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期貨專業投資者
『壹』 怎樣才算是期貨市場上的職業投資者
(1)如果一個投資者可以從期貨市場上;穩定;持續的獲得利潤。注意不是短時間內的暴利。那麼這個投資者可以視為期貨市場上的職業投資者
(2)對於剛入市的投資者而言;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投資期貨是很難的。
(3)對於高風險的期貨市場;決策需要了解大量的資訊,而這需要很多的時間。更重要的是,決策需要的穩定環境,對於交易產生的後果及對策要有充分的估計和准備;沒有充足的時間;很難做到這一點。這也就是;從期貨市場上盈利的投資者一般都是職業投資者。
『貳』 期權交易中的「專業投資者」都包括哪些
這個暫時還真沒看到個股期權投資考試二級中國題的文章,文庫里有個一0題,不知道靠譜不。 。一級投資人:持有標的股票時,可進行備兌開倉(賣認購期權);二級投資人:在一級投資人的交易許可權基礎上進行權利倉增減的許可權,即可進行買入開倉與賣出平倉;三級投資人:在二級投資人的交易許可權基礎上增加可持有義務頭寸的許可權,允許進行賣出開倉和買入平倉。 第一條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二)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陸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陸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 (三)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六)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通過期權經營機構組織的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以下簡稱「綜合評估」)。 第二條 普通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一00萬元; (二)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一00萬元; (三)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相關業務人員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 除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監管機構另有規定外,下列專業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不對其進行綜合評估: (一)商業銀行、期權經營機構、保險機構、信託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專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二)證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企業年金、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銀行及保險理財產品,以及由第一項所列專業機構擔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託投資資產; (三)監管機構及本所規定的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 第二節 綜合評估基本要求 第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制定期權投資者綜合評估的實施辦法,選擇適當的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及時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關工作制度,報本所備案。 第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投資者是否符合本指引規定的參與期權交易的條件進行核查。 第六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個人投資者的基本情況、投資經歷、金融類資產狀況、期權基礎知識、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投資者應當如實提供有關綜合評估的證明材料,並保證證明材料的真實、准確、完整。 第七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通過評估問卷等方式,對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專項評估。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向客戶明確告知評估結果,提示其審慎參與期權交易,並對提示情況進行記錄、留存。 第八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要求客戶進行現場開戶,試點期間不得採取見證開戶、中國上開戶及其他開戶方式。 第九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將客戶提供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投資者的知識測試成績單和綜合評估表、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材料以及風險揭示書等資料,作為開戶資料予以保存。 第三節 期權投資者知識測試 第十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按照本指引要求開展期權投資者知識測試(以下簡稱「知識測試」),測試成績用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級別的核定和期權基礎知識的得分評估。 第十一條 投資者本人參加並通過相應等級的知識測試的,可以按照本指引第三章的規定以及期權經紀合同的約定,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相應等級的交易許可權。 普通機構投資者指定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當參加本所認可的相關知識測試。 第十二條 個人投資者應當逐級參加知識測試,未通過前一等級考試的,不得參加後一等級的考試。 第十三條 知識測試應當在期權經營機構營業場所內進行。測試完畢後,期權經營機構應當為投資者列印成績單並蓋章。 投資者本人和普通機構投資者指定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當在成績單上簽字。 期權經營機構客戶開發人員不得兼任知識測試組織人員。 第十四條 知識測試成績長期有效,並可用於在其他期權經營機構申請開戶。 第三章 投資者分級管理 第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本指引的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的許可權進行分級管理。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期權經紀合同中載明個人投資者分級管理的具體標准、程序和要求,並就分級管理事宜向個人投資者進行充分說明。 第十六條 個人投資者申請的交易許可權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交易許可權。 第十七條 具有一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備兌開倉; (二)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認沽期權買入開倉; (三)對所持有的合約進行平倉或者行權。 第十八條 具有二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一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二)買入開倉。 第十九條 具有三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普通機構投資者、專業機構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二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二)保證金賣出開倉。 第二十條 個人投資者申請各級別交易許可權,應當在相應的知識測試中達到規定的合格分數,並具備相應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第二十一條 個人投資者的知識測試成績、期權模擬交易經歷以及金融類資產狀況發生變化,滿足較高交易許可權對應的資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調高其交易許可權。 出現前款規定情形的,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本指引的規定,對申請進行審核;申請符合本指引規定以及期權經紀合同約定的,可以對其交易許可權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 個人投資者可以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調低其交易許可權,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其要求調至相應級別。 第二十三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通過中國、電子郵件、中國絡、營業部現場交流等方式,動態跟蹤投資者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時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續了解投資者的基本情況、財務狀況以及期權交易參與情況等信息。 投資者提供的基本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期權經營機構。期權經營機構發現客戶提供的聯絡方式等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了解並更新。 第二十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對客戶情況的動態跟蹤和持續了解,至少每兩年對所有已開戶的客戶的交易情況、誠信記錄、風險承受能力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判斷其是否符合適當性管理以及交易許可權分級管理的相關要求。評估結果應當予以記錄留存。 第二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發現客戶的實際情況已經不符合其交易許可權對應的資格要求的,或者出現期權經紀合同中約定的調低交易許可權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調低客戶交易許可權。 第二十六條 期權經營機構調整客戶交易許可權的,應當就調整後可能增加的投資風險或者可能喪失的交易許可權對客戶進行提示,並對相關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記錄留存。 期權經營機構自行調低客戶交易許可權的,還應當至少提前三個交易日通過紙面或者電子形式告知客戶並予以記錄留存。 第二十七條 期權經營機構調整客戶交易許可權級別的,客戶應當按照調整後的交易許可權進行期權交易。 第二十八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客戶交易許可權的分級結果,採取適當方式對客戶的期權交易委託指令進行前端控制,對不符合交易許可權的交易委託予以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參考投資者適當性評估結果,對享有不同交易許可權的客戶制定相應的服務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權投資咨詢、資產管理、投資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引導客戶理性投資。 第三十條 期權經營機構為客戶核定或者調整交易許可權分級結果後,應當按照本所要求的時間和格式,將客戶的名單及分級結果提交本所。 第四章 投資者教育 第三十一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建立期權投資者教育工作制度,設置期權投資者教育專崗,加強對客戶期權知識的培訓和指導,並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和特點,對期權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內容作出具體安排。 第三十二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中國站及營業部現場,開設期權投資者教育專欄,並持續利用櫃台交易系統、電子郵件、簡訊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紹期權知識,宣傳期權法律、法規、規章與業務規則,充分揭示期權交易風險。 第三十三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中國站建立與本所投資者教育中國站期權投教專區的鏈接,並根據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時向客戶發布本所提供的有關期權投資者教育的相關資料。 第三十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將本所發布的與期權相關的市場通知、風險提示、停復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過公司中國站、櫃台交易系統等有效方式及時向客戶發布。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根據本指引的規定對相關記錄進行留存的,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0年
『叄』 私募機構專業投資者認定條件是什麼
私募專業投資者認證的標准分為私募自然人和私募機構,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①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
②最近1年末金融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
③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
這些都是可以在私募排排網上面查到的
『肆』 機構投資者的機構投資者與期貨公司區別
現行環境下,參與金融衍生投資的機構投資者在國內以券商為主,相對於期貨公司,機構投資者優勢主要有兩點:
1、資金雄厚。目前行業內資金實力較強的期貨公司大部分為券商系控股或參股。券商類機構投資者資金實力要比期貨公司雄厚很多。
2、券商自營發展起步較早,在投資能力和經驗方面優於期貨公司。但券商類機構投資者對於衍生類產品的投資專業性及品種研發能力不如專業期貨公司。同時機構投資者的資金出於追求利潤的動機,更喜歡在相關品種或市場上進行投資,其資金參與跨品種、跨市場交易的流動性很強。期貨公司最大的優勢就是熟悉衍生類產品的交易規則及期貨、期權業務,且具有針對金融衍生品這類較為特殊金融工具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由上可以看出,綜合類期貨公司將是我國期貨市場最理想的做市商主體。相對於機構投資者,其優勢在於專業的投資和研發能力。
『伍』 散戶和專業投資者有什麼區別
專業的投資者學會等待,普通的股民喜歡盲目跟風。
專業的投資者知道什麼時候必須該平倉,普通的股民不知道什麼時候必須平倉。
專業的投資者學會基本麵包括技術面分析,普通的股民只會憑感覺。
總之就是小學生和大學生的區別!
『陸』 期貨市場的投資者主要有哪些
單位和個人,也就是企業套保和個人投機者,企業套保主要是為了規避風險,然後個人投機者是主要為了賺取差價,南華,期貨,廣州。
『柒』 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必須滿足的要求
1.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2.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3.具有相應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
4.相關業務人員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
5.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6.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捌』 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必須滿足的要求
1.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2.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3.具有相應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
4.相關業務人員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
5.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6.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玖』 機構投資者是什麼意思啊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InstitutionalInvestor機構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數量或金額足以使他們享有優惠待遇或較低傭金的非銀行人士或機構。由於市場假設機構投資者具備較佳的專業知識,因而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因此需要遵守的保護性限制較少。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期貨從業准入性質的入門考試,是全國性的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受中國證監會監督指導,由中國期貨業協會主辦,考務工作由ATA公司具體承辦。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目的。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為了使國內相關人員通過對期貨基礎知識的學習,更好的掌握期貨市場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礎知識,熟悉期貨市場發展的一般規律、期貨市場原理及其運作過程,了解期貨市場的基本業務、參與期貨交易的基本方法與程序、期貨交易的策略和技巧;通過對期貨法律與監管制度的學習,使其能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期貨市場的基礎法律知識、主要法律制度和監管制度等,增強其法律觀念、守法合規和自律意識,從而提高其執業水平。依照《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中國期貨業協會負責組織從業資格考試。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喲。
再次感謝您的提問,更多財會問題歡迎提交給高頓企業知道。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拾』 如何成為「專業投資者」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規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可以視為專業投資者:
① 金融資產不低於500 萬元,或者最近3 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 萬元;
② 具有2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屬於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獲得職業資格認證的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專業投資者,指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