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現貨包含哪些
Ⅰ 現貨和期貨有哪些區別
1、交易的對象不同。
現貨交易的范圍包括所有商品;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由交易所制訂的標准化合約。
2、交易目的不同。
在現貨交易中,買方是為了獲取實物商品;賣方則是為了賣出實物商品。而期貨交易可以涉及或不涉及實物商品交割,其目的是轉移價格風險或進行投機獲利。
3、交易程序也不同。
現貨交易中賣方要有商品才可以出賣,買方須支付現金才可購買。而期貨交易可以把現貨買賣的程序顛倒過來,即沒有商品也可以先賣,不需要商品也可以買,也就是「買空賣空」。
4、交易的保障制度不同。
現貨交易以《合同法》等法律為保障,合同不能兌現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而期貨交易是以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來保證交易者的履約。期貨交易所為交易雙方提供結算交割服務和履約擔保,實行嚴格的結算交割制度,違約的風險很小。
5、交易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是進行實際商品的交易活動。交易過程與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同步進行。而期貨交易是以各種商品期貨合約為內容的買賣,對象不是具體的實物商品,而是一紙統一的「標准合同」,即期貨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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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貨亦稱實物,指可供出貨、儲存和製造業使用的實物商品。可供交割的現貨可在近期或遠期基礎上換成現金,或先付貨,買方在極短的期限內付款的商品的總稱。期貨的對稱。
現貨交易的特徵是電子交易合同的標准化、雙向交易、對沖機制、當日結算制度、保證金制度、T+0交易制度。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貨交易特徵有雙向性、費用低、杠桿作用、機會翻番、大於負市場。期貨的交易分類有商品期貨、農產品期貨、金屬期貨、能源期貨、金融期貨、利率期貨、外匯期貨、貴金屬期貨。
Ⅱ 期貨和現貨有什麼區別
期貨和現貨的區別:
一、屬性不同
現貨交易的標的是當前市面上已經存有的實際貨物,現貨電子交易,是將現有的貨物(現貨)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在網上按照一定的標准通過集合競價來統一的撮合成交,商品貿易屬性大於金融屬性。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未來的貨物,當前還不存在的貨物,是指將未來的貨物以一種標准化的遠期合約,進行撮合競價,金融屬性大於商品貿易屬性。
二、交易合約不同
期貨交易的合約更偏工業用料,也有金融資產,而現貨交易的合約則包括農產品、中葯材、金屬等各種基礎用品。
三、保證金比例不同
期貨市場保證金比例在5%-10%左右,保證金比例較低,杠桿較大,同時放大了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現貨市場保證金通常在20%左右,特殊情況(連續漲跌停板,臨近交割等)會增加保證金,杠桿適中,風險適中。
四、交易基數不同
期貨市場的最小單位是手,一般情況下,每手合約代表10噸甚至更多的貨物,即期貨市場交易基數是以噸計算,門檻較高,而現貨電子交易市場最小單位是批,每批合約代表幾千克至幾百千克的貨物,即交易基數是以千克計算,門檻較低。
Ⅲ 期貨與現貨分別指什麼具體點說
現貨就不說了,你懂的。實物就是現貨。
期貨的話,主要可以分二類來說
第一,就是純金融交易,期貨跟股票可以說是一樣的,你把期貨當股票來做就行了。它只是一個金融交易品種罷了,說難聽點就是你猜它跌漲,你猜他漲,你就做多,你猜他跌,你就做空。只是一個金融交易品種,或者說你就當做期貨就是做股票一樣吧,你現在賣現貨,打開電腦繼續炒期貨(股票),沒有什麼限制的,當然我這里只是粗講一下,期貨跟股票還是有很大不同的,但是同是金融交易品,區別不是特別大。
第二,期貨是可以說是一種標明時間品質的合約,一張1201的螺紋鋼合約的話,就是說12年1月需要交割的合同,你買入這張合約的話,可以持有到規定時間然後交割貨物,因為你是做現貨的,比如說需要跟客戶簽名長期供貨合約的話,而且已經定了價格的話,可以採用買入相同數量的期貨來對沖,迴避掉中間價格漲跌帶來的風險,也可以持有合約到期後直接交割拿到現貨。
綜合著講我個人認為期貨最好是直接平倉比較好,同樣有現金收益。你現在做現貨的同時做期貨並沒什麼了限制,反過來說你有做現貨基礎,做期貨更符合你的利益。
當然這里要說的是並不能因為你做現貨,你做期貨就一定賺錢,你可以用期貨來迴避風險,也可以用期貨來金融投機。
Ⅳ 什麼是期貨現貨
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個人覺得現貨比較好做。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范圍不同。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日制度