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是誰跟誰達成的
Ⅰ 期貨合約是誰和誰之間簽訂的合約簽約雙方包括期貨交易所嗎
期貨合約是看多的期民和看空的期民之間簽訂的合約,簽約雙方不包括期貨交易所。
Ⅱ 期貨是誰發明的
期貨最初產生於遠期合約,而遠期合約產生於美國的芝加哥。芝加哥地處美國中部,瀕臨五大湖,是交通樞紐,是美國當時的糧食集散地。人們發現,糧食豐收時,價格會因大量上市而急跌,到了缺糧的季節,卻又大漲。這使糧食的供應商,糧食的需求者都很不方便。為了保證糧食的供應,人們在糧食還沒有上市時就簽訂合同,預定好價格和數量,這就是遠期合約。但是由於這種合約很隨意,價格和數量在不同合約之間相差很大,所以很難在市場上流通。後來人們把合約的數量、交割方式等都固定下來,就形成了標准化的遠期合約,這就是期貨了。
Ⅲ 誰是期貨的買賣雙方
期貨的買賣雙方是舉行期貨交易的雙方。買方和賣方都有義務到期交割實物,買方必須承當購買現貨的義務,賣方必須承當出售現貨的義務(在交割時,現貨實際是指標准倉單)。
而為了規避交割義務,大部分期貨投資者在交割月之間就平倉,持有大量現金,並計劃將來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交割的客戶或會員將買入大量合約持有或到期將持有大量現貨,並計劃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交割的客戶或會員將賣出大量合約,也就期貨持有者。
和商業合同是一樣的,到了交割日手中有持倉的都要履行合同,也就是買方必須買,賣方必須賣,否則任何一方不履行都算是違約。但期貨市場中持有到交割的投資者不是多數,商品期貨中自然人投資者的持倉基本不能進入交割月,因為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
(3)期貨合約是誰跟誰達成的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以遠期合同交易為雛形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級的交易方式。它是指為轉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對那些大批量均質商品所採取的,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內,以公開競爭的形式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形式。
期貨交易歷史上是在交易大廳通過交易員的口頭喊價進行的。大多數期貨交易是通過電子化交易完成的,交易時,投資者通過期貨公司的電腦系統輸入買賣指令,由交易所的撮合系統進行撮合成交。
Ⅳ 股指期貨合約是誰發行的券商證券交易所
不是誰發行的,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推出的標准合約,供期貨投資者買賣(簽訂)。既然是簽訂合約,理論上說,只要有買賣(簽訂)的,合約的數量可以是無限的。
股指期貨的風險規避是通過套期保值來實現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在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反向操作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股票市場的風險可分為非系統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兩個部分,非系統性風險通常可以採取分散化投資的方式將這類風險的影響減低到最小程度,而系統性風險則難以通過分散投資的方法加以規避。
股指期貨具有做空機制,股指期貨的引入,為市場提供了對沖風險的工具,擔心股票市場會下跌的投資者可通過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對沖股票市場整體下跌的系統性風險,有利於減輕集體性拋售對股票市場造成的影響。
Ⅳ 期貨中的雙向交易合約雙方是誰
1、期貨市場是一個零和市場(不算手續費),所以賣量和買量一定也必須是相等的。
2、合約不是說你買一手就建立一手,是交易所已經將合約設定好了,合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你要做的是買或者賣。
3、在你買賣的時候肯定會有另外的人在賣買。這個很容易理解,無論是套期保值還是投機,都肯定會同時存在多頭和空頭,不存在單純多頭或者空頭的局面,那樣就沒有成交單子。
4、舉個例子:如果市場只有買方而沒有賣方,那麼是不會有合約成交的,1手都不會有!
5、平倉是:做一手品種相同、數量相同、方向相反的同月份合約來對沖之前的開倉。交易的雙方在期貨市場上市互相不知道的。中間的成交、交割事宜均由交易所完成。
6、一般投機不會進行交割。只會到期平倉。
純手打,望採納。
Ⅵ 期權合約是誰和誰之間簽訂的合約簽約雙方包括期貨交易所嗎
期貨合約是投資人和期貨交易所簽訂的合約。到期交割的時候是要同期貨交易所交割的。如果是買入,就要帶現金去期貨交易所指定倉庫提貨。如果是賣出就要帶如數貨物去交易所去賣,然後收取現金。另外,股指期貨是採用先進交割的方式,如果是虧損了,就把虧損的金額補足交給交易所,如果是盈利了,交易所也會給你相應數額的盈利額。
Ⅶ 有誰知道期貨合約嗎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期貨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 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 標准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期貨合約的主要類型:
①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
②外匯期貨是指標的物為某種外幣的期貨合約;
③利率期貨是指標的資產價格依賴於利率水平的期貨合約;
④股票價格指數期貨是指標的物是股價指數的期貨合約。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Ⅷ 期貨合約是如何制訂的
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條款一般包括:
(1)交易數量和單位條款。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10噸。也就是說,你在大連商品交易所買賣大豆期貨合約,起步就得10噸,用期貨市場的術語表達就是1手,這是最小的交易單位。在期貨市場,你不可以買5噸或賣出8噸大豆。
(2)質量和等級條款。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國家制定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貨的交割標准採用國標。
(3)交割地點條款。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大連是我國重要的糧食集散地之一,倉儲業非常發達,目前,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指定交割倉庫都設在大連。
(4)交割期條款。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剛開始商品期貨交易時,你最先注意到的是:每種商品有幾個不同的合約,每個合約標示著一定的月份,如2008年11月大豆合約與2008年5月大豆合約。
(5)最小變動價位條款。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噸。也就是說,當你買賣大豆期貨時,不可能出現2188.5元/噸這樣的價格。
(6)漲跌停板幅度條款。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3%。
(7)最後交易日條款。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中,合約標的物的數量、質量、交貨時間和地點等都是既定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價格是在一個有組織的期貨交易所的交易大廳內通過電腦撮合、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的。由於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這就使得買賣雙方得以用對沖的方式,以了結合約規定的實物交割的責任。
Ⅸ 期貨合約是怎麼產生的
期貨合約引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通常所說的期貨就是指期貨合約。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Ⅹ 期貨交易中,標准化合約是跟誰簽訂的合約交割日,如果要交割實物的話,與誰交割
標准化合約是期貨交易的對象,不用你去簽這個合約,就跟股市買賣股票一樣,在期貨上就是你買賣一張合約,這張合約是標准化的,什麼叫標准化的呢,就是這張合約里除了價格沒有規定以外,其他的比如一手幾噸,漲跌停幅度,最小變動價位等都是規定好的,不用你去管,你只需要交易這個合約就行了。
交割的話,自然人是無法進入交割月份的(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有那些套保企業能進入交割月,即使交割的話也不需要你去管與誰交割,交易所會自動給你匹配,比如你買入10噸銅,到交割期了,你只需拿著證明到交割倉庫提貨就可以了,從哪買的不需要你管,到時候賣方會給你提供增值稅發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