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交割日會貼合么
『壹』 關於期貨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的問題
首先,要弄清楚兩個名詞:
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會員指擁有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直接進行期貨交易的單位。國內期貨交易所分兩類會員,一類是為自己進行套期保值或投機交易的期貨自營會員,另一類則是專門從事期貨經紀代理業務的期貨經紀公司),
滾動交割方式(.交易所實行「三日交割法」)。
其次,鄭商所交割規則:
滾動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為例:
1.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進入交割月前一個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憑標准倉單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抵押手續,以頭寸形式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必須到交易所辦理撤銷標准倉單抵押後,方可提出交割申請。
2.交易所實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為配對日。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通過席位提出交割申請。沒有進行倉單質押的交割申請提出後,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在當日收市前可通過席位撤銷已提出的交割申請,撤銷交割申請後,重新收取相應的保證金。交割月買方會員無權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
最後,交易規則的具體解釋:2月28日賣方會員可以去申報交割,3月1日為配對日,3月2日為通知日,3月3日是交割日。若在3月2日提出申請可同理得出交割日的具體時間。又比如賣方會員是23日提出申請交割的,3月24日為配對日,3月25日為通知日,3月26日是交割日。3月23日後仍可以申請交割,但是當月合約已停止交易。
『貳』 期貨,期貨中買賣合約,會不會在最後交割日出現買的比賣的多,或者賣的比買的多,出現這種情況怎麼處理哩
簡單點說:結合交易軟體的圖給你解釋——
2007 5月糖
賣出 3801 25
買入 3800 61
現在有25手以3801價格賣糖,有61手以3800元買糖,你想買嗎?如果你出3801買10手,那麼25會變成15(25-10),馬上可以成交,如果你3800買10手,61變成71,你還要排隊,不是馬上成交的,當然,排在61手後面。賣也是一樣,只要你有錢可以一直買賣。比如你3801買100手,價格會變成——
賣出 3802 某個數字
買入 3801 75(100-25)(這個75手需要排隊)
『叄』 為什麼期貨到交割日的時候會跟現貨價格趨於一致,期貨不是只是一個合約而已嗎,應該跟現貨沒關系啊
期貨交割價格與現貨價格必須一致。因為期貨就代表未來某個時間點待交割的現貨價格。
『肆』 期貨合約到交割日,誰來買實物呢,是不是大家都等到最後才會買的
自然人賬戶是不允許交割的,只有法人賬戶才可以,所以快到交割月時,散戶基本都撤了。法人有一部分人是准備交割的。比如飼料公司,它在前兩個月買的
豆粕
便宜,自然在交割時有利,所以他會買實物。也有部分非實業機構,為了
逼倉
,也會進行交割的。至於是否等到最後才買,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你認為價格會走高,自然就先買,價格將走低,自然就最後買了。
『伍』 關於期貨合約交割日的問題
你好合約到期只有套保交易者可以進行交割,投機交易者需要在合約到期日前平倉否則交易所會強制平倉。如果你想移倉的話只能先平倉,再到新的主力和約去開倉。
『陸』 到期日、交割日、最後交易日有什麼區別嗎
1、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的合約到期日。
2、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3、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6)期貨合約交割日會貼合么擴展閱讀:
最後交易日 [Last trading day],交收月份的最後一天。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B股最後交易日,相當於A股的股權登記日,B股最後交易日就是含權息或含權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後一天,只要在最後交易日收盤止一直擁有B股者,即可擁有該B股的送股、轉增股、派發現金紅利等權利,並能通過B股「最後交易日」來確定B股「股權登記日」的具體日期。
由於B股實行T+3交收制度,則B股的「股權登記日」是「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直至「股權登記日」這天為止,B股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才告完成,這就意味著B股股份至股權登記日為止,才真正劃入B股投資者的名下。
最後交易日是一個投資者特別需要關注的日期,權證的交易日並不等同於權證的到期日。在現行的權證管理辦法中,權證到期日前第六個交易日即為權證的最後交易日,過了最後交易日,權證停止交易,權證持有者可以行權但不能交易。
以即將到期的招行認沽證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日,倒推5個交易日即8月24日是招行CMP1的最後交易日,過了8月24日該權證停止交易。
在此提醒投資者,招行CMP1到期成為廢紙的命運已成定論,投資者應該在最後交易日前伺機賣出,以免過了最後交易日遭受損失,而萬一沒有賣出,更不可誤行權,以防一錯再錯,損失更大。同樣即將到期的認購權證國電JTB1的最後交易日是8月28日。
參考資料:網路-最後交易日
『柒』 期貨 一定要到交割日那天才可以實物交割嗎,比如九月份的合約我可以在八月份進行交割嗎,我以為不可以的
游戲是要有規則的,定好了規則就必須嚴格執行。有規則在那,你再問為什麼不能那樣,這樣問題就顯得很幼稚了。不同的合約對應不同的交割月份,這也是規則,實在沒有什麼解釋的方法,或者說其實是因為你對期貨的基本概念都不了解所以才問這種問題。
『捌』 商品期貨合約到了交割日會被強行平倉,那麼一直持有幾份外匯合約不平倉會發生什麼情況持倉時間有無限制
商品期貨會根據你的合約期限有交割日的限制。而外匯期貨沒有交割月的限制。只要你的可用資金足夠抵抗市場的波動風險。你持有的外匯是不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的。持倉時間也沒有限制。
『玖』 交割日到了為什麼一定要期貨與現貨接近
因為滬深300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格是以交割日滬深300指數最後兩小時的加權平均價格作為交割結算價的.明白嗎?最後的交割結算價以滬深300指數也就是現貨的價格作為結算價.
比如說你現在持有3100點的多頭頭寸.現貨的點位是3000點.今天是交割如,恰好交割結算價為3000點.未平倉的頭寸均以結算價結算.也就是說最後未平倉合約均以3000點作為結算現金撥劃.你雖然持有3100點多頭頭寸,但結算價給你撥劃的資金只有3000*300一手的資金.但你在3100點持有多頭頭寸,那100點就是你的損失.反過來空頭也一樣.明白
『拾』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10)期貨合約交割日會貼合么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