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投資期貨折戟沉沙
A. 中國企業開拓海外市場的案例
TCL收購湯姆遜,並購失敗,轉手。
中鋁195億美元注資力拓的交易意外「夭折」。
蘇寧電器以8億日元認購LAOX27.36%的股權,成為LAOX第一大股東。
聯想:並購IBMPC業務,失敗。
吉利汽車:並購沃爾沃,結果未知。
北汽:收購薩博相關知識產權,結果未知。
順德日新宣布收購智利一座儲量高達30億噸的鐵礦。
中海油和中石化近日宣布以13億美元聯合收購美國馬拉松石油公司持有的安哥拉一石油區塊20%的權益。
中航油:投資期貨,折戟沉沙
中投公司:投資黑石,資產縮水
中國平安:參股富通,被迫減值
上汽集團:並購雙龍,整合不利
總的來說鮮有成功。
B. 中航油期貨交易為什麼虧空
交易員太笨了.不專業,沒受過嚴格的訓練.具體地說很復雜.
C. 日本大和銀行和中航油事件經過。
·2003年下半年 中航油開始參與200萬桶原油期貨買賣,初期獲利;
·2004年一季度 國際油價飆升,中航油持淡倉,錄得賬面虧損580萬美元,為求收復失地,加大投資增持淡倉;
·2004年二季度 油價續升,中航
油賬面虧損增至3000萬美元。為避免在賬目上出現實際虧損,公司決定將交割日期延後至2005及2006年,再加大投資,希望油價回落時可翻身;
·2004年 10月中航油的原油期貨合約已增至5200萬桶,油價到達歷史高位,中航油麵臨巨額虧損;
·2004年10月10日 中航油首次向中航油集團呈交報告,說明交易情況及面對1.8億美元的賬面損失,並已繳付了期貨交易的8000萬美元補倉資金,公司同時面對嚴重的現金流問題,已接近用罄2600萬美元的營運資金、1.2億美元的銀團貸款及6800萬美元的應收貿易款,上述數據從未向其它股東及公眾披露;
·2004年10月20日中航油集團為了籌集資金支付補倉資金,透過德意志銀行新加坡分行配售15%的中航油股份,令集團持股比例由75%減至60%,集資1.08億美元;
·2004年10月26日-28 中航油未能補倉,多張合約被逼平倉,實際損失增至1.32億美元;
·2004年10月26日-29 巴克萊資本開始追債行動,要求中航油償還2646萬美元;
·2004年11月8日中航油再有合約被逼平倉,虧損增加1億美元;
·2004年11月9日三井(Mitsui)能源風險管理公司加入追債行列,追討7033萬美元;
·2004年11月16日另一批合約被平倉,再虧7000萬美元;
·2004年11月17日Standard Bank London Ltd追討1443萬美元,
並指如果未能在12月9 日支付欠款,將會申請將之破產;
·2004年11月25日最後一批合約被平倉,總虧損合計達3.81億美元,債權銀行陸續追債,合計追討2.48億美元,該公司同時已違反法國興業銀行牽頭的1.6億美元銀團貸款條款,同樣面對被清盤危機;
·2004年11月29日陳久霖向新加坡法院申請破產保護,並指中航油集團已承諾繼續支付及償還該公司欠款,並正與新加坡政府擁有的淡馬錫集團聯合注資1億美元協助公司重組,但淡馬錫尚未答應;
·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終止所有原油期貨交易。
D. 石油期貨的建設體系
在上海期交所推出燃料油期貨後,國內企業十分重視回歸到上海燃料油期貨市場進行交易。燃料油期貨在上海期貨交易所成功上市以來,中國期貨市場從此誕生了首個石油期貨品種,並獲得了各類企業和廣大投資者的廣泛歡迎。中國國際期貨經紀公司執行總裁馬文勝認為,在燃料油期貨推出後,上海定價中心地位已初步形成。例如,在國際原油及燃料油大幅上漲的時候,上海燃料油價格並沒亦步亦趨,漲幅遠小於國際市場,說明國內市場定價中心地位已經初步形成,並不是「影子」市場,國內企業第一次占據了一定的主動地位,有效地避免了盲目跟風帶來的風險。
燃料油期貨的成功上市與平穩運行極大地增加了投資者的信心。而最近的中航油事件則進一步表明,盡快建設中國石油期貨體系已愈顯迫切。 其實,早在中航油事件爆發之前,新加坡燃料油紙貨市場就經常發生國際能源巨頭逼倉中國企業的情況,經常令中國進口商出現虧損。因此,燃料油期貨在上海的推出,受到了廣州華泰興、深圳協孚等燃料油企業的廣泛歡迎與積極參與。
此次,中航油事件再次警示人們,海外衍生品市場風浪巨大,國內企業進行境外衍生品交易往往會因交易場所處於海外、交易對手實力強大而處於不利地位。而事實說明,加快建設中國自己的石油期貨體系將能改變這種不利局面。
上海期貨交易所總經理姜洋指出,「中航油事件」表明,對於中國這樣的石油消費大國來說,建立屬於自己的石油期貨市場體系並藉此融入國際石油定價體系,已經迫在眉睫。在分析「中航油」事件時,姜洋用了一個形象的比喻:中國企業在海外衍生品市場上與跨國公司較量,就像是一場50公斤級對100公斤級的拳擊賽。對手在自己制定的比賽規則下熏陶了多年,在這樣的競爭環境下,缺乏經驗和實力的中國企業才會輸得這么慘。
中國經濟發展對石油的需求,註定了中國同時會成為國際石油投機商們最感興趣的對象。如果擁有自己的石油期貨市場,就會循序漸進地推進市場的發展,並在發展的過程中注意保護自己的企業。實際上,利用屬於自己的衍生品市場提高本土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在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銅期貨交易中已經得到了清晰的反映。
在國際能源署(IEA)及紐約商品交易所(NYMEX)日前在紐約聯合舉辦的「國際油價及交易行為研討會」上,與會代表高度重視中國燃料油期貨上市以及中國市場對國際油價的影響,IEA行政副主任William.ramsay認為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燃料油期貨合約,對中國石油行業乃至世界石油市場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國外同行還對交易所的燃料油期貨合約和市場組織、管理工作表示贊賞,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Mr.Robert評價,「上海期貨交易所的燃料油期貨合約能夠在剛上市之初有這樣平穩和活躍的交易,在新上市期貨合約中是非常成功的」。 中國石油需求量增長迅速,自1993年開始,成為石油凈進口國,年進口原油7,000多萬噸,花費近200億美元,前年由於國際油價上漲多支付了數十億美元。我國石油供求和價格對國外資源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承受的風險越來越大,國內企業對恢復石油期貨交易的呼聲很高。其實我國在石油期貨領域已經有過成功的探索。1993年初,原上海石油交易所成功推出了石油期貨交易。後來,原華南商品期貨交易所、原北京石油交易所、原北京商品交易所等相繼推出石油期貨合約。其中原上海石油交易所交易量最大,運作相對規范,佔全國石油期貨市場份額的70%左右。其推出的標准期貨合約主要有大慶原油、90#汽油、0#柴油和250#燃料油等四種,到1994年初,原上海石油交易所的日平均交易量已超過世界第三大能源期貨市場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SIMEX),在國內外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2015年6月6日,中國金融機構宣布,計劃於年內啟動人民幣原油期貨交易,這是向國際市場發出的相當重要的信號。 截至,中海油收購尼克森獲批。此次收購是我國最大的一起海外收購案。2005年中海油擬以185億美元要約收購美國優尼科石油公司,最終以失敗告終。所謂好事多磨,中海油收購加拿大能源公司一事在歷經5個多月後,終於塵埃落定。
業內研究員認為,拿下加拿大石油巨頭對中海油而言是巨大的利好消息,不僅能夠促進其油氣產量的大幅增加,還能夠幫助其有效拓寬海外市場。尼克森豐富的油氣資源開采設備、研發中心、銷售網路、管理人才一直是中海油「垂涎」的,在頁岩氣、油砂方面豐富的開采經驗更是中海油「夢寐以求」的。
同時,中海油此舉對於保障國內能源安全有重大意義。中海油石油產量將直逼中石化,「三足鼎立」的態勢在石油業更加凸顯,國內市場、國際市場兩頭並舉的做法將加速國內石油巨頭的發展速度。傳統能源仍將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起到主導作用,石油的地位更是其他能源無可替代的,中海油這一舉動將為國家石油儲備體系的完善添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不過,中海油的海外擴張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我國在國際原油價格中的話語權尚值得觀察。畢竟,國際原油價格才是影響世界石油行業的決定性要素,這一指標長期被歐美國家所把持,華爾街通過資本市場對石油價格的控制更是成為制約我國石油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建設石油期貨市場的步伐應當加快,相關理財市場應盡快完善,期貨與現貨市場並舉勢在必行。
期貨領域的成功實踐,為今後開展石油期貨交易提供了寶貴經驗。
石油作為一種和經濟息息相關的資源類商品,其爭奪和競爭的核心歸根到底還是對市場和價格控制。當前油價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除了資源稀缺性之外,一方面是控制了世界上大部分石油資源的國際壟斷資本操縱價格的壟斷行為愈演愈烈;另一方面是國際投機資本在興風作浪。國際市場上的競爭是全方位、多層次的競爭,我們需要參與到現貨、期貨、產權等多層次的國際市場競爭中去,需要通過大量、反復交易去主動影響價格,需要通過建立期貨儲備來維護我國的石油安全、減輕短期油價波動對國內市場的沖擊,需要了解、掌握國際市場的競爭規律、價格變動規律,需要有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企業主體。因此,在我國的石油戰略中,建立中國自己的石油期貨市場,全方位地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利用市場化手段實現可持續發展,對我國石油經濟安全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意義。
據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公告,從2013年1月1日,納稅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產加工的在常溫常壓條件下呈液態狀(瀝青除外)的產品,按規定徵收消費稅。以石腦油1元/升或是燃料油0.8元/升的稅率進行徵收。業內人士分析,受此新政影響最大的應屬民營加油站了,因為民營加油站大多使用調和油,主要是因為調和油的批發價遠低於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石油公司的油品價格(大約能相差500元-1500元/噸)。而因徵收消費稅使調和油增加的成本無疑將被轉嫁至民營加油站。民營加油站面臨更大的生存壓力,只有將增加的稅費再轉嫁給廣大的消費者,油價或將再次上漲。
E. 行為金融中過度交易的成因和表現
過度交易的原因是投機思想所致, 沒有養成價值投資的思維,只想博取短線價差收益。
過度交易即金融產品交易的換手率過高,過度交易即便忽視交易成本,也會降低投資者的收益。過度自信往往容易產生過度交易。
案例是:中航油的期貨投資案例。
F. 2009年我國外匯儲備結構
中國外匯儲備的結構沒有對外明確公布過,目前屬於國家金融機密。依據來自於國際清算銀行的報告、路透社的報道,據估計,在中國的外匯儲備中,美元資產佔70%左右,日元約為10%,歐元和英鎊約為20%。
G. 中航油事件體現了哪些金融風險類型
中航油事件發生後,人們最先想到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會發生規模如此之大的損失?從事衍生產品交易的中航油公司難道沒有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如果有,中航油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為什麼沒有發揮作用?導致如此巨大規模損失的決策是如何作出的?這么大的損失是在一夜之間發生的嗎?如果不是,那麼公司在損失逐步增加的過程中為何沒有及時採取止損措施?這些疑惑本質上反映了風險管理的一個基本問題,即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我國監管機構只批准少量企業從事以套期保值(即對沖風險)為目的的國際衍生產品交易,中航油即是一家為中國航空業進口油料並被監管機構許可從事石油套期保值衍生產品交易的公司。中航油從事的交易是如何由石油價格套期保值走向了石油價格投機的呢?為此我們不得不再次思考市場經濟中投資和風險管理的一個基本問題,即對沖與投機的區別。
近一二十年來,國際金融市場上因從事衍生產品交易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屢發生,從英國巴林銀行、日本大和銀行到美國橙縣和我國的中航油,有些人對衍生產品已經談虎色變。面對這些慘痛教訓,我們今後還能否繼續利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衍生產品進行套期保值和管理風險?國內金融市場還能繼續開設和發展衍生產品交易嗎?由此我們將審視風險管理的另外一個基本問題,即衍生產品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
中航油事件與英國巴林銀行、日本大和銀行和美國橙縣事件的一個共同之處是,事件的主角都曾經有過輝煌的業績,巴林銀行的尼克·里森、大和銀行的井口俊英和美國橙縣的羅伯特·西特羅恩在事發前都是經驗豐富、業績突出的交易高手,被市場譽為「明星交易員」。盡管中航油的陳久霖在衍生產品交易上還算不上「明星交易員」,但近年來也是頗為風光的「明星企業家」。然而,這些「明星」最後都成為了國際金融市場上著名的「流氓交易員」。為什麼闖大禍的往往都是「明星」?這種現象對企業風險管理工作有什麼意義?對此,我們有必要思考另一個問題,即如何認識風險的雙側性和管理「明星」風險。
關於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問題
作為在國際金融中心新加坡上市的現代公司,作為少數幾個被批准具有從事海外衍生產品交易資格的國有企業,作為在國際能源產品市場上代表中國的重要交易商,中航油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內部控制架構。既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也配置了專職的風險經理和風險管理主管。對每個交易員的虧損限額都有明確規定:凡損失20萬美元以上的交易,都要提交給公司的風險管理委員會評估;累計損失超過35萬美元的交易,必須得到總裁的同意才能繼續;任何將導致50萬美元以上損失的交易,公司內部控制系統將自動平倉。據報道,中航油只有10位交易員,即便按照10位交易員同時虧損最大限額計算,整個公司的最大損失也不應超過500萬美元。然而,中航油最終的實際損失達到內部控制機制設定限額的100多倍,可見其內部控制機制和風險管理顯然早已淪為地地道道的「花瓶」。
現代風險管理有兩條基本的原則:一是風險管理自上而下的原則;二是風險管理獨立並建立在良好公司治理架構基礎上的原則。前者認為風險管理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強調的是公司高級管理層在風險管理方面的首要責任,他們負責在整個公司范圍內自上而下推動風險管理,職位越高,權力越大,風險管理的責任也越大,更重要的是,高級管理層本身也應該成為風險管理的對象和重點。後者認為,在股東所有和經理經營的現代企業制度中,風險管理應該獨立於具體承擔風險的經理和業務部門,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要直接向代表股東利益的董事會匯報。這是因為,在市場中承擔風險的經理可能由於多賺錢拿到更多獎金,賠錢則由公司(股東)承擔。這種不對稱的風險激勵而使得經理們具有承擔高風險的偏好,自我控制風險的動力減弱。中航油總裁陳久霖在新加坡以年薪高達300多萬美元而被譽為「打工皇帝」,而他給公司造成的5.5億美元的損失卻只能由公司的股東承擔。因此,如果中航油的風險管理系統能夠真正獨立於「打工皇帝」陳久霖並將公司的風險承擔和遭受的損失及時反映到董事會,中航油的損失料定會受到有效的控制。當然,中航油董事會也必須達到服務於股東和公司整體利益的良好公司治理的要求。
中航油風險管理技術手段和系統最終淪為「花瓶」,其根本原因有二:一是內控制度的失效使得任何技術方法的有效性失去了前提基礎和根本保障,二是衍生產品交易由對沖風險的手段逆轉為承擔風險的投機甚至賭博的工具。中航油事件充分顯示了內控制度有效性對現代風險管理技術和方法有效性的基礎保障作用。正是認識到這個問題,基於國際風險管理最佳做法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在倡導內部評級等高級風險量化方法和認可衍生產品等風險緩釋技術的同時,提出了採用這些方法的制度條件,即必須具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操作風險管理體系。
對沖與投機的區別
投機和對沖是市場經濟中最基本的兩種風險交易行為,但二者在概念上具有本質差異。前者的本質在於投機獲利,是交易者基於對某種產品價格走勢的預測,採取低價買進高價賣出的基本策略,以期獲取投機利潤。投機本質上是以盈利為動機的風險承擔行為。對沖交易的本質在於降低甚至消除風險,是交易者針對某種風險已經在其他資產或業務(通常被稱為基礎資產或標的資產)中已經存在的情況,採取反向的操作方式將風險抵消,從而使被對沖的基礎資產或業務的未來價值和成本支出控制在所希望的水平上,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套期保值。例如,以進口航油為主營業務的中航油公司在國際油價高漲時面臨進口成本上升的風險,因而具有套期保值的需求,可以選擇買進石油期貨或看漲期權,一旦石油價格上漲,買入的石油期貨或期權所實現的盈利便可以抵補進口現貨石油的成本上升。
盡管對沖和投機在理論上有本質區別,但實踐中二者的差別往往只有一步之遙,甚至模糊難辨。對沖是兩筆交易的組合,是對沖交易與基礎交易風險的沖抵,如果基礎交易不存在,衍生產品交易就成了以承擔風險獲取收益為目的的投機交易。比如,如果不是為了對沖進口石油麵臨的油價上升的風險,或者沒有對進口石油套期保值的需求,單純的期貨交易就是一種投機獲利行為。在5%的保證金制度下,5.5億美元虧損意味著中航油的衍生產品交易規模至少高達110億美元。以每桶50美元強行平倉價格計算,這相當於中航油要購買3000萬噸燃油現貨。但實際上中航油所供應的91家機場全年僅有500萬噸航燃油需求。由此可見,中航油的石油衍生產品交易已經遠遠超出了套期保值的范圍,成為了純粹的投機行為。
投機和賭博是市場經濟中最容易讓人們混淆的概念和行為。兩者的共同之處在於對風險的承擔和對盈利的追求。但前者在市場經濟中通常被認為是一種正常的以承擔風險換取收益的投資行為。作為投資者的投機者,其所追求的盈利在理論上表現為風險溢價,即所投資產品的預期收益率高於無風險收益率的那部分。然而賭博本質上偏離了投資的范疇,賭博者所追求的是缺乏科學投資分析的某種極端盈利,這種盈利目標的實現通常只能憑借運氣,但其結果大多是血本無歸。
我們可以假設,中航油在建立空頭倉位的初期還可能本著投機的心態,對世界石油市場的供求基本面和油價歷史數據進行了必要的分析並得出了油價下跌的預期。但隨著油價的上漲,損失的積累,中航油試圖加註扳本的賭博心理替代了最初的投資性投機心理,甚至在損失數億美元的情況下竟然冒著被指控內幕交易的風險將公司15%的股票出售換來1億多美元繼續維持陷入巨額虧損狀態的倉位。至此,中航油早已忘記了投資性投機所應該遵守的多樣化分散風險、交易止損限額等風險管理規則,其石油衍生產品交易事實上已經演變成為一場空前的「石油豪賭」,一場資金實力的對決。不幸的是,它遇到的對手恰恰是具有雄厚資金實力和豐富對決經驗的國際對沖基金。
衍生產品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一種風險經濟,市場價格——包括商品、匯率、利率和股票價格——總是不斷波動的,而衍生產品的基本功能就是為市場參與者以對沖風險的方式提供套期保值的工具。衍生產品是一把雙刃劍,既可用於套期保值來降低風險,也可用於投機獲利從而增大風險。近二三十年來,金融衍生產品在全球的迅猛發展主要得益於在風險加劇的環境中廣大市場參與者普遍的風險管理需求,而並非少數市場參與者的投機獲利需求。在國際上,衍生產品用於對沖風險和套期保值是受到普遍認同和鼓勵的,而用於投機獲利則常常受到嚴格限制和監管制約。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開放和市場化,衍生產品在我國經濟體系中的作用應該受到更多的重視。一方面,隨著進出口貿易規模不斷增加,以及國際投融資規模日益擴大,我國面臨的國際市場價格風險、匯率風險和國際利率風險等也在不斷加大,我們應該學會利用國際金融市場上各種衍生產品來管理這些風險,否則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必然會處於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國內市場由於缺乏對沖機制而給投資者管理風險帶來的局限日益明顯,近些年發展金融衍生產品的市場呼聲不斷,加快衍生產品市場的發展已成為市場經濟深化的必然需求。
H. 什麼是法律風險區別其它企業風險的顯著特徵
法律風險區別其它企業風險的顯著特徵有以下幾點:
1.發生原因的法定性或約定性
例如,企業違反法律規定、合同約定,侵權,怠於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等,這些原因都是由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等約定的,否則不能直接導致法律風險的發生。企業內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也是企業全體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如果企業員工不遵守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也將導致企業法律風險的發生。從企業外部看,國際范圍內國與國或地區與地區之間引起的法律沖突,國內法律法規用規章在立法上的不一致,以及執法環節上的不協調等,也都可能誘發和引起企業的法律風險。
2.發生結果的強制性
企業的經營活動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侵害其他企業、單位或者個人的合法權益,勢必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等法律責任。而法律責任具有強制性,法律風險一旦發生,企業必然處於被動承受其結果的窘迫境地。企業發生法律風險的結果往往十分嚴重,有時甚至是顛覆性的。一個官司打垮一個企業,多年的經營積累可能毀於一個法律風險。
3.發生領域的廣泛性
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都離不開法律規范的調整,企業實施任何行為都需要遵守法律規定。法律是貫穿企業經營活動始終的一個基本依據。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企業與消費者以及企業內部的關系,都要通過相應的法律來調整和規范。因此,企業法律風險存在於企業生產經營各個環節和各項業務活動之中,存在於企業從設立到終止的全過程。
4.發生形式的關聯性
在企業風險體系中,許多風險並不是截然分開的,往往可能互相轉化,存在交叉和重疊。法律風險與其他各種風險的聯系最為密切,關聯度最高。如企業發生財務風險、銷售風險,往往也包含法律風險:前一段發生的中航油期貨投資風險,最後就轉化為法律風險。由於法律風險是依據法定原因產生的,而遵守法律法規是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最基本的要求,因此,法律風險是企業風險體系中最需要防範的基本風險。
5.發生後果的可預見性
法律風險是有法律規定的原因產生的法定後果,因此事前是可以預見的,可以通過各種有效手段加以防範和控制。企業法律風險事前可防可控與企業時候對法律責任的追究難以自主操控,正是基於法律風險的可預見性而言的。
I. 有哪位大蝦誰能闡述下國內企業投資金融衍生工具的現狀嗎有追加分~
國內企業投資金融衍生工具的現狀:
一、期權—典型的金融衍生工具:
期權是一種投資工具,是一個針對權利的合約,是指一方有權利以事先約定好的價格去購買或出售某一特定資產的權利;
這種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現,是因應金融及實物投資市場眾多投資者的需求而出現的,品種繁多,涉及領域廣泛,投資者投資的目的首先是避險,而非套利。
舉例:劉先生要購總價30萬的一套房,假定眼前沒有那麼多錢。
劉先生願意支付2.5萬元作為換取他在未來一年內以30萬元購買該房屋的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劉先生有權利將該合同轉賣給其他人。(假定屋主允許1年期限,關心的只是30萬價格,不在乎誰買)。
假定半年後,該房屋的價格從30萬漲到50萬;
劉先生可有兩種選擇:
1、以30萬買下這房屋,立即以50萬賣出,賺得20萬,扣除先前支付的2.5萬元,凈利17.5萬元,投資回報率54%;
2、將購買該房屋的權利賣掉,賺得20萬,扣除先前支付的2.5萬元,凈利17.5萬元,投資回報率700%;
發現了杠桿效應;
假定房屋價格沒有按預期的上漲,跌破30萬;
劉先生可有兩種選擇:
1、如果跌破30萬,劉先生放棄購買權利,損失2.5萬;
2、預期房價還會在未來幾年上漲,而虧損執行該協議。
再假定劉先生有30萬現金:
並且他足夠了解市場,以2.5萬購買了12份房屋的權利,30萬的價格仍然是半年上漲50萬,那麼意味著什麼呢?如果實施了全部的權利轉讓,12×17.5=210萬,投資回報率還是700%,說明同樣的30萬,最高收益可達到210萬,即購買實際房產和買進一項購買房產的權利所獲得的收益差別甚大,這其中蘊含一個投資的杠桿比率問題,高杠桿可以導致高回報,但如果房產價格大幅下跌,同樣也會蒙受一定的損失,但損失的極限值就是30萬,這就是期權的魅力所在。也是金融衍生工具市場造就投機者更多存在的原因,因為經濟人對於暴利存有貪婪,對虧損,偏離預期的風險存在恐懼。
期權只是金融衍生工具中的一種,而下邊的實例也是金融衍生工具中的典型業務模式,是一種鎖定未來不確定性的衍生工具,類似的衍生工具有成千上萬種。
二、用於鎖定未來不確定性和風險的一種金融衍生工具—對賭協議。
國內近期出現的中國國航、中國東航的航油套保業務損失,中信泰富的外匯期貨投資損失,深南電的航油套保業務損失都是典型的衍生品投資案例。下邊以深南電為例進行深入分析:
從深南電案例及類似的案例看國內金融衍生品投資的現實,鎖定風險反倒成了製造風險:
背景:深南電以電力生產為主業的企業,其中燃機發電的燃料油價格受到國際市場油價大幅波動的影響,在此背景下,與外資金融機構簽訂了油價對賭協議,試圖鎖定油價波動造成的經營風險。
08年10月21日深圳南山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
於2008年3月12日與美國高盛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傑潤(新加坡)私營公司簽訂的期權合約;未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涉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證監會深圳證監局要求本公司限期整改。
具體情況如下:
2008年3月12日,公司與傑潤公司簽訂了兩份合約,其主要內容如下:
1、第一份確認書:
有效期為2008年3月3日~12月31日,由三個期權合約構成。
當浮動價(在協議期限內紐約商品交易所當月輕質原油期貨合約的收市結算價的算術平均數)高於63.5美元/桶時,公司每月可獲30萬美元的收益(20萬桶×1.5美元/桶);出現此結果,年度最高可獲得300萬美元的價格補償;
浮動價低於63.5美元/桶,高於62美元/桶時,公司每月可得(浮動價-62美元/桶)×20萬桶的收益;出現此結果,年度最高大致獲得300萬補償,最少是0。
浮動價低於62美元/桶時,公司每月需向傑潤公司支付與(62美元/桶-浮動價)×40萬桶等額的美元。
下表是實際的油價走勢圖:
實際上深南電在第一份合約執行後,因為前幾個月平均油價高於63.5美元,是獲得了高盛一方的補償的。08年11月以前,深南電的下屬公司香港興德勝公司已經收到傑潤支付的210萬美元的價格補償。
但08年11月份後,原油期價已經跌破62美元/桶。
按照08年11月內紐約能源交易所原油主力合約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算術平均,11月的原油均價為57.1745美元。
根據協議,深南電將按(62美元/桶-浮動價)×40萬桶=193.02萬美元的金額向傑潤支付現金。
2、第二份確認書:
有效期為2009年1月1日~2010年10月31日,為期22個月。
也由三個期權合約構成,傑潤公司在2008年12月30日18點前,有是否執行的選擇權。
當浮動價高於66.5美元/桶時,公司每月可獲34萬美元的收益(20萬桶×1.7美元/桶);出現此結果,年度可獲得408萬美元的價格補償。
浮動價高於64.8美元/桶,低於66.5美元/桶時,公司每月可獲(浮動價-64.8美元/桶)×20萬桶的收益;出現此結果,可獲得最高408萬補償,最少是0。
浮動價低於64.5美元/桶時,公司每月需要向傑潤公司支付與(64.5美元/桶-浮動價)×40萬桶等額的美元。按40美元每桶的價格計算,可損失11760萬美元。
表面看這個油價對賭協議,將導致深南電瀕臨巨額虧損甚至破產,所以自08年10月17日公告以來,其股價一路下跌。
在這種背景下,深南電做了一個出人意料的決定。12月2日公告,11月30日,宣布要將深南能源(新加坡)持有的香港興德盛公司100%股權賣給深業集團旗下的深業投資公司,轉讓價將不低於3.45億元,而興德盛正是在對賭協議中接收傑潤支付金的公司。
市場人士認為,深南電此舉旨在將全資子公司深南能源(新加坡)公司的有效資產賣掉,使其空殼化。這樣一來,就算傑潤秋後算賬,拿到的可能也只是一個空殼公司,而難以獲得實際的收益。
早在08年11月6日,傑潤公司致函認為深南電公司的2008年10月21日的公告及2008年10月29日會議中的表態表明公司有意不履行第一份確認書和第二份確認書項下的交易,認為公司違約並宣布終止交易,交易項下的所有義務予以解除。
而08年11月10日,深南電公司復函傑潤公司表示公司從未做出無意繼續履行交易的表示,並認為傑潤公司拒絕支付第一份確認書項下10月份應付公司款項及明確終止交易的來函,構成違約行為,宣布終止交易,公司和確認書和/或交易項下的所有義務被解除。同時,公司主張鑒於第二份確認書被傑潤公司終止時,傑潤公司未行使要求公司進入三向交易的選擇權,此表明傑潤公司已放棄或喪失了該選擇權。雖然雙方終止確認書及交易的理由不同,但對確認書與交易已經終止這一事實並無分歧。
交易終止後,傑潤公司來函要求公司賠償交易終止的損失,公司回函不予接受。傑潤公司來函表示希望以商業方式解決爭議,公司同意進行和談。現雙方正在就交易終止後的事宜進行磋商和交涉,但不排除如協商不成,雙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爭議的可能。
於08年12月13日刊登的公告指出:深南電同傑潤(新加坡)私營公司(以下簡稱"傑潤公司")交易終止後,傑潤公司來函要求公司賠償交易終止的損失,公司回函不予接受。傑潤公司來函表示希望以商業方式解決爭議,公司同意進行和談。現雙方正在就交易終止後的事宜進行磋商和交涉,但不排除如協商不成,雙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爭議的可能。
至今(09年2月20日)雙方未能達成談判一致意見或取得任何實質性進展。
期間,08年12月16日,《上海證券報》記者應尤佳發文《對賭協議終止延遲披露深南電存內幕交易?》指出,深南電延遲披露與傑潤公司終止對賭協議的信息,投資者認為公司不及時披露信息與近期公司股價的波動不無關系"。外界還認為有依據此一不利消息,故意壓低股價的嫌疑,對此,深南電還給與了一定理由的回應。
不論該交易目前是實際終止,還是雖終止但存在分歧,以及基於此一事項而嚴重影響公司股價,並存在公司基於這樣的不利消息而存在操縱股價的嫌疑。
我想經驗和教訓值得反思。
其他的案例更是多多,只不過,涉及的衍生品品種有些差異,但同樣的道理都是鎖定了未來的價格,但也同時承擔了套期保值的巨大的價格偏離預期而導致的風險。有些企業的虧損,媒體報了,我們知道,有些根本沒有公開報道的,可能虧的也不少。
中國國航、中國東航的航油套保業務損失,中信泰富的外匯期貨投資損失,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以及早前江銅的銅期貨交易等其他沒有被公開的各種金融衍生品交易,往往伴隨的是企業的實際資金損失,以及企業領導層承擔責任,高官調整或者將責任下移到管理層,對個別高管進行人事調整等等。
綜上所述,對於金融衍生品的投資,要清楚的認識以下幾點,作為市場的後來者,需要學習和借鑒,教訓值得反思:
第一、這個不平等的對賭協議為什麼能簽訂,深南電的重大對外合作,是否有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是否有個公司的內部審核制度和決策流程,公司治理問題嚴重,誰該承擔責任?
第二、作為中國一家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從哪裡看得出來,對賭協議繼續履行,公司將面臨大額虧損甚至破產,中小投資者除了謀求股價漲跌的套利既資本利得,哪裡去分享紅利收入?當然,作為上市公司,殼也有市場價值,面臨低價重組,小股東們只能再等股價漲上去,尋求套現。
第三、商業風險控制問題,金融衍生品投資的目的是鎖定因為未來原材料價格的不確定性,特別是價格上漲,而增加小額成本獲得鎖定將來價格的一種合約。但如果合約的風險,經過評價,可能比承受當期原材料的高價風險更大的時候,是要慎重的。深南電的案例,對賭是面對國際油價的大幅上漲的情勢下簽訂的,不是這樣的交易就完全不能做,可以核算整個合約的收益與風險到底多大,實現風險與收益要對等也不是就不可以操作,比如當油價跌破50美元/桶時,交易自動終止,鎖定未來價格範圍的同時也鎖定了風險,也可以尋求其他方式,對沖出現的損失。
第四、從提供金融衍生品的投行機構而言,他們是要獲得套利的,為什麼要和深南電簽訂這樣的協議,如果高盛預測是虧損的,就不會達成交易,何況期間還設置了合約繼續執行的選擇權,增加投行贏的可能,因為這樣的對賭協議是一種零和游戲,也就是說不是你輸就是我贏的游戲。國際投行機構對於全球的經濟走勢和油價的判斷能力比中國一家實業公司的能力要強得多。作為國際一流的投行機構,他們手中聚集中大量的合約,假定一半的合約對客戶而言是高價套利,一半類同合約對客戶而言是低價套利,那麼對投行中間機構而言,可獲得期權賣出價格的無風險套利。對於深南電這樣的對賭協議而言,是以紐約商品交易所的油價為對賭的依據,我們假定高盛對該油價具有影響力,且其影響力的成本低於所有類似對賭合約的收益,將獲得套利,從而對高盛而言,有影響紐約商品交易所油價的正向激勵。
第五、期待中國的金融與資本市場能夠逐漸能夠成長起來,這樣中國將會成長起來更多的金融人才,沒有這樣的市場,就沒有人才生長的環境。包括我們的股票市場、期權期貨市場,增加市場產品品種,增加市場規模。希望我們的政府能夠從更高的高度看待金融與資本市場的發展。主要是應對國際化的金融發展挑戰,因為實物資產的定價權,也包括我們國家的很多產業安全問題,都和國際金融資本以及跨國企業集團的投資和資金運動有關,包括其投資和經營策略,以及產品和服務的競爭性定價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