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產品屬於期貨投資嗎
㈠ 銀行理財產品商品期貨是什麼意思什麼叫商品期貨
銀行理財產品商品期貨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是第三方在銀行忽悠吧,期貨風險巨大,加上理財簡直就是騙人命,請勿相信參與。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商品期貨歷史悠久,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是關於買賣雙方在未來某個約定的日期以簽約時約定的價格買賣某一數量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協議。商品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特定商品的標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㈡ 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范圍與銀行的投資范圍一樣嗎
銀行理財產品風險一共五個檔次。有保本保收益,也有不保本不保收益的。可以自己選擇合適的。
投資范圍非常廣泛,有信託的,債券的,股權的,外匯的,期貨的等等。
㈢ 銀行理財產品可否涉足期貨
不能,沒見過投資期貨的理財產品。
㈣ 商業銀行出售的理財產品屬於什麼性質的產品是否屬於證券法上的證券
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大多是基金性質的,基金是證券的一部分.
證券包括股票,基金,債券以及金融衍生產品(例如權證,期貨等)
下次提問題記得給些獎勵分啊.呵呵
㈤ 什麼是銀行理財產品
基金、保險等應該稱為銀行代理理財產品,是指代理銷售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的產品,而銀行理財產品是指銀行自己發行的產品,有銀行自己的投研團隊進行管理,一般根據客戶的投資需求,制定不同時間、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因為銀行類理財產品投資標的多為信託類產品,風險相對較小,時間固定,因此在短周期內仍會有收益。
㈥ 理財產品屬於基金嗎
銀行的理財產品並不是基金,不屬於基金,這兩者都屬於個人投資理財的一種方式。銀行的理財產品是銀行針對特定目標客戶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而基金是基金公司發行的一種理財產品,銀行只是提供銷售平台。需要提醒的是,銀行理財產品和基金都是有風險的,只是不同的產品風險等級不同,但是風險和收益一般是並存的。
投資理財需要注意的事情有:
1、選擇正規的大平台進行投資理財,保證本金的安全,因為某些小平台可能會卷錢跑路;
2、投資的錢最好分散,萬一你投資的項目出現虧損情況,你分散開資金投資就會減少損失;
3、要有好的心態。理財投資時,有良好的心態很重要,心態好,才能做出理智的選擇;
4、要多學。理財是有很多專業知識要去學習的,要多看看別人的意見。
5、要時刻關注投資的項目,如果發現情況不對,最好趕緊撤出。
如果你是新手投資,可以先買貨幣基金、銀行定期存款等產品,這些產品的風險很小,基本上不會出現虧損情況,但是收益會小一些。如果想要高收益,可以試試股票,但是股票風險較大,需要謹慎購買。
購買基金可以下載一個金斧子基金APP,金斧子基金手機版擁有豐富的功能,能夠讓用戶及時了解投資信息、理財產品等相關內容,對於喜歡理財投資的用戶來說很實用,輕輕鬆鬆即可創造財富。
㈦ 工商銀行里的賬戶商品屬於理財是期貨嗎
工商銀行里的賬戶商品屬於理財,不是期貨。
期貨:
(1)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
(2)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3)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
理財指:
(1)對財務(財產和債務)進行管理,以實現財產的保值、增值為目的。理財分為公司理財、機構理財、個人和家庭理財等。人類的生存、生活及其它活動離不開物質基礎,與理財密切相關。
(2)「理財」往往與「投資理財」並用,因為「理財」中有「投資」,「投資」中有「理財」。所謂的理財也不僅僅是把財務往外投,被投資也是一種理財,不懂得被投資也就不懂得怎麼更好投資。
㈧ 信託及銀行理財產品是否屬於金融商品
《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國稅發[2002]9號)第七條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包括: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參照上述規定,企業購買的信託產品、銀行的理財產品,若不承擔投資風險,收取固定利潤,視為發生貸款行為,對收取的固定利潤應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若不承擔投資風險,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動收益,在稅法尚未明確下,對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動收益可暫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繳納營業稅;若承擔投資風險,取得不固定的浮動收益,視為投資收益,不繳納營業稅。
㈨ 銀行理財產品,在財產申報里,算哪一項
算股票、債券、期貨等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收益情況及資金來源一項。
11項財產申報:
1、工資。
2、各類獎金、津貼、補貼及福利費。
3、從事咨詢、講學、寫作、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4、申報對象及其近親屬接受與申報對象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個人贈送的現金(禮金)、有價證券、各類支付憑證、珍貴禮品(包括以婚喪嫁娶、各類節假日、子女升學、喬遷、工作變動等各種名義收受的錢物) 。
5、申報對象及其近親屬接受與申報對象職務有直接或間接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食宿行等方面的饋贈、款待和各種由對方給予的補償、優惠。
6、有權擔任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人的申報對象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7、數額較大的動產、不動產購置、交易、租賃情況及資金來源。
8、股票、債券、期貨等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收益情況及資金來源。
9、由繼承、贈與偶然所得等形式獲得的財產。
10、與申報對象職務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人(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單筆數額較大的債權債務
11、有權機關認為需要申報的其他財產或收入等。
(9)銀行理財產品屬於期貨投資嗎擴展閱讀
領導幹部所申報的財產,必須比較全面、准確地反映申報者及其家庭成員的財產狀況。按照以往規定,申報的種類和人員范圍過窄,如1995年《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申報的內容只是強調「個人收入」,很容易給規避申報者以可乘之機。
新的規定強調,申報的財產范圍應當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債權和債務;申報的對象范圍,既包括領導幹部本人。
也包括財產申報者的近親屬(父母、岳父母、妻子、子女以及與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防止一些官員通過轉移非法財產給其父母、未成年子女的方式來逃脫監控。
㈩ 期貨是否是理財產品
期貨是理財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