚。
期貨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的,遠期交易容易理解吧,
那麼期貨與之的區別就是合約(合同、協議)的標准化。
正因為合約被標准化,規定了標的物的規格、數量等等,
所以期貨交易可以直接交易這份「合約」。
LZ所說的期貨合約本身的價值是什麼意思?
是 標的物價格 * 數量 ? 研究這個沒什麼意義嘛。
在期貨交易中報價的還是標的物本身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