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割日應當向現貨靠近
① 為什麼到了交割日,主力期貨與現貨仍有這么大的差異,理論上應該是越接近交割日,越靠近才對啊
你這是概念理解不清楚,主力合約是交易量比較大,比較活躍的合約,通常是1月5月9月,黃金,原油除外。期貨有交割期,到了交割期就不允許散戶交易了,必須換月或者平倉。豆粕手續費一手兩塊錢,一分不加,並且交易所內反部分再給您50%,算下來一手豆粕手續費一塊七左右
② 現貨和期貨為什麼在快要交割時點位比較接近
期貨價格越臨近交割日,與現貨價格就越接近。
套利有很多種,不知道你指的是哪種套利。
這種套利能賺到錢呀。
一直在下跌。股票下跌虧錢,期貨下跌賺錢。
用期貨賺的錢彌補股票的虧損。不一定都失敗了。
③ 為什麼期貨價格在臨近交割日會越來越接近現貨價格,那這樣豈不是等到交割日用現貨交割就不會賠錢 了啊
就因為到期可以現貨交割,期貨價格在臨近交割日才會越來越接近現貨價格。個人投資者沒有交割現貨資格,到期自己不平倉,會被強平。
④ 什麼是期貨的交割日效應
股指期貨的到期日效應(交割日效應)指的是,在股指期貨結算日,目標指數的成交量和波動率顯著增加的現象。到期日效應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指數期貨採用現金交割的方式進行結算,而套利的平倉交易、套期保值的轉倉交易與投機交易者操縱結算價格的慾望,在最後結算日的相互作用產生了到期日效應。 我國套利交易只有在股指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以上才會出現,套利交易者賣出股指期貨,買入現貨。對於期貨到期日仍持有現貨的套利者,需要按照期貨結算價格出清股票。如果套利交易者比較多,同一時間內的賣壓就會集中出現,對指數產生下跌壓力。對於套期保值者,在合約即將到期時需要將空頭合約轉到其他月份去,因此合約到期前當月期貨合約價格將有一定的壓力,而期貨的價格發現作用將影響傳導到現貨指數。該合約的投機者則希望在最後結算日盡量使現貨價格向自己比較有利的方向發展,以達到獲利或者減少損失的目的,因此投機者在最後交易日有操縱價格的意願。
在以上所述的不同因素影響下,股指期貨到期日的交易量、波動率和收益率與平均水平有明顯差異。根據統計,股指期貨到期日買入股票的投資收益率比其他交易日的平均水平要高;以股指期貨到期日為開始的前半個月內買入股票比後半個月買入股票的投資收益率要高。從統計結果來看,股指期貨到期日造成了現貨價格的一個窪地效應。
對於一些股票的投資者,股指期貨到期日後的幾個交易日可以看作買入股票的一個比較好的時機。同樣,在兩個股指期貨到期日中間賣出股票也有輕微的溢價。股票投資者同時要留意該月份出現正向套利空間日期的數量,在出現套利空間的交易日持倉量是否有明顯的增加,如果有條件的話還需要了解機構所持的空單數量是否比較大,這些因素都有可能對股指期貨到期日的現貨指數產生一定壓力。
為了避免結算價格被操縱,中金所將到期日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定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並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股指期貨的交割結算價進行調整。由於時間跨度較大,成分股票權重比較分散,大大降低了被操縱的機會。同時,中金所將股指期貨的結算日定為每月第三個星期五,避開了月末效應、季末效應等其他可能引起現貨波動的因素。中金所在制度上對股指期貨的到期日效應的影響做了充分考慮,但究竟股指期貨的到期日效應對現貨的影響有多大,需要市場來證明。
⑤ 交割日到了為什麼一定要期貨與現貨接近
因為滬深300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格是以交割日滬深300指數最後兩小時的加權平均價格作為交割結算價的.明白嗎?最後的交割結算價以滬深300指數也就是現貨的價格作為結算價.
比如說你現在持有3100點的多頭頭寸.現貨的點位是3000點.今天是交割如,恰好交割結算價為3000點.未平倉的頭寸均以結算價結算.也就是說最後未平倉合約均以3000點作為結算現金撥劃.你雖然持有3100點多頭頭寸,但結算價給你撥劃的資金只有3000*300一手的資金.但你在3100點持有多頭頭寸,那100點就是你的損失.反過來空頭也一樣.明白
⑥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6)期貨交割日應當向現貨靠近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⑦ 什麼是商品期貨的交割日
1、商品期貨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2、期貨交易的交割方式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兩種。實物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將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過程。而現金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對合約盈虧以現金方式進行結算的過程。在期貨市場中,商品期貨通常都採用實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貨中有的品種採用實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種則採用現金交割方式。現金交割由於不進行實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時的現貨價格作為交易盈虧和資金劃撥的依據,因此,實行現金交割的品種,其現貨標的價格應具有可確定性特點,而且是標準的,唯一的。
⑧ 為什麼期貨到交割日的時候會跟現貨價格趨於一致,期貨不是只是一個合約而已嗎,應該跟現貨沒關系啊
期貨交割價格與現貨價格必須一致。因為期貨就代表未來某個時間點待交割的現貨價格。
⑨ 如果在期貨交割日不賣了期貨合同,是否就得到現貨
是的,舉個例子像黃金期貨,自然人是沒有資格進行交割的,也就是說到期後你沒辦法到交易所的交割倉庫里去領黃金,只能在到期前進行平倉,或到期後交割差價,拿不到實物黃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