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限倉會怎麼樣
1. 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限倉制度如何實施
限倉制度:限倉是指規定會員或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持倉的最額,不允許超量持倉。如果投資者在多個經紀商處開戶,則要將該投資者在各賬戶下的持倉合並計算。強行平倉制度:強行平倉制度是指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對會員、投資者持倉實行強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性風險控制措施。具體是指在出現特殊情況時交易所對會員、投資者的持倉予以強制性對沖以了結部分或全部持倉的行為。強行平倉制度的實行,能及時制止風險的擴大和蔓延。
2. 金融期貨中的 限倉制度是怎麼限制的 越具體越好哇! 謝謝你們的答案!···
「收緊」限倉防止操縱
在此次徵求意見稿中,中金所「收緊」了持倉限額標准,將持倉限額標准由原來的600手降為100手,同時加強了對「大戶」報告監管的要求。此外,對機構的套期保值制度也予以調整。專家認為,這些制度有利於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可以有效防止價格操縱事件的發生。
相關規定明確,對於結算會員的限倉標准為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同時,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在套期保值制度方面,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同時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專家認為,通過此次修正,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註:原文載於中國證券報 新華網)
保證金和強制減倉制度具針對性
結合我國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進展、股指期貨模擬交易運行情況和境外金融期貨市場發展動態,中金所對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進行了全面梳理、反復論證和認真修訂。新的制度在「提高最低交易保證金標准」、「修訂保證金調整的有關規定」、「取消熔斷制度」等方面作出改進,使得股指期貨的風險控制更具有針對性。同時,中金所還修訂了強制減倉執行條件,有利於防止風險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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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強制減倉制度方面,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專家認為,該項舉措可以有效防止大面積「爆倉」事故的發生。
漲跌停板制度趨於合理
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考慮到季月合約的波動性可能較近月合約大,中金所借鑒國內各商品期貨交易所的規定,除了規定近月合約10%的漲跌停板比例,在規則中還增加「季月合約上市首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牌基準價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於下一交易日恢復到合約規定的漲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無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的規定。專家認為,該制度的調整,使得股指期貨遠期合約的漲跌停板制度更趨合理,降低了新上市的遠月合約頻頻出現極端行情的可能性。
在未採取漲跌停板制度的境外市場上,熔斷制度作為一種價格波動控制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冷靜市場情緒和平衡市場指令的作用。由於我國股票和股指期貨市場都已經實行了10%的漲跌停板制度,對於防止價格過度波動已經有了相應的制度安排。綜合考慮相關因素,目前實施該制度的條件還不夠成熟。本次修訂取消了《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熔斷制度的規定,也是較為合理的舉措。
「收緊」限倉防止操縱
在此次徵求意見稿中,中金所「收緊」了持倉限額標准,將持倉限額標准由原來的600手降為100手,同時加強了對「大戶」報告監管的要求。此外,對機構的套期保值制度也予以調整。專家認為,這些制度有利於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可以有效防止價格操縱事件的發生。
相關規定明確,對於結算會員的限倉標准為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同時,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在套期保值制度方面,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同時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專家認為,通過此次修正,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結算擔保嚴防系統性風險
與商品期貨最大的不同在於,中金所在股指期貨風險控制中引入了「結算擔保金制度」。並在原有規則的基礎上,對結算擔保金計算和收取的規定予以完善,此舉有利於防範系統性風險的發生。
中金所借鑒了國際期貨市場慣例,在制度設計中引入了結算會員制度,以強化交易所的整體抗風險能力。通過分層結算制度,即「交易所對結算會員進行結算,結算會員對投資者或非結算會員進行結算,非結算會員對投資者進行結算」。同時,結算會員需要交納一定的風險結算擔保金(基礎擔保金和變動擔保金),如交易結算會員的基礎擔保金為1000萬元,全面結算會員為2000萬元,特別結算會員為3000萬元。
專家認為,在這種分層結算制度下,資金實力雄厚、管理經驗豐富的機構才能成為結算會員,而其他不具備結算會員資格的交易會員必須通過結算會員進行結算,從而形成多層次的風險管理體系。分級結算有助於市場逐層控制和吸收風險,有利於形成多元化、多層次的金字塔式風險控制體系,使很多局部風險在結算會員層面得到化解,確保金融期貨市場的平穩運行。(李中秋)
券商積極備戰IB業務
隨著股指期貨腳步的日益臨近,證券公司正以前所未有的熱情積極備戰IB業務。絕大部分控股期貨公司的券商在准備為旗下所有的營業部重新申報IB業務資格。招兵買馬、布置期貨專區、組織客戶和員工參加股指期貨培訓班已成為營業部老總們近期的主要工作。一些小券商也為了IB業務資格而加緊推行收購期貨公司的計劃。
大小營業部齊上陣
「沒想到股指期貨推行的進程這么快,我們最近都在加班加點,准備IB業務重審的報備材料!」安信證券一位業務負責人興奮地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公司旗下所有營業部都准備申請IB業務資格,目前公司期貨IB業務人員已經到崗,正在進行股指期貨的業務培訓。
無獨有偶,中國證券報記者在走訪長城證券、南京證券、招商證券(600999,股吧)等多家券商的營業部時也發現,備戰期貨IB業務已成為這些營業部老總的頭等大事。業內人士透露,在33家此前已取得IB業務資格的券商中,絕大部分會為旗下所有營業部重新申請IB業務資格。一些尚未取得IB業務資格的小券商最近也在忙著收購期貨公司,為申請IB業務資格做准備。
根據證監會日前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之前已獲得IB業務資格的證券營業部須重新對照新的監管要求進行梳理,在得到各地證監局驗收檢查通過之後才能開始IB業務。
據上述安信證券相關負責人透露,新的監管要求主要包括人員配備、技術設備和開戶流程公示等。比如,申請開展IB業務的證券營業部應配備至少兩名專職業務人員,營業部負責人要參加中期協組織的專項培訓並取得培訓證書;營業部要設立相對獨立的期貨業務專區,配備IB開戶機、期貨行情系統和錄音電話等設備。此外,營業部還應在顯著位置公示開戶流程和專職IB業務人員的照片等資料。
「兩名專職人員的要求並不算高,我們公司去年已經有200多人獲得了期貨從業資格,人員儲備相當充足。」長城證券相關人士透露,旗下各家營業部都已做好迎接股指期貨的准備。
風險控制的「平衡桿+彈簧」
作為現代金融衍生工具的承載主體,股指期貨打破了傳統股票和商品期貨交易的機制和模式,因此對投資者專業化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要求。
隨著監管層和交易所相關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逐步推出,距離股指期貨正式上市還有一段准備時間,建議投資者充分理解和掌握股指期貨交易特點,才能在有效防範和管理風險的基礎上獲取新的投資機會。
加強投資者教育
首先,需要界定的一點是,股指期貨與股票在本質屬性上存在差異。股票與房地產、債券等同屬資產范疇,而股指期貨的本質屬性是期貨,是管理和對沖現貨價格風險的工具。換句話說,股票投資遵循的是價值發現,側重標的企業中長期盈利和發展前景,屬於資產配置行為;而股指期貨相對應的是股票市場整體的系統性風險,因此各類投資參與主體利用股指期貨工具的目的也不盡相同。
其次,股指期貨的交易特點凸顯了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和投資者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股指期貨的主要交易特點是保證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保證金制度是指股指期貨具有較高的杠桿率(買賣一份合約僅需支付一定比率的保證金,屬於高信用交易),該項制度決定了股指期貨「高杠桿、高收益、高風險」的交易特徵。逐日盯市制度是為維護市場信用秩序、防範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而設立的,亦稱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對股票投資者而言,由於不存在杠桿率,因此信用風險較低,而股指期貨投資者的信用風險較高,如果因價格波動引起的虧損超過保證金覆蓋的水平,那麼期貨公司將及時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或採取平倉措施,進而有效保護投資者和期貨公司利益。
再者,參與股指期貨和股票交易的一個非常大的區別在於,股票理論生命周期是無限的(企業退市或被兼並等情況除外),投資者可長期戰略性持有股票,但股指期貨合約是有生命周期的,即合約臨近到期時投資者必須選擇平倉、展期或者現金交割,而合約間的跳躍性也意味著投資者一般會面臨到期日風險,其中比較常見的是展期風險。例如,指數基金買入持有股指期貨合約臨近到期日時,需平掉舊合約買入新合約,如果股指期貨的期限結構是遠期升水,則需額外承擔新舊合約之間的價差成本。
有效管理和防範風險
我們曾做過股指期貨對現貨市場影響的實證課題,結果發現,股指期貨不僅起到了價格波動緩沖器(平衡桿)作用,而且對現貨市場頂部形態也構成影響(彈簧作用),即單向市場(缺乏股指期貨的市場)容易出現單頂(V型反轉),而雙向市場(存在股指期貨對沖機制)則易形成多重頂結構(類似M型)。
事實上,這也正是股指期貨功能的體現,當市場上可以運用股指期貨進行對沖操作和風險管理時,投資資金所面臨的壓力能夠得以適度緩解,而且類似結構性產品也能充分實施投資組合保險技術。這樣市場走勢將出現一定程度的反復,並等待趨勢確認跡象出現。另外,股指期貨極大增強了現貨市場的彈性,且股指期貨交投越活躍,現貨市場彈性越強。
然而,股指期貨作為現代金融衍生工具的承載主體,其所蘊含的風險亦引起投資者的充分重視:保證金制度下的高杠桿率決定了高收益和高風險;股指期貨與現貨指數的基差波動率存在內生非穩定性,基差型交易不宜過於依賴數量化模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失敗案例可鑒);股指期貨合約臨近到期時,由於交易規模減少可能導致價格的非連續性;宏觀環境變化對大盤的沖擊可能通過股指期貨價格的大幅波動得以釋放;投資者資金准備和風險管理經驗不足,可能會產生現金流風險。(新湖期貨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文勝)
3. 期貨什麼情況下強行平倉
在期貨交易過程中,《期貨經紀合同》是規范及約束投資者和期貨公司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文件。投資者在簽署該合同前,應認真閱讀其中的內容,避免在期貨交易中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為便於投資者了解《期貨經紀合同》的有關內容,中國期貨業協會2007年發布了《期貨經紀合同指引》,其中專門有七條規定與強行平倉制度有關,具體如下:
(1)在期貨交易所限倉的情況下,當投資者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規定時,期貨公司有權不經投資者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規定對其超量部分強行平倉。投資者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結果。
(2)在期貨交易所或結算機構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期貨公司對投資者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期貨公司有權未經投資者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或結算機構的要求以及期貨公司相關規則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投資者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結果。
(3)當期貨公司依法或者依約定強行平倉時,投資者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產生的結果。
(4)只要期貨公司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范圍,投資者同意不以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為由,向期貨公司主張權益。
(5)期貨公司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約定條件並有過錯的,除投資者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投資者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給投資者造成的直接損失。
(6)由於市場原因導致期貨公司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產生的損失由投資者承擔。
(7)期貨公司在採取規定的強行平倉措施後,應在事後及時將有關情況告知投資者。
《期貨經紀合同指引》中還強調,乙方在其持倉過程中,應當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情況,並妥善處理自己的交易持倉。提請投資者注意,《期貨經紀合同指引》中的相關規定只是作為期貨公司制定《期貨經紀合同》的指引和參考,各期貨公司合同的具體內容與指引中的規定不一定完全一致。
(由中金所供稿)
(本專欄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涉及業務規則的內容,請以正式規則為准。)
4.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持倉限額小於非交割月份的持倉限額的說法對嗎
你要這樣理解就是離到期時間越近,那麼你這個風險保證金就會越高的!
5. 期貨交易中合約可能出現部分平倉的情況
對的 比如你的持倉超過了規定的限額,就會將超過部分進行部分平倉。規定如下:在期貨交易所限倉的情況下,當投資者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規定時,期貨公司有權不經投資者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規定對其超量部分強行平倉。
6. 期貨主力合約,一般什麼時候開始移倉
商品期貨主力合約只產生在1月/5月/9月三個合約當中,例如1401,1405,1409會隨著時間輪流的做為主力合約;股指期貨則是當月合約為主力合約。
移倉:以當前持倉合約的相同持倉方向和相同持倉量對所要移至的合約進行開倉,實現倉位的轉移。
期貨與股票不同的是,期貨合約的生存周期是有限的,到合約最後交易日後就要交割。所謂主力合約指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一般情況下,持倉量最大的合約,其成交量也是最大的。因為它是市場上最活躍的合約,也是最容易成交的合約,所以投機者基本上都在參與這個合約。
7. 期貨的持倉限額制度是什麼意思
你好,為了防止和打擊操縱市場行為,除了合理設計期貨合約、完善保證金制度以外,實行持倉限額制度十分必要。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持倉限額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持倉的最大數額。如果同一客戶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則要將該客戶在各賬戶下的持倉合並計算。
對於確實需要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期保值的會員或客戶,可以向中金所申請豁免持倉限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中金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批准其要求。
具體的限倉標准根據中金所的規定執行,會員和客戶達到或超過持倉限額的,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
8. 期貨公司應該如何控制風險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對股指期貨的風險管理主要如下規定:(1)、保證金制度保證金分為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交易保證金標准在期貨合約中規定。期貨合約交易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調整交易保證金標准,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①出現連續同方向漲跌停板;②遇國家法定長假;③交易所認為市場風險明顯增大;④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其他情況。調整期貨合④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的,交易所應在當日結算時對該合約的所有持倉按新的交易保證金標准進行結算。保證金不足的,應當在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追加到位。(2)、價格限制制度
價格限制制度分為熔斷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每日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設定,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期貨合約的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股指期貨合約的熔斷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10%,最後交易日不設價格限制。每日開盤後,股指期貨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且持續一分鍾,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①啟動熔斷機制後的連續十分鍾內,該合約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十分鍾後,熔斷機制終止,漲跌停板價格生效。②熔斷機制啟動後不足十分鍾,市場暫停交易的,熔斷機制終止,重啟交易後,漲跌停板價格生效。③收市前三十分鍾內,不啟動熔斷機制。熔斷機制已經啟動的,繼續執行至熔斷期結束。④每日只啟動一次熔斷機制。
(3)、限倉制度限倉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持倉的最大數額。同一投資者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其在某一合約的持倉合計,不得超出一個投資者的持倉限額。會員和投資者的股指期貨合約持倉限額具體規定如下:①對投資者單個合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持倉限額為2000手。②某一合約總持倉量(單邊)超過10萬手的,結算會員該合約持倉總量(單邊)不得超過該合約總持倉量的25%。③獲准套期保值額度的會員或投資者持倉,不受此限。會員和投資者超過持倉限額的,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
9. 期貨合約到期會如何處理
合約到期時就要進行交割。一般投機者都不會把單拿到交割期,快到交割期時該合約裡面基本上都是現貨上做套保的盤。
期貨到期對於個人必須要平倉,不平也會讓交易所給強平了,要是法人戶可以交割,不交割也會強平。
10. 股指期貨持倉量有限制嗎,最大是多少
中金所對會員和客戶的股指期貨合約持倉限額具體規定如下:
1、對客戶某一合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期貨持倉限額為600張;
2、對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某一合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每一客戶號股指期貨持倉限額為600張;
3、某一合約單邊總持倉量超過10萬張的,結算會員該合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該合約單邊總持倉量的25%。
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正常情況下,股指期貨限額制度是這樣的規定,獲批套期保值額度的會員或者客戶持倉,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會員、客戶持倉達到或者超過商品期貨持倉限額的,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