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貨幣化安置
㈠ 棚戶區改造將增大貨幣化安置比例,會產生怎樣的經濟影響
隨著近年來棚戶區改造力度加大,尤其是經濟形勢的變化,居民的需求多種多樣,有的要求「拿錢走人」,有的要實物房源;有的要原址重建,有的要異地安置;有的要商品房,有的要二手房。原棚戶區改造安置方式已不能滿足形勢的變化,2015年起中央決定在棚戶區改造方式中實行轉型,大力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政策,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成為各地轉變安置模式的重點要求。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不僅能使居民多元化的需求得到滿足,而且打通了保障性住房和存量商品房的通道,消化了房地產市場庫存,拉動內需,盤活了市場經濟。然而隨著貨幣化的大力推進,各地庫存的大幅下降,房價已開始上漲過快,今年住建部已要求各地慎重考慮貨幣化安置方式,對庫存小的區域,已不再要求進行貨幣化安置。
㈡ 2019年多地下調棚改目標:貨幣化安置政策收緊
近日,多個省市相繼進入地方兩會時間,各地2019年棚戶區改造計劃也陸續亮相。過去一年,棚改貨幣化政策曾多次引發討論,全年棚改任務完成量依舊超額完成。但隨著貨幣化安置政策收緊,2019年多地也紛紛下調目標任務。在因地制宜和防控重大風險的大背景下,穩定將成為2019年棚改主基調。
勢頭放緩
1月27日,浙江、上海、貴州、陝西、重慶等省市地方人大會議開幕,多地政府工作報告在2019年保障民生計劃中,均提到加強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而根據此前各地召開的住房工作會議,新的一年,地方仍將繼續推進棚戶區改造計劃。
住建部1月22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各類棚戶區改造開工626萬套,超額完成了去年度580萬套的目標任務。在地方層面,以浙江為例,2018年,該省棚改計劃完成開工29.2萬套,實際開工40.6萬套,完成率達139%。
不過,據21世紀經濟研究院分析師的不完全統計,相較於2018年的「突飛猛進」, 2019年各地的棚改目標均有所下降,且下降幅度較大。其中,山西從12.52萬套下調至3.26萬套;河南從50萬套下調至15萬套;四川從25.5萬套下調至15萬套;北京也從2.36萬套下調到1.15萬套。
有媒體據此解讀稱2019年棚改目標或將大幅縮水,整體跌幅可能過半。對此,克而瑞地產研究團隊發布的評論文章指出,從已經公布的19個省市2019年的棚改開工目標來看,總體較2018年計劃開工量下調幅度約21%,這與全國棚改計劃開工量下調幅度一致。
上述文章表示,各省市間有升有降,其中廣西、遼寧、陝西、重慶等6個省市2019年計劃開工量同比增長,歷年開工量在20萬套以上的江西、湖北、河北等3個棚改大省在2019年計劃開工量同比持平或者微跌。「前期棚改開工量較大的省出現階段性回調符合客觀規律和市場預期,例如河南省,2018年棚改實際開工量就已達到2016年的1.8倍,2019年計劃目標回落也在預期之中。」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安排,2018-2020年三年棚改攻堅計劃定下了再改造各類棚戶區1500萬套的目標。而從分割的年度計劃看,2018年為580萬套,2019年、2020年均保持在460萬套。
政策收緊
不論是目標減半還是下調21%,2019年棚改都將迎來政策性拐點,放緩已經成為大趨勢。
去年6月圍繞棚改貨幣化政策走向的話題卻走到風口浪尖。雖然一個月後,住建部的聲明指出,並未叫停棚改貨幣化政策,但相較於此前的大力倡導,政策風向悄然轉變。住建部明確,要因地制宜地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對於商品住房庫存不足、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地方,應有針對性地及時調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採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庫存量較大的地方,可以繼續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
從歷年情況看,棚改貨幣化安置在地方樓市去庫存過程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然而,與2017年強調三四線城市和縣城要繼續做好去庫存工作不同,2018年底召開的全國住房工作會議並未提及去庫存相關內容。
同時,更為關鍵的是,據多家媒體報道,去年12月,在住建部下發的2019年棚改計劃提出,政府購買棚改服務模式將被取消。
在各地實施棚改計劃過程中,政府購買棚改模式是主要的融資方式,由政府選擇具有實力的平台公司,與其簽訂購買服務協議,由平台公司負責具體實施,項目資金來源於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的棚改專項貸款。這意味著,政府需要對項目進行兜底,因而一定程度上將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
而在防控重大風險的大背景下,各級都在嚴控債務問題。上述2019年棚改計劃指出,對於新開工的棚改項目,不得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名義變相舉債或實施建設工程,而是要求以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棚改專項債)為主進行融資。
在地方層面,相關政策已經初見端倪。江西省住建廳在2018年住房工作會議上提出,要有針對性地調整完善貨幣化安置政策,對商品庫存不足、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市縣,取消貨幣補償獎勵政策,加大安置住房建設力度。2016年和2017年,江西省該項表述分別為「力推棚改貨幣化安置和政府購買服務」、「加大棚戶區改造力度,大力推進政府購買棚改服務」。
迎合市場所需
戴德梁行首席政策分析專家魏東向從市場角度進行觀察稱:「棚改貨幣化政策的確能夠很大程度上改善民生,幫助棚戶區居民提升生活質量。但是中國房地產市場自2015年以來呈現連續上揚的態勢,在一二線城市紛紛限購的背景下,一些熱錢在末班車心態的引領下也紛紛流入三四線城市,推高了當地房價,同時放大了有效需求,造成房價高於真實價值,所以棚改貨幣化的政策調整是適應了當下的市場現狀。」
不過,基於2019年或取消政府購買棚改模式的考慮,天風證券固收團隊測算,2019年棚改資金需求在1.3萬億元左右,落實到政策性銀行貸款與專項債的共有1.17萬億元。但在政府購買服務模式取消後,保守估計2019年棚改專項債有6000億元的配額,因此還有接近6000億元的資金缺口。
實際上,隨著2019年地方新增債務限額將提前下達,全年地方專項債有望進一步擴容。作為專項債的主要品種之一,棚改的資金來源一定程度上能夠得到保障。
去年10月召開的國常會也明確,各地要嚴格評估財政承受能力,科學確定2019年度棚改任務。保持中央財政資金補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專項債券發行力度。對新開工棚改項目抓緊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當前各地棚改目標的調整,體現了一城一策的導向。可以預計的是,很多2018年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尤其是東北、西北和西南等省會城市,棚改政策也會略有調整。當然目前新的情況在於,國家發改委對於軌道交通等建設的支持力度重新加大,實際上軌道交通沿線的棚改力度依然不會降低,這也是政策調整下新的市場機會。
㈢ 棚改貨幣化安置能有效去化房地產庫存嗎
隨著近年來棚戶區改造力度加大,尤其是經濟形勢的變化,居民的需求多種多樣,有的要求「拿錢走人」,有的要實物房源;有的要原址重建,有的要異地安置;有的要商品房,有的要二手房。原棚戶區改造安置方式已不能滿足形勢的變化,2015年起中央決定在棚戶區改造方式中實行轉型,大力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政策,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成為各地轉變安置模式的重點要求。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不僅能使居民多元化的需求得到滿足,而且打通了保障性住房和存量商品房的通道,消化了房地產市場庫存,拉動內需,盤活了市場經濟。隨著棚改貨幣化的深入推進,各地的庫存量已大幅下降,房價又大幅上漲,目前住建部已經要求各地慎重選擇貨幣化,以防止商品房房價上漲過快。
㈣ 河北省出台房產新政十條 去庫存新舉措有哪些
2016年為去庫存年,各地政府為了有效的化解房地產的庫存危機,相繼出台救市利好政策,保證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2016年2月23日河北省政府印發《關於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從支持農民進城購房、實行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等10個方面,促進河北省房地產去庫存工作。
從表中可以看出保定、廊坊和石家莊房價都呈現小幅上漲的狀態。保定和廊坊的房價主要由於區域優勢,比石家莊更靠近北京,房價漲幅上高於石家莊。河北受京津冀一體化國家發展規劃的影響,房價有漲幅空間,環京津地區本身的需求很難支撐現階段的高房價,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京津冀協同發展但這些利好因素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且這些利好因素還需要行政和市場等多方因素的博弈,實際影響究竟能有幾何,並不完全以人的意志為轉移,還必須靠事實來說話。
樓市去庫存政策的出台短期內會刺激樓市,但是長期看較高的房價一直是購房者購房的瓶頸,不管出台什麼樓市利好政策,只是小范圍內促進邊緣全體的買房意願。但是房價暴漲或者暴跌的可能性不大。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3-0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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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房屋徵收補償 貨幣化安置補償 兩項多少錢
成都市關於農村拆遷安置補償管理辦法條例一、農房安置方式 農房安置實行貨幣化安置或現(建)房安置,被安置對象可自主選擇安置方式。允許被安置戶部分人選擇貨幣化安置,部分人選擇現(建)房安置。鼓勵貨幣化安置。
選擇現(建)房安置的,嚴格按78號令的有關標准進行安置。安置房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相對集中選點修建。
二、農房搬遷及獎勵
(一)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獎勵。
(二)選擇貨幣化安置或現(建)房安置方式,自拆遷通知之日起1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並交出舊房的,按3000元/人獎勵;2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並交出舊房的,按1000元/人獎勵;超過20日的不予獎勵。
(三)選擇現(建)房安置需過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發給過渡費。被安置人員在農房拆遷單位的安置通知時限內未入住的,停發過渡費。
(四)一個安置戶中部分人員選擇貨幣化安置、部分人員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證載住房戶的人均面積為基數,對其中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人員按規定給予獎勵。
(五)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原《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記載人均面積不足35M2的,仍按78號令及本意見的有關標准結算。在征地單位規定時限內一次性結清房屋補差款的,征地單位可按50%優惠結算該補差款。
三、農轉非人員配偶的住房安置及婚嫁生育人口住房安置的確認 凡具有五城區及高新區非農業正住戶口,持有《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經所在單位證明未參加房改或在他處無住房的「農轉非」人員的配偶,納入住房安置人數計算,其補償安置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實行貨幣化安置的,以其持有的《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所載正房面積為依據進行結算: 原有住房人均面積不足35 M2的,按人均35 M2給予補償,不足部分以相鄰區位經濟適用房標准價格扣減300元/ M2進行結算; 原有住房面積超出人均35 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單位按300元/ M2給予補償。
(二)實行現(建)房安置的,以其持有的《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所載正房面積為依據進行結算: 原有住房面積超過人均35 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單位按最高不超過300元/ M2的建設成本價給予補償;
原有住房面積達到人均35 M2,但所安置的房屋不足人均35 M2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單位按600元/ M2予以補助;
原有住房面積不足人均35 M2而按人均35 M2安置的,超出部分按900元/ M2購買;
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 M2的,超出部分由被人員按當時當地的商品房指導價格購買。
(三)征地公告後,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須具有徵地范圍內正住戶口,方可作為安置對象。其轉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
四、鄉鎮企業拆遷補償及獎勵
(一)拆遷征地范圍內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續的鄉、鎮(含村、組)企業及私營企業的建(構)築物,按78號令附表四「公共建築物」的標准給予補償。
(二)鄉、鎮 (含村、組)企業及私營企業, 自拆遷通知之日起15內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並交出土地及房屋的,除按78號令第10條規定的搬遷補償標准執行外,另按該企業建(構)築物補償總額的3%給予獎勵;25日內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並交出土地及房屋的,按該企業建(構)築物補償總額的1%給予獎勵。超過25日的不予獎勵。
五、執行時間
凡2003年1月1日後公布征地公告的,一律按本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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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78號
《成都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施行。
市長:王榮軒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
成都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征地的順利進行, 維護被征地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的,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五城區(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統稱五城區)行政區域內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補償、人員安置、住房安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
市計劃、勞動、民政、公安、糧食、規劃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征地工作。
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協助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第四條 徵用土地經依法批准,並對當事人依法補償、安置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被征地單位發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單位應當按通知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的拒絕和阻撓。
第二章 征地補償
第五條 徵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並公告後,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徵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地方案的實施。
第六條 徵用土地應當依法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各項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規定的標准執行。
第七條 未經批准佔用耕地成片栽種的花草樹木,按糧食類青苗補償標准計算補償費。
零星栽種的樹木和經批準的種養殖專業戶按規定標准執行。
有標牌的古樹名木,按照《成都市古樹名木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第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補償:
(一)不具有土地權屬證書和其他合法權證的建(構)築物;
(二)經依法批準的徵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搶種、搶栽的農作物、經濟林木和搶建的建(構)築物;
(三)超過批准使用期限或雖未確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兩年以上臨時用地(含佔地)上的建(構)築物;
(四)非法佔用土地修建的建(構)築物;
第九條 土地被徵用後按規劃需要保留的道路、水利設施由征地單位負責恢復。
第十條 征地拆遷具有土地權屬證書和其他合法權證的建(構)築物,按規定標准補償。企業搬遷涉及的搬遷損失、搬遷運費及水、電設施遷改費用等,由征地單位按該企業建(構)築物補償總額的10-15%補償。
第十一條 徵用土地的各項補償、補助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並按下列規定管理使用: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徵用、農業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安置單位用於土地被征後人員的安置;原農村集體組織的財產,應當造冊登記,向農民公布,其財產和涉及的債權、債務由被征地單位的上一級組織或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理。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徵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被征地單位安置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單位,用於發展生產、安排因土地被徵用而造成的多餘勞動力的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其使用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單位,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徵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征地單位安置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或支付給安置單位,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支付給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任何單位和 個人不的私分、平調、挪用、截留。
第三章 人員安置
第十二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耕地被全部徵用的,依法撤消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制,原有農村戶口全部轉為非農業戶口;未被全部徵用的,按徵用的耕地(糧食地和蔬菜地)數量除以被徵用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以下簡稱農轉非)人數;按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被徵用前平均每個勞動力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需要安置的勞動力人數。
農轉非人員的年齡,以依法批準的徵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的時間年齡計算。
第十三條 常住戶口在征地范圍內的農轉非人員,男性年齡18歲以上不滿60周歲,女性年齡18周歲以上不滿50周歲,能堅持常年參加生產勞動的,未農轉非勞動力安置對象。
第十四條 對農轉非勞動力安置對象的安置,可以實行自謀職業、單位安置等辦法。
對男性年齡50周歲以上不滿60周歲,女性年齡40周歲以上不滿50周歲的農轉非人員 ,實行自謀職業安置。
農轉非勞動力安置對象自謀職業安置的,經本人提出申請並公證後,由征地單位將每人共計18000元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對象;由單位安置的,征地單位應將每人共計18000元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一次性撥給安置單位。
第十五條 自依法批準的徵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遷入人員不予安置。
對已辦理退養回鄉的「輪換工」人員,屬農轉非范圍的,只為其辦理戶口農轉非,不再按本章規定安置。
第十六條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的農轉非人員為退養安置對象。退養安置對象經公證後,由征地單位將每人共計16000元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一次性支付給個人。………………………………………………………………………………希望對你有幫助,還有問題,歡迎追問……
㈥ 齊河縣晏黃路修路縣城去南北怎麼走呀
金能北上楊氏安,小安往北走到北頭柳關往東走到頭就到南北北街了
㈦ 貨幣化安置是誰提出的
在今年以來的樓市政策中,「貨幣化安置」被頻繁提及。它通常是和棚改是綁定的。那麼到底什麼是「貨幣化安置」呢?政府為什麼要採用這種安置辦法呢?一直以來,政府征地拆遷採取的都是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並行的方案,而棚改初期也沿用了這一方案。在房地產庫存嚴重過剩的當下,這種方案的弊端越來越明顯:
1、實物安置這種方案需要興建大量的專用安置房。在商品房嚴重過剩的行情下,顯得不合時宜;
2、實物安置需要待安置居民等待相當長的時間,這個周期通常是2-3年;
貨幣化安置
貨幣化安置有三種形式:
1、居民自行購買商品房;
2、政府購買商品房賣給安置居民;
3、直接給與貨幣補償。
這三種形式各有特點。對於選擇自行購買商品房的居民,政府將引導開發商將普通商品房轉為安置房,棚改居民可自行購買;政府購買商品房賣給棚改戶這種形式,通常價格不會高於所在城市均價;貨幣補償則針對那些住房需求已經得到解決,且本人願意接受貨幣補償的居民。
㈧ 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購房
為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解決居住的現實需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不低於當期准售房源總量的10%公開用於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優先購買(商品住房項目位於本市中心城區錦江、飲馬河、西郊河圍合而成的「兩江環抱」區域內的除外)。
安置補償協議在2016年10月1日以後生效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以改造范圍為區域認定標准,根據「拆一購一」原則,遵照區域住房限購政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支持其優先搖號、優先選房:
(一)補償協議生效後,未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
(二)補償協議生效後,已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但購房日期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購房屋為二手住房
為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解決居住的現實需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不低於當期准售房源總量的10%公開用於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優先購買(商品住房項目位於本市中心城區錦江、飲馬河、西郊河圍合而成的「兩江環抱」區域內的除外)。
安置補償協議在2016年10月1日以後生效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以改造范圍為區域認定標准,根據「拆一購一」原則,遵照區域住房限購政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支持其優先搖號、優先選房:
(一)補償協議生效後,未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
(二)補償協議生效後,已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但購房日期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購房屋為二手住房
㈨ 長春為什麼取消棚改項目貨幣安置
長春取消棚改項目貨幣安置的原因: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商品房銷售價格,鼓勵被徵收人選擇房屋安置。
根據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年8月13日發布的《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取消棚改項目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的通知》長府辦發〔2018〕46號,各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商品房銷售價格,鼓勵被徵收人選擇房屋安置,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啟動實施的棚改項目取消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
二、鼓勵有條件的棚改項目新建一定數量的回遷安置住房。
(9)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貨幣化安置擴展閱讀:
長春取消棚改項目貨幣安置分析: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稱:「長春出台該政策與該城市特殊的市場結構有關。從房價的同比增幅看,長春當前在全國百城中排名為40位,屬於房價上漲幅度較大的城市,而從長春的庫存數據看,去庫存周期相對還是合理的,但還沒有到絕對短缺的狀態。
一方面是減少貨幣化安置的比例,這樣是為了防範價格的上漲。另一方面是為了部分區域的去庫存,即實現部分房源的認購。」
此前,住建部召開吹風會強調,要因地制宜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商品住房庫存不足、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地方,應有針對性地及時調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採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據人民日報報道稱,今年(2018年),是國家啟動以棚戶區改造為重要內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第十年。十年間,全國棚改累計開工3896萬套,幫助1億人「出棚進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