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
① 我想成立一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怎麼辦理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一名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2.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3.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6.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② 開一家投資咨詢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1、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一名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2、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3、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6、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有專營和兼營之分。從事證券經營和其他咨詢業務的機構,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兼營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③ 注冊一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需要多少錢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一名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2.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3.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6.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④ 如何開家投資咨詢公司
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一名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2、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3、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6、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有專營和兼營之分。從事證券經營和其他咨詢業務的機構,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兼營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⑤ 想在國內開辦一家投資咨詢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第六條 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分別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二)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三)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六)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人向經中國證監會授權的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提出申請(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未經中國證監會授權的,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直接提出申請,下同),地方證管辦(證監會)經審核同意後,提出初審意見;
(二)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將審核同意的申請文件報送中國證監會,經中國證監會審批後,向申請人頒發業務許可證,並將批准文件抄送地方證管辦(證監會);
(三)中國證監會將以公告形式向社會公布獲得業務許可的申請人的情況。
第九條 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統一印製的申請表;
(二)公司章程;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和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人員名單及其學歷、工作經歷和從業資格證書; (五)開展投資咨詢業務的方式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六)業務場所使用證明文件、機構通訊地址、電話和傳真機號碼;
(七)由注冊會計師提供的驗資報告;
(八)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⑥ 怎麼注冊證券咨詢牌照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一名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2、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3、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6、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備以上條件即可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
⑦ 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機構)的最低注冊資本,申請執業資格的方式,還有經營范圍,如何獲利
Q: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機構)最低注冊資本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
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分別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二)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三)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六)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Q:公司成立後如何在證監會申請執業資格?
第八條 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人向經中國證監會授權的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提出申請(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未經中國證監會授權的,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直接提出申請,下同),地方證管辦(證監會)經審核同意後,提出初審意見;
(二)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將審核同意的申請文件報送中國證監會,經中國證監會審批後,向申請人頒發業務許可證,並將批准文件抄送地方證管辦(證監會);
(三)中國證監會將以公告形式向社會公布獲得業務許可的申請人的情況。
Q:允許的經營范圍是那些?比如說咨詢,代理,居間人等?
經營范圍應該僅限於:投資咨詢服務;居間人必須與期貨公司合作才算;代理應該是明令禁止的。
第二十四條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及其投資咨詢人員,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代理投資人從事證券、期貨買賣;
(二)向投資人承諾證券、期貨投資收益;
(三)與投資人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投資損失;
(四)為自己買賣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質、功能的證券以及期貨;
(五)利用咨詢服務與他人合謀操縱市場或者進行內幕交易;
(六)法律、法規、規章所禁止的其他證券、期貨欺詐行為。
⑧ 如何申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資質
申請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
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
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一名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2、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3、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6、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備以上條件即可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
⑨ 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有幾家
只有89家 ,這些信息是在 證券業協會網站上公布的。具體的審核條件如下: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是指取得監管部門頒發的相關資格的機構及其咨詢人員為證券投資者或客戶提供證券投資的相關信息、分析、預測或建議,並直接或間接收取服務費用的活動。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資格核准有以下六項:
一、行政許可事項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初步審核
二、審核依據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證委發[1997]96號)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證監[1998]14號) 《關於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申請咨詢從業資格及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的通知》(證監機構字[1999]68號) 《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試行)》(證監發 [2004]62號) 《關於派出機構有關證券機構類行政許可事項審核工作指引》(機構部部函[2004]273號)
三、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 公司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上; 無外資方股東股權; 有5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或取得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符合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證書申請條件的函,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有1名取得證券業執業人員資格證書或符合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證書申請條件; 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有公司章程; 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程序
申請者向我局提出申請,我局負責對材料的初步審核,決定是否受理。審核完成後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及《行政許可工作單》報送證監會機構部。
五、申請材料及要求
申請者應提交以下材料:
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報告;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業資格申請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公司章程; 內部管理制度; 公司開展投資咨詢業務的業務管理制度及商業計劃書; 業務場所租賃使用或產權歸屬證明文件(復印件); 由注冊會計師提供的驗資報告; 由申請機構出具的本機構股東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及資信狀況是否良好的證明; 申請機構成立以來的業務報告; 公開發表的五篇代表申請機構業務水平的研究報告; 近一年經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申請機構與證券公司有無業務合作和業務往來的說明; 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有5名以上人員具備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中國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申報材料一式四份(其中至少一份為原件),其中一份留存我局,復印件須為A4紙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須附上會計師事務所的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證書復印件以及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篇研究報告必須是最近兩年內機構或擬申請執業資格人員在正規的雜志或報刊上公開發表的文章,文章類型除了證券類研究報告外也可放寬到包括金融類和經濟類研究報告,如是後者,則應提供未發表的證券類研究報告作為補充材料。
⑩ 注冊成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具體需要什麼條件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一名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2、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3、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6、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具備以上條件即可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