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黃金的交割月份
『壹』 黃金期貨交割日期是什麼時候
黃金期貨的的最後交易日 :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黃金期貨的交割日期 :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貳』 黃金期貨可交割的月份是那幾個
全年1~12月份 共12個合約
每個合約交割月份15日為最後交易日,過了這天就進入交割,自然人一般不涉及交割……
『叄』 黃金期貨交割日什麼時候知道的說一下好嗎
上海黃金: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交割日也許最後交割日: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要查其他品種的交割和交易也可以問我。
『肆』 黃金期貨的交割時間是什麼時候
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准合約
交易品種 黃金
交易單位 1000克/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克
最小變動價位 0.05元/克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3%
合約交割月份 最近三個連續月份的合約以及最近13個月以內的雙月合約
交易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交易時間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交割品級 金含量不小於99.95%的國產金錠及經交易所認可的倫敦金銀市場協會(LBMA)認定的合格供貨商或精煉廠生產的標准金錠
(具體質量規定見附件)。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庫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A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
『伍』 美黃金期貨交割日在什麼時候
期貨市場上的交割日通常是合約月份到期日的倒數第三個交易日,不過期貨市場只允許法人賬戶交割,個人普通投資者賬戶沒有交割許可權,只要你在最後交易日前平倉或換月就行了。不過國內期貨市場的黃金就是黃金,國際期貨才叫美黃金,概念要搞清楚了。國際市場上黃金沒有交割日,你一直持倉都行,手續費10美金,一個最小波動回本
『陸』 商品期貨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幾號
商品期貨品種不一樣,交割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商品期貨是在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一、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
1、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二、不同的品種是有差別的,有的品種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幾天,主要品種的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銅、鋅、鋁、天然橡膠、鋼材、黃金。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2、燃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4、大豆1號、大豆2號、豆粕、豆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後(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櫚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第二個交易日。
(6)期貨黃金的交割月份擴展閱讀
商品期貨交割流程:
一、賣方交割流程。
1、賣方交割流程:
交割預報——貨物入庫(交割倉庫驗收)——交割倉庫或指定質檢機構檢驗——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注冊——到交易所交倉單——參與交割,獲得貨款和開具增值稅發票。
2、如在廠庫標准倉單注冊,則從上述流程中「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開始交割流程。
3、賣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閉市以前完成標准倉單注冊,並將倉單交到交易所,否則即判定為違約。滾動交割時,賣方在交收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一次性交割時,賣方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
二、買方交割流程。
1、買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貨款—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注銷標准倉單,領取《提貨通知單》—憑《提貨通知單》到交割倉庫辦理出庫手續—商品出庫。
2、滾動交割時,買方必須在交收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一次性交割時,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
3、滾動交割時,客戶在交收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一次性交割時,客戶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
『柒』 期貨黃金的交割期是什麼時候
最後交易日是:合約月份的15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交割期即最後交易日後的連續五個交易日。
『捌』 關於期貨的交割月份
交割月份又稱合約月份,是指由商品交易所對某種商品期貨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買方客戶或賣方客戶在期貨合約到期時應按照合約規定的數量和質量交付貨款接收貨物或交付貨物接收貨款,以履行期貨合約。是期貨合約交易條件之一。
如 黃金期貨交割月份:黃金期貨合約要求在一定月份提交規定成色的黃金。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如馬來西亞吉隆坡商品交易所的一份原棕油期貨合約規定交貨朗是有l2、1、2、3、4、5、7、9、11等月份。每個月份的期貨合約的期滿日是該月的15日,如果15日不是交易日,則以15日以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為期滿日。因此,同一種商品的期貨合約由於交割月份不同,其價格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