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與期貨在收益上區別
Ⅰ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我來說點有用的,其實不想回答問題,但看到這些個裝逼的回答,我想到我了解這些東西的時候的茫然無助,我把我了解的這些東西分享給大家,希望或多或少能幫助到你們一點。期權期貨是一種合約,咱們買的是合約,合約有時間限制,買了之後咱們必須在有效的時間賣出叫平倉,和股票有些同但又不同,股票買了之後,只要上市公司不退市你可以長期持有,期貨期權跟股票一樣你也可以隨便買,但買了之後有時間限制,比如說一個月後,不管是漲是跌你都得賣出,不然你的損失就很大,期權期貨的交易操作跟賭博差不多,賭博叫買大買小,期權期貨叫買漲買跌,你看好的那個東西你認為漲,你就買漲,漲了你就賺了,你認為要跌,你就買跌,跌了你就賺了,唯一的區別就是期權行權,期權有行權日,行權就是你要把合約變為真的,一份合約對應一萬份你看好的那個東西,你要行權你就要拿好幾萬塊錢來買,一般小投資賺漲跌差價就行了,一張合約價格從100漲到300,你把它賣掉就能賺其中200差價,就這么回事兒。咱們知道這些就行,其他全是廢話。咱們按著規矩來操作就行,至於期權期貨後面是如何運作的咱們就不必了解那麼多了。要是有一個懂的人願意給你細說,不裝逼,那也是可以深入了解的。這些東西其實特別簡單,軟體一打開,一看就會。上面說的什麼義務方買方賣方那些,我全都看不懂。從字面上簡單理解,可以這么理解,股票,一種股份證明的票據,期貨,一種有期限的貨物,期權,一種有期限的權利,基金,可以理解成積金,外匯,外來匯入的貨幣。除了股票基金勉強算一種投資,因為股票有分紅,期貨期權,外匯,差不多都算是一種賭博,就是讓你買漲買跌,像外匯,假如美元跟人民幣的差價是6元,你猜它是漲是跌,你猜對了你就賺了。
Ⅱ 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期權與期貨存在相似之處,兩者都是基本的場內衍生品,並且都具有風險管理功能。期權 (Options) 是一種金融衍生產品,賦予其持有者在未來以一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標的資產的權利。期貨是一個金融衍生品,期貨與現貨相對,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但是期權與期貨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風險收益特徵、保證金制度和合約數量等方面有區別:1、權利與義務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對等。期貨買賣雙方都承擔了履約的義務,必須在到期日進行交割。而期權只有賣方承擔履約的義務,買方僅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通過買賣期權,投資者可將權利和義務進行分離,達到靈活投資和風險管理的目的。2、風險收益特徵期權與期貨的風險收益特徵不同,期權的收益與標的資產的收益是非線性關系,兩者不存在固定的比例關系;而期貨的收益與標的資產收益之間存在固定的比例關系。3、保證金制度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交易賣方承擔義務,需要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買方僅享有權利,所以不需要繳納保證金。而期貨買賣雙方都承擔履約的義務,因此雙方都需要繳納保證金。4、合約數量期權合約的數量遠多於期貨合約。期權每個合約月份上有不同行權價格的看漲和看跌期權多個合約,而期貨每個合約月份上只有一個合約。
Ⅲ 期權和期貨的差別是什麼
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兩者的標的物不同:
期權:是以50ETF(代碼510050)為標的物的一種買賣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僅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
而期權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而在我們實際操作中多是做為買方,賣方更多的是在機構。
期貨: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盈虧與風險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所以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就不建議做賣方了。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5)兩者的交易方式區分:
期權:T+0交易模式,可以做雙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合約期限內不會被強制平倉、不會爆倉、不用追加本金。
期貨:T+0交易,也可以做雙向買漲買跌,期貨交易容易出現爆倉,會被強制平倉,需要追加保證金。
(6)合約數量:
期權: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
(7)盈利方式:
期權: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盈利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期權合約價格上漲交割帶來的價差利潤,另一種是到行權日,行權價格的利潤空間。
期貨: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獲得價差利潤。
(8)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期權: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
期貨: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Ⅳ 期貨和期權的區別在哪裡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期權與期貨的投資者權利和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貨合同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
其次,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繳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買方不承擔行權的義務,因此只有期權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
第三,期權與期貨的現金流轉不同。
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第四,期權與期貨的盈虧特點不同。
期權改變了標的股票的收益風險結構,期權買方的收益受標的價格、波動率、剩餘期限等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費用;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所得權利金,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都面臨著無限收益和無限虧損的可能。
最後,期權是比期貨更基本的衍生品。
Ⅳ 互換與期權期貨在收益方面的區別
金融 衍生工具是指價值依賴於原生性金融工具的一類金融產品。
按合約類型的標准分類:遠期、期貨 、期權、互換。
1. 遠期合約(forwards):指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起按約定的價格買賣約定數量的數量的相關資產。
計算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 cost)。根據商品的情況,持有成本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倉儲、 保險 和運輸等等。
遠期價格=即期或現金價格+持有成本
2. 期貨合約 (futures):也是指交易雙方按約定價格在未來某一期間完成特定資產交易行為的一種方式。
期貨合同是標准化的在交易所交易,遠期一般是OTC市場非標准化合同,且合同中也不註明保證金。主要區別是場內和場外;還有一個是期貨有盯市 marking to market, 保證金交易。二者的定價原理和公式也有所不同。
交易所充當中間人角色,即買入和賣出的人都是和交易所做交易。
特點:T+0交易;標准化合約;保證金制度(杠桿效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可賣空;強行平倉制度。
3. 期權合約(options):指期權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時間或時期內,按照約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相關資產,也可以根據需要放棄行使這一權利。為了取得這一權利,期權合約的買方必須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費用,即期權費。
期
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敲定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
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
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
會買進看跌期權。
期權合約都包括四個特別的項目:標的資產、期權行使價、數量和行使時限。
4.
互換合約(swaps):也譯為掉期或調期,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合約有效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名義本金額為依據,按約定的支付率( 利率 、股票
指數收益率)相互交換支付的約定。例如,債務
人根據國際資本市場利率走勢,將其自身的浮動利率債務轉換成固定利率債務,或將固定利率債務轉換成浮動利率債務的操作。這又稱為利率互換。
Ⅵ 期貨和期權在風險收益上的區別是什麼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不知道這個說法滿意不?
Ⅶ 期權與期貨有什麼不同
1、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3、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4、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5、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或到期。
Ⅷ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有哪些
一,期權與期貨在投資者權利和義務方面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第二,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買方不承擔行權的義務,因此只有期權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繳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
第三,期權與期貨的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第四,期權與期貨的盈虧特點不同。期權的收益受標的價格、波動率、剩餘期限等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費用;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所得權利金,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都面臨著無限收益和無限虧損的可能。
第五,期權是比期貨更基本的衍生品。期貨可用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簡單的完全復制。
Ⅸ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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