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類型的選取標准
A. 商品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條款一般包括( )。
B,C,E
答案解析:
[解析]
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條款一般包括:①交易數量和單位條款;②質量和等級條款;③交割地點條款;④交割期條款;⑤最小變動價位條款;⑥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⑦最後交易日條款。
B. 什麼是期貨合約的標准化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C. 期貨合約的種類
按照標的物的不同,期貨合約可以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也是最早的期貨交易品種。其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但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做期貨交易,在眾多的實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備下列屬性的商品才能作為期貨合約的上市品種:一是價格波動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四是易於儲存和運輸。
金融期貨是指以金融工具為你的物的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金融期貨也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其合約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金融產品,如證券、貨幣、匯率、利率等.因此金融期貨品種一般不存在質量問題,交割也大都採用差價結算的現金交制方式。根據標的資產的不同,金融期貨又可細分為利率期貨、股價指數期貸和外匯期貨。
利率期貨是指標的資產價格依賴於利率水平的期貨合約。如長期國債期貨、短期國庫券期貨和歐洲美元期貨等。
股價指數期貨的標的物是股價指數。由於股價指數是一種極持殊的商品,它沒有具體的實物形式,雙方在交易時只能把股價指數的點數換算成貨幣單位進行結算,沒有實物的交割。這是股價指數期貨與其他標的物期貨的最大區別。
外匯期貨的標的物是外匯。如美元、德國馬克、法國法郎、英鎊、日元、澳元、加元等。(期貨億家)
D. 期貨市場上每種期貨合約的數量是怎麼確定的
上市的只是品種,具體數量是交易者參與形成的。
E. 簡述期貨合約標的物的選擇條件
簡述:
1、價格波動要大(這樣才會產生規避價格變動風險的需求)
2、成交量要大(這個不難理解)
3、然後就是要容易儲存、運輸、標准化(方便交割)
F. 期貨合約的選擇
你說的是套利吧?相同品種不同合約之間的套利主要是考慮到時間間隔比較久價差比較大,主要獲利空間才會比較大。
G. 金融衍生工具或者金融產品的選取標準是什麼
而金融衍生產品(金融期貨、期權、遠期交易、互換 結構化衍生工具)又不同 金融衍生產品是建立在基礎金融產品之上,價格取決於基礎金融產品價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比如 股票期貨交易是指對股票期貨合約的交易,而股票期貨合約是指約定在未來某日 按約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股票的標准化合約 這里的股票就是基礎金融產品
金融衍生產品形成是因為它作為一種風險控制工具 可以規避風險(當然投機者用來追求高收益)還是舉期貨的例子 通過放棄可能獲得的利益 期貨投資者可以規避風險 比如 可以在現貨和期貨市場上同時建立數量相當 方向相反的寸頭 因為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在到期日臨近時趨同 所以無論現貨價格如何波動 兩個寸頭的盈虧相抵 投資者從而避免風險
至於你說的產品選擇 我想應該是說基礎金融產品的選擇 ... 據我所知好像沒有什麼硬性的標准 金融衍生工具日新月異 新產品層出不窮 在米國 金融衍生工具很受金融機構追捧 (因為許多方面原因,比如會計方面 金融衍生工具業務屬於表外業務 而金融機構可以藉此業務在不影響資產負債表情況下帶來收入) 被不斷的開發...從MBS(mortgage backed security)到 ABS(asset backed security)再到 CDOs(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s) 被開發的基礎金融產品月來越多 實在開發不動了就把上一級的衍生工具作為基礎產品再衍生 然後就有了次貸危機 如果真有一個完美的標准去衡量什麼能作為基礎產品衍生出金融衍生工具的話 就不會有09年的經濟危機了 現在經濟學家也在思考你說的問題 不過我覺得 能弄明白什麼不可以推出 就夠嗆了 更別說給出個滿足條件規定什麼可以....
H.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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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I. 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條款包括什麼(簡單明確)
合約名稱
合約規模
交易時間
報價單位
最小變動單位
漲跌停板
交割方式
交割月份
交割時間
交割品級及升貼水
最低保證金
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