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投資虧損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壹』 企業期貨投資損失可以稅前扣除嗎
這個是不可以的,從專業的的角度回答你的問題。其實,做套保更需要專業,關於企業操作的問題,可以進一步咨詢。
『貳』 我公司投資期貨,損失60萬元,我可以作投資損失稅前扣除嗎
可以
『叄』 企業的投資損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以下簡稱股權)投資所發生的損失,在經確認的損失發生年度,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 投資方企業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剩餘資產,其中相當於從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中應當分得的部分,應當確認為股息所得;剩餘資產減除上述股息所得後的余額,超過或者低於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當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或者損失。
『肆』 股票投資損失是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1、《國家稅務總局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稅發[2009]88號)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符合條件的股權(權益)性投資損失,應依據下列相關證據認定損失:(一)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投資損失的書面聲明;(二)有關被投資方破產公告、破產清償文件;工商部門注銷、吊銷文件;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決定文件;終止經營、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證明文件;(三)有關資產的成本和價值回收情況說明;(四)被投資方清算剩餘資產分配情況的證明。
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的股權(權益)投資當有確鑿證據表明已形成資產損失時,應扣除責任人和保險賠款、變價收入或可收回金額後,再確認發生的資產損失。
2、可以申請退稅,也可以申請抵稅,《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但是手續比較麻煩:
首先你要提出申請,然後稅務管理員調查核實並報上級管理機關,再由稽查局核定多繳數額,再由分管徵收的領導,然後就可以抵稅,如果要退稅,那麼還要分管計會的領導簽字,再去財政部門簽字,人民銀行簽字,並且需要金庫當月有企業所得稅稅款才能退出
『伍』 企業投資期貨虧損該如何入賬 ,計算所得稅時能否剔除
1、企業投資期貨虧損,不可稅前扣除,需要納稅調整。如果該期貨沒有被指定為套期保值工具的,就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所得稅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時期對個人應納稅收入的定義和徵收的百分比不盡相同,有時還分稿費收入、工資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獎)等等情況分別納稅。所得稅又稱所得課稅、收益稅,指國家對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的各種所得徵收的一類稅收。
『陸』 從具體業務看 投資損失能否稅前扣除
我公司曾投資於某縣衛星紙箱廠,投資額占該廠全部股份的40%,我公司對此項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2002年,衛星紙箱廠發生年度虧損,虧損12萬元。為此,我公司相應調減「長期股權投資」,減記「投資收益」4.8萬元。這是符合會計制度規定的。但我公司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申報時,稅務機關要求我公司進行納稅調整,認為這4.8萬元的投資損失不應稅前扣除。請問:這項投資損失能稅前扣除嗎? 企業申報所得稅時應進行納稅調整。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方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投資損失。」衛星紙箱廠發生的虧損,應由衛星紙箱廠就地結轉彌補,你公司按財會制度規定調減投資成本,確認投資損失,減少了你公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應按規定進行稅前調整。 《稅收征管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因此,盡管你公司是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但當與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相抵觸時,仍要以稅收規定為准計算調整你公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柒』 投資損失不能從當年投資收益中直接扣除
期貨和股票投資對企業而言,都屬於一種金融商品的買賣。對於企業買賣金融商品的損益核算都是通過投資收益來核算的。一般而言,企業從事金融商品買賣業務的投資收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產生的投資損失應允許在申報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只不過稅法對於企業從事股權投資產生的損失的稅前扣除有特殊的規定。
根據國稅發[2000]118號文的規定: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文的規定: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權益性投資轉讓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損失連續向後結轉5年仍不能從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該股權投資轉讓年度後第6年一次性扣除。
不過,以上這些都是原先對於兩稅合並前內資企業所得稅的規定。兩稅合並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配套規定中,對於企業投資損失的稅前扣除還沒有出台特殊的規定。如果是2008年以前的事項,2007年,根據原先的規定,100萬的期貨投資損失肯定可以在稅前扣除。而50萬的股票投資損失屬於轉讓股權投資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但由於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如果當年企業當年除了該項股權轉讓損失外,無其他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則該損失向以後年度結轉,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損失連續向後結轉5年仍不能從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該股權投資轉讓年度後第6年一次性扣除。
『捌』 投資成本損失可否稅前扣除
如果你們還有其他投資,那麼,投資損失可在取得的投資收益額度范圍內扣除,其餘所得稅前不得扣除。
新舊稅法是一致的。
『玖』 期貨虧損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期貨只有手續費,沒有稅。手續費是在交易同時劃轉掉的,與是否虧損無關。不過由於其雙向交易和當日交易的特點,一般的手續費對與虧損並不造成任何影響,關鍵還是要抓住趨勢,不要被盤中的波動左右了你的判斷
『拾』 期貨交易虧損造成的損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時,是否需要稅務機關審批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88號)第五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按稅務管理方式可分為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和須經稅務機關審批後才能扣除的資產損失。下列資產損失,屬於由企業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1.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因銷售、轉讓、變賣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存貨發生的資產損失。2.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3.企業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4.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5.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證券交易場所、銀行間市場買賣債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6.其他經國家稅務總局確認不需經稅務機關審批的其他資產損失。上述以外的資產損失,屬於需經稅務機關審批後才能扣除的資產損失。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凡無法准確辨別是否屬於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可向稅務機關提出審批申請。期貨交易為金融衍生產品,實際發生的損失如符合上述規定,可自行計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