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期貨公司違法
Ⅰ 我一朋友自己和人合夥開了一家期貨黃金公司,就是只在網上做交易沒有實體金買賣,前些日子被投資人告了...
這看你們做的什麼交易業務了啊,如果把客戶介紹開戶用的黑平台,被告了肯定是你們公司責任,並且交易行為要證監會,期貨業批准,沒批準的都是違法的
Ⅱ 去做金融期貨的公司裡面上班違法嗎
去上班不違反,只要你不做違法的事!
就好像你問去銀行上班違法嗎?當然不違法!但是你在銀行上班,通過職務便利私吞銀行公款,那就是違法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望採納!
Ⅲ 非法期貨黃金上班員工會不會被判刑
你您說的應該是現貨而不是上期所的黃金期貨,如果是有不是組織者。一般沒事。
Ⅳ 炒黃金期貨構成非法經營罪嗎
案情簡要:朋友是一家炒黃金期貨的公司員工,現在因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炒黃金期貨構成犯罪嗎,會怎樣判刑?為你辯護網解答: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未經許可,或者變相經營黃金期貨擾亂市場秩序的,會構成此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犯非法經營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非法經營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更多與此罪名相關的知識及文章,請瀏覽為你辯護網: 非法經營罪量刑標准本網相關案例:澳門同胞P某涉嫌非法經營罪,本網律師為其提供專業法律幫助為你辯護網編輯整理
Ⅳ 黃金期貨T+0怎麼違法的 其內幕能否有人說一下 我們公司全體虧了
黃金期貨應該是在期貨公司開立的戶頭,t+0 並不違法。除非你去的什麼投資公司開的戶,那就是非法的了。
Ⅵ 黃金期貨交易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在黃金期貨交易中,黃金期貨主要有以下幾種侵權行為提供虛假信息誤導下單、對沖行為、擅自動用投資者保證金及擅自以投資者名義進行交易。
1.提供虛假信息誤導下單。市場披露的有關政策、行情等的信息對黃金期貨投資者的投資決策起著很大的作用,甚至是決定性的作用。黃金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公司故意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下單的,由此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由黃金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公司承擔。
2.對沖行為。對沖是指黃金期貨公司收到投資者的指令後,將其指令與其他投資者的指令或與自己的「指令」私下對沖,或者雖然將投資者的指令傳遞到了黃金期貨交易所,卻未將指令向所有其他市場參與者以公開競價的方式提出要約,而是與其中某一市場參與者私下通謀成交。包括交叉交易、對賭和配合交易三種表現形式。黃金期貨公司私下對沖的行為應為無效,黃金期貨公司應當賠償由此給投資者造成的經濟損失;黃金期貨公司與投資者均有過錯的,應當根據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擅自動用投資者保證金。期貨公司挪用投資者保證金一方面是因其作為的行為侵犯了投資者的財產權構成侵權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是由於期貨公司基於其投資者之間的行紀法律關系,負有對投資者保證金的妥善保管義務,私自動用投資者保證金,期貨公司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擅自動用保證金構成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民事責任。
4.黃金期貨公司擅自以投資者名義進行交易。具體包括投資者沒有下單指令時黃金期貨公司擅自以投資者名義交易、黃金期貨公司執行非受託人的交易指令、執行沒有交易品種、數量、買賣方向的瑕疵指令、錯誤執行投資者交易指令等幾種情況。這里同樣存在違約與侵權競合的問題。黃金期貨公司對擅自以投資者名義進行交易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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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朋友在一家黃金期貨公司做助理,老闆涉嫌非法經營,但是老闆跑了,員工都被抓了,現在被刑拘,請問會有事嗎
非法經營,違法應該有兩個方面,第一個是因為企業沒有獲得監管層的從業資格,而開展業務,這個責任主要是法人的,作為助理應該問題不大。第二個是非法代客理財,或者惡意代客理財,具有明顯的違法行為,而作為老闆助理連帶責任就大些了。
Ⅷ 聽說現在的非法黃金期貨,是真的嗎,哪家公司做黃金期貨是合法的啊
你說的非法指的是現貨黃金吧,外盤的那種,杠桿在100倍。國內的期貨公司都是合法的,和證券公司一樣。不清楚的可以咨詢我,我做此行都四年了,比較熟悉,點用戶名加我
Ⅸ 我朋友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是做黃金期貨的,涉嫌非法經營,他本身不知情,現在已經被刑事拘留30天了。
你好
對於共同犯罪和單位犯罪,如果有重要嫌疑人在逃的,對歸案人員一般不予取保候審。
Ⅹ 黃金,石油,期貨公司都是違法的嗎
絕大多數都是,除非是正規的香港代理公司, 但是入金額會要求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