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資期貨要繳稅嗎
㈠ 法人做期貨投資收益收稅么
法人在期貨里的收益也屬於企業收入啊,肯定收稅了,收17%左右吧 ,具體不知道
㈡ 期貨賺的錢需要繳稅嗎
期貨市場中,
個人投資者賺錢不用繳稅,但是不能參與期貨市場的實物交割。虧損不用繳稅
法人投資者賺錢是要繳所得稅的(25%),但可以參與實物交割。如果參與實物交割可以與現貨貿易結合起來繳稅。虧損不用繳稅。
㈢ 炒期貨賺的錢還要進一步扣稅嗎
炒期貨賺的錢並不需要進一步扣稅,因為這個屬於資本利得,並不是說資本利得不需要納稅,而是炒期貨這種方式賺的錢他不算在公民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范圍之內。所以就不需要你納稅,因為這個稅費你已經在最終結算的時候手續費裡面扣過了。
投資理財可以讓你賺錢,但也有可能讓你虧錢,你要非常慎重的選擇這個理財的方式,因為不同投資理財方式本身的風險是不一樣的。就像上面說的這個期貨普通的個人投資者就幾萬塊錢的這種很少碰這個東西的,基本上接觸不到幾萬塊錢幾十萬的這種買股票買基金是最常見的,然後會有一部分的資金在銀行裡面做流動資金儲備資金,像炒期貨涉及到期權的問題,涉及到信用違約的問題,那都是機構投資者以及大宗投資者要操心的事情。
㈣ 企業投資股票或期貨的收益怎樣納稅
嚴格意義上講,股票和期貨其實是完全不同性質的投資市場。
期貨是典型的零和市場,有一筆交易賺錢就必然有另一筆交易的對應虧損;有人加起來賺了一個億小目標,就一定有人加起來虧了一個億小目標;如果剔除交易費用等中間環節因素,期貨市場本身是一個閉環,不創造新價值。
而股票市場,並不是閉環的零和市場,因為交易的是公司股權,只要經濟整體向上,上市公司可以不斷發展壯大,股票市場整體市值可以無限擴張,所有參與股市的人可以在牛市中分享整體收益,可以全部都賺錢,賺的是價值增長的不同階段的錢。當然,在熊市中也可以大家一起虧錢!畢竟股市做空的永遠只是小部分,與期貨的多空必然一一對應不同。
問題中提到的很多人即使股票虧再多錢也不去做期貨,我想主要是指散戶吧,那麼理由可能主要還是不懂期貨,或者說畏懼杠桿風險。而且一般而言,股票投資比較容易理解,就是投資公司或投機炒作,而期貨涉及的商品,可能沒接觸過相關行業的人,很難有明確的漲跌認知,不參與也完全正常。
再者,期貨市場有很多賺錢的奇跡和神話,但也不乏「談期色變」的諸多跳樓、毀家傳言,期貨、外匯、黃金作為洪水猛獸和網上詐騙三人組也常被提及,不正確的認知也是原因之一吧。
當然,對於大資金而言則有更多可能原因。有投資范圍不涉及期貨的,有股票單邊做多配置型的,也有專做一級半市場的等等。但是一般而言,現在很多中型資金還是願意配置一部分期貨、期權的,一來可以對沖風險,二來能夠豐富投資組合。
但是,對於真正的大資金,配置的重心還是在股票市場,而不是期貨。一來是期貨市場資金容量有限,一般國內期貨市場超過20億的資金就容易出現騰挪的困難和被盯上的可能,國外的商品期貨市場也受限於商品交易總量和CFTC等監管要求,所以總體上,資金一旦太大,只有股票市場才是最適合投資性基金施展手腳的。
而且,投資股票就是投資公司的前景,其可以描述和想像的空間遠大於期貨。期貨本質本來是保值套利,衍生出來的投機操作也不過是在價格的漲落中獲取差價,其價格波動幅度其實相對股票是較小的,只是通過杠桿放大了漲落帶來的盈虧而已。而對於杠桿,大資金是比較保守的。
再者,股票投資周期可以很長,這也是期貨難以企及的。一些不良國內基金以無厘頭的「價值投資」為噱頭,動不動就是5年、甚至10年的投資周期,其實真是目的只是鎖定投資者資金不能輕易跑路罷了,這樣就能予取予求、心安理得收取管理費、保持基金規模等等。這點期貨可做不到,期貨投資基金一般都是一年期的,也沒人能用「價值投資」忽悠人。
以前我們聊過,巴菲特最成功的地方,不在於他比別人精明地選擇了哪些股票,而是他最精明地在賺足第一桶金後收購了再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為他提供的源源不斷的廉價超長期資金才是他成功的最關鍵。當他同時期的優秀基金人虧得損手爛腳,被大量贖回基金時,巴菲特能夠從容「別人恐懼我貪婪」地去抄底,不是因為他眼光比別人好,而是因為別人沒錢時他有源源不斷的錢罷了
㈤ 請問公司開戶炒期貨的收益是否納稅
期貨市場中,個人投資者賺錢不用繳稅,但是不能參與期貨市場的實物交割。虧損不用繳稅;法人投資者賺錢是要繳所得稅的(25%),但可以參與實物交割。如果參與實物交割可以與現貨貿易結合起來繳稅。虧損不用繳稅。
另外,期貨開戶個人和法人代表沒有年齡上限~
㈥ 以公司的名義開立的期貨賬戶,炒期貨,賺了怎麼交稅
做期貨交易,不需要繳稅,投資公司只需要交營業稅等公司所需要交的,期貨盈利不需要上稅。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以遠期合同交易為雛形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級的交易方式。
它是指為轉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對那些大批量均質商品所採取的,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內,以公開競爭的形式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形式。
期貨交易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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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特徵
1、合約標准化
期貨交易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的,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標准化指的是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由期貨交易所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的特點。
期貨合約標准化給期貨交易帶來極大便利,交易雙方不需對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節約交易時間,減少交易糾紛。
2、交易集中化
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方能進場交易。那些處在場外的廣大客戶若想參與期貨交易,只能委託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最終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3、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稱為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端(稱為賣出建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
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聯系的還有對沖機制,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這並不是通過合約到期時進行實物交割來履行合約,而是通過與建倉時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解除履約責任。
具體說就是買入建倉之後可以通過賣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賣出建倉後可以通過買入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
期貨交易的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的獲利機會,期貨價格上升時,可以低買高賣來獲利;
價格下降時,可以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並且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免除進行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
㈦ 公司期貨收益要都交什麼稅
公司期貨轉讓收益要交營業稅,股息收入不繳納營業稅。
期貨公司對股票投資的股息收入暫不繳納營業稅,但轉讓股票取得的轉上收益應繳納營業稅。計算股票轉讓收益時,以其轉讓收入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買入價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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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介紹
經紀商
期貨經紀商的種類有許多,國際上常見的有期貨傭金商(FCM)、介紹經紀人(IB)、商品交易顧問(CTA)、商品合資基金經理(CPO)、經紀商代理人(AP)、場內經紀人(FB)等,它們之間存在交叉關系。
傭金商
不管名稱、規模大小以及經營范圍如何,其基本職能都是代表非交易所會員的利益,代理客戶下達交易指令,征繳並管理客戶履約保證金,管理客戶頭寸,提供詳細的交易記錄和會計記錄。
傳遞市場信息,提供市場研究報告,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和對客戶進行期貨和期權交易及制訂交易策略的培訓,還可以代理客戶進行實物交割。可以僱用一些商品交易顧問、商品合資基金經理、介紹經紀人和場內經紀人為其工作。
交易顧問
通過直接或間接形式為他人提供是否進行期貨交易、如何進行交易和管理資金等方面的建議。間接性建議包括對客戶的帳戶實行交易監管或通過書面刊物或其它報刊發表建議。
合資經理
管理用集資方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這些基金進行期貨交易,以錢生錢。他們親自分析市場,制定交易策略並直接下指令。
介紹經紀
為期貨傭金商或商品合資基金經理等尋求或接受客戶交易指令,進行商品期貨或期權的買賣。只收取介紹費,不收客戶保證金和傭金。
㈧ 企業投資期貨所得上什麼稅
企業做期貨套期保值屬於風險投資,這個收入應該是不收稅的,
㈨ 做投機,投資股市期貨之類的,要繳稅嗎
需要繳稅,這個稅在你交易的過程中已經產生了。不會再找你額外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