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金期貨合約合約信息
㈠ 我國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黃金期貨合約的交易代碼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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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黃金期貨合約的交易代碼是AU。CU是陰極銅期貨合約的交易代碼,AL是鋁期貨合約的交易代碼,ZN是鋅期貨合約的交易代碼。
㈡ 黃金期貨主力合約是什麼
所謂黃金期貨,是指以國際黃金市場未來某時點的黃金價格為交易標的的期貨合約,投資人買賣黃金期貨的盈虧,是由進場到出場兩個時間的金價價差來衡量,契約到期後則是實物交割。黃金期貨交易的是符合國標GB/T4134-2003規定,含金量不低於99.95%的金錠,2008年,上海交易所規定,每手黃金期貨為1000克。
所謂主力合約指的是成交量最大的合約。因為它是市場上最活躍的合約,所有投機者基本上都在參與這個合約。也有說法是主力合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因為通常來講,持倉量最大的合約也是成交量最大的合約。
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品種上市後,逐漸形成了6月和12月黃金期貨合約交替成為主力合約的特殊情況
㈢ 滬金主力合約問題
這個都是看市場行為的
一般隨著時間的推移,主力合約會由近月合約轉移到遠月的合約
沒有具體的原因,你平時看到進月合約持倉量減少,遠月合約增加時,就可以考慮移倉了。主力合約是持倉量和成交量最大的合約。
所有品種都一樣的,無論國內國外。
㈣ 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准合約的解析。
不能進入交割月份就是說,假如你有黃金的持倉,比如是1308合約,現在是30號了,你的持倉不能拿到8月1號,在7月31號收盤前要被強平
㈤ 滬金的交易規則
Au(T+D)延期交收業務
以分期付款方式進行買賣,交易者可以選擇合約交易日當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時引入延期補償費機制來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種期貨交易模式。這種交易模式能夠為產金與用金企業提供套期保值功能,還能夠滿足投資者的投資需求,並且投資成本小,市場流動性高;同時還為投資者提供了賣空機制,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交易平台,較宜適合投資理財。
黃金現貨延期交收業務與黃金現貨業務主要區別:
1、在開盤前引入了集合競價過程;
2、交易過程中實行首付款制度;
3、在交易環節中,引入了持倉的概念;
4、交割環節引入了中立倉、延期補償費機制滿足交割需要,平抑供求矛盾;
5、日終結算,實行每日無負債制度。
㈥ 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准合約和手續費
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准合約
交易品種 黃金
交易單位 1000克/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克
最小變動價位 0.01元/克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5%
合約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交割品級 符合國標GB/T4134-2003規定,金含量不低於99.95%的金錠。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7%
交易手續費 不高於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准備金)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A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
手續費60元/手至120元/手不等:上期所向會員收取的手續費為每手30元,「平今」倉收取單邊。
㈦ 誰能給介紹一下黃金期貨的信息啊
一般而言,黃金期貨的購買、銷售者,都在合同到期日前出售和購回與先前合同相同數量的合約,也就是平倉,無需真正交割實金。每筆交易所得利潤或虧損,等於兩筆相反方向合約買賣差額。這種買賣方式,才是人們通常所稱的「炒金」。黃金期貨合約交易只需10%左右交易額的定金作為投資成本,具有較大的杠桿性,少量資金推動大額交易。所以,黃金期貨買賣又稱「定金交易」。
世界上大部分黃金期貨市場交易內容基本相似,主要包括保證金、合同單位、交割月份、最低波動限、期貨交割、傭金、日交易量、委託指令。
㈧ 什麼是黃金期貨的標准合約
黃金期貨是上期所期貨品種之一,具體合約標准如下:
交易品種 黃金
交易單位 1000克/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克
最小變動價位 0.05元/克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3%
合約交割月份 最近三個連續月份的合約以及最近11個月以內的雙月合約
交易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交易時間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交割品級 金含量不小於99.95%的國產金錠及經交易所認可的倫敦金銀市場協會(LBMA)認定的合格供貨商或精煉廠生產的標准金錠
(具體質量規定見附件)。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庫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A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
2. 標准合約文本
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准合約附件
一、交割單位
黃金標准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每手1000克,交割單位為每一倉單標准重量(純重)3000克,交割應當以每一倉單的整數倍交割。
二、質量規定
(1)用於本合約實物交割的金錠,金含量不低於99.95%。
(2)國產金錠的化學成分還應符合下表規定:
牌號 化學成分(質量分數)/%
Au 雜質含量 不大於
不小於 Ag Cu Fe Pb Bi Sb 總和
Au99.99 99.99 0.005 0.002 0.002 0.001 0.002 0.001 0.01
Au99.95 99.95 0.020 0.015 0.003 0.003 0.002 0.002 0.05
其他規定按GB/T4134-2003標准要求。
(3)交割的金錠為1000克規格的金錠(金含量不小於99.99%)或3000克規格的金錠(金含量不小於99.95%)。
(4)3000克金錠,每塊金錠重量(純重)溢短不超過±50克。1000克金錠,每塊金錠重量(毛重)不得小於1000克,超過1000克的按1000克計。
每塊金錠磅差不超過±0.1克。
(5)每一倉單的黃金,必須是同一生產企業生產、同一牌號、同一注冊商標、同一質量品級、同一塊形的金錠組成。
(6)每一倉單的金錠,必須是交易所批准或認可的注冊品牌,須附有相應的質量證明。
三、交易所認可的生產企業和注冊品牌
用於實物交割的金錠,必須是交易所注冊的品牌或交易所認可的倫敦金銀市場協會(LBMA)認定的合格供貨商或精煉廠生產的標准金錠。具體的注冊品牌和升貼水標准,由交易所另行規定並公告。
四、指定交割金庫
指定交割金庫由交易所指定並另行公告。
希望能幫到你,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