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是金融商品的增值稅
『壹』 貨物期貨,是什麼意思能說的通俗且詳細些嗎是怎麼徵收增值稅的呢
一..貨物期貨交易繳納增值稅;
1..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從發達國家的商品期貨市場看,期貨品種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
2.具體而言,農副產品約20種,其中大豆、玉米、小麥被稱為三大農產品期貨;金屬產品有9種,包括金、銀、銅、鋁、鉛、鋅、鎳、鈀、鉑;能源化工產品5種,有原油、取暖用油、無鉛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膠等。目前,我國證監會批準的上市品種主要有大豆、豆粕、豆油、小麥、白糖、銅、鋁和天然橡膠等。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驫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騂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規定,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繳納增值稅。
二.對於期貨交易中納稅環節、計稅依據及如何確定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發驫貨物期貨徵收增值稅具體辦法騂的通知》(國稅發[1994]244號)有如下規定。
(一)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環節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1999第267號)規定,期貨交易的結算,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的交割,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
(二)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格(不含增值稅的實際成交額)。不含稅價格=含稅價格÷(1+增值稅稅率)。
(三)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人為:
1.交割時採取由期貨交易所開具發票的,以期貨交易所為納稅人。
期貨交易所增值稅按次計算,其進項稅額為該貨物交割時供貨會員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銷項稅額,期貨交易所本身發生的各種進項不得抵扣。
2.交割時採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納稅人。
同時針對期貨交易升水、貼水有關稅款徵收與專用發票開具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期貨交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1060號)還作出明確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商品交易所通過期貨交易銷售貨物的,無論發生升水或貼水,均可按照標准倉單持有憑證所註明貨物的數量和交割結算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貳』 有關期貨市場的增值稅問題
個人理解上面說的為套保盤才有的東西,你要是純投機不涉及這個問題。也就是說你做套保時虧損的部分可以在你進行實物交割時可以抵扣增值稅,但是如果你是盈利的,這時你的貨品交割要繳納稅費,同時你做的合約還要繳納增值稅!簡單點說就是套保盤之間可以相互抵消稅費,但是實際貨物是一定要交的。換種說法就是套保盤其實是在現貨外衍生出來的,最後還要回歸回去
『叄』 為什麼納稅人從事商品期貨和貴重金屬期貨業務要交增值稅
1、一般只是投機賺取差價的話是不需要交增值稅的,只需支付交易手續費。但是當實物交割時,供貨方必須向購貨方開具增值稅——銷項稅發票。
2、國際上貴金屬期貨只有:金(Au)、銀(Ag)、鉑(Pt)、鈀(Pd)。四種。而目前我國只有:金(Au)、銀(Ag)期貨,在上海商品交易所內交易。
3、貴金屬期貨和紙黃金不一樣,因為紙黃金只是為了賺錢差價,而貴金屬期貨不僅為了投機還有參與套期保值、套利交易還有實物交割等等。
4、紙黃金不交增值稅。因為紙黃金不交割,只有交割時才交稅。
『肆』 關於貨物期貨的增值稅。
期貨交易大體分為保值和投機兩種,對於投資者來說是為了賺取買賣的差價,關鍵在於對趨勢和方向的把握,而不設計到實物的交割,因此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投機客的成本僅僅限於交易傭金費用。
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資本利得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不管期貨交易的標的有何不同,只要不涉及交割就不需要繳納稅收。
『伍』 金融商品轉讓如何繳納增值稅
轉讓金融商品增值稅計算:
金融商品轉讓,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
轉讓應交增值稅=(3000-2500)/(1+6%)×6%
用售出得到的價款減去成本。
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5)期貨是金融商品的增值稅擴展閱讀:
金融商品轉讓賬務處理規定:
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來賬務處理。
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
借: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等科目
交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
借: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關於全面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有關通知
『陸』 按照「金融服務」稅目計繳增值稅的有哪些
答案是:A.融資性售後回租 B.資產管理 C.財產保險服務 D.轉讓外匯
依據財稅2016第36號文件的名詞解釋:(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柒』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有哪些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項目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 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 貸款服務。
(2)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3) 保險服務。
(4) 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請參考
『捌』 金融期貨的那些環節需要徵收增值稅
在期貨的交割環節徵收增值稅
期貨的交割就意味著貨物實體已經轉移,所以就應該是銷售實現了,就應該徵收增值稅了。
『玖』 期貨交易還要交增值稅嗎
貨物期貨交易要繳納增值稅。
貨物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規定,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繳納增值稅。
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環節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計稅依據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格(不含增值稅的實際成交額),增值稅的納稅人為: 1、交割時採取由期貨交易所開具發票的,以期貨交易所為納稅人;2、交割時採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納稅人。
(9)期貨是金融商品的增值稅擴展閱讀
多數企業和個人從事貨物期貨交易僅是投機炒作,買進賣出博取差價,並沒有實物交割環節,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投機是期貨市場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其經濟功能主要有如下幾點:
1、承擔價格風險。期貨投機者承擔了套期保值者力圖迴避和轉移的風險,使套期保值成為可能。
2、提高市場流動性。投機者頻繁地建立部位,對沖手中的合約,增加了期貨市場的交易量,這既使套期保值交易容易成交,又能減少交易者進出市場所可能引起的價格波動。
3、保持價格體系穩定。各期貨市場商品間價格和不同種商品間價格具有高度相關性。
4、形成合理的價格水平。投機者在價格處於較低平時買進期貨,使需求增加,導致價格上漲,在較高價格水平賣出期貨,使需求減少,使價格波動趨於平穩,從而形成合理的價格水平。
5、維護產業均衡。投機者在預期到未來供給短缺時,會推升遠期價格,給出供給方套期保值利潤,鼓勵產業擴大生產,彌補未來供給不足的風險,避免了真正短缺的出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貨物期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