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期貨合約定價機制
A. 無恥的中國原油定價機制
除海外采購以原油現貨價格掛靠國際原油期貨價格和協議價格外,目前我國的石油石化類產品的定價機制大致分為三類:
一、以國際原油價格變動率為基準進行調整的成品油市場。
二、掛鉤國際油價進行折算變動為代表的JCC定價方式的LNG,沙特阿美CP協議價格的船運LPG,管道天然氣等油氣產品。
三、以國際油價為標准,根據原油緊密關聯系數進行市場議價的涉油化工品。
以上三大類市場定價方式都是
以國際油價浮動變化為基準的.
B. 石油價格是如何形成機制的
國際原油價格體系 隨著世界原油市場的發展和演變,現在許多原油長期貿易合同均採用公式計演算法,即選用一種或幾種參照原油的價格為基礎,再加升貼水?現貨相當於期貨而言,升水就是期貨價格相對目前現貨價格來說低,市場預期普遍看好,貼水則反之。,其基本公式為:
其中參照價格並不是某種原油某個具體時間的具體成交價,而是與成交前後一段時間的現貨價格、期貨價格或某報價機構的報價相聯系而計算出來的價格。有些原油使用某個報價體系中對該種原油的報價,經公式處理後作為基準價;有些原油由於沒有報價等原因則要掛靠其他原油的報價。石油定價參照的油種叫基準油。不同貿易地區所選基準油不同。出口到歐洲或從歐洲出口,基本是選布倫特油(Brent);北美主要選西得克薩斯中質油(WTI);中東出口歐洲參照布倫特油,出口北美參照西得克薩斯中質油,出口遠東參照阿曼和迪拜原油;中東和亞太地區經常採用「基準油」和「價格指數」相結合定價,並都很重視升貼水。
(1)歐洲原油。
在歐洲,北海布倫特原油市場發展比較早而且比較完善。布倫特原油既有現貨市場,又有期貨市場。該地區市場發育比較成熟,布倫特原油已經成為該地區原油交易和向該地區出口原油的基準油。該地區主要包括:西北歐、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部分中東國家(如葉門)等。其主要交易方式為英國國際石油交易所(Internationa1 Petro1eum Exchange,簡稱IPE)交易,價格每時每刻都在變化,成交非常活躍,此外,其他衍生品在場外交易。布倫特原油現貨價格可分為兩種:即期布倫特現貨價(Dated Brent)和遠期布倫特現貨價(15 day Brent)。前者為指定時間范圍內指定船貨的價格;後者為指定交貨月份,但具體交易時間未確定的船貨價格,其具體交易時間需賣方至少提前15天通知買方。
(2)北美原油。
與歐洲原油市場一樣,美國和加拿大原油市場也已比較成熟。其主要交易方式為美國紐約商品交易所(New York Mercanti1e Exchange Inc,簡稱NYMEX)交易,價格每時每刻都在變化,成交非常活躍,也有場外交易。在該地區交易或向該地區出口的部分原油定價主要參照美國西得克薩斯中質原油(West Texas Intermedium,WTI)。如厄瓜多出口美國東部和墨西哥灣的原油、沙烏地阿拉伯向美國出口的阿拉伯輕質油、阿拉伯中質油、阿拉伯重質油和貝里超輕油。
(3)中東原油。
中東地區原油主要出口北美、西歐和遠東地區。其定價中參照的基準原油一般取決於其原油的出口市場。中東產油國出口油定價方式分為兩類:一類是與其基準油掛鉤的定價方式;另一類是出口國自己公布價格指數,石油界稱為「官方銷售價格指數」(「官價」,OSP)。阿曼石油礦產部公布的原油價格指數為MPM,卡達國家石油公司公布的價格指數為QGPC(包括卡達陸上和海上原油價格),阿布扎比國家石油公司為ADNOC。這些價格指數每月公布一次,均為追溯性價格。QGPC和ADNOC價格指數基本參考MPM指數來確定。官價指數是1986年OPEC放棄固定價格之後才出現的。目前亞洲市場的許多石油現貨交易與OSP價格掛鉤。從OSP的定價機制可以看出,以上三種價格指數受所在國政府的影響較大,包括政府對市場趨勢的判斷和相應採取的對策。
(4)亞太原油。
在亞洲地區除普氏、阿格斯石油報價外,亞洲石油價格指數(APPI)、印尼原油價格指數(ICP)、OSP指數以及近兩年才發展起來的遠東石油價格指數(FEOP)對各國原油定價也有著重要的影響。原油長期銷售合同中定價方法主要分為兩類:一種以印尼某種原油的印尼原油價格指數或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加上或減去調整價;另一種以馬來西亞塔皮斯原油的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加上或減去調整價。如越南的白虎油,其計價公式為印尼米納斯原油和亞洲原油價格指數加上或減去調整價;澳大利亞和巴布亞紐幾內亞出口原油,其計價公式由以馬來西亞塔皮斯原油的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我國大慶出口原油的計價則以印尼米納斯原油和辛塔原油的印尼原油價格指數和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的平均值為基礎;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的出口原油既參考亞洲石油價格指數,也參考OSP價格指數。
國際成品油價格體系 相對來說,國際成品油市場的發展歷史較原油市場短,作價方式的國際化程度相對較低。目前國際上主要有三大成品油市場,即歐洲的荷蘭鹿特丹、美國的紐約以及亞洲的新加坡。各地區的成品油國際貿易都主要以該地區的市場價格為基準作價。此外,最近發展起來的日本東京市場對遠東市場的貿易也有一定的參考意義。隨著新加坡成品油現貨和期貨市場交易的日益活躍,遠東地區基本上所有國家成品油定價都主要參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場的價格。
4.石油現貨市場國際石油現貨貿易隨著世界石油工業的產生而產生,至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
石油現貨市場最初是為了解決石油公司煉廠產品同市場需要不完全相同的問題而產生的。這些石油公司不得不在市場上出售或購進一部分產品以求保持自己的產品平衡。這一時期的現貨市場價格是按合同價格(通常打一定的折扣或有一定的溢價)成交,對石油價格走勢不產生什麼影響。石油現貨貿易量也不大。據估計,第一次石油危機前,現貨貿易量大約只佔總交易量的5%。
20世紀80年代以後,石油市場結構和價格形成機制都發生了變化。市場結構日益多元化,市場供需參與者都增加了。石油價格較以前低迷而又多變。1986年和1998年西得克薩斯中質油的價格曾暴跌至每桶10美元以下,海灣戰爭期間又快速上漲。由於傳統的官價體系已不能反映發生石油沖擊後復雜多變的價格變動,更多的石油交易商從價格固定的長期合同轉向現貨市場交易。1985年,通過現貨市場進行的交易比例已增加到55%以上,具有規避風險作用的遠期市場也有很大發展。
世界石油現貨貿易市場的地方一般都擁有很大的煉油能力、庫存能力和吞吐能力。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現貨貿易市場有:歐洲的鹿特丹、美國的紐約和墨西哥灣海岸、中東的波斯灣、亞太地區的新加坡等。
西北歐市場 西北歐市場分布在ARA(Amsterdam—Rotterdam—Antwer,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衛普)地區,是歐洲兩個現貨市場中較大的一個(另一個是倫敦市場),主要為歐洲5個大國中的德國、英國、荷蘭、法國服務。這一地區集中了西歐重要的油港和大量的煉油廠,原油及油品主要來源於原蘇聯,來自原蘇聯的粗柴油供應占總供應量的50%,另外還有北海油田的原油和ARA地區獨立煉廠的油品。鹿特丹是西北歐市場的核心。
地中海市場 分布在義大利的地中海沿岸,供應來源是義大利沿海岸島嶼的獨立煉廠,另外還有一部分經黑海來自原蘇聯。地中海市場比較平穩,是這一地區重要的油品集散地。
加勒比海市場 該市場是一個較小的現貨市場,但它對美國與歐洲的供需平衡起到了很重要的調節作用。該市場的原油及油品主要流入美國市場,但如果歐美兩地差價大,該地區的油品及原油就會流入歐洲市場,特別是柴油和燃料油。
新加坡市場 這是發展最為迅速的一個市場。盡管只有十多年的時間,但它已成為南亞和東南亞的石油交易中心,主要供應來自阿拉伯海灣和當地新發展的煉廠所生產的油品。石腦油和燃料油在該市場佔有很大份額。
美國市場 美國是世界石油的消費大戶,盡管美國的石油產量在世界上排名第三,但它每年仍然要進口大量的原油,於是在美國瀕臨墨西哥灣的休斯敦及大西洋的波特蘭港和紐約港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市場。
C. 石油期貨是怎麼定價的
根據前一天的結算價作為依據,開盤後的第一筆交易就是開盤價。
D. 石油交易的石油定價權
國際原油市場定價,都是以世界各主要產油區的標准油為基準。比如在紐約期交所,其原油期貨就是以美國西得克薩斯出產的「中間基原油(WTI)」為基準油,所有在美國生產或銷往美國的原油,在計價時都以輕質低硫的WTI作為基準油。因為美國這個超級原油買家的實力,加上紐約期交所本身的影響力,以WTI為基準油的原油期貨交易,就成為全球商品期貨品種中成交量的龍頭。
通常來看,該原油期貨具有良好的流動性及很高的價格透明度,是世界原油市場上的三大基準價格之一,公眾和媒體平時談到油價突破多少美元時,主要就是指這一價格。然而,世界原油三分之二以上的交易量,卻不是以WTI、而是以同樣輕質低硫的北海布倫特(Brent)原油為基準油作價。
1988年6月23日,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IPE)推出布倫特原油期貨,包括西北歐、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葉門等國家和地區,均以此為基準,由於這一期貨合約滿足了石油工業的需求,被認為是「高度靈活的規避風險及進行交易的工具」,也躋身於國際原油價格的三大基準。倫敦因此成為三大國際原油期貨交易中心之一。布倫特原油期貨及現貨市場所構成的布倫特原油定價體系,最多時竟涵蓋了世界原油交易量的80%,即使在紐約原油價格日益重要的今天,全球仍有約65%的原油交易量,是以北海布倫特原油為基準油作價。
噸和桶之間的換算關系是:1噸(原油)=7.33桶(原油),也就是一桶大約為136公斤多一點。盡管噸和桶之間有固定的換算關系,但由於噸是質量單位,桶是體積單位,而原油的密度變化范圍又比較大,因此,在原油交易中,如果按不同的單位計算,會有不同的結果。
E. 全球原油定價體系由哪三個核心環節構成
第二階段:「七姐妹」時期。
第二階段是1928年到1973年,這一階段由國際性的卡特爾「七姐妹」控制著石油市場的價格。開始的標志是1928年埃克森、英國石油公司和殼牌公司在蘇格蘭簽訂的《阿奇納卡里協定》,後來美孚等另外四家石油公司也加入了這個協定。協定為了防止寡頭之間的惡性價格競爭,劃分了各協議簽訂方的市場份額,並規定了石油的定價方式。即,無論原油的原產地,其價格均為墨西哥灣的離岸價格加上從墨西哥灣到目的地的運費。後來由於中東地區原油產量的增加,以及歐洲市場對原油定價標準的不滿,增加了波斯灣離岸價與目的地運費之和的標准。
「七姐妹」通過該協定將油價長期壓制在一個極低的標准,極大地侵害了石油資源國的利益。石油資源國的政府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對石油卡特爾組織進行了公開譴責,並開展了廣泛了石油國有化運動。在雙方力量的抗爭下,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歐佩克)應運而生。1960年,沙烏地阿拉伯、委內瑞拉等五個國家表決成立了OPEC,並於1973年單方面宣布收回對石油的定價權。
第三階段:歐佩克時期。
第三階段是1973年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這一時期的原油價格由歐佩克控制。歐佩克的根本目標是通過控制油價,消除不必要的價格波動,保障產油國獲得穩定的石油收入,維護產油國的利益。在1973年之後的10年中,歐佩克成員國逐步實現了對石油公司的國有化,並採用了直接固定石油價格的策略。歐佩克以沙烏地阿拉伯34°輕質油油價作為基準油價,不同的石油之間有一定的差價,而歐佩克所有成員國需要放棄石油產量的自主決定權來維持這種價差體系的穩定。在此階段,石油價格從最初的每桶3美元逐漸提升至30美元以上。石油價格的不斷攀升將石油利益從西方發達國家轉移至石油資源國。這一時期,歐佩克的成員國也由最初的5個擴展至13個,與今日的規模已無太大差別。
然而到了20世紀80年代中期,持續的高油價導致了石油需求量的降低和相對過剩的生產能力,加之歐佩克之外的產油國石油產量的提升,歐佩克為了保持自己在國際原油市場的份額,採取了降低價格、保護份額的策略。這一時期,歐佩克首先通過與非歐佩克產油國的「價格戰」維護了自身的市場份額,並迫使非歐佩克成員國妥協同意削減石油產量,歐佩克成員國內部也重新確立了配額制度。然而原油的減產導致油價再度上升,這引起了消費者的恐慌,石油貿易大量從長期合約轉向現貨市場。而現貨市場的不斷壯大,漸漸削弱了歐佩克對原油價格的影響力。
此後直至2004年,歐佩克雖然在名義上仍然採取直接設定目標油價的策略,期間也對目標油價兩次進行向上調整,但除去通貨膨脹,目標油價並沒有顯著上漲。由此可見歐佩克對油價影響力的降低。
21世紀初,由於中國、印度等新興經濟體的發展,歐佩克實際油價已遠高於目標油價,其定價策略不再適應市場需求。2005年1月,歐佩克正式放棄了對石油價格的直接干預,並在其後逐漸放鬆了成員國之間的配額制度。這一階段,歐佩克主動採取維持石油供給市場適度緊張的戰略,加之中東地區政治局勢的不穩定,國際石油市場的供給一直偏緊。
雖然歐佩克提出,他們僅在確定石油價格上漲是出於供需不均衡而非投機因素時,才通過增產抑制油價上漲,但其產出的增加並不足以應對不斷上升的需求,其實質已失去抑制油價上升的能力。由於歐佩克成員國的經濟狀況仍嚴重依賴於石油出口收入,在油價下跌時,成員國並不會通過減產維持油價,而是採取增產這種競爭性的策略。20世紀80年代後,歐佩克對原油價格的影響力不斷下滑,至今已無直接的控制能力。
第四階段:「交易所」時期。
第四階段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今。這一時期現貨市場的交易為國際原油的主要交易形式。現貨市場形成之初只作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調劑餘缺和交換油品的場所,故也稱為剩餘市場。但在1973年石油危機之後,石油交易量從長期合約市場大量轉移到現貨市場,現貨市場的價格開始反映石油生產的成本及邊際利潤,具有了價格發現功能。目前,國際上有美國紐約、英國倫敦、荷蘭鹿特丹和新加坡四大現貨交易市場。
在現貨和期貨市場主導的定價體系之下,國際原油市場採用的是公式定價法,即以基準的期貨價格為定價中心,不同地區、不同品級的原油價格為基準價格加上一定的升貼水。
公式表達為:P=A+D,其中,P為原油交易現貨市場的結算價格,A為基準價格,D為升貼水。目前有兩大國際基準原油,即西德克薩斯輕質原油價格(WTI)和北海布倫特原油價格(Brent)。公式定價法是將基準價格和具體交割的原油價格連接起來的機制,其中的升貼水是在合約簽訂時就訂立的並且通常由出口國或資訊公司設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式定價法可以用於任意合約,無論是現貨、遠期,還是長期合約。
歷史上,WTI原油在國際原油市場上一直占據著更加核心的地位。這是由於WTI主要反映美國市場的原油供銷以及庫存狀況。二戰之後,美國在世界經濟上取得了巨大的話語權,並且北美地區一直是最大的原油消費區,也是重要的原油生產區,加之WTI原油的質量好於布倫特,更適於石油生產,因此WTI價格的變化能對世界經濟產生更大的影響,WTI也更適合作基準原油。
不過,近年來隨著新興經濟體的發展,歐亞和中東地區對國際原油價格的影響力逐漸增強。基於布倫特的定價體系日趨完善,其影響力不斷上升,目前已成為最有影響力的基準原油。國際上近70%的原油交易均以布倫特為基準原油。美國能源信息署(EIA)在發布的2013年度能源展望中也首次用布倫特代替WTI作為基準原油。
雖然在2013年5月,基於布倫特的普氏定價體系受到了來自歐盟委員會的調查,因為其類似於Libor的報價系統使普氏價格有被操縱的可能,即普氏價格不能公允地反映國際原油供需的基本面,市場也有猜測WTI可能藉此重新樹立自己的風向標地位。但考慮到普氏定價體系有現貨市場龐大的交易量作為支撐,我們仍需要深入了解普氏價格體系。
普氏價格體系簡介
普氏價格體系是以布倫特為基準原油的價格體系,其提供的價格包括即期布倫特(Dated Brent)、遠期布倫特、布倫特差價(CFD),以及其他重要的場外交易市場的報價參考。其報價體系類似於Libor,依據主要石油公司當日提供的收市價並進行綜合評估得到。
下面介紹與原油現貨定價緊密相關的幾種價格。
1.北海原油。
普氏價格體系所使用的布倫特原油指的是北海地區出產的原油,是布倫特、福地斯、奧斯博格、埃科菲斯克(取四種原油首字母為BFOE)的一籃子原油。在普世定價體系形成之初,布倫特原油被認為是北海原油的代表,只將其價格作為基準油價。然而,在20世紀80年代,布倫特原油產量急劇下降,到了21世紀初,布倫特油田產量已經衰減到相對較低的水平。因此,在2002年,普氏價格體系採用了布倫特、福地斯、奧斯博格(簡稱BFO)的一籃子油價;在2007年,又加入了埃科菲斯克,形成了BFOE。但出於習慣,我們今天仍用布倫特原油指代BFOE。
採用一籃子原油作為基準原油有利於擴大基準價格的市場基礎,但由於這些原油的質量不一,其中福地斯、奧斯博格的密度較小,含硫量較低,質量高,埃科菲斯克質量較低,而這些原油都可以用於遠期和期貨交割,這就導致BFOE的賣方更傾向於交割低品質原油,如埃科菲斯克,而非高品質原油。
為了激勵賣方更多地交割高品質原油,普氏價格體系分別於2007年和2013年引入了品質折扣系數(de-escalator)和品質溢價因子(quality premiums)。品質折扣系數是指,當賣方交割的原油含硫量超過0.6%時,每超0.1%的硫分,賣方需要向買方支付60美分/桶。
與品質折價相反,品質溢價是指,在接收到較交易時所保證的品質更高的原油時,原油買方須向賣方支付作為回報的費用。對於奧斯博格、埃科菲斯克兩種高品質原油,品質溢價因子是估價公布日前兩個整月內,該兩種等級原油與BFOE中最具競爭力的一種原油之間的凈差價的50%。
2.即期布倫特。
即期布倫特是一個滾動估價,它反映估價當日起10—25天的BFOE現貨價格(周一至周四的估價是估價發布當日起10—25天裝運的即期布倫特現貨,周五的估價是估價發布當日起10—27天裝運的即期布倫特現貨),此處的10—25天被稱作估價窗口。由於原油的運輸和儲存的特性,原油的立即交割並不經常發生,這就使得原油現貨市場具有一定的遠期性質,估價窗口期由此產生。25天的慣例源於在實際操作中,賣方須在交割前提前25天通知買方船貨的裝運期。所以,雖然即期布倫特通常被認為是現貨市場的價格,但它實際反映10—25天的遠期價格。
最初,普氏採用的估價窗口是7—15日,與布倫特原油的估價窗口一致,但其他的北海原油品種的估價窗口均長於布倫特原油。隨著布倫特原油產量的下降,為了使普氏價格更貼近北海市場的慣例,普氏將估價窗口增加至10—21天。隨著布倫特產量的進一步下降,於2012年6月,普氏價格體系將窗口期進一步擴展至10—25天。
另外,即期布倫特反映的是BFOE的一籃子油價,這並不是四種原油價格的代數平均數,而是通過對最具競爭力的品種賦予最大的權重而更好地反映最具競爭力品種的價格,以確保估價反映供需基本面。
3.遠期布倫特。
遠期布倫特是最早出現的布倫特金融工具。布倫特遠期是一種遠期合約,在這個合約中會確定未來具體的交割月份,但不會確定具體的交割日期。布倫特遠期的報價一般是未來1—3個月,如5月會有6—8月的布倫特遠期的報價,這些報價是合約確定的、針對具體交割油種的報價。
4.布倫特價差合約。
布倫特價差合約(Contract for Differential,簡稱CFD)是一種相對短期的互換,其價格代表了在互換期間內,即期布倫特估價與遠期布倫特價格之間的市價差。普氏能源資訊提供未來8周的CFD估值,並在每周定期評估。市場上也有公開交易的一月期和兩月期的CFD。
CFD通過將互換期間內即期布倫特與遠期布倫特之間隨機的市價差轉換為固定的價差,可以為BFOE現貨頭寸的持有者對沖即期布倫特市場的風險,也可以用於投機。
以布倫特為基準價格的原油現貨定價
依據公式定價法,原油現貨的價格為基準價格加上一定的差價。在普氏價格體系中,基準原油為布倫特,基準價格為即期布倫特,現貨價格在基準價格的基礎上,除了要加一個合約規定的差價外,還要加上現貨升水或減去期貨升水。其中,期貨升水或現貨升水的數據由CFD市場提供。
例如,一宗交易確定的升水為1.00美元/桶,交易確定在一個月之後完成,則在今天這個時點,這宗交易的現貨價格(在今天這個時點,該價格為遠期價格)為當前的即期布倫特價格加上對應期限的CFD差價,再加上1美元升水。
實際上,現貨布倫特的遠期價格,即遠期布倫特,就是由即期布倫特加上對應期限的CFD差價得到的。因此,上述定價方法也可以理解成現貨布倫特的遠期價格加上不同品種的差價。利用即期布倫特和CFD的報價信息,就可以得到現貨布倫特的遠期價格曲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種的原油有不同的估價窗口和平均計價期(習慣上,原油現貨在裝船後的一定期限內定價,這段期限的平均值稱為平均計價期),故普氏價格體系針對不同的原油品種,提供了相應期限的即期布倫特價格。不同品種的對應期限如表1所示。以地中海品種為例,普氏價格體系會為每筆交易提供即期布倫特13—28日的價格,加上這筆交易對應的CFD價格,再加上一定的差價,就得到了這筆交易的現貨價格。
另外,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IPE)的布倫特期貨合約交易量大,也常被用作基準價格。布倫特期貨合約到期交割時,是根據布倫特指數進行現金交割的,而布倫特指數是根據遠期價格得到的指數。也就是說,布倫特期貨的價格會收斂於布倫特遠期的價格,而非布倫特現貨的價格。
雖然布倫特期貨合約並不進行實物交割,但持倉者可以通過期貨轉現貨(EFP)將該頭寸轉化為現貨頭寸,即遠期頭寸或25日現貨頭寸。EFP的價格是由互換雙方決定的。EFP將布倫特的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聯系了起來。
普氏價格體系提供了EFP的遠期價格估值,反映了對應交割月份期貨和遠期之間的差價,聯系了期貨和遠期市場。因此,以布倫特期貨價格作為基準價格的現貨價格等於期貨價格加上EFP差價,加上對應期限的CFD差價,最後再加上合約規定的差價。
F. 原油期貨交易機制是什麼
中國原油期貨交易機制,能源交易中心擬將當日全天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每日結算價,由能源交易中心進行內部結算;在實物交割方面,能源交易中心則規定原油期貨標准合約的交割單位為100桶,交割數量必須是交割單位的整倍數,最小出入庫單位為20萬桶,交割價格則設定為最後5個有成交的交易日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
G. 國際原油價格如何制定
國際原油市場定價,都是以世界各主要產油區的標准油為基準。比如在紐約期交所,其原油期貨就是以美國西得克薩斯出產的「中間基原油(WTI)」為基準油,所有在美國生產或銷往美國的原油,在計價時都以輕質低硫的WTI作為基準油。
因為美國這個超級原油買家的實力,加上紐約期交所本身的影響力,以WTI為基準油的原油期貨交易,就成為全球商品期貨品種中成交量的龍頭。窢常促端詎得存全擔戶通常來看,該原油期貨合約具有良好的流動性及很高的價格透明度,是世界原油市場上的三大基準價格之一,公眾和媒體平時談到油價突破多少美元時,主要就是指這一價格。
H. 什麼叫做石油期貨定價權
石油期貨的發展在金融投資產品中具有重要意義,而石油期貨的定價權對於每一個國家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國際上擁有石油期貨定價權,不僅對於國家的經濟發展是極其有利的,而且還能避免其陷入被動局面,可以說石油期貨定價權能夠反映出一個國家的政策調整對國際石油期貨價格的影響能力。
所謂石油期貨定價權,是指一個國家在國際石油期貨價格制定上擁有的話語權。我國近年來極力推動石油期貨上市,其目的也是為了爭奪石油期貨的定價權,藉此來改善國際石油期貨價格波動對中國經濟造成的傷害。
I. WTI原油期貨如何定價
【WIT】
美國西得克薩斯中質原油(WTI)。所有在美國生產或銷往美國的原油,在計價時都以輕質低硫的WTI作為基準。該原油期貨合約具有良好的流動性及很高的價格透明度,是世界原油市場上的三大基準價格之一。
【定價基準】
在國際原油期貨的定價權方面,世界三大價格基準分別如下:
所有在美國生產或銷往美國的原油,在計價時都以輕質低硫的WTI作為基準。該原油期貨合約具有良好的流動性及很高的價格透明度,是世界原油市場上的三大基準價格之一。
西北歐、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葉門等國家和地區,均以布倫特Brent原油為基準,由於這一期貨合約滿足了石油工業的需求,被認為是「高度靈活的規避風險及進行交易的工具」,也躋身於國際原油價格的三大基準。
中東各大產油國生產的或從中東銷售往亞洲的原油,其作價的基準油是阿聯酋的高硫「迪拜(Du)」原油。這就是歐佩克(OPEC,石油輸出國組織)油價,它往往可以反映亞洲對原油的需求狀況。其現貨主要在新加坡和東京交易,期貨交易量則很小。
J. 我國原油定價機制是什麼
國際上原油經歷了3種原油定價,第1種石油開采公司自主定價,出現了「買油送燈」,第2種是由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主導,第3種是由國際石油期貨來定價的。但是由於我們一直沒有自己的石油期貨市場。
我國石油定價機制經歷了長期的政府管制,1998 年6 月以來, 我國採用主要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確定國內原油的「基準價」, 各油田以此為依據根據相近品質國際原油價格確定其油價。於是, 形成了勝利和大港原油掛靠辛塔中質II類原油, 大慶、塔里木、中原、臨盤、華北、冀東原油掛靠Minas 中質I類原油, 吐哈原油掛靠塔皮斯輕質原油, 孤島原油掛靠杜里重質原油等國產原油的定價格局。
現在我們國家正在積極組建石油期貨市場,來謀求原油定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