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期貨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
1. 衍生工具 會計上的核算時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 但為什麼有時候它還單獨做為一個科目核算
因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其初始價值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其後續計量以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初始價值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構成成本部分。
持有至到期投資與貸款和應收款項按其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按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權益(公允價值下降幅度較大或非暫時性計入資產減值損失)。所以有時候它還單獨做為一個科目核算。
(1)利率期貨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擴展閱讀:
金融衍生工具由現貨市場的標的資產衍生出來,標的資產的交易方式如同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 諸如期貨、期權以及互換等衍生工具的價格及走勢很大程度上受標的資產的表現影響。 但事實上,金融衍生工具常常反過來推動現貨市場的走勢。
某些期貨和期權的成交量較現貨市場還要活躍。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亦可通過場外交易(OTC)的方式買賣。金融衍生工具的具體借貸分別表示買入。
2.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如何核算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核算資產負債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金額的差額,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資公允價值低於賬面金額,根據其差額,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反之,做相反的分錄。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即「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余額,轉入「投資收益」。
例如,某企業發生的有關交易性金融資產業務如下:
(1)2011年5月,企業以銀行存款480萬元購入甲公司股票60萬股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另支付10萬元手續費:
(2)2011年6月30,該股票每股公允價值為7.5元
(3)2011年12月31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為每股8.5元
以上經濟業務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下:
(1)2011年5月購入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4 800 000
投資收益 100 000
貸:銀行存款4 900 000
(2)6月30日,公允價值=7.5×60=450萬元,與賬面金額480萬元相比,下降了30萬元,應該通過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來減少其賬面金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3)2011年12月31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為每股8.5元,而公允價值與賬面金額的差額=(8.5-7.5)×60=60萬元,上升了60萬元,應該通過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來增加其賬面金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00 000
貸: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00 000
(4)2012年1月3日,企業以515萬元出售該股票,
借:銀行存款51 5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4 800 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投資收益 50 000
借: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 000
貸:投資收 300 000
(2)利率期貨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⑴ 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或贖回。
⑵ 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⑶ 屬於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交易性金融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貸記本科目(本金)。
資產負債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負債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 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處置交易性金融負債,應按該金融負債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該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3.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核算上有什麼區別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應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種,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屬於衍生工具,比如國債期貨、遠期合同、股指期貨等,其公允價值變動大於零時,應將其相關變動金額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
入賬成本=買價-已經宣告未發放的股利(或已經到期未收到的利息);
一般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按公允價值入賬)
投資收益 (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支付的總價款)
交易性金融資產採用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一般會計分錄:
1、當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當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宣告分紅或利息到期時;
借: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4、收到股利或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5、處置時
借:銀行存款(凈售價)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凈增值額)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余額)
投資收益(倒擠認定,損失記借方,收益記貸方。)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凈貶值額)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2、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特徵: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企業有明確意圖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表明企業沒有明確意圖將金融資產投資持有至到期:
1、持有該金融資產的期限不確定;
2、發生市場利率變化、流動性需要變化、替代投資機會及其投資收益率變化、融資來源和條件變化、外匯風險變化等情況時,將出售該金融資產。
但是,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項引起的金融資產出售除外;
3、該金融資產的發行方可以按照明顯低於其攤余成本的金額清償;
4、其他表明企業沒有明確意圖將該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的情況。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1、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定義: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例如:商業銀行貸出款項;商業購入貸款;商業銀行所持沒有活躍市場債券/票據;工商企業應收賬款等。
2、貸款和應收款項的特徵
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無活躍市場,這是貸款和應收款項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主要區別,
即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而貸款和應收款項則沒有。
3、不屬於貸款和應收款項的資產,
准備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此類資產應定義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因債務人信用惡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難以收回幾乎所有初始投資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比如證券投資基金等。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原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債券投資則此分錄調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計利息
―利息調整(溢價時)
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一般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當初公允價值凈貶值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反沖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如果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等權益工具投資的(不含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賬務如何處理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1、從公司帳戶劃出存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2、購買理財產品
借:短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3、處置理財產品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短期投資
投資收益
4、收回投資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貸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4)利率期貨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擴展閱讀:
投資理財,投資理財是指投資者通過合理安排資金,運用諸如儲蓄、銀行理財產品、債券、基金、股票、期貨、商品現貨、外匯、房地產、保險、黃金、P2P、文化及藝術品等投資理財工具對個人、家庭和企事業單位資產進行管理和分配,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從而加速資產的增長。
理財產品除了種類繁多,理財產品的合約設計復雜如天書,晦澀難懂的產品描述也讓投資者「眼暈」,很多人基於對金融機構的信任和對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簽下合約,最終在投資受損時才如夢初醒。而「被銀行客戶經理誤導」、「只報收益不說風險」、「將理財產品說成存款」等行為,更成為理財糾紛投訴的焦點。
另類理財產品多為不保本浮動收益產品,噱頭大於實質,與其掛鉤的產品價格走勢比較獨特,波動非常大,比如藝術品、酒類、普洱茶投資市場都出現過暴漲暴跌,因此風險也會大很多,風險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資者最好不要輕易染指。
5. 購債券怎麼做會計分錄
1、購買債券的利息收入會計分錄記錄方法: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2、應付利息:
應付利息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3、如果支付的買價中包含了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則應當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
4、存款所得利息在會計分錄中一定要記入並沖抵財務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5)利率期貨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擴展閱讀:
面對著債券投資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各種風險,投資者應認真加以對待,利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去了解風險、識別風險,尋找風險產生的原因,然後制定風險管理的原則和策略,運用各種技巧和手段去規避風險、轉嫁風險,減少風險損失,力求獲取最大收益。
(1)認真進行投資前的風險論證 。在投資之前,應通過各種途徑,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種信息,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去分析投資對象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
(2)制定各種能夠規避風險的投資策略 。
①債券投資期限梯型化。所謂期限梯型化是指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分散投資在不同期限的債券上,投資者手中經常保持短期、中期、長期的債券,不論什麼時候,總有一部分即將到期的債券,當它到期後,又把資金投資到最長期的證券中去。
②債券投資種類分散化。所謂種類分散化,是指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分別投資於多種債券,如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各種債券的收益和風險是各不相同的。
③債券投資期限短期化。所謂短期化是指投資者將資金全部投資於短期證券上。這種投資方法比較適合於我國企業投資者。
(3)運用各種有效的投資方法和技巧 。
利用國債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國債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對規避國債投資中的利率風險十分有效。國債期貨交易是指投資者在金融市場上買入或賣出國債現貨的同時,相應地作一筆同類型債券的遠期交易,然後靈活地運用空頭和多頭交易技巧,
在適當的時候對兩筆交易進行對沖,用期貨交易的盈虧抵補或部分抵補相關期限內現貨買賣的盈虧,從而達到規避或減少國債投資利率風險的目的。
6. 與財務風險相關與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計算方法是怎麼樣的
與財務風險及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簡單計算
盡管市面上有大量金融產品可用於控制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但是公司往往不能為其風險敞口進行對沖,或者,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可能會利用不同的內部策略來降低匯率敞口或利率敞口。是否進行對沖,取決於很多因素,包括:(1)公司目標;(2)公司風險概況和風險偏好;(3)風險敞口與公司規模的對比。例如,對於資產價值達1000萬元人民幣的公司,10萬元人民幣的風險敞口可能被視為是不重大的;(4)對沖成本,如果成本高於敞口,資金管理部門可能選擇不進行對沖;(5)是否存在適宜的產品;(6)可用於風險管理職能的資源,包括人力、時間和財力;(7)資金管理部門堅信,利率的未來變動對公司將是有利的。
一、衍生金融工具介紹
(一)對沖政策
制定對沖政策需要每個對於風險來源負有責任的小組的參與。由於是戰略決策,因此應由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會審批。知識的投入包括了解企業所面臨的金融風險和本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由於有可能影響到競爭地位,因此應考慮套期保值的影響和機會成本。另外,對減少或減輕風險的費用應加以評估。對沖策略並不是為了預測市場。其目的是減少或消除與市場波動有關的風險。未來不太可能像過去一樣。許多企業巳經發現使用事先的對沖技巧比嘗試預測市場往往更容易並且成本更低。對沖政策有助於避免事後判斷。重要的是,它為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日常決策提供了一個明確的規范。
(二)衍生工具
風險管理政策應規定什麼衍生產品是可以接受的,以及一個企業是否可以使用遠期、期貨、期權或結合的戰略。政策應指定產品是否可以買人或賣出,特別是關於期權以及相關的衍生金融工具。對於某些企業而言,完全地避免衍生產品未必是一個好的選擇。
(三)衍生工具市場的介紹
最近幾年,衍生工具市場在金融和投資領域變得越來越重要。現在衍生工具市場已經發展到一定狀態,並且這對於所有的金融從業人員了解這些市場是如何運作、衍生工具如何使用及如何定價的問題是最基本的。衍生工具普遍可以分為幾種,包括期貨合同、遠期合同和期權。
I.期貨合同。
(1)期貨合同的概念。
期貨合同是指在未來的某個時間按一定價格購買或銷售一項資產的協議。全球有許多證券交易所進行期貨合同交易。例如,美國的芝加哥交易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以及歐洲的歐洲交易所和歐洲期貨交易所。東京金融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和悉尼期貨交易所是亞太地區幾家最大的交易所。
期貨市場可追溯到中世紀。最初設立期貨市場是為了滿足農夫和商人的需要。例如,在某年的4月份,一個農夫確信將在6月份收獲已知數量的穀物。但是農夫對收獲的穀物價格存在不確定性。在資源匱乏的年代,農夫很可能獲得較高的價格,特別是在他不急於出手的時候。而在供給過度的年代,穀物很可能是按較低的價格被處置的。顯然,這時農夫面臨較大風險。
如果有一家公司對穀物有持續的需求,那麼這家公司也面臨價格風險。在有些年份中,供給過度可能使價格變得有利於公司,但是在匱乏的年代,穀物價格可能極高。因此,農夫和公司在4月份或更早的時候進行接觸,並就6月份農夫收獲的穀物價格達成一致。包括雙方就一類期貨合同進行談判。該合同為各方提供了消除因穀物未來價格不確定而帶來的風險的方法。
考慮到當年剩餘月份公司仍有穀物需求,一旦收獲季節結束,穀物會一直被保存起來直至下一季節。在保存穀物期間,公司並未承擔任何價格風險,但產生儲存風險。如果是農夫或其他人員儲存穀物,那麼公司及儲存穀物的一方會面臨未來穀物價格風險,因此仍然需要簽訂期貨合同。
期貨合同的交易,一般利用公開報價系統完成。這包括交易員親自在交易廳內碰面,被稱作「交易場」,並利用一套復雜的手勢來說明他們樂意開展的交易。但是,交易所越來越多地用電子交易取代公開報價系統。電子交易包括交易員使用電腦鍵盤輸人客戶要求他們執行的交易,所使用的電腦系統將買方和賣方進行匹配。許多交易所實現了完全電子化交易。
(2)場外交易市場。
並非所有的交易都是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的。場外交易市場(OTC)是證券交易所之外的另一種重要的交易場所。它是指通過電話和計算機相連的經銷商網路,而且這些人並不實際碰面。交易在電話中就能完成。交易的一方通常是為一家金融機構工作的交易員。另一方可能是為另一家金融機構工作的交易員或者企業資金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就更為常見的交易工具來說,金融機構常常是「做市商」。這表明,他們始終准備好報出出價(他們准備購入的價格)和售價(他們准備售出的價格)。
在場外交易市場上,電話通話常常被錄音。如果在達成一致的內容方面存在爭議,可播放錄音解決問題。場外交易市場上的交易量一般比交易所內的交易還要大。場外交易市場的一個主要優勢是,合同條款不由交易所確定。市場參與者就任何具有相互吸引力的交易自由地進行談判。而不利之處是,櫃台交易常常存在某些信譽風險,原因是有合同不被履行的風險。
衍生工具的場外交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都是非常巨大的。盡管對這兩個市場的統計資料嚴格來說並不可比,但是很明顯,場外交易市場比交易所市場更大。
2.遠期合同。
遠期合同與期貨合同的相似之處在於,它也是在未來某一時間按照一定的價格買人或售出一項資產的協議。但是,期貨合同可在交易所交易的,而遠期合同是在場外交易市場上交易的。
外匯遠期合同是非常受歡迎的。大多數大型銀行僱用現貨交易員和遠斯交易員。現貨交易員交易的是幾乎立即交割的外幣。而遠期交易員交易的是在未來某個時間交割的外幣。
期權。
(1)期權市場的歷史。
早在18世紀,歐洲和美國首先開始交易看跌和看漲期權。期權的場外交易市場自從20世紀80年代初斯以來發展迅速。在某些閩家,期權市場的規模已超過交易所的交易市場。在場外交易市場交易期權的好處之一是,能夠按照企業資金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的特殊需要度身定製。例如,企業資金管理人員想要按特定的匯率用特定的美元金額購買英鎊的看漲期權,但是未能准確地在證券交易所找到合適的交易產品。不過,許多投資銀行可能樂意為滿足企業資金管理人員需要的場外交易市場合同提出報價。
(2)期權的類型與概念。
基本的期權類型為看漲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期按照特定價格買人一項資產的權利。看跌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期按照特定價格售出一項資產的權利。合同中的價格被稱為行權價或行使價。合同中的日期被稱為終止日或到期日。在歐洲,僅在到期曰才可行使期權,而在美國,期權期限內的任何時間都可行使期權。
需要強調的是,期權賦予持有者做某事的權利,但持有者無須行使這份權利。這就將期權與期貨或遠期合同區別開來了。長期期貨合同的持有者承諾在未來某個時間按照一定的價格買入一項資產。相反,看漲期權的持有者可以選擇是否在某個時間按照一定的價格買入資產。簽訂期貨合同不會產生成本,但需要繳付交易費及保證金。相反,投資者必須為期權合同支付溢價。
(四)套期保值策略選擇
套期保值決策總是涉及適當水平的風險和獲利機會之間的權衡取捨。每種戰略都有一個價格,或者是對沖產品的明確價格,或者是由對沖產生的機會成本。套期保值策略應符合組織的業務目標。對沖產品從可接受的產品和戰略中進行選擇,並考慮其在風險管理中的有效性。套期保值的決策應基於業務目標和對風險的承受能力,而不是市場條件。
期權和遠期合約的風險狀況有所不同。遠期合約能有效抵消價格風險,但它們不能消除基準風險。如果保證特定比率是十分重要的,或者如果單個交易規模很大,一個組織可以選擇用遠期合同減少或消除市場風險。
期權購買者為免受不利變動以及能夠得益於有利方向變動而支付溢價。期權溢價取決於若干因素,包括波動都會極大地影響期權的價格。因此,期權在套期保值者需求最旺盛的時候價格最高。
只要它是可以接受的政策,一個購買來的期權有時是被用來提高可盈利的遠期合約的回報,通過鎖定遠期合約的利得,以充分利用有利方向的變動。這是非純套期保值的一個連續運動,因為它涉及將市場機會最優化的問題。
決定使用遠期合約或期權,或兩者的結合進行對沖,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財務經理的技能和時間可用性,組織對於衍生產品的理解和接受,用於對沖S的的資金的可用性,對沖市場的特點,風險類型對未來市場利率的預期。對沖產品及其用途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1)假定基本風險和產品是一致的並且沒有基準風險,那麼遠期合約(包括期貨)可以消除對價格風險的暴露。遠期合約沒有明確的費用,然而期貨涉及交易費用和保證金要求。
(2)期權買方得到防止不利變化的保護,但仍然能夠受益於有利的變化。期權溢價是指獲得這種保護的成本。
(3)期權賣方賺取期權溢價但也必須接受與期權相關的所有義務。該戰略更加危險,因為沒有已經執行的對沖。
(4)互換允許組織改變資產或負債的結構。互換要求交換或扣除剩餘義務的凈現值。
(5)目標和預期幫助確定戰略。遠期通常抵消價格風險和潛在的收益。購買的期權提供保護以及有利變化時獲得收益。遠期將與其基礎商品密切聯系,而期權取決於行權價格與現期市場價格的關系。
(6)當與金融機構進行交易時,必要的信譽措施對於遠期合約是必需的,因而需要保證金。購買的期權可能會也可能不會需要信貸措施或保證金,但賣出的期權需要場外市場的信貸措施或保證金(如果是通過互換進行的)。
(7)購買期權可以提供災害保險,或當市場利率走勢明顯超出了容忍范圍時提供保護。這種對沖可能會為當前的市場利率提供一個臨時的緩解。購買的期權將在一個有限的期限內為合同的名義金額提供保護。
二、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簡單計算
期貨、遠期和期權交易市場的發展到目前已經是非常成功的,並且流動性很強。如果投資者想要買入或賣出某物,通常都能夠找到准備賣出或買入該物品的人。交易員可分成三大類:套期保值者、投機者和套利者。
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貨、遠期合約和期權,來降低他們因市場變數未來的不確定變動而面臨的風險^投機者採用上述工具的目的是對未來市場變數的走向下賭注。套利者用兩種或以上工具進行對沖,以鎖定利潤。
(一)套期保值者
1.利用遠期合同進行套期保值。
假設今天是2006年7月14日,一家總部設在美國的公司Import Co.,將於2006年10月14口為其從一家英國供貨商購買的商品支付1000萬英鎊。這家公司可從金融機構按匯率1.8405買入以英鎊表示的3個月遠期合同,從而對其外匯風險進行套期。這樣能將要支付給英同出口商的價格同定在18405000美元。
假設還有另外一家美國企業Export Co.,向英國出口商品。在2006年7月14日,獲知其將在3個月後收到3000萬英鎊。這家企業可通過按照匯率1.84售出價值3000萬英鎊的3個月遠期合同,以對其外匯風險進行套期。這樣能夠鎖定由英鎊變現而得到的5520萬美元。
與選擇進行套期相比,公同選擇不進行套期的吋候可能獲得更好的收益,但也有可能更糟糕。假設10月14日的匯率為1.7,Import Co. 並未進行套期,那麼,其必須支付的1000萬英鎊就變成了1700萬美元,比1840.5萬美元低。而如果匯率為1.9,1000萬英鎊就變成了1900萬美元,那麼這家公司肯定希望它進行套期保值了。如果Expmi Co. 不進行套期保值,那麼情況正好與此相反。如果9月份的匯率低於1.84,那麼這家公司肯定希望它進行套期保值了,如果匯率大於1.84,它肯定希望沒有進行套期保值。總之,套期能夠降低風險,但是套期後的結果不一定好於沒有進行套期的情況。
2.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
期權也可用於套期c投資者在某一年的5月份擁有公司A的股票1000股。股價為每股28美元。這名投資者擔心股價可能在未來兩個月內下跌,因此想要保護其價值。其可能在7月10日購買公司A的看跌期權合同,行使價為27.5美元。如果有報價的期權價格為1美元,這個套期策略的總成本將為10x100=1000(美元
這個套期策略的成本是1000美元,但能夠保證股票在期權期間內以不低於每股27.5美元的價格出售。如果公司A的市場價格降至低於每股27.5美元,那麼可行使期權,27500美元得以變現。如果將期權成本考慮在內,那麼變現金額為26500美元。如果市場價格保持在每股27.5美元以上,那麼將不必行使期權,期滿後喪失價值。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所持股票的價值總是高於27500美元(或者在考慮期權成本的情況下,總是高於26500美元)。
3.比較。
使用遠期合同與使用期權進行套期之間存在根本性差異。設立遠期合同的目的是,通過將套期保值者靠標的資產將要支付或收取的價格固定,來中和風險。相反,期權合同能夠提供保險而且期權不一定需要行使。但是這兩種工具都為投資者提供了保護自己免受未來價格不利變動影響的方式,同吋使得投資者能夠從有利的價格變動中獲益。但是與遠期合同不同的是,期權要支付期權金。
(二)投機者
套期保值者想要避免因資產價格的不利變動而面臨的風險,投機者希望對市場採取某種態度,他們或者為價格將會上漲而下賭注,或者為價格將要下降而下賭注。
1.使用期貨的投機者。
假設一個美_投機者在2月份認為,與美元相比,英鎊在未來兩個月內將走強。投機者可以採取的做法是在即期市場購買250000英鎊,希望未來英鎊可以賣出更高的價錢。投機者還可能簽訂以英鎊表示的期貨合同(4月份期滿)作為長期頭寸。假設現行匯率為1.8470美元兌1英鎊,並且4月份的期貨合同是按照1.841美元兌1英鎊,如果4月份的匯率是1.9美元兌1英鎊,期貨合同使投機者取得的利潤為(1.9-1.841)x250000=14750(美元)。在即期市場,2月份按匯率1.847購買250000英鎊的資產,在4月份按匯率1.9賣出,因此取得利潤為:(1.9-1.847)x250000=13250(美元)。如果匯率跌至1.8美元兌1英鎊,那麼期貨合同會產生的損失為:(1.847-1.8)><250000=11750(美元)。即期市場帶來的損益可能與此略有不同,但是這些計算並未反映所賺取或支付的利息。
購買英鎊的第一種方法,需要預付投資461750美元,而第二種方法僅需投機者將少量現金(大概是2萬美元)存人被稱為顧客保證金賬戶的地方。期貨市場允許投機者藉助杠桿作用。拿出小額初始費用,投資者就能夠保持較大的投機性頭寸。
2.使用期權的投機者。
期權也可用於投機活動。假設現在是10月份,投機者認為公司B的股價可能在未來兩個月內增加。該公司的當前股價是20美元,而期限為兩個月、行使價為22.50美元的看漲期權,目前售價為1美元。假設投機者願意投入2000美元,那麼一種方法是購買100股,另外一種方法是購買2000份看漲期權。假設投機者的想法是正確的,公司B的股價在12月份上漲到27美元,那麼第一種方法能夠產生利潤:100x(27-20)=700(美元)。
但是,第二種方法產生的利潤要大得多。公司B的看漲期權(行使價為22.5美元)產生利潤4.5美元,因為它使得以22.5美元購買的東西價值變成27美元。按照第二種方法,2000個期權的總利潤為2000x4.5二9000(美元),:扣除期權的初始成本,可得到凈利潤為9000-2000=7000(美元)。因此,這項期權策略比購買股票策略的盈利能力更強。期權也會產生較大的潛在損失。假設股價到12月份跌至15美元。第一種方法即購買股票產生的損失為100x(20-15)=500(美元)。由於看漲期權期滿時尚未行使,此期權策略將導致損失2000美元,即為期權支付的初始金額。期權提供了一種杠桿。對於特定投資,使用期權會放大財務結果。出現好的結果自然是好事,壞的結果會導致損失整個初始投資。
3.比較。
對於投機者來說,期貨和期權的類似之處在於它們都提供了一種杠桿。但是,兩者之間又存在著重大差異。投機者採用期貨時,潛在損失和潛在收益是非常大的。而採用期權時,無論情況變得多麼糟糕,投機者的損失會限定在為期權支付的初始金額上。
(三)套利者
套利者是期貨、遠期和期權市場上第三類比較重要的參與者。套利是指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市場開展交易,以鎖定無風險利潤。
某股票同時在紐約交易所和倫敦證券交易所交易。假設在紐約的股價為182美元,在倫敦的股價為100英鎊,而匯率為1.85美元兌1英鎊。套利者可能在紐約購買100股股票,同時在倫敦賣出這些股票,在不存在交易成本的情況下,取得的無風險利潤為100x[(1.85x100)-182]=300(美元)。交易成本可能會抵消小型投資者的利潤。但是,大型投資銀行在兩地交易市場及外匯市場的交易費用很低。因此投資銀行認為這樣的套利機會是非常有吸引力的,會想盡辦法盡可能地加以利用。
理論上,套利機會不會持續很長時間。套利者在紐約購買股票時,原則上供求關系會引起該股票在紐約的股價上升以及美元價格上漲。類似地,他們在倫敦銷售股票時,該股票在倫敦的股價下降以及英鎊價格會下降。很快,這兩個價格在匯率上變成相等。實際上,套利者貪圖利潤的行為使得該股票在紐約及倫敦的股價(在折算後)之間不會出現重大的不一致。存在套利者,意味著在實際操作中,從大多數金融市場上的報價中僅可發現少數套利機會。
總的來說,衍生工具是具有多種用途的工具。正是這種多功能性會造成麻煩。有時,交易員受託對風險進行套期保值,或者遵循套利策略吋,會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變成投機者,結果可能是損失慘重。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非常重要的一點是,金融和非金融企業應建立控制制度,以確保對衍生工具的利用符合其預期(3的。應設立風險限定,應每日對交易員的活動進行監控,以確保風險限定得以遵循。
7.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 會計分錄~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的,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
②、持有期間,收到買價中包含的股利/利息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股利/利息;確認持有期間享有的股利/利息,借記「應收股利/利息」,貸記 「投資收益」,同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利息」。票面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應採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債券利息收入。
③、資產負債表日如果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余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如果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小於賬面余額,則做相反分錄。
④、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借記「銀行存款」,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收益」;同時按初始成本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投資收益/損失,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分為:
1、企業取得時: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股利/利息(宣告發放的股利)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2、收到股利時: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應收股利)
3、資產負債表日:
①、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時,按差額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②、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時,按差額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結轉成本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投資收益(損失為紅字)
②、結轉公允價值變動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或紅字)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或紅字)股票和債券都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他們的核算都是一致的。只是利息涉及到兩個科目而已。那就是股票的利息計入「應收股利」,債券的利息計入「應收利息」。
(7)利率期貨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8. 什麼是基金現在基金利潤怎麼計算
通俗的說,基金就是集合投資者的錢,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再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實現一定的收益,然後將部分收益分配給投資者。
基金收益=本金/(1+申購費率)/申購日凈值*贖回日凈值*(1-贖回費率)-本金
如花10000元買的基金凈值是5.123,贖回時的凈值是5.421元,申購費率1.5%,贖回費率0.5%,其收益為多少呢?
收益=10000/(1+1.5%)/5.123*5.421*(1-0.5%)-10000=373.18元
購買基金有損失本金的風險,不要把預防性儲蓄投資到高風險的資本市場中,更不要抵押貸款進行投資基金是長期理財工具,宜長期持有,不宜短期頻繁炒作。
9. 金融工具會計與稅務處理的差異有哪些
一、基本概念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個企業的金融資產,並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的下列資產:(一)現金;(二)持有的其他單位的權益工具;(三)從其他單位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四)在潛在有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五)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非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六)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權利除外。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將來收取或支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負債,是指企業的下列負債:(一)向其他單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二)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三)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義務,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非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四)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義務,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義務除外。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將來收取或支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
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後的資產中的剩餘權益的合同。
衍生工具,是指本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徵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數的變動而變動,變數為非金融變數的,該變數與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關系;(二)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情況變化有類似反應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三)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以及具有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一種以上特徵的工具。
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會計分類
在會計處理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可以進一步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第一,取得該金融資產或承擔該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回購或贖回。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第二,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其中,「金融工具組合」指金融資產組合或金融負債組合。第三,屬於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其中,財務擔保合同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企業不能隨意將某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只有在滿足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規定條件的情況下,企業才能將某項金融工具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對於包括一項或多項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而言,如果不是以下兩種情況,那麼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嵌入衍生工具對混合工具的現金流量沒有重大改變;類似混合工具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顯不應當從相關混合工具中分拆,例如嵌在客戶貸款中的、允許借款人以大致等於貸款攤余成本的金額提前還款的權利。
此外,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規定應將某嵌入衍生工具從混合工具中分拆,但分拆時或後續的資產負債表日無法對其進行單獨計量的,應將整個混合工具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對於以上混合工具以外的情形,只有能夠產生更相關的會計信息時才能將某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說明直接指定能夠產生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第一,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於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計量基礎不同,而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和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設立這項條件,目的在於通過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並將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以消除會計上可能存在的不配比現象。例如,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規定,有些金融資產可以被指定或劃分為可供出售類,從而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但與之直接相關的金融負債卻劃分為以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的金融負債,從而導致「會計不配比」。但是,如果將以上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均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類,那麼這種會計不配比就能夠消除。
第二,企業的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該金融負債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此項條件著重企業日常管理和評價業績的方式,而不是關注金融工具組合中各組成部分的性質。例如,風險投資機構、證券投資基金或類似會計主體,其經營活動的主要目的在於從投資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中獲取回報,它們在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中對此也有清楚的說明。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稅務處理
對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不同。
在稅務處理上,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轉讓財產收入,《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企業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實際交易發生前,雖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但屬於沒有實際取得的收入,企業此時沒有納稅能力,一般來說,不應當計入收入總額,應對會計處理進行納稅調整。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第十四條規定,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企業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實際交易發生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一般來說不允許在稅前扣除,應進行納稅調整。
10. 目前我國會計准則規定衍生金融工具有設哪些會計科目
1)通用業務會計准則。主要解決各行業共同行業務如貨幣性資產、應收賬款等業務的處理。
2)特殊業務會計准則。主要解決如外幣業務、租賃業務等特殊業務的會計處理。
3)財務報表會計准則。規范企業主要會計報表編制方法和信息披露的准則。
每一具體會計准則一般包括引言(准則范圍)、定義(某准則涉及的概念)、一般確認原則、一般計量方法、一般報告原則、一般提示事項、附則(解釋權和生效日期)七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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