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是實物資產的清查方法
Ⅰ 關於商品期貨的一些基本知識。
關於商品期貨的一些基本知識: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
商品期貨歷史悠久,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
商品期貨是關於買賣雙方在未來某個約定的日期以簽約時約定的價格買賣某一數量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協議。
商品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特定商品的標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商品期貨交易投資特點:
- 杠桿機制,以小博大。投資商品期貨只需要交納5%~20%的履約保證金,就可控制100%的虛擬資金。
- 交易便利。由於期貨合約中主要因素如商品質量、交貨地點等都已標准化,合約的互換性和流通性較高。
- 信息公開,交易效率高。期貨交易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使交易者在平等的條件下公平競爭。同時,期貨交易有固定的場所、程序和規則,運作高效。
- 期貨交易可以雙向操作,簡便、靈活。交納保證金後即可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且只需用少數幾個指令在數秒或數分鍾內即可達成交易。
- 合約的履約有保證。期貨交易達成後,須通過結算部門結算、確認,無須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Ⅱ 在財產清查中,採用實地盤點方法清查的資產主要有( )
在財產清查中,採用實地盤點方法清查的資產主要有: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現金。
實物資產的清查方法:
由於實物的形態、體積、重量、碼放方式等不盡相同,因而所採用的清查方法也不盡相同。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實地盤點法
實地盤點法是指在財產物資存放現場逐一清點數量或用計量儀器確定其實存數的一種方法。此方法數字准確可靠,但工作量較大。
(二)技術推演算法
技術推演算法是利用技術方法推算財產物資實存數的方法。適用於煤炭、砂石等大宗物資的清查。此方法數字不夠准確可靠,但工作量較小。
對實物資產的數量進行清查的同時,還要對實物的質量進行鑒定。
Ⅲ 財產清查中應採用實地盤點法進行清查的資產主要有什麼
選擇A、B和C
在財產清查中,採用實地盤點方法清查的資產主要有: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現金。
Ⅳ 商品期貨是什麼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商品期貨歷史悠久,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是關於買賣雙方在未來某個約定的日期以簽約時約定的價格買賣某一數量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協議。商品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特定商品的標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商品期貨的交易流程是什麼呢?
1.期貨交易的完成是通過期貨交易所、結算所、經紀公司和交易者這四個組成部分的有機聯系進行的。首先客戶選擇一個期貨經紀公司,在該經紀公司辦理開戶手續。當客戶與經紀公司的代理關系正式確立後,就可根據自己的要求向經紀公司發出交易指令。經紀公司接到客戶的交易定單後,須立即通知該公司駐交易所的出市代表,並記下定單上的內容,交給該公司收單部。
2.出市代表根據客戶的指令進行買賣交易。目前國內一般採用計算機自動撮合的交易方式。結算所每日結算後,以書面形式通知經紀公司。經紀公司同樣向客戶提供結算清單。若客戶提出平倉要求,過程同前,最後,由出市代表將原持倉合約進行對沖(平倉),經紀公司將平倉後的報表送給客戶。
3.若客戶不平倉,則實行逐日盯市制度,按當天結算價結算帳面盈利時,經紀公司補交盈利差額給客戶。果帳面虧損時,客戶須補交虧損差額。直到客戶平倉時,再結算實際盈虧額
Ⅳ 期貨中實物交割之後的實物是如何處理的
期貨交易不過是在交割日到達前後把所持產品的所有權交出去,並不會真的拿到實物。。也就是說期貨不是貨,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之類為標的,將其標准化可交易而已。
而實物它本身就在市場上流通,與期貨無關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Ⅵ 實物資產清查,常用的方法有()
實物清查常用的方法有:
1、實地盤點法。即通過對實物的逐一點數,過秤,來確定各項財產物資有數量的方法。這種方法簡便易行,適用范圍廣,但工作量較大。大多數財產資都可以採用這種方法。
2、技術推算盤點法。即按照一定的推算方式和方法,計算出各項財產物實有數的方法。對那些大堆存放,價廉笨重的物資,點數,過秤確有困難的,用此法進行清查。具體方法是通過量方、計尺等方法,然後按數據計算其數量重量
實物清查的要點
1、在實物清查過程中,應將盤點的情況填制在相關的憑證上,並由參加盤點的人員和實物保管員共同簽字。這些憑證是會計對財產清查結果進行賬務處理的重要原始憑證。
2、「盤存單」是記錄盤點日期財產物資實存數量的書面證明。盤存單內實物的編號、名稱、計量單位和單價應與實物明細賬保持一致。為完整起見,應將盤點日期所有的商品存貨填入盤存單,不得遺漏。
3、由於實物品種規格很多,填制盤存單的工作量很大。在永續盤存制下,也可採用將明細賬的結存數量與實物數量直接核對的方法,不填制盤存單。但採用實地盤存制,則必須填制盤存單。
4、「賬存實存對比表」是記錄各種實物的賬存數和實存數差異的原始憑證。財產清查中,對所有的實物溢缺情況,都應填制賬存實存對比表。此表既是調整賬面記錄的原始依據,也是分析差異原因,查明經濟責任的依據。
5、對於清查時發現的積壓或殘損的物品,應另行堆放。並填制「積壓變質報告單」,說明情況,報經審批後作出賬務處理。
(6)商品期貨是實物資產的清查方法擴展閱讀
實物資產清查的過程
1、盤點時,實物保管人員應與清查人員一起參與盤點,以明確經濟責任。
2、盤點時,有關人員要認真核實,對盤點結果應如實填制「盤存單」,並共同簽字或蓋章;
3、盤點結束,應根據「盤存單」和會計賬簿記錄,編制用來反映實物資產具體盈虧數額並作為調整賬簿記錄的原始憑證「實存賬存對比表」。
4、清查人員應以「實存賬存對比表」為基礎,分析查明賬實不符的性質和原因,劃清經濟責任,按規定程序報請有關部門領導予以審批處理。
5、最後,清查人員應針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一、實物資產的盤存制度
1、永續盤存制,亦稱「賬面盤存制」。
概念:對於各種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化,平時就要根據會計憑證在賬簿上予以連續登記,並隨時結算出賬面結存數額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賬面期末余額= 賬面期初余額+本期增加額-本期減少額
特點:定期對實物資產實地盤點,確定賬實是否相符。
優點:可以及時反映和掌握各種資產的收、發和結存的數量和金額,有利於加強對資產的控制和管理;
缺點:登記賬簿的工作量較大。
2、實地盤存制,亦稱「以存計銷制」或「盤存計銷制」。
概念:對於各實物資產的增減變化,平時在賬簿上只登記其增加數,而不記其減少數,期末通過實地盤點確定財產物資的結存數後,倒算出本期減少數並登記入賬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本期資產減少金額 = 期初結存金額+本期賬面增加金額-期末資產結存金額。
特點:「以存計銷」或「以存計耗」,月末一次登記減少數。
優點:核算工作較簡便,登賬的工作量較少。
手續不夠嚴密,容易將諸如浪費、被盜等視同為正常的減少入賬
Ⅶ 什麼是商品實物期貨
上海期貨交易所:
螺紋鋼 RB 10噸/手
線材 WR 10噸/手
陰極銅 CU 5噸/手
鋁 AL 5噸/手
鋅 ZN 5噸/手
橡膠 RU 5噸/手
燃料油 FU 10噸/手
大連商品交易所:
黃大豆1號 A 10噸/手
黃大豆2號 B 10噸/手
豆粕 M 10噸/手
玉米 C 10噸/手
豆油 Y 10噸/手
線型低密度聚乙烯 L 5噸/手
棕櫚油 P 10噸/手
聚氯乙烯 V 5噸/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強麥 WS 10噸/手
硬麥 WT 10噸/手
一號棉 CF 5噸/手
PTA TA 5噸/手
白糖 SR 10噸/手
菜子油 RO 5噸/手
早秈稻 ER 10噸/手
Ⅷ 商品期貨怎麼操作呀
剛剛開始都這樣 多看少動
Ⅸ 下列屬於實物財產清查范圍的是()
實物清查是指對原材料、在產品、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等財產物資的核查。
一、財產清查的意義
財產清查是指通過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往來款項的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並查明賬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
按照會計制度的要求,任何單位都必須通過賬簿全面、連續、系統地反映財產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並通過物資管理,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但客觀情況十分復雜,許多原因都會使賬存數與實存數發生差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由於自然條件的影響或計量的尾差所發生的質量或數量的變化;第二,由於制度不嚴或工作人員的疏忽,造成計算差錯、登記錯誤或霉爛變質損失;第三,由於營私舞弊、貪污盜竊或非法侵佔等不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財產清查對於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和可靠,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與完整,充分挖掘企業物資潛力,促進企業健全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
(一)可以確保賬實相符。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和完整
通過財產清查,可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將實存數與賬存數進行對比,如發現盤盈和盤虧,及時調整賬簿記錄,做到賬實相符,以保證賬簿記錄的真實、正確,為經濟管理提供可靠的數據資料。
(二)可以加強物資管理。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與完整
若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發現財產損壞、丟失、被非法挪用,或被貪污盜竊等情況,就必須查明各種財產的收發和保管制度的執行情況,採取措施,堵塞漏洞。在清查債權、債務過程中.也可以通過清理懸賬懸案,加速資金結算和賬款催收.避免壞賬損失。
(三)可以充分利用資金.挖掘財產物資的潛力
在清查過程中,必然要對各種財產物資的儲備和利用情況加以核實,有利於採取措施,重新組合,充分挖掘財產物資的利用潛力。
(四)可以促進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通過財產清查,企業可以對資金結算、賬務核算、財產驗收保管以及債權、債務、資本金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調查研究,找出原因,採取措施,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並促使企業認真貫徹執行,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二、財產清查盤存制度
財產物資的盤存制度有實地盤存制和永續盤存制。
(一)實地盤存制
是指企業對各項財產物資,只在賬簿中登記其收入數,不登記其發出數,期末通過對實物的盤點來確定財產物資結余數,然後倒擠出本期發出數的一種盤存制度。其計算公式為:
本期發出數=期初結存數+本期收入數-期末實存數
實地盤存制的優點簡便易行,但如果內部控制制度不嚴,期末實存數的正確性就成問題,從而導致本期發出數也未必可靠。
(二)永續盤存制
是指企業對各項財產物資的收入和發出的數量及金額,都必須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在有關的賬簿中進行連續登記,並隨時結出賬面余額的一種盤存制度。其計算公式為:
期末賬面結存數=期初賬面結存數+本期收入數-本期發出數
以上公式與實地盤存制的公式內容相同,但次序不同。實地盤存制是根據期末實存數倒擠出本期發出數,而永續盤存制是減去本期實際發生數後結出期末實存數。後者手續比較嚴密,會計賬簿起到了實際控制財產物資收、付、存的作用,有利於加強財產管理,因此為大多數企業所應用。另外,由於永續盤存制對財產物資的發出逐筆都有記錄,且有原始憑證為依據,容易追查差錯的來龍去脈,也容易控制差錯和非法行為的發生,是控制差錯和制止非
法行為的有效方法。
永續盤存制雖然實際記錄了財產物資的收、付、存數量和金額,但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數量和金額,仍然有發生差異的可能。因此,即使是實行永續盤存制,也必須定期進行財產清查,以確保賬實相符。
【例】某商業公司月初庫存甲商品50件,單位成本1 000元,本月購入甲商品950件,單位成本1 000元;本期銷售甲商品900件,期末經實地盤點,查明甲商品實存為80件,則按照永續盤存制和實地盤存制可分別計算如下:
永續盤存制下銷售甲商品的成本=1 000×900=900000(元)
月末甲商品賬面余額=1000×50+1000×950-900000=100000(元)
實地盤存制下銷售甲商品的成本=1000×50+1000×950-1000×80=920000(元)
從上面的計算可以看到,在永續盤存制下,通過實地盤點可以查明實存金額(80 000元)和賬存金額(100 000元)不符。因此,可以通過財產清查,確定財產物資實有數,並確定盤盈、盤虧數額。
在實地盤存制下,本期發出金額是倒擠得到的,無法確定盤盈、盤虧。實際上,盤虧金額20 000元(100 000—80 000),也作為本期耗用數額計算確認。
在會計核算中大部分財產物資均應採用永續盤存制。
三、財產清查的種類
(一)按財產清查的對象和范圍分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對全部財產物資和往來款項等進行全面的盤點和查詢。原則上講,全面清查的范圍應包括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所有有關項目。以製造企業為例,全面清查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各項:
(1)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和銀行借款。
(2)各種機器設備、房屋、建築物等固定資產。
(3)各種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流動資產。
(4)各項在途材料、在途商品及在途物資。
(5)各種應收、應付、預收、預付款等往來款項。
(6)接受或委託其他單位加工保管的材料和物資。
(7)各種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等有關所有者權益項目。
全面清查的內容多、范圍廣、投入的人力多,不可能經常進行,一般只用於年終結算前的清查。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企業破產、合並、改變隸屬關系、清產核資或單位主要負責人調離工作崗位等,為了明確經濟責任或核定資金,也要進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據需要對部分財產物資和往來款項等進行的盤點和清查。其清查的主要對象是流動性較大的財產,如現金、原材料、在產品和庫存商品等。局部清查范圍小,內容少,涉及的人員較少,但專業性較強。主要包括以下各項:
(1)對於現金,應由出納員在每日業務終了時清點,做到日清月結。
(2)對於銀行存款和銀行借款,應由出納員每月同銀行核對一次。
(3)對於原材料、在產品和庫存商品除年度清查外,每月應有計劃地重點抽查,對於貴重的財產物資,應每月清查盤點一次。
(4)對於債權、債務,應在年度內至少核對一至兩次,如有問題應及時核對,及時解決。
(二)按財產清查的時間分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按預先確定的時間對財產物資所進行的清查。定期清查的對象和范圍不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清查的目的是為了及時發現賬實不符。調整錯誤,核實損益,保證會計報表的真實與完整。定期清查通常在年末、半年末、季末、月末結賬時進行。
2.不定期清查來源:考試大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沒有規定清查時間,根據特殊需要而進行的臨時性清查。不定期清查主要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進行:
(1)為了明確經濟責任,在財產物資或現金的保管人員發生變動時,對其經管的財產進行清查。
(2)上級或國家有關部門決定對本單位會計或業務進行審查時,根據審查的要求和范圍對財產物資進行的清查,其目的往往是驗證該單位會計資料的可靠性。
(3)企業進行兼並、破產或轉移所有權時,對企業的財產進行清查,目的是摸清企業的家底。
(4)發生自然災害或貪污盜竊時.對受損的財產物資進行清查,目的是查清損失情況。
上述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應根據實際需要來確定。
四、財產清查的一般程序
1.建立財產清查組織。清查組織應由單位領導和財務會計、業務、倉庫等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一般應由管理層研究制訂財產清查計劃,確定工作進度和方式方法。
2.組織清查人員學習有關政策規定,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知識,以提高財產清查工作的質量。
3.確定清查對象、范圍,明確清查任務。
4.制定清查方案,具體安排清查內容、時間、步驟、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備。
5.清查時本著先清查數量、核對有關賬簿記錄等,後認定質量的原則進行。
6.填制盤存清單。清查人員要做好盤點記錄,填制盤存清單,列明所查財產物資的實存數量和款項及債權債務的實有數額。
7.根據盤存清單填制實物、往來賬項清查結果報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