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1812期貨幾月份交割
⑴ 國際黃金期貨是什麼時候交割的
黃金既然是一種商品,就必然可以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對其價值進行衡量。在1982年6月間,倫敦金的價位都是低於每盎司300美圓。十年後,到了1992年,黃金的價格又再一次的再底部徘徊,達到了328美圓一盎司的水平。彷彿在某一個價位上,黃金的價格就會的到一定的支撐。這時,許多的投資者就會大量的買入黃金,從而黃金的價格就又會上升。
⑵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選擇
建倉時除了要決定買賣何種合約及何時買賣外,還必須確定合約的交割月份。根據遠期合約價格和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之間的關系,期貨市場也可劃分為正向市場和反向市場。在正向市場中,一般來說,對商品期貨而言,當市場行情上漲時,在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時,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也會上升,以保持與遠期月份合約間的正常的持倉費用關系,且可能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上升更多;當市場行情下滑時,遠期月份合約的跌幅不會小於近期月份合約,因為遠期月份合約對近期月份合約的升水通常不可能大於與近期月份合約間相差的持倉費。所以,做多頭的投機者應買人近期月份合約;做空頭的投機者應賣出較遠期的合約。在反向市場中,一般來說,對商品期貨而言,當市場行情上漲,在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時,遠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也上升,且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可能更多;如果市場行情下滑,則近期月份合約受的影響較大,跌幅很可能大於遠期月份合約。所以,做多頭的投機者宜買入交割月份較遠的遠期月份合約,行情看漲時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而做空頭的投機者宜賣出交割月份較近的近期月份合約,行情下跌時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 在正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上漲時,為什麼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要上升的更多在正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下滑時,為什麼遠期月份合約的跌幅不會小於近期月份合約.在反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上漲,為何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可能更多.在反向市場中,當時行情下滑,為何奇景奇月份合約受影響大.
⑶ 黃金期貨交割日什麼時候知道的說一下好嗎
上海黃金: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交割日也許最後交割日: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要查其他品種的交割和交易也可以問我。
⑷ 黃金期貨交割日什麼時候
上海黃金:
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或最後交割日: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要查其他品種的交割和交易也可以問我。
⑸ 國際黃金期貨是什麼時候交割的
COMEX 黃金期貨合約
交易單位 100 盎司
報價單位 美元/ 盎 司
交易時間 (紐約時間)
每日場內交易時間 :紐約早上8:20分至下午1:30
通過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電子交易平台Globex開展的交易從紐約時間每周日下午6:00至下周五下午5:15,每天下午5:15到6:00之間有一個45分鍾的休息時間
交易月份 即月,下兩個日歷月,23個月內的所有2、4、8、10月,60個月內的所有6月和12月
最小變動價位 10美分/盎司 (10美元/手).
最後交易日 現貨月最後一個工作日之前的第三個交易日
交割期限 交割月的第一個工作日到最後一個工作日
品質要求 純度不得低於99.5%
持倉限制 所有月份合約凈持倉不超過6000手,即月合約不超過3000手
保證金要求 只有敞口頭寸需要支付保證金 會員及套保客戶為2500美元/手,非會員為3375美元/手
交易代碼 GC
CBOT100盎司黃金期貨合約
交易市場
芝加哥交易所 (CBOT)
交易代號
ZG
交易時間
(香港)
全電子交易7:16AM - 次日5:00AM -- 周一至周五 (冬令時間延遲一小時)
交易月份
2, 4, 6, 8, 10, 12 (最近期3個月)
合約大小
100 盎司
最小波幅
0.1 = USD10.0
交收類別
實物
最初保證金
2,511 USD (不定期調整)
維持保證金
1,860 USD (不定期調整)
⑹ 國際期貨黃金交割時間
交割月的倒數第二個工作日起開始交割
⑺ 期貨黃金的交割期是什麼時候
最後交易日是:合約月份的15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交割期即最後交易日後的連續五個交易日。
⑻ 黃金期貨可交割的月份是那幾個
全年1~12月份 共12個合約
每個合約交割月份15日為最後交易日,過了這天就進入交割,自然人一般不涉及交割……
⑼ 關於期貨的交割月份
交割月份又稱合約月份,是指由商品交易所對某種商品期貨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買方客戶或賣方客戶在期貨合約到期時應按照合約規定的數量和質量交付貨款接收貨物或交付貨物接收貨款,以履行期貨合約。是期貨合約交易條件之一。
如 黃金期貨交割月份:黃金期貨合約要求在一定月份提交規定成色的黃金。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如馬來西亞吉隆坡商品交易所的一份原棕油期貨合約規定交貨朗是有l2、1、2、3、4、5、7、9、11等月份。每個月份的期貨合約的期滿日是該月的15日,如果15日不是交易日,則以15日以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為期滿日。因此,同一種商品的期貨合約由於交割月份不同,其價格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