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到期日的期貨合約價格不同
⑴ 期貨合約到期,是以簽訂合約的價格成交嗎
個人客戶持倉進入交割月的期貨合約在交割月前最後一個交易日個人客戶不進行全部平倉處理的,期貨公司會依據規定和交易所要求對該個人客戶臨近交割月持倉合約進行全部強平,允許個人進入交割月的品種合約,客戶可依據交易所要求和規定持有和規數量的倉位進入交割月,但最終是否允許個人客戶參與商品實物或者現金結算交割看交易所具體規定。比如:期貨代號1405的合約是2014年5月到期,在4月底的最後一個交易日,不允許個人持倉進入交割月5月的,那麼個人客戶就必須自行全部平倉,不自行平倉的期貨公司依照規定強行代平了結,產生問題的,個人客戶負有責任,可能導致被交易所警告,處罰或者禁入。
所以在期貨合約交割日中,最後一天會有期貨公司提前提醒你進行平倉,以當前期貨合約價格進行成交。
⑵ 為什麼期貨合約在到期時的價格和現貨價格不等
期貨合約在到期時的價格和現貨價格不等原因如下:
現貨的盤面價不以市面價作為標准,許多投資者習慣性將股票的思維帶入到現貨市場中,會認定未來某月份的市面價就是該合約最終的盤面報價,現貨屬於超短線,因此它的一些操作模式與股票不一致,再者最終市場的交割價是由盤面多空雙方決定,而非市面價主導價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⑶ 合成多頭策略可以使用不同行權價不同到期日的期權嗎
m1405-c-XXXX代表的是豆粕1405合約價格為XXXX的看漲期權,價格就是買賣雙方願意出的價格,對於買方來說就是付出這么多的錢,獲得一種權利,就是在行權日以XXXX的價格從賣方那買入期貨合約,而賣方獲得成交價格這么多的權利金,有義務在行權日賣給買方期貨合約。期權的組合比較復雜,有牛市看跌期權價差策略、牛市看漲期權價差策略、熊市看漲價差策略、熊市看跌期權價差策略、多頭看漲蝶式價差策略、多頭看跌蝶式價差策略、鐵蝶式價差策略與空頭馬鞍式策略、空頭看漲蝶式價差策略等等。。。如果有想了解的,咱們可以互相交流,給我留言。
⑷ 隨著期貨合約到期日的臨近,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的關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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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期貨合約到期日的臨近,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逐漸聚合,在到期日,基差接近於零,兩價格大致相等。
⑸ 到期日、交割日、最後交易日有什麼區別嗎
1、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的合約到期日。
2、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3、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5)不同到期日的期貨合約價格不同擴展閱讀:
最後交易日 [Last trading day],交收月份的最後一天。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B股最後交易日,相當於A股的股權登記日,B股最後交易日就是含權息或含權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後一天,只要在最後交易日收盤止一直擁有B股者,即可擁有該B股的送股、轉增股、派發現金紅利等權利,並能通過B股「最後交易日」來確定B股「股權登記日」的具體日期。
由於B股實行T+3交收制度,則B股的「股權登記日」是「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直至「股權登記日」這天為止,B股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才告完成,這就意味著B股股份至股權登記日為止,才真正劃入B股投資者的名下。
最後交易日是一個投資者特別需要關注的日期,權證的交易日並不等同於權證的到期日。在現行的權證管理辦法中,權證到期日前第六個交易日即為權證的最後交易日,過了最後交易日,權證停止交易,權證持有者可以行權但不能交易。
以即將到期的招行認沽證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日,倒推5個交易日即8月24日是招行CMP1的最後交易日,過了8月24日該權證停止交易。
在此提醒投資者,招行CMP1到期成為廢紙的命運已成定論,投資者應該在最後交易日前伺機賣出,以免過了最後交易日遭受損失,而萬一沒有賣出,更不可誤行權,以防一錯再錯,損失更大。同樣即將到期的認購權證國電JTB1的最後交易日是8月28日。
參考資料:網路-最後交易日
⑹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是怎麼算的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演算法如下:
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
國際上的商品期貨,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商品期貨,商品代碼中顯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約,就是10年5月為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號,但因為個人戶不可以進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了。
(6)不同到期日的期貨合約價格不同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的特點:
1、以小博大
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
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
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
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
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種內即可完成。
⑺ 合約價格和現貨價格的區別是什麼
合約和現貨是不同的交易類型,存在於不同的市場與用戶群體,導致不同的市場價格。
⑻ 價格不一樣怎麼辦期貨合約到期後換月,一般情況下
期貨品種不同的月份之間是有價差存在的,價格是不同的。臨近到期之前,需要換月,就是平掉現在持有的合約,換到遠月合約去。
⑼ 期貨合約不同月份價格之間的關系
影響期貨月份之間的價差主要因素:
倉儲費用:後一個合約相對前一個合約,在同一生產季節的情況下,倉儲費用增加了;
品質: 對於新季的農產品,容易水份較多,而後一個月份的相對水份少;
季節因素:商品需求的旺淡季
就想到這些了,呵呵.
在一般情況下,兩個月份會有一個合理的價差,利用這個價差可以做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