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投資非法證券期貨陷阱
A. 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罪八十條一般判刑幾年
不是刑法八十條,《刑法》對非法經營罪的處罰規定: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刑法》第八十條:
第八十條【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B. 受到非法證券期貨活動侵害後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查處和善後處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投資者受到非法證券期貨活動侵害後,為使不法分子及時得到查處,盡可能挽回損失,請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當地工商部門、證券期貨監管部門反映。投資者應妥善保管好合同、匯款單、銀行流水等憑證以及通話簡訊記錄、交易記錄等材料,提供給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以便其查處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於2008年1月2日聯合印發的《關於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非法證券活動受害人的救濟途徑作了規定,如果非法證券活動構成犯罪,被害人應當通過公安、司法機關行使追贓程序追償;如果非法證券活動僅是一般違法行為而沒有構成犯罪,當事人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賠償。
C. 進行場外配資炒股時,該如何正確的使用資金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的進步有很多人都會選擇投資一些股票或者是一些經驗來提高自己的經濟效益,那麼這個時候有很多人都會投資一些股票,因為股票呢又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較大的經濟意思,那麼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如果我們想要進行場外的配資炒股,我們應該如何使用自己的資金?
需要理性投資那麼從這些方面來看,我們也可以知道股票炒作,他是一個非常理性的投資。如果我們帶著感性的態度去投資他的話,很有可能會讓我們的虧損太過嚴重。所以我們在進行投資的時候,一定要根據市場的動向以及自己的判斷去投資,而不是說非常感性的去隨便買一支自己看得過去的股票。
D. 什麼是非法證券期貨活動
你好,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是指違反《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金融監管部門核准和批准,擅自從事證券發行、證券期貨交易、證券期貨投資咨詢、證券期貨委託理財、基金銷售等業務的經營行為。
E. 如何認定非法經營證券,期貨類犯罪
非法經營證券、期貨類犯罪的監管,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犯罪發生地派出機構負責牽頭(當地證監局),根據當地證監局所屬部門受理及處置、移交司法及審判機關。
公司監管處:負責轄區上市公司日常監管工作,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運作事務日常監管、協調處置轄區上市公司風險、負責轄區防控內幕交易工作等。負責轄區非上市公眾公司、債券發行人、資產支持證券發行人等的監管工作。負責對公司類各監管對象的現場檢查工作等。負責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在轄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活動進行監管等。
機構監管一處:負責轄區證券經營機構和投資咨詢機構的日常監管工作,包括行政許可審核、風險監管(包括監測、預警、分析和防範等)、信息安全監管、重大風險處置、機構監管協調等工作。負責對證券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現場檢查工作,包括全面檢查、例行抽查、問題或風險觸發型的專項檢查、信訪核查等。負責對轄區證券經營機構的資管業務進行監管,包括風險防範、合規監管、現場檢查等。
機構監管二處:負責轄區期貨經營機構日常監管工作,包括行政許可審核、風險監管(包括監測、預警、分析和防範等)、信息安全監管、重大風險處置、機構監管協調等工作。負責對期貨經營機構的現場檢查工作,包括全面檢查、例行抽查、問題或風險觸發型的專項檢查、信訪核查等。負責對轄區期貨經營機構的資管業務進行監管,包括風險防範、合規監管、現場檢查等。負責對轄區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等法人主體進行日常監管,包括信息披露、治理情況、內部控制、經營規范、執業活動等。負責對轄區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等法人主體的現場檢查等。
稽查處:負責自立案件及證監會交辦案件的立案、報備、調查、復核、送達、執行等工作;辦理證監會系統內外相關單位案件協查工作;牽頭承擔轄區證券期貨行業反洗錢相關協調工作。負責與轄區公檢法等機關的協調工作。
法制工作處:負責自辦案件的審理、聽證並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工作;負責監管措施等的法律審核工作;負責轄區普法及誠信建設等相關工作;負責對轄區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進行監管;負責涉及本局有關的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工作等。負責組織開展轄區投資者保護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轄區投資者保護檢查和調查評價工作,監督管理轄區市場主體投訴處理工作,支持推動轄區糾紛調解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轄區打擊非法證券期貨基金活動,協助司法機關做好非法證券期貨基金活動的性質認定工作。
綜合業務監管處:負責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相關工作;負責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協調監管工作。負責轄區資本市場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與發布、報送等工作;負責轄區市場發展研究等工作;負責中央監管信息平台的相關維護協調工作等。負責基本處室職責以外的其他監管工作,或根據工作需要,由局黨委靈活調整的其他職責。
F. 投資者知識問答:如何識別非法證券期貨活動
你好,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隱蔽性也越來越強。識別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來判斷:
1.看業務資質。證券期貨行業是特許經營行業,按照規定,開展證券期貨業務需要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取得相應業務資格。未取得相應業務資格而開展證券期貨業務的機構,是非法機構,請不要與這樣的機構打交道,以免上當受騙。投資者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是否獲准公開發行,可以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查詢行政許可信息欄目,同時還可以登錄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深圳證券交易所(www.szse.cn)網站查詢新股發行的具體信息;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或人員是否具備證券期貨業務資格,可以登錄中國證監會網站或中國證券業協會(www.sac.net.cn)和中國期貨業協會(www.cfachina.org)網站進行查詢。另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也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投資者可以登錄其網站(www.neeq.cc)查詢具有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和掛牌公司有關信息。
2.看營銷方式。開展證券期貨業務活動,要遵守證券期貨法律法規有關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合法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進行業務宣傳推介時,一般會採用謹慎用語,不會誇大宣傳、虛假宣傳,同時還會按要求充分揭示業務風險。但是,不法分子大多利用投資者「一夜暴富」或急於扭虧的心理,較多採用誇張、煽動或吸引眼球的宣傳用語,往往自稱「老師」、「股神」,以「跟買即漲停」、「推薦黑馬」、「提供內幕信息」、「包賺不賠」、「保證上市」、「專家一對一貼身指導」、「對接私募」等說法吸引投資者。證券期貨投資是有風險的,不可能穩賺不賠。
3.看匯款賬號。一般來說,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目的是為了騙取投資者錢財,獲取非法所得。為達此目的,不法分子往往會採取各種推銷手段,如打折、優惠、頻繁催款、製造緊迫感等方式,催促投資者盡快將資金打入其控制的銀行賬戶。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只能以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也只能以公司的名義開立銀行賬戶,不會用個人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進行收款。投資者在匯款環節應當格外謹慎,如果收款賬戶為個人賬戶或與該機構名稱不符,投資者一定不要向其匯款。
4、看互聯網址。非法證券期貨網站的網址往往採用無特殊意義的字母和數字構成,或在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網址的基礎上變換或增加字母和數字。投資者可通過證監會網站或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看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網址,不要登陸非法證券期貨網站,以免誤入陷阱,蒙受損失。
G. 有問必答 ▏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會給投資者帶來什麼風險
您好,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是一種典型的涉眾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干擾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破壞社會和諧穩定。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虛假身份和虛假信息,通過誇大宣傳、承諾收益等手段,以各種形式作掩護,引誘投資者上當受騙。不法分子騙取投資者錢財後,往往立即揮霍一空,或者逃之夭夭,投資者損失難以追回。
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參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根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18條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如果參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將面臨「責任自負,損失自擔」的結果。
H. 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隱蔽性越來越強 投資者應如何識別
網頁鏈接 國內正規期貨公司在中國期貨業協會上有公示,網頁鏈接 正規證券公司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有公示。選擇正規公司,然後不要相信代客理財,代客操作,美女營銷之類的,這些都是監管機構重點打擊行為。
I. 如何遠離非法證券期貨漩渦
很簡單!因為,在這其中,誘惑太大,常識很少。通常,在他們的那些群體當中,在他們每個人的思想裡面,往往和預防性相關的常識知識,幾乎沒有!這個,就是在這,所構成,使他們很容易上當受騙的主要因素。
J. 我已經證監會舉報,不知道管不管事.如果真的給怎
第一條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健全投訴舉報制度,規范投訴舉報工作,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的正常秩序,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中國證監會廣州證券監管辦公室(以下簡稱廣州證管辦)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合法的途徑,投訴舉報證券期貨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第三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廣東省內(除深圳外)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上市公司、投資咨詢公司、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或其他組織和個人有違反證券期貨法律、法規行為的,或在參與證券期貨市場過程中其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依照本辦法向廣州證管辦投訴舉報。
第四條廣州證管辦受理投訴舉報的部門為案件審理執行處。投訴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信函 、網上電子郵件等形式投訴舉報,也可以來人當面投訴舉報。廣州證管辦開通證券期貨投訴舉報熱線電話,投資者可隨時進行投訴舉報,非辦公時間投資者可通過錄音電話留下姓名、 聯系電話,廣州證管辦工作人員將及時與投資者聯系、處理。
廣州證管辦證券期貨投訴舉報熱線電話號碼:(020)83270585
電子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廣州市解放南路123號金匯大廈23樓
郵政編碼:510120
第五條投訴人對涉及自身權益的投訴,應採用實名書面投訴形式,說明事情的基本經過,被投訴對象的名稱、地址、具體當事人,投訴人的姓名、聯系方式、具體的投訴要求,並應同時提供投訴人利益受到侵害的證據或其他有關資料。
第六條廣州證管辦提倡實名舉報。凡向廣州證管辦實名舉報的,廣州證管辦將在調查結束後以適當的方式將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人。若是匿名舉報的,處理結果不予反饋。
第七條實名或匿名舉報證券期貨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均應盡可能說明被舉報機構的名稱、地址以及違法違規的基本事實、具體情節、具體線索和有關證據。若舉報不具可查性,無相應線索,一般不予受理。
第八條對不屬本辦監管職責范圍的電話投訴舉報和來訪,將建議投訴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機關反映。對不屬本辦監管職責范圍的信函投訴舉報件,將轉交有處理權的機關處理,並酌情予以回復。
第九條本辦對受理的投訴舉報信函及電子郵件,將及時組織調查,依法作出處理。對實名投訴舉報實行兩次答復制度。一般情況下在接到投訴舉報的三十天內,向投訴舉報人告知受理情況。在接到投訴舉報的三個月內,向投訴舉報人告知投訴舉報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
第十條本辦受理的投訴舉報,依法作如下處理:
(一)對投訴舉報人反映廣東省內(除深圳外)上市公司、期貨公司、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個人存在的管理或服務方面的問題,經調查核實後,督促被投訴舉報機構或個人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整改。
(二)對投訴舉報人反映廣東省內(除深圳外)上市公司、期貨公司、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經初步查證,認為情節明顯輕微或證據不足,依法不需給予行政處罰的,督促被投訴舉報機構或個人予以整改;認為基本事實存在並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申請立案查處。
(三)對投訴人與廣東省內(除深圳外)上市公司、期貨公司、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廣州證管辦僅對其是否存在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經濟糾紛問題在調查清楚後,將結果反饋給投訴人,具體賠償問題由投訴人與被投訴對象通過協商、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一條為了嚴厲打擊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維護證券期貨市場正常秩序,鼓勵知情人舉報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對舉報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經查證屬實的,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有獎舉報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獎勵。
第十二條本辦對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有關情況及舉報內容嚴格保密。凡違反保密規定的責任人員,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三條對假借投訴舉報名義,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打擊同行,或以投訴舉報為名製造事端,干擾正常的市場監管工作的,一經查實,本辦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廣州證管辦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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