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權長投課
『壹』 自己看期貨期權及其他衍生品不得要領,有什麼視頻課程嗎最好是針對這本書一章一章講下去的
紙上談兵,自然難懂。
搞個期貨模擬賬號,自己操作下就行讀進去了
『貳』 期權期貨基本知識 入門視頻教程
http://v.blog.sohu.com/u/vw/4071064
一個系列的,希望能夠幫到你
『叄』 就是期貨期權交易的選修課作業,我不太懂,有沒有人幫幫忙,不用寫太多,告訴我大致內容就好,我自己可以
這個題目出的有點問題,1,是50ETF,不是ETE,2,什麼叫「合約參考時間為2015年12月18日?」抱歉,真實世界裡沒有這個提法。我只能理解為,題目給的期權到期日是2015年12月18日(但真實世界裡這個也是錯的,期權是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到期,12月18日是第三個星期五,是股指期貨到期時間),3,居然沒有給T型報價板,光給了個標的走勢?4,「進行50ETF價格走勢認購期權與認沽期權的操作研究」?也就是只考慮方向性交易嗎?一個高大上的期權瞬間變成了期貨2.0了。
好吧,吐槽完畢,讓我穿越回一個學生,完成這道題
鑒於題目假設的期權到期日是2015年12月18日,那麼自12月4日到12月18日還有14天(10個交易日)
1、
買入2300認購期權+賣出2600認購期權
好了,就先這樣吧
『肆』 求一個介紹期貨和期權的教學視頻
做幾把期貨模擬和期權模擬就基本上能搞明白了。兩種模擬軟體我都能提供……需要可聯系
『伍』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5)期貨期權長投課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陸』 哪裡可以找到有關期權和期貨的教學視頻或大學公開課視頻
似乎沒有,看書吧~John Hull的options futures and other derivatives很好~
『柒』 我們期權與期貨的課上,老師讓我們設計一個期貨期權類的產品,怎麼設計啊,隨便設計一個都可以,求幫助!
順道鄙視鮮胖子的有道翻譯
『捌』 大學里什麼課程有講「期權」「期貨」「套現」「頭寸」的想系統了解一下!
貨幣銀行學、金融學、金融工程、證券投資學、金融數學等等,也可以自己看看書,也是這幾個方面的教材,特別是金融學、證券投資學和金融工程,有時候這些書看多了也就會了解概念,這些概念每個人的解釋可能都不盡相同,要自己把握和體會,推薦一本看過的書:Charles W. Smithson[美] 著 《管理金融風險——衍生產品、金融工程和價值最大化管理》(人大出版社,第三版)。我個人覺得重要的是邊看實例邊理解好些。還可以看些衍生品方面的書。
『玖』 期貨期權入門: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1)標的物不同: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行使或不行使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3)履約保證不同: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4)現金流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問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5)盈虧的特點不同: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4i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6)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